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個人社保可以轉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嗎
您好:
按照您說述情況,如果新農保沒有繳滿15年,不建議你轉城鎮戶口社保,因為即使能轉移互換的話,僅是個人賬戶的資金轉移,對於你個人來講不合算。具體你可以對下面的解讀進行認真閱讀。
@@@@@@@@@@
職工養老保險、新農保以及城鎮居民養老保險銜接如何轉換?
我國城鄉養老保險將實現銜接轉換,人社部近日就《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
暫行辦法》公開徵求意見,截至12月16日。
《辦法》提出,我國職工養老保險、新農保以及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將實現銜接轉換,繳費年限也將明確換算辦法。
【適用范圍】
參保兩種以上方可轉換
《辦法》規定:對於我國現行的三類養老保險: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職保」)、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新農保」)或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城居保」),參加過兩種或兩種以上的人員,可銜接轉換養老保險。而只參加了一種保險制度,在跨地區轉移時,依然按照各制度自身的規定轉移接續。
需要注意的是,
《辦法》適用於尚處於繳費期、未領取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已經退休或者按規定領取養老保險待遇的,不需要重新計算待遇,因此不適用《辦法》。《辦法》所指的銜接轉換主要針對三種情況:職保轉為新農保或城居保;新農保或城居保轉為職保;新農保和城居保互轉。
【轉換條件】繳費是否滿15年為界線《辦法》規定:參加職保繳費年限滿15年(含依據有關規定延長繳費年限)的,可以申請從新農保或城居保轉入職保;職保繳費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申請從職保轉入新農保或城居保。
解讀:人社部表示,這主要是考慮:職保、新農保、城居保制度都規定繳費
年限滿15年為按月享受基本養老金的條件,而職保的待遇水平相對較高。
因此,規定只要滿足參加職保的繳費年限,無論在新農保或城居保繳費多長時間,都可以轉入職保合並計算待遇,有利於最大限度地保障參保人員的權益,同時引導參保人員長期參保、持續繳費;而對由於各種原因在職保繳費不足15年的,按照社會保險法的規定從職保轉入新農保或城居保,由後者發揮「兜底」功能,也避免因職保繳費年限不足而造成參保人員的權益損失。
【轉移額度】
只轉個人賬戶不轉統籌基金《辦法》規定:銜接轉換要將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隨同轉移。但人社部特別說明,由於三類保險制度上的差別,職保向新農保或城居保轉移,不轉移職保統籌基金。
解讀:目前我國三類養老保險制度中,只有職保分為統籌和個人賬戶。
人社部表示,第一,統籌基金是國家對職保制度的專門安排,基本功能是保障職保退休人員的基本生活;新農保、城居保制度中沒有這一安排,而另外安排了政府全額支付的基礎養老金。如果職保向新農保或城居保單向轉移統籌基金,會導致各項制度資金安排上的不平衡。
第二,統籌基金與個人賬戶性質不同,不屬於個人所有。在職保制度內跨地區轉移規定要劃轉
12%的統籌基金,是為了適當平衡不同地區之間職保基金的負擔,並不直接體現為參保人員的個人權益;參保人員從職保轉入新農保或城居保,不轉移統籌基金,也不影響其個人權益。
【繳費年限】
轉出職保繳費年限可累加《辦法》規定:參保人員從職保轉入新農保或城居保,其參加職保的繳費年限,可合並累加計算為新農保或城居保的繳費年限。參保人員從新農保或城居保轉入職保,其參加新農保、城居保的繳費年限不折算為職保繳費年限。
解讀:人社部表示,這樣規定的基本背景是職保與新農保或城居保制度間的
繳費水平差異很大,一般達到十倍、甚至幾十倍。
鑒於新農保、城居保轉入職保後,其原繳費年限即使折算也對其養老金的計發影響很小,而且個人賬戶全額轉移相對於繳費年限折算對參保人員更有利,因此規定不予折算。但對於職保轉入新農保或城居保的參保人員,為了避免出現參加職保、新農保、城居保均不滿15年而享受不到待遇的情況,規定其各項制度的繳費年限可以合並累加計算,這樣更有利於維護參保人員的權益。
【特別提醒】
重復參保繳費要退還本人
《辦法》規定:參保人員重復參加職保與新農保或城居保的,若在同一年度內出現重復參保繳費的,清退新農保或城居保重復時段繳費,並將個人繳費相應金額退還本人。
解讀:由於缺乏銜接轉換,目前我國重復參保現象較多。國家審計署今年8月的社保審計報告顯示,截至2011年底,我國有112.42萬人重復參加三類養老保險,9.27萬人重復領取養老金XX
萬元。人社部表示,我國的社保制度設計、運行不允許重復參保。重復參保主要有幾個因素:不同制度的實施強度不同,就業人員參加職保屬於法定權利和義務,而參加新農保、城居保目前遵循的是自願原則;參保繳費的具體規定也不同,如職保為按月繳費,新農保、城居保為按年繳費。這些都使得重復參保難以避免。
對此,
《辦法》規定對於重復參保的,優先保留待遇水平較高的職保關系,並將重復參保時段的新農保或城居保個人繳費退還本人,盡可能減少相關人員由此帶來的額外繳費負擔。
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辦法要點
適用范圍
●適用於在職保、新農保、城居保中參加過兩種或兩種以上的人員。
●在某一種制度中跨地區轉移的參保人員,應按照各制度自身的規定轉移接續養老保險關系,不適用本《辦法》。
●《辦法》適用於尚處於繳費期、未領取養老保險待遇的參保人員。
●已按國家規定領取各制度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由於不需要重新計算待
遇,因此不適用本《辦法》
。
三類轉換
新農保或城居保轉入職保
參加職保和新農保或城居保人員,達到職保法定退休年齡(含待遇領取年齡)後,職保繳費年限滿15年(含依據有關規定延長繳費)的,可以申請從新農保或城居保轉入職保,按照職保辦法計發相應待遇。
