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公務員養老金為什麼不並入社保,而是由財政負擔這樣做公正公平嗎
公務員養老金已並入社保,雙軌制廢除,和城鎮企業職工並軌。
「養老金並軌」是對中國現行的養老保險制度「雙軌制」的一項改革措施。「養老金雙軌制」指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和城鎮企業職工兩大類人員採取兩種不同的養老保險模式,享受不同水平養老金待遇的養老保險制度。人們的呼聲很高,一致要雙軌制並軌,也就是企業和事業養老金差不多。養老金「並軌」重在轉機制,而非降待遇,改革可能需要財政的大力支持,適當調整公務員和事業單位職工工資水平,彌補因個人繳費而增加的支出,維持改革前後職工的基本生活水平。2014年12月23日,國務院常務會議和中央政治局常委會通過養老金並軌方案。2015年3月,人社部、財政部下發《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的通知》。
2014年5月中旬由國務院頒布的《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7月1日起正式施行。
事業單位未參保人員預計與機關公務員一道,在養老金雙軌制並軌時一並參保,有關部門將制訂相應的改革方案。
一些地方在完善養老保險制度的過程中,已經考慮到在機關事業單位同時建立養老保險制度。
領取養老金的老人為後續措施,預計國家有關部門就養老金雙軌制並軌問題統一出台實施辦法。至於相關辦法的出台時間,李如果各方面條件成熟,最快有望在2014年內出台,但也有延期出台的可能。根據國家養老金雙軌制並軌的實施辦法,各地可在這一框架的基礎上,再根據地方特點適度微調,以便於政策落地實施。
2015年1月,國務院發布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決定,養老金雙軌制正式廢除。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中,基本養老保險費由單位個人共同負擔,個人繳納比例為本人繳費工資8%,單位繳納比例為單位工資總額20%。參保人員未領足139個月即死亡,家屬可繼承余額。
2015年8月,隨著機關事業單位全面完成基本工資標準的調整,養老金「並軌」也正式進入實質性啟動階段。山東、上海等一些地區陸續公布了當地的養老金並軌實施意見和辦法,明確了個人繳費工資基數。由於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與完善工資制度同步推進,部分參加工作晚、職務較低的人員,增加的工資不足以完全彌補養老保險個人繳費,出現「增不抵繳」的現象。官方採取了措施,確保所有人繳納養老保險後當期工資都有增加。
② 機關事業單位養老的錢是由養老保險基金出嗎
國務院1月14日發布《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 ,方案明確機關事業單位將建立與城鎮職工統一的養老保險制度。這意味著,近4000萬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養老將告別「免繳費」時代。改革後,公務員養老待遇是否會下降?他們的養老金又從哪裡來呢?
人社部副部長胡曉義:原來單位自己管自己的退休人員,現在變成了一種社會化的制度安排。每個單位都按照同樣標准交錢,然後形成一個基金用於支付退休人員待遇。
再來看看改革後養老金怎麼發。此前,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的退休金,是根據本人退休時工資水平和工作年限,按照70%到90%的比例發放。胡曉義表示,改革之後,將按照本人歷年繳費多少、繳費期長短來計算養老金標准。領到手的錢,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構成:
胡曉義:改了待遇確定機制或者叫做養老金的計發辦法。是按照繳費年限和繳費的工資來計算的。繳費越長肯定待遇越高,繳費水平越高,待遇越高。
那改革之後,機關事業單位在職人員的養老待遇,究竟會不會降低?胡曉義強調,本著增量改革的原則,會努力保證現行養老待遇「不降低」:
胡曉義:通過增量進行結構的調整和機制的轉換,而不是做減法,待遇降低以後再改革,這不是我們制度設計的出發點。希望改革後大家的待遇水平不降低,而且能隨著經濟發展不斷的有所提升。
具體來說,改革之前已退休的「老人」,維持待遇不變;改革之後參加工作的屬於「新人」,退休待遇為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之和,計發方式與企業職工一致。
改革前參加工作、改革後退休的「中人」,也就是目前在職的3700多萬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將來到手的養老金,除了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還將改革之前沒有繳納養老保險的年限,作為「視同繳費」年限,發放「過渡性養老金」進行調節,以保證待遇水平不至於降低。
這么聽下來,您肯定會有點暈。這樣,根據《決定》的計算方法,在不考慮收益、社會平均工資增長等的前提下,我們來算筆帳:
本次改革,以2014年10月1日為改革界限,區分「老人、新人、中人」,按不同方式發放養老金。首先來算算「老人」的養老金。
比如公務員老周,在2014年10月1日前就已經退休,屬於「老人」,不受改革影響。老周的退休工資為4000元,按規定養老金約占退休前工資比例的70%—90%,那麼老周每個月能拿到的退休金,大概在2800到3600之間。
就是說改革之前已退休的「老人」,維持待遇不變。
如果是2014年10月1日以後才參加工作,那就屬於「新人」,比如24歲的小明,他怎麼算呢?
