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10餘省份上調養老金!多地增額7月前到賬
中新經緯客戶端6月10日電 (熊思怡)據不完全統計,截至目前,河北、內蒙古、遼寧、上海、天津、江蘇、安徽、河南、陝西、甘肅、寧夏、新疆12省份已公布2021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方案。有你的省份嗎?來算算你能多領多少錢?
基本養老金「17連漲」
2021年4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印發通知明確,從2021年1月1日起,為2020年底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提高基本養老金水平,總體調整水平為2020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4.5%。
這意味著,中國基本養老金實現「17連漲」。通知還指出,此次調整,繼續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調整辦法。
上海定額上調70元/人·月
上述通知指出,定額調整體現社會公平,同一地區各類退休人員調整標准基本一致;掛鉤調整體現「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激勵機制,使在職時多繳費、長繳費的人員多得養老金;適當傾斜體現重點關懷,主要是對高齡退休人員和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等群體予以照顧。
已公布2021年養老金調整方案的12省份中,上海定額調整最多,達70元/人·月。寧夏、新疆稍低,定額調整增加60元/人·月;天津、內蒙古、陝西、遼寧依次為58、56、56、54元/人·月;甘肅、河南、河北緊隨其後,依次為50、50、49元/人·月;安徽、江蘇最末,分別為35、31元/人·月。
11省份實行「雙掛鉤」調整
掛鉤調整方面,除上海外,寧夏等11省份均採取與個人的繳費年限、養老金水平「雙掛鉤」的調整政策。上海僅與個人養老金水平掛鉤,明確以2020年12月按月領取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每月增加3%。
另外已公布調整方案的11省份中,新疆、內蒙古、江蘇、河北4省份按養老金水平掛鉤調整幅度居前,依次為以2020年12月按月領取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每月增加1.5%、1.4%、1.2%、1.02%;天津、陝西、寧夏、安徽稍低,均為每月增加1%;河南、甘肅、遼寧3省份低於1%,依次為0.88%、0.75%、0.6%。
按繳費年限掛鉤調整方案方面,上述11省份差異較大。其中,遼寧、江蘇、陝西等省份採取了「階梯式」的掛鉤調整方案。以遼寧為例,該省明確,退休(職)人員符合國家、省規定的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1元。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部分,每滿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1元。
向高齡、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傾斜
在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基礎上,12省份還公布了照顧高齡退休人員和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等群體的調整方案。如上海明確,2020年底前女年滿60周歲、男年滿65周歲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20元;遼寧明確,符合《關於印發〈完善艱苦邊遠地區津貼制度實施方案〉的通知》(國人部發〔2006〕61號)規定范圍內的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5元;江蘇明確,對基本養老金偏低的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根據國家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統一部署,繼續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執行,所需資金由原渠道列支。
資料圖:人民幣。中新經緯 熊思怡 攝
為什麼各省份調整標准不同?
寧夏人社廳日前答復,退休人員養老金按照上年度全國人均養老金水平的一定比例進行調整,各省以全國調整比例為高限確定本省的調整比例和調整水平。
實際操作中,各省以本省上年度職工平均養老金為水平基數,按照國家統一政策確定本省調整比例和水平。不同省份之間物價水平、職工工資增長率和繳費水平相差較大,因此不同省份之間養老金調整絕對額存在差別客觀存在。
具體到調整絕對額,在比例相同的情況下,人均養老金水平較高的省份,人均調整增加絕對額相對較高。既體現了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激勵約束機制,也體現了基本養老金保障基本生活的定位。
增加養老金何時補發到位?