職保轉入新農保或城居保
職保繳費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申請從職保轉入新農保或城居保,待達到新農保或城居保規定的領取條件時,按照新農保或城居保辦法計發相應待遇。
新農保或城居保跨區銜接
參加新農保或城居保人員,
在繳費期間因戶籍遷移需要跨地區辦理新農保和城居保銜接手續的,可在遷入地申請實時辦理。
退休前一並申請
主要對象是農村進城務工的參保人員
《暫行辦法》規定,參保者應在確定養老保險待遇之前的「最後時點」申請
轉移銜接,
而不是採取「隨走隨轉」的實時銜接方式。也就是說,無論參保者的養老險改變過幾次,都不用著急辦理轉接,要到最後退休時再一並申請辦理。
說明指出,
這主要是考慮在職保與新農保或城居保之間銜接的主要對象是農村進城務工的參保人員,他們中的一些人在城市與農村之間可能多次流動就業,「隨走隨轉」的實時銜接方式會導致社會保險關系的反復變化,增加參保人員的事務負擔,也容易損失養老保險權益。
辦理流程
申請
由參保人員本人向待遇領取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出養老保險制度銜接的書面申請。
審核
待遇領取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受理並審核參保人員書面申請,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在15個工作日內,向參保人員原職保、新農保或城居保關系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發出聯系函,
並提供相關信息;對不符合制度銜接條件的,向申請人作出說明。
辦理
參保人員原職保、新農保或城居保關系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在接到聯系函的15個工作日內,完成制度銜接的各項手續。
辦結
待遇領取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在收到參保人員原職保、新農保或城居保關系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轉移的資金後,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並將情況及時通知參保人員。
養老保險
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職保)
●繳納比例:企業繳20%,職工繳8%
●賬戶管理: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
●領取條件:企業職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男性職工60周歲,女性幹部55周歲,女性工人50周歲),且個人繳費滿15年的,退休後可以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覆蓋范圍:截至2011年底,全國參保人數2.8億人。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新農保)
●實施時間:2009年試點,2020年前實現全覆蓋
●參保范圍: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可在戶籍地自願參保。
●繳費方式:新農保基金由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構成。
●領取條件:年滿60周歲、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農村有戶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領取養老金。
●覆蓋范圍:截至2011年底,全國共計3.58億人參加新農保。
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城居保)
●實施時間:2011年7月試點,2012年實現全覆蓋。
●參保范圍: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不符合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條件的城鎮非從業居民,可在戶籍地自願參保。
●繳費方式:居民繳費、政府補貼
●享受待遇:參保居民年滿60周歲,可按月領取包括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在內的養老金。已年滿60周歲、符合規定條件的城鎮居民,不用繳費,可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
●覆蓋范圍:截至2011年底,27個省份試點,覆蓋面約為60%。
●待遇支付:截至2011年底,全國共有235萬居民領取城居保養老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㈡ 社保如何轉成新農保
若申請將繳納的新農保轉到城鎮基本養老保險,相同年度參加新農保的繳費月數可以對應轉換為城鎮養老保險繳費月數,繳費基數根據轉移年度新農保月繳費金額與城鎮養老保險自由職業者身份參保的最低月繳費金額的比轉換確定,轉換後的繳費基數若低於上年度全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60%,本人可申請按城鎮養老保險有關規定補繳繳費基數差額部分的養老保險費及利息。
社保轉農保辦理流程
1、參保人須為本單位參保人員,單位在企業版軟體中做減員(如軟體中無此人信息,需先錄入人員信息,做增員後再做減員),減員原因四險為「轉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醫療為「其他」,報盤並列印減員表,醫療四險須分開列印;
2、本人去戶口所在地區縣農保中心開具《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關系轉移申請表(基本養老保險)》,以下簡稱《轉移申請表》;
