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養老保險多重帳戶重復繳費退費多長時間能到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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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 社保交重復了怎麼退回
社保交重復了可以向地稅局申請退回。
具體處理方法是:在企業繳費之後沒有發生退休及轉移人員變動的情況下,可以到地稅部門辦理退費:
1、持離職員工的離職證明、繳費票據到地稅申請退費,並由地稅部門重新確定繳費基數;
2、到企業參保的養老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當月做實賬戶刪除;
3、到市社會養老和工傷保險管理局企業處辦理申請退費手續(退費材料中必須包括地稅出具的認定繳費基數錯誤的證明、繳費票據、退費申請表);
4、辦理完上述的手續之後到地稅退費,並向地稅申報正確繳費。
參保人員原則上,不應當重復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或者是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若參保人員在同一年度內重復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優先保留城鎮職工養老保險關系,按月清退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重復時段的繳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二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實際情況,可以將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和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合並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八十三條 用人單位或者個人認為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的行為侵害自己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用人單位或者個人對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不依法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核定社會保險費、支付社會保險待遇、辦理社會保險轉移接續手續或者侵害其他社會保險權益的行為,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個人與所在用人單位發生社會保險爭議的,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用人單位侵害個人社會保險權益的,個人也可以要求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或者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依法處理。
㈢ 社保重復繳費怎麼辦理退費
法律分析:以下五種情況可以辦理社保費退費:
1、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工作人員誤核定的退費;
2、社會保險徵收機構或銀行錯征錯扣的退費;
3、企業改制關閉破產預繳費單位扣費完畢後的余額的退費;
4、參保人員提前預繳納了辦理退休手續後的社會保險費的退費;
5、失業人員領取失業金期間自行繳納醫療保險費的退費。
具體操作流程:
1、攜帶相關資料,前往當地社保機構窗口提交材料,申請辦理社保退費。或在社保官網上申請辦理「社保重復繳費處理」,填寫並列印申請表;2、由社保經辦機構對資料進行審核;3、如果資料齊全並通過審核,工作人員將當場辦理退費手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第六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直接向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
㈣ 重復買社保後的退費是退到哪裡
摘要 一般不得在兩個以上養老保險統籌區域同時參加養老保險,重復參加養老保險期間在該地繳納的養老保險費,其繳費本金按原繳費比例分別退還企業和本人。員工重復參加養老保險的,在重復參加養老保險期間在該地繳納的養老保險費,其繳費本金按原繳費比例分別退還企業和本人。
㈤ 重復繳納的社保退款多久到賬
重復繳納的社保退款在20個工作日內到賬。
辦理社保退費手續後,在20個工作日內,就能完成退款。需要注意的是,社保退費只能退出個人繳納的部分,公司繳納的部分不可以退出。此外,如果個人的社保出現重復繳費,也可以選擇合並社保。
社會保險是指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
社會保險計劃由政府舉辦,強制某一群體將其收入的一部分作為社會保險稅(費)形成社會保險基金,在滿足一定條件的情況下,被保險人可從基金獲得固定的收入或損失的補償,它是一種再分配製度,它的目標是保證物質及勞動力的再生產和社會的穩定。
在中國,社會保險 是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其在整個社會保障體系中居於核心地位。另外,社會保險是一種繳費性的社會保障,資金主要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本人繳納,政府財政給予補貼並承擔最終的責任。但是勞動者只有履行了法定的繳費義務,並在符合法定條件的情況下,才能享受相應的社會保險待遇。
社會保險主要是通過籌集社會保險基金,並在一定范圍內對社會保險基金實行統籌調劑至勞動者遭遇勞動風險時給予必要的幫助,社會保險對勞動者提供的是基本生活保障,只要勞動者符合享受社會保險的條件,即或者與用人單位建立了勞動關系,或者已按規定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即可享受社會保險待遇。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六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直接向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
㈥ 養老保險重復繳納部分如何退費
法律分析:重復參加養老保險的,應選擇其中一地參加養老保險;未選擇在本市參加養老保險的,重復參加養老保險期間在本市繳納的養老保險費,其繳費本金按原繳費比例分別退還企業和本人。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醫療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根據《社會保險法》規定,個人賬戶養老金是個人工作期間為退休後養老積蓄的資金,是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國家強制提取的,退休前個人不得提前支取。因此,一般情況下,要想退掉職工養老保險,則需等到年滿法定退休年齡後才能執行,具體的職工養老保險退保條件可以向當地的社保局咨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四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管理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二十五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行個人繳費和政府補貼相結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喪失勞動能力的殘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歲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個人繳費部分,由政府給予補貼。
第二十六條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待遇標准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㈦ 社會養老保險個人繳費重復部分如何退回
㈧ 靈活就業人員交的社保與單位交的社保重復了,可否將個人交的全部退回來
靈活就業人員交的社保與單位交的社保重復了,可以將個人交的全部退回。
當事人可以等到退休時確定按照社保辦理退休領退休金,申請將靈活就業個人賬戶余額退回。
靈活就業人員社保是為切實保障靈活就業人員這一特殊勞動群體的社會保障權益,針對不同類別的靈活就業人員推出不同的社保優惠政策。
申請社會保險補貼的靈活就業人員,本人要持證明靈活就業狀態相關憑證到戶籍所在地街道(鄉鎮)勞動保障服務中心進行靈活就業認定,填寫靈活就業情況登記表,經街道(鄉鎮)勞動保障服務中心認定後予以就業登記,並在就失業證中記錄從事靈活就業有關情況。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第二十三條 職工應當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國家規定共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