「新人」完全按照現行企業職工養老金發放方式進行。小明距離60歲退休還有36年,假設小明的月繳費工資為5000元,社會平均工資也為
5000元,且36年保持不變。那麼按照規定,小明的基礎養老金為5000×36%=1800元,這是他養老金的第一部分;
36年後他的個人賬戶,按照每月400塊錢的標准,積累了17.2萬元,再除以139個計發月數,他養老金的第二部分,個人賬戶每月有1243元。兩項合計,小明退休後實際拿到的錢,是3043元。
改革之後參加工作的「新人」,退休待遇為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之和,計發方式與企業職工一致。
至於改革前參加工作、改革後退休的「中人」,換句話說,也就是目前在職的3700多萬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的養老金,計算方式就相對復雜些。
今年40歲的在職公務員老李,他在2014年10月1日前,有16年工齡,還有20年退休,每年都是按照上一年的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養老保險繳費基數來繳費。那麼到退休,他的繳費年限是36年。按退休前老李工資5000元算,他的基礎養老金為5000元×36%=1800元。假如他退休時個人賬戶裡面9.6萬元,用來除以139個計發月數,那個人賬戶部分可發約690元。基礎養老金加上個人賬戶養老金,1800元+690元=2490元,便是他退休後拿到的基本養老金。不過,除每月2490元外,老李還能領過渡性養老金。但是能領到多少,由於具體辦法還未出台,所以無法計算。
存在了將近20年的養老雙軌制,拉大了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人員的退休待遇,帶來不公平,這些年沒少受到詬病。如今改革在即,社會上對於改革還存在一些疑問。比如,改革造成的轉製成本如何消化?企業已積累的養老基金會不會被吃掉?
在某外企工作的網友@愛麗斯旺提出,企業養老保險制度運行將近20年,目前基金賬戶積累超過3萬億,而機關事業單位的改革剛剛開始,賬上沒錢,我們企業職工的錢會不會被「吃掉」?人社部副部長胡曉義解釋說,《決定》中明確規定: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單獨建賬,與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基金分別使用,因此不必擔心:
胡曉義:改革之後,在制度模式和基本規則是和企業統一、一致的。但是基金單獨統籌,不和企業的養老保險基金混用。還是要堅持以財政供款為主的資金渠道。
既然改革堅持以財政供款為主,由此觸發第二個擔憂——有專家提出,如果並軌後將大家「沒繳費」的年限都作為「視同繳費年限」,發過渡性養老金,高額轉製成本會不會給財政帶來過大壓力?