3、保險登記崗報送材料:
參保人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2份、戶口本首頁本人頁復印件2份,減員表2份,《轉移申請表》原件復印件到社保辦理,辦理時須本人到場,填寫《轉農保申請書》;
4、保險支付崗報送材料:
①《XX市基本養老保險退休待遇核准表》(養老保險科審批取得);
②《XX市養老保險金月報外支付明細表》(2份);
③《XX市養老保險金月報外支付匯總表》(2份)
④《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關系轉移申請表(基本養老保險)》(區縣農保中心開具)
5、單位來辦理時需攜帶單位公章。
㈢ 社保不想交了可以轉到農保嗎
社保可以轉移到農保。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年限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申請從職工養老保險轉入新農保,待達到新農保的領取條件時,按照新農保辦法計發相應待遇。但是進行保險轉移時只能轉走養老保險中個人繳納部分,不轉統籌部分。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第九條農民工中斷就業或返鄉沒有繼續繳費的。由原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保留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保存其全部參保繳費記錄及個人賬戶,個人賬戶儲存額繼續按規定計息。農民工返回城鎮就業並繼續參保繳費的,無論其回到原參保地就業還是到其他城鎮就業,均按前述規定累計計算其繳費年限,合並計算其個人賬戶儲存額,符合待遇領取條件的,與城鎮職工同樣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農民工不再返回城鎮就業的,其在城鎮參保繳費記錄及個人賬戶全部有效,並根據農民工的實際情況,或在其達到規定領取條件時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或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農民工在城鎮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與在農村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銜接政策,另行研究制定。
㈣ 靈活就業人員繳納的社保可以轉移到新農保嗎,以後改交新農保
靈活就業人員參加了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達到退休年齡時可以按規定辦理轉移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主要參保對象為城鄉居民中未參加職工養老保險的人員,繳費方式採用國家補助和個人繳費相結合的方式,分為12個繳費檔次。最低的每年100元,最高的每年2000元,地方政府規定的最高繳費標准不得高於靈活就業人員參加職工社保的繳費標准。
2014年2月,國家人社部、財政部印發了關於《城鄉老保險制度銜接暫行辦法》的通知(2014)17號文件。暫行辦法對規范兩種養老保險制度的轉接進行了規范。凡是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城鄉居民,參加職工養老繳費滿15年,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人員,可以轉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按照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規定辦理退休;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不滿15年的,可轉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達到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規定的領取條件時,按照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辦法計發相應的待遇。
參保人向退休地的社保部門提出銜接的書面申請。比如張三在廣州工作15年,並繳納了15年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後來辭職離職回到老家參加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由於職工社保繳費在廣州滿10年以上,按照有關規定,可以在廣州辦理退休,這時就可以向廣州的社保部門申請辦理老家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銜接。
城鎮居民社保繳費雖然低些,但按檔次繳費,多繳多得。交得高,交的時間長拿錢就多。如果自己經濟上的確有困難,其實也可以申請國家對參保人的補貼。靈活就業人員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不同、繳費檔次不同,領取標准也不同。
㈤ 轉入新農保或城鎮居民養老保險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目前執行的是(徵求意見稿)
