Ⅰ 事業單位不給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該怎麼辦
事業單位的臨時人員,單位不給交基本保險可以要求單位補繳。
針對一些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情況,規定明確,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0.5‰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
《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管理規定》要求,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30日內為其職工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並申報繳納社會保險費。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規定中所稱社會保險費,是指由用人單位及其職工依法參加社會保險並繳納的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和生育保險費。
規定提出,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職工本人,每年向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通報或者在本單位住所的顯著位置公布本單位全年社會保險費繳納情況,接受職工監督。用人單位代職工申報的繳費明細以及變動情況應當經職工本人簽字認可,由用人單位留存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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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事業單位沒有給職工交納養老保險就給職工辦理退休手續是否違法
現在社保已經並軌,事業單位沒有給職工繳納養老保險費就給職工辦理退休手續,是違法的,而且影響員工退休後的工資,對員工利益是個侵害。
Ⅲ 事業單位不給職工繳納養老保險怎麼辦
自收自支事業單位,每年繳納養老保險都是有一定數額的,我想單位不繳納似乎不能成立。除非你們單位的頭不想幹了。如果情況屬實,可以到勞動保險處投訴。當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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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事業單位在編人員,單位一直沒有給交養老保險應該怎麼辦
您好,事業單位在編人員,單位一直沒有給交養老保險可以向當地社保機構進行投訴,要求用人單位繳納養老保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八十三條用人單位或者個人認為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的行為侵害自己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用人單位或者個人對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不依法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核定社會保險費、支付社會保險待遇、辦理社會保險轉移接續手續或者侵害其他社會保險權益的行為,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個人與所在用人單位發生社會保險爭議的,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用人單位侵害個人社會保險權益的,個人也可以要求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或者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依法處理。
(4)事業單位不為職工購買養老保險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四條用人單位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用人單位處應繳社會保險費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
第八十六條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Ⅳ 事業單位不給職工繳納養老保險怎麼辦
可以去勞動仲裁投訴和申訴也可以去法院進行起訴因為根據中國人民勞動法所規定所從事的職業單位是必須要給員工繳納社會保險的所以你可以去依法維護自己的權益
Ⅵ 企業不給職工繳納養老保險,怎麼辦
法律分析: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單位不為職工繳納養老保險費,屬違法行為,對此,職工可以有以下幾種辦法:
(1)通過工會、職代會等機構,向單位負責人反映,要求其履行繳費義務,維護自己的合法權利。
(2)向當地勞動保障部門的勞動監察機構舉報。勞動保障部門的勞動監察機構是專門對勞動違法行為進行查處的機構。
(3)申請勞動仲裁。職工可以向設在勞動保障部門的勞動仲裁辦公室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單位依法履行應盡的義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十一條 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第十三條 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前,視同繳費年限期間應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政府承擔。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出現支付不足時,政府給予補貼。
Ⅶ 事業單位不給編外職工買養老保險誰來管全額補款單位
摘要 您好事業單位的臨時人員,單位不給交基本保險可以要求單位補繳。針對一些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情況,規定明確,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0.5‰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管理規定》要求,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30日內為其職工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並申報繳納社會保險費。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規定中所稱社會保險費,是指由用人單位及其職工依法參加社會保險並繳納的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和生育保險費。規定提出,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職工本人,每年向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通報或者在本單位住所的顯著位置公布本單位全年社會保險費繳納情況,接受職工監督。用人單位代職工申報的繳費明細以及變動
Ⅷ 機關事業單位不給聘用的員工買養老保險這合法嗎
機關事業單位不給聘用的員工繳納養老保險是不合法的,只要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就應為其繳納社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條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8)事業單位不為職工購買養老保險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六十條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直接向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
Ⅸ 我是一位機關事業單位退休職工,單位未給繳納養老保險怎麼辦
如果是機關事業單位沒有給你繳納養老金的話,是完全可以起訴他們的。因為在我國的行政體制當中,鄉鎮機關事業單位的養老保險金都是由財政局根據單位里邊當中的編制統一劃撥的。也就是說你本單位其實不用給你繳納養老金,都是由財政局來進行制定。只需要把編制報給他們就可以了。所以這也是為什麼在很長一段時間編制內的人員從來沒有擔心過這個問題。
當然在這里還有一些比較特殊的原因,那就是有一些基層的機關事業單位,他們的財政入非常低。而且後期的補貼一直跟不上,所以才導致在聘用員工之後,他的正常費用不能夠及時的繳納,其中就包括很多的補貼,還有社保基金。但是一般情況下社保基金還是能夠正常繳納的,除非一些極其特殊的情況。反而是住房公積金,住房補貼和交通補貼甚至高溫補貼這類型的補貼費用可能會被遺漏掉。
Ⅹ 機關事業單位不給聘用的員工買養老保險這合法嗎
摘要 您好,任何單位不給員工買養老保險都是違法的,規定單位必須繳納社會保險的。具體條例,稍等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