12省份近期才公布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方案,但均明確自2021年1月起執行,因此需向退休人員補發增加的養老金。
上海明確,企業職保退休人員、城鄉居保人員增加養老金,將於5月18日通過相關銀行、郵局發放到領取養老金人員的賬戶中。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增加的養老金將於6月20日發放到位。
天津表示,本次調整增加的養老金自6月起發放,今年1至5月份調整增加的養老金隨6月份養老金一並補發。
河北、河南要求,確保2021年6月底前將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發放到位;遼寧、安徽、甘肅、寧夏、新疆要求,確保在2021年7月1日前將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發放到退休人員手中。(中新經緯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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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養老金將迎17連漲,內蒙古退休老人能領多少錢
整體調整比例為4.5%,但沒有一刀切。 4月16日下午,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繼續完善2021年企業、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方案,養老金連續17年增長沒有懸念。至此,中國1.3億多退休人員終於吃到了定心丸。 在今年的養老金調整中,內蒙古退休人員能漲多少錢? 根據國家計劃,雖然今年內蒙古養老金調整的總體水平是2020年退休人員月基本養老金的4.5%,但養老金調整並不是全面的,而是繼續採用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和適當傾斜調整的方法。
C. 內蒙古養老金調整方案
法律分析:2021年內蒙古養老金調整方案: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6元。退休人員按照本人2020年12月基本養老金水平的1.4%增加基本養老金(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以納入養老保險基金支付項目為准)。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每滿一年增加1元(繳費年限包括按規定實行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制度以前的連續工齡,不滿1年的按1年調整),調整不足15元的,按15元進行調整。截至2020年12月31日,年齡為7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70周歲以上的退休人員,每增加一歲,養老金再增加3元。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按上述定額調整、掛鉤調整、高齡群體傾斜調整後,低於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的,補齊到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
退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6元;按照退職生活費水平1.4%增加退職生活費;繳費年限每滿一年增加1元,調整不足15元的,按照15元進行調整。高齡群體和企業軍轉幹部可執行退休人員傾斜調整政策。
法律依據:《內蒙古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財政廳關於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二、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標准
(一)定額調整
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6元。
(二)掛鉤調整
1.按養老金水平掛鉤調整。退休人員按照本人2020年12月基本養老金水平的1.4%增加基本養老金(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以納入養老保險基金支付項目為准)。
2.按繳費年限掛鉤調整。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每滿一年增加1元(繳費年限包括按規定實行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制度以前的連續工齡,不滿1年的按1年調整),調整不足15元的,按15元進行調整。
(三)傾斜調整
1.對高齡群體傾斜調整。截至2020年12月31日,年齡為7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70周歲以上的退休人員,每增加一歲,養老金再增加3元。
2.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按上述定額調整、掛鉤調整、高齡群體傾斜調整後,低於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的,補齊到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
三、退職人員
退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6元;按照退職生活費水平1.4%增加退職生活費;繳費年限每滿一年增加1元,調整不足15元的,按照15元進行調整。高齡群體和企業軍轉幹部可執行退休人員傾斜調整政策。
D. 內蒙古養老金細則
法律分析:一、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細則
(一)定額調整
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7元。
(二)掛鉤調整
1、按養老金水平掛鉤調整
退休人員按照本人2017年12月基本養老金的1.8%增加基本養老金(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以納入養老保險基金支付項目為准)。
2、按繳費年限掛鉤調整
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每滿一年增加1.5元,調整不足22.5元的,按22.5元進行調整。
(三)傾斜調整
1、對高齡群體傾斜調整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年齡為7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70周歲以上的退休人員,每增加一歲,養老金再增加3元。
2、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的
按上述定額調整、掛鉤調整、高齡群體傾斜調整後,低於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的,補齊到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