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第一條為了解決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問題,維護參保人員的養老保險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和《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若干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13號)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參加過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以下簡稱職保)、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以下簡稱新農保或城居保,並含新農保與城居保合並實施的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下同)兩種及以上制度的人員。已經按照國家規定領取上述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不再辦理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手續。
第三條參加職保和新農保或城居保人員,達到職保法定退休年齡(含待遇領取年齡)後,職保繳費年限滿15年(含依據有關規定延長繳費)的,可以申請從新農保或城居保轉入職保,按照職保辦法計發相應待遇;職保繳費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申請從職保轉入新農保或城居保,待達到新農保或城居保規定的領取條件時,按照新農保或城居保辦法計發相應待遇。
參加新農保或城居保人員,在繳費期間因戶籍遷移需要跨地區辦理新農保和城居保銜接手續的,可在遷入地申請實時辦理。
第四條參保人員辦理職保和新農保或城居保制度銜接手續時,先按國家有關規定歸集職保關系,確定職保繳費年限和養老保險待遇領取地後,再辦理有關銜接手續。
第五條參保人員從新農保或城居保轉入職保的,新農保或城居保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並入職保個人賬戶,新農保或城居保繳費年限不累計計算或折算為職保繳費年限。
第六條參保人員從職保轉入新農保或城居保的,職保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並入新農保或城居保個人賬戶,參加職保的繳費年限合並累加計算為新農保或城居保的繳費年限。
第七條參保人員辦理新農保和城居保銜接手續的,轉移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繳費年限合並累加計算,達到領取新農保或城居保待遇條件時,按照當時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辦法計發養老保險待遇。
第八條參保人員若在同一年度內重復參加職保和新農保或城居保的,其重復時段(按月計算,下同)只計算職保繳費年限,清退新農保或城居保重復時段繳費,並將新農保或城居保重復時段相應個人繳費(含集體補助)金額退還本人。
第九條參保人員不得同時領取職保和新農保或城居保待遇。已經同時領取職保和新農保或城居保待遇的,終止並解除新農保或城居保養老保險關系,除政府補貼外的個人賬戶余額退還本人,已領取的新農保或城居保基礎養老金待遇應予以退還;本人不予退還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從新農保或城居保個人賬戶余額或者職保基本養老金中抵扣。
第十條參保人員辦理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手續時,按下列程序辦理:
(一)由參保人員本人向待遇領取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出養老保險制度銜接的書面申請。
(二)待遇領取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受理並審核參保人員書面申請,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在15個工作日內,向參保人員原職保、新農保或城居保關系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發出聯系函,並提供相關信息;對不符合制度銜接條件的,向申請人作出說明。
(三)參保人員原職保、新農保或城居保關系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在接到聯系函的15個工作日內,完成制度銜接的各項手續。
(四)待遇領取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在收到參保人員原職保、新農保或城居保關系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轉移的資金後,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並將情況及時通知參保人員。
第十一條健全完善全國縣級以上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聯系方式信息庫,並向社會公布,方便參保人員辦理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手續。建立全國統一的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查詢服務系統,進一步完善全國社會保險關系轉移信息系統,加快普及全國通用的社會保障卡,為參保人員查詢參保繳費信息、辦理制度銜接提供便捷有效的技術服務。
第十二條本辦法從2013年月日起施行。各地已出台政策與本辦法不符的,以本辦法規定為准。
人社部同時公布了關於《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的說明。
