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老人退休了但是走丟了退休金還能再領到嗎
屬於下落不明人員復。需要向公安制機關報案和向社保備案,按照當地的社保政策辦理,有的地方規定可以繼續領取養老金6-12個月。
《勞動部辦公廳關於退休職土下落不明期間應從何時停發退休待遇問題的復函》(勞辦發【1993】162號)進一步規定,退休人員失蹤;下落不明在 6 個月以內的,其退休待遇可照發,超過 6 個月的,從第 7 個月起暫時停發其退休待遇。如果走失的退休人員以後又重新出現,或者知道他的確實下落,經本人或利害關系人申請,可以恢復他應得的待遇,需要補發的待遇,應該如數補發,但是需扣除其下落不明期間停發養老金後發給其供養親屬的生活困難補助和待遇。
下落不明人員失蹤超過2年的,由人民法院判決當事人死亡,其法定繼承人可以領取撫恤金。
Ⅱ 老人去世後,退休金是當月就停了嗎
不是,正常情況下,按照社保局的規定。老人死亡後,家裡人要持證明去社保大廳辦理手續,然後領取一次性的喪葬費。
如果死亡時間,是這個月發工資時間之前,那就只能領這個月的工資。如果死亡時間,是這個月領工資以後,那下個月還可以再領一次。比如說,每個月是15號發工資。如果是這個月15號之前死亡,那這個月工資繼續領,但是下個月的工資就沒有了。如果死亡時間是16號-月底,那下個月還可以再領一次退休金。但是,大城市裡一般都是這種模式,偏遠的鄉鎮就不一定了。
這怎麼辦?我們無能無力。這是別人的家事,我們雖然很同情這個阿姨,但是也沒任何的辦法。只能安慰她一下,讓她以後有什麼困難,就去找街道辦事處的人。
我在銀行上班快十年的時間了,幾乎每個月都能遇到因為喪葬費而翻臉的人。最狠的一次,一家兄弟姐妹幾個人,直接就在銀行里打起來了。最後只能報警處理,讓警察教育他們。那家老人如果知道,他們的孩子因為一點錢翻臉打架,估計棺材板都要按不住了。
Ⅲ 老人去世了。養老保險還能領多久已經領了半年了。
按政策來講,老人去世的下個月養老保險就不能領了,應當辦理一切喪葬手續,然後可以領到老人的喪葬費,但是養老保險是不能留的,你領了半年,已經屬於違規了,趕緊向有關部門申報,不能再繼續領啦。
Ⅳ 人死後不銷戶還有養老保險金
你好,你說的這種情況或許存在,因為人死後如果不做任何通知的話,不往上報,那上面怎麼能知道那個人的情況呢,你說是吧,自然也就是一直發嘍,要是一直不報估計也就一直發,但人不應該這樣做
Ⅳ 人過世在本月17日死亡的,次月養老金還能發嗎
當月的退休金照常發放,下個月就沒有了,後人去社保局辦理喪葬費領取手續,順便辦理銷戶
Ⅵ 人不在了養老保險金怎麼領
人死後社保退的方式:
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本息全部返回。 社會保險支付喪葬回費、撫恤費。
需要的手答續:
經辦人的身份證、死者身份證、火化證、死亡證明,經辦人與死者的關系證明。
到社會保險辦理。
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
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Ⅶ 人死後退休金還能拿幾個月
人死以後退休金只要領了補償的費用以後就不能再拿我退休金了,因為人死了以後可以領一筆安葬費,領了之後就會退出領取養老金。
Ⅷ 退休人員一直領養老金,去世了,社保卡上還有錢嗎
如果是自己繳納的養老保險,扣除你領取的養老金外剩下的全部退回,如果是單位和個人共同繳納的養老金,則不退回只享受撫恤金和幾個月的養老金。
Ⅸ 人死後 還可以繼續領取 養老保險金嗎
其個人抄賬戶儲存額的余額,按照襲法律法規的規定是可以依法繼承。
2015年4月24日,人社部今日新聞發布會回應「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參保人員去世之後錢會『充公』」,發言人表示:
如果參保人員死亡的,無論是在職時去世還是領取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時去世,其個人賬戶儲存額的余額,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是可以依法繼承的。
2011年5月12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開始徵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若干規定》的公眾意見。草案規定了基本養老保險繳費不足15年人員的待遇,並明確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