二、退職人員養老金調整細則
退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7元;
按照退職生活費水平1.8%增加退職生活費;
繳費年限每滿一年增加1.5元,調整不足22.5元的,按照22.5元進行調整;
高齡群體和企業軍轉幹部可執行退休人員傾斜調整政策。
一、2021年內蒙古養老金發放時間
為了各地區的負擔,防範和化解養老待遇的支付風險,我國在不斷推進養老保險省級統籌,即養老保險基金由省級統收、統支、統管,在全省范圍內統籌調度使用。
2021年內蒙古也實現了養老保險的省級統籌,所以退休人員的養老金也會有所變化。據希財君了解,從2021年1月開始,內蒙古自治區的離退休人員養老金發放時間已統一調整為每月的15日-25日,若遇到節假日的話,養老金發放時間會提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八條國家建立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物價上漲情況,適時提高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水平。
E. 內蒙古養老金調整方案是什麼
法律分析:根據我國法律規定,調整方案如下:
(一)定額調整:調整范圍內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0元。
(二)掛鉤調整退休人員按調整范圍內退休人員本人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每滿一年增加1.5元,繳費年限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在上述基礎上,再按退休人員本人2020年12月份基本養老金(統籌項目內部分,企業退休人員不含取暖補貼、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不含職業年金)的0.88%計算增加。
(三)適當傾斜:在普遍調整基礎上,再適當提高下列人員的基本養老金:
1、截至2020年12月31日年滿65周歲的高齡退休人員,分年齡段按以下標准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年滿65周歲不滿70周歲20元;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25元;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30元;年滿80周歲不滿85周歲40元;年滿85周歲不滿90周歲50元;年滿90周歲60元。退休人員的年齡計算,以批准退休時確定的出生時間為准。
2、按照本通知進行普遍調整和高齡退休人員適當傾斜標准增加基本養老金後,月基本養老金仍未達到1000元的退休人員,再增加20元,但增加後不得超過1000元。
3、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基本養老金在按以上規定調整後達不到所在省轄市、濟源示範區、省直管縣(市)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的,補足到所在省轄市、濟源示範區、省直管縣(市)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
法律依據:《內蒙古自治區關於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一)定額調整
調整范圍內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0元。
(二)掛鉤調整
退休人員按調整范圍內退休人員本人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每滿一年增加1.5元,繳費年限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在上述基礎上,再按退休人員本人2020年12月份基本養老金(統籌項目內部分,企業退休人員不含取暖補貼、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不含職業年金)的0.88%計算增加。
(三)適當傾斜
在普遍調整基礎上,再適當提高下列人員的基本養老金:
1、截至2020年12月31日年滿65周歲的高齡退休人員,分年齡段按以下標准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年滿65周歲不滿70周歲20元;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25元;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30元;年滿80周歲不滿85周歲40元;年滿85周歲不滿90周歲50元;年滿90周歲60元。退休人員的年齡計算,以批准退休時確定的出生時間為准。
2、按照本通知進行普遍調整和高齡退休人員適當傾斜標准增加基本養老金後,月基本養老金仍未達到1000元的退休人員,再增加20元,但增加後不得超過1000元。
3、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基本養老金在按以上規定調整後達不到所在省轄市、濟源示範區、省直管縣(市)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的,補足到所在省轄市、濟源示範區、省直管縣(市)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
F. 內蒙古自治區養老保險政策
內蒙古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將全面實現「六統一」
為了進一步完善企業職工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規范養老保險管理,保障參保人員的合法權益,自治區政府於近日印發了《內蒙古自治區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自治區級統籌辦法》(以下簡稱《新辦法》)。《內蒙古自治區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自治區級統籌辦法(試行)》(內政發[2009]78號文件)同時廢止。
《新辦法》規定,下一步,我區的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將全面實現六個「統一」。
一是統一繳費基數。參保單位以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為基數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職工以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資為基數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如職工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資低於全區在崗職工平均工資60%的,以全區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為基數繳費,如高於全區在崗職工平均工資300%的,以全區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300%為基數繳費;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在全區在崗職工平均工資60%至300%的范圍內,則可自主選擇繳費基數。