近年來,我國加快了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建設,城鄉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已經全面建立。2009年國務院辦公廳頒布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辦法,對包括農民工在內的3億參保人員(其中參保繳費人員2.27億人)在城鎮職工養老保險(以下簡稱職保)制度內跨地區的轉移接續問題規定了明確的政策和程序,目前正在平穩實施。今年,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以下簡稱新農保)制度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以下簡稱城居保)制度已在全國各地全面實施,目前已經覆蓋4.59億人(其中繳費人員3.28億人)。在城鄉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推進過程中,盡早解決不同制度之間的政策銜接問題,更好地保障廣大城鄉參保人員的權益,是社會各界的熱切期盼,也是健全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內容。為此,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在深入調研、反復論證的基礎上,按照城鄉統籌的要求和保持政策連續性、維護參保人員權益、操作簡便、防範風險的原則,制訂了《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暫行辦法》)。現就有關問題說明如下:
一、關於適用范圍
《暫行辦法》適用於在職保、新農保、城居保這三種制度中參加過兩種或兩種以上制度的人員;而在某一種制度中跨地區轉移的參保人員,應按照各制度自身的規定轉移接續養老保險關系,不適用本《暫行辦法》。
《暫行辦法》適用於尚處於繳費期、未領取養老保險待遇的參保人員;已經按照國家規定領取各制度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由於不需要重新計算待遇,因此不適用本《暫行辦法》。
二、關於銜接時點
《暫行辦法》規定,參加職保和新農保或城居保人員在達到職保規定的法定退休年齡後,可以申請辦理職保與新農保或城居保的銜接手續。其中分為兩種情況,一是符合領取職保待遇的,可以申請將原參加新農保或城居保有關權益轉入職保,按照職保辦法計發相應待遇;二是不符合領取職保待遇的,可以申請將職保有關權益轉入新農保或城居保,待達到新農保或城居保規定的領取條件時,按照新農保或城居保辦法計發相應待遇。這一規定的關鍵是,在確定養老保險待遇之前的最後時點實施轉移銜接,而不是採取「隨走隨轉」的實時銜接方式。這主要是考慮:在職保與新農保或城居保之間銜接的主要對象是農村進城務工的參保人員,他們中的一些人在城市與農村之間可能多次流動就業,「隨走隨轉」的實時銜接方式會導致社會保險關系的反復變化,增加參保人員的事務負擔,也容易損失養老保險權益;而統一在最後確定養老保險待遇之前的時點辦理銜接手續,有利於簡化程序,維護參保人員權益,也降低了社會管理成本。
《暫行辦法》規定,參保人員在繳費期間因戶籍遷移需要跨地區辦理新農保和城居保銜接手續的,可以在遷入地申請實時辦理制度銜接手續。這主要是考慮:新農保和城居保的制度設計是一樣的,新農保和城居保銜接是因戶籍變遷而引起的,一般不存在城鄉之間多次變更的情況,因此可以採取「隨走隨轉」的實時銜接方式,這也有利於更好維護參保人員的權益。
三、關於職保與新農保或城居保銜接方向和條件
《暫行辦法》規定,參加職保繳費年限滿十五年(含依據有關規定延長繳費年限)的,可以申請從新農保或城居保轉入職保;職保繳費年限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申請從職保轉入新農保或城居保。
這主要是考慮:職保、新農保、城居保制度都規定繳費年限滿十五年為按月享受基本養老金的條件,而職保的待遇水平相對較高。因此,規定只要滿足參加職保的繳費年限,無論在新農保或城居保繳費多長時間,都可以轉入職保合並計算待遇,有利於最大限度地保障參保人員的權益,同時引導參保人員長期參保、持續繳費;而對由於各種原因在職保繳費不足十五年的,按照社會保險法的規定從職保轉入新農保或城居保,由後者發揮「兜底」功能,也避免因職保繳費年限不足而造成參保人員的權益損失。
四、關於職保與新農保或城居保銜接資金轉移
《暫行辦法》規定,參保人員無論是從新農保或城居保轉入職保,還是從職保轉入新農保或城居保,都將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隨同轉移。
這主要是考慮:職保個人賬戶目前都是由個人繳費形成的(早期有少量的單位繳費劃轉),新農保和城居保個人賬戶的大部分資金來源於個人繳費(有一定的政府補貼和集體經濟組織資助),在資金性質上均屬於個人所有,參保人員在不同制度之間銜接,不影響個人賬戶資金的屬性。規定將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包括政府補貼部分)予以轉移,有利於最大限度保障參保人員權益。
需要特別說明的是,《暫行辦法》對職保向新農保或城居保轉移的,沒有規定轉移職保統籌基金。這是因為:第一,統籌基金是國家對職保制度的專門安排,基本功能是保障職保退休人員的基本生活;新農保、城居保制度中沒有這一安排,而另外安排了政府全額支付的基礎養老金。如果職保向新農保或城居保單向轉移統籌基金,會導致各項制度資金安排上的不平衡。第二,統籌基金與個人賬戶性質不同,不屬於個人所有。在職保制度內跨地區轉移規定要劃轉12%的統籌基金,是為了適當平衡不同地區之間職保基金的負擔,並不直接體現為參保人員的個人權益;參保人員從職保轉入新農保或城居保,不轉移統籌基金,也不影響其個人權益。
五、關於職保與新農保或城居保繳費年限計算
《暫行辦法》規定,參保人員從職保轉入新農保或城居保,其參加職保的繳費年限,可合並累加計算為新農保或城居保的繳費年限。參保人員從新農保或城居保轉入職保,其參加新農保、城居保的繳費年限不折算為職保繳費年限。
這樣規定的基本背景是職保與新農保或城居保制度間的繳費水平差異很大,一般達到十倍、甚至幾十倍。如果將新農保或城居保的繳費年限簡單地認同為職保的繳費年限,會造成權利與義務不對等,導致資金不平衡和道德風險。如果將新農保或城居保與職保之間根據繳費額度進行比例折算,則會出現新農保或城居保繳費一年僅能折算為職保十分之一甚至幾十分之一年;同時,按照對等原則,職保繳費一年將等於新農保或城居保十年甚至幾十年的繳費年限,這也是不科學的。鑒於新農保、城居保轉入職保後,其原繳費年限即使折算也對其養老金的計發影響很小,而且個人賬戶全額轉移相對於繳費年限折算對參保人員更有利,因此規定不予折算。但對於職保轉入新農保或城居保的參保人員,為了避免出現參加職保、新農保、城居保均不滿十五年而享受不到待遇的情況,規定其各項制度的繳費年限可以合並累加計算,這樣更有利於維護參保人員的權益。
六、關於新農保與城居保銜接
《暫行辦法》規定,參保人員辦理新農保和城居保銜接手續的,轉移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繳費年限合並累加計算。這主要是考慮:新農保和城居保在制度模式、基金籌集方式、個人賬戶規模、養老金計發辦法等方面是一致的,明確個人賬戶存儲額轉移合並,繳費年限累加計算,能夠較好地維護參保人員的養老保險權益。
七、關於重復參保問題
《暫行辦法》規定,參保人員重復參加職保與新農保或城居保的,若在同一年度內出現重復參保繳費的,清退新農保或城居保重復時段繳費,並將個人繳費相應金額退還本人。
這樣規定的基本背景是,從制度設計、運行要求上看,不應允許同時參加職保與新農保或城居保;但在實際中,由於不同制度的實施強度不同(就業人員參加職保屬於法定權利和義務,而參加新農保、城居保目前遵循的是自願原則)、參保繳費的具體規定不同(職保為按月繳費,新農保、城居保為按年繳費)等原因,城鄉流動就業人員在同一年度某個時段重復參保繳費的現象是難以完全避免的。針對這一問題,《暫行辦法》規定對於重復參保的,優先保留待遇水平較高的職保關系,並將重復參保時段的新農保或城居保個人繳費退還本人,盡可能減少相關人員由此帶來的額外繳費負擔。
八、關於重復領取待遇的處置
《暫行辦法》規定,對於參保人員重復領取待遇的,保留職保關系,終止並解除新農保或城居保關系,對於重復領取的要予以退還或抵扣。這樣規定,主要是遵循養老保險關系唯一性的原則,既優先保留養老金水平較高的職保待遇,又防止重復領取待遇給其他參保人員權益帶來損害。
九、關於其他問題的說明
《暫行辦法》還對各項養老保險制度之間銜接的辦理程序、經辦時限以及公開性做出規定,以為參保人員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務,並接受社會監督。
目前一些地區已經根據自身實際規定了一些接續辦法。為統一規范操作,保障在全國范圍流動的參保人員的養老保險權益,規定本辦法實施後,各地要以本辦法為准調整相關政策。
本辦法作為暫行辦法,將根據實際運行情況,總結經驗,不斷改進完善。
㈥ 農村戶口轉為城鎮戶口後養老保險怎麼辦
農村戶口轉為城鎮戶口,養老保險是城鎮居民養老保險,也可以個人窗口繳費靈活就業社保,這是個人的選擇。
㈦ 養老保險關系怎樣從職工養老保險轉移到新農保具體一點
去年,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印發了《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暫行辦法》,該「暫行辦法」對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和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之間的銜接以及相關問題,作出以下規定一一
第一條為了解決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問題,維護參保人員的養老保險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和《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若干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13號)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以下簡稱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以下簡稱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兩種制度需要辦理銜接手續的人員。已經按照國家規定領取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不再辦理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手續。
第三條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人員,達到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法定退休年齡後,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滿15年(含延長繳費至15年)的,可以申請從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轉入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按照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辦法計發相應待遇;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申請從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轉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達到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規定的領取條件時,按照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辦法計發相應待遇。
第四條參保人員需辦理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手續的,先按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有關規定確定待遇領取地,並將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養老保險關系歸集至待遇領取地,再辦理制度銜接手續。