二是統一繳費比例。全區范圍內所有的參保單位繳納養老保險費的比例為20%,職工個人繳費比例為8%;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繳費比例為20%。
三是統一個人賬號。參保人員養老保險的個人賬號統一按照本人繳費工資的8%記入,並按照自治區統一公布的記賬利息計算利息。
四是統一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參保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且累計繳納養老保險費滿15年的,按月享受基本養老金。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號養老金兩部分組成。統籌養老金月標准以全區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個人賬號養老金月標准為個人賬號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
五是統一養老保險待遇調整政策和養老保險基金支付項目。今後,我區范圍內參保企業職工的養老保險待遇調整辦法均由自治區政府制定,全區統一執行;養老保險基金支付項目也將按照自治區的規定執行。
六是統一全區職工養老保險的經辦規程和信息系統。各盟市、旗縣區的養老保險經辦機構必須按照全區統一的基本養老保險業務流程和信息系統辦理業務。
《新辦法》的頒布實施是對我區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自治區級統籌政策的進一步規范和完善。自治區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相關工作人員告訴記者,與內政發【2009】78號文件相比,我區全面實現自治區級統籌後,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政策將有「四大」變化:一是參保單位繳費基數由原來的「單基數」轉為現在的「雙基數」,即參保單位繳費由原來的以本單位上年度全部職工繳費基數之和變為以本單位上年度職工工資總額為基數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二是繳費和待遇計發由原來的以各盟市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為標准,轉變為以全區上年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為標准;三是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自主選擇繳費基數的范圍,由原來的各盟市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100%提高到60%-300%;四是全區所有的參保單位和參保人員所繳納的養老保險費都直接繳入自治區級國庫,由自治區統一管理和使用。
養老保險自治區級統籌制度的不斷完善,是我區養老保險制度步入健康發展的重要體現,「六統一」的全面實現,對於提高養老保險統籌層次、加大基金調劑力度、增強基金抗風險能力都將起到重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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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內蒙古農村養老保險領取標準是怎樣的
法律分析:農村養老保險每年交1000元、交夠15年到60歲每月能領238元演算法是按個人繳費檔次每年1000元來計算,按年交15年就是15000元,加上政府補貼30元15年就是450元,再加上利息大約5520元(利息是按當前銀行一年期銀行利率來算的,今年的利率是3%),三樣加起來就是個人帳戶全部儲存額,再除以139,等於180元,這180元就是每月個人帳戶養老金,加上基礎養老金每月55元,就是參保者最終領到的養老金238元。1.養老保險是在法定范圍內的老年人完全或基本退出社會勞動生活後才自動發生作用的。這里所說的「完全」,是以勞動者與生產資料的脫離為特徵的;所謂「基本」,指的是參加生產活動已不成為主要社會生活內容。需強調說明的是,法定的年齡界限(各國有不同的標准)才是切實可行的衡量標准。2.養老保險的目的是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為其提供穩定可靠的生活來源。3.養老保險是以社會保險為手段來達到保障的目的。養老保險是世界各國較普遍實行的一種社會保障制度。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第十三條 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前,視同繳費年限期間應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政府承擔。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出現支付不足時,政府給予補貼。
第十八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物價上漲情況,適時提高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水平。
H. 內蒙古養老金調整細則何時公布
法律分析:1、定額調整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6元,相比去年的54元提高了2元。
2、掛鉤調整
(1)與繳費年限掛鉤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養老金增加1元。這意味著繳費年限越高的,增加的養老金越多。
(2)基礎養老金掛鉤以退休人員2020年12月的基礎養老金為基數,在此基礎上增加1.4%。這意味著退休人員基礎養老金越高的話,增加的養老金也就越多。
3、適當傾斜
(1)向高齡人員傾斜2020年12月31日前年滿70歲的退休人員,每月增加30元,超過70歲的,每增加一歲每月增加3元。
(2)向企退軍轉幹部傾斜如果此次養老金調整後,企退軍轉幹部養老金沒有達到內蒙古人均養老金水平,那麼則直接按平均水平發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I. 內蒙古養老金上調方案
法律分析:1、定額調整。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6元,相比去年的54元提高了2元。2、掛鉤調整。(1)與繳費年限掛鉤。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養老金增加1元。這意味著繳費年限越高的,增加的養老金越多。(2)基礎養老金掛鉤。以退休人員2020年12月的基礎養老金為基數,在此基礎上增加1.4%。這意味著退休人員基礎養老金越高的話,增加的養老金也就越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