參保人員申請辦理制度銜接手續時,從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轉入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在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待遇領取地提出申請辦理;從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轉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在轉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領取地提出申請辦理。
第五條參保人員從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轉入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並入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繳費年限不合並計算或折算為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年限。
第六條參保人員從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轉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並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合並計算為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
第七條參保人員若在同一年度內同時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其重復繳費時段(按月計算,下同)只計算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年限,並將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重復繳費時段相應個人繳費和集體補助退還本人。
第八條參保人員不得同時領取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對於同時領取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的,終止並解除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關系,除政府補貼外的個人賬戶余額退還本人,已領取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應予以退還;本人不予退還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從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余額或者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基本養老金中抵扣。
第九條參保人員辦理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手續時,按下列程序辦理:
(一)由參保人員本人向待遇領取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出養老保險制度銜接的書面申請。
(二)待遇領取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受理並審核參保人員書面申請,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在15個工作日內,向參保人員原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發出聯系函,並提供相關信息;對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向申請人作出說明。
(三)參保人員原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在接到聯系函的15個工作日內,完成制度銜接的參保繳費信息傳遞和基金劃轉手續。
(四)待遇領取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收到參保人員原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轉移的資金後,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並將情況及時通知申請人。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㈧ 農村養老保險可轉成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嗎
農村養老保險就是城鄉養老保險,也就是新農合,農村年滿18歲以上人按國家規定,交納不同檔次費用,交滿15年,到六十周歲方可領養老金。
城鎮職工養老保險,交費的比例很大,一般由企礦企業承擔,個人交一小部分。
這兩種養老保險,是不能相互轉的,
㈨ 我是農村戶口,買了新農保,現在想買城鎮養老保險,可以轉嗎
你問的問題就是兩段社會養老保險是否可以進行合並的問題。
現在無論是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也好,還是城鎮社會養老保險也好,都叫做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是可以進行合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