胡曉義:實際上,現在養老保險的基本制度模式是現收現付,部分積累,主要是代際贍養的模式,就是工作的一代繳費來供養已經退休的一代。所以實際上不完全是看上去那樣同時籌措兩筆巨額資金,而是可以做財務上的轉化。
最後一個擔憂,是來自公務員群體的。秦女士今年29歲,在北京某機關單位工作4年。她捏著工資條合計4000剛出頭的總數,憂愁的問:
秦女士:如果在4月的工資的基礎上如果再扣除一塊兒養老保險的話,確實就會形成一定的這個負擔。
③ 事業單位和公務員為什麼不交養老保險金
1、因為公務員的養老是由國家負責的,所有養老支出直接由國家財政那裡支出,而企業的養老,需要社會來負責,需要自己承擔一部分,也就是要交養老金。所以,雙軌制下的公務員,不需要繳納養老金和其他保險,但是他們退休後領的退休工資卻說企事業單位退休職工的3-5倍。
2、公務員的退休金直接由國家財政撥款,公務員的養老體制和社會上的養老是完全獨立的兩套系統。公務員不交養老金,實際上是政府給公務員開了張空頭支票,把公務員應該繳納的那部分養老保險的錢扣在財政,退休時,由財政來付這筆養老金。那麼,公務員不交養老金其實根本就跟現在談的養老金虧空什麼的沒關系。真正的問題在於,這種獨立的兩套系統,並不適合現在市場化的人才流動,對公務員是不利的。
3、最近幾年來,國家也正在改變這個現狀,開始了公務員養老並軌制。公務員養老金並軌是一項自2014年10月1日起實施的有利於統籌推進城鄉養老保障體系建設,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和優化配置,建立與其他職工統一的、社會化的養老保險制度,逐步化解待遇差距大的矛盾的政策。養老保險制度並軌後,機關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將承擔工資收入8%左右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和4%的職業年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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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金怎麼交納
退休人員工齡超過35年,按基本工資90%發放養老金
市直某事業單位職工張女士今年年底就要退休,但退休後自己究竟能領多少養老金張女士不是很清楚。記者通過走訪得知,像張女士這樣對養老保險「一抹黑」的市民不在少數。為此,記者采訪了市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管理處的有關人士,請他們就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相關問題詳加解讀。
養老保險實施范圍及對象
「現行的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實施的范圍還是挺廣的,凡是市直黨政機關、民主黨派機關、社會團體、事業單位和駐宛的部署、省屬機關、事業單位以及部隊所屬駐宛的事業單位(國家明文規定不參加地方養老保險的除外)的全體人員,均應參加養老保險。」據市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管理處有關人士介紹,上述單位的全體人員包括:國家幹部、聘用制幹部、全民固定工、勞動合同制工人、集體固定工、退(離)休人員。目前,機關事業養老保險工作仍處於試點階段,在國家沒有出台統一規范的政策規定之前,省勞動保障部門要求:各地在鞏固原有工作成果、做好已參保單位養老保險工作的同時,原則上不再擴大覆蓋范圍。
養老保險費繳費基數
機關事業單位的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按照國家、單位和個人三者共同負擔的原則,分單位繳納和個人繳納兩部分。
在職人員基本養老保險費的繳費基數包括:機關在職工作人員的基礎工資、職務工資(崗位工資)、級別工資(技術等級工資)及國家和省規定的津貼、補貼;事業單位在職工作人員的職務工資(技術等級工資)、薪級工資、津貼(活工資部分)及國家和省規定的津貼、補貼。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應根據工資變動情況,定期調整繳費基數。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繳費標准,按上年度12月份在職人員工資總額和離退休人員養老金總額之和的一定比例繳納:行政機關和財政全額供給單位的費率為20%;財政差額、定額事業單位的費率為23%;自收自支事業單位的費率為22%;在職工作人員個人按本人月工資總額的3%繳費;退(離)休人員個人不繳費。
養老保險金領取
凡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單位職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經市人事、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並經市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管理處核准,可按規定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退(離)休人員領取的基本養老金包括:基本退(離)休費;國家、省、市統一規定發放的各項生活補貼,不包括喪葬費、撫恤金、醫療費等。職工辦理離退休手續後,由單位填寫領取養老金申請,並攜帶有關手續和本人檔案,報市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管理處審核養老待遇,並於批准退休的次月起支付基本養老金。按照權利和義務相結合的原則,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發放與單位繳費情況相結合,離休人員和按時足額繳費單位的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將得到按時足額發放。
據介紹,基本養老金的計算是按照退休時的檔案工資為基數,以工齡的長短確定養老金的多少。具體為:在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不滿10年的退休人員,按基本工資的50%發放;工齡滿10年不足20年的,按基本工資的70%發放;工齡滿20年不足30年的,按基本工資的80%發放;工齡滿30年不足35年的,按基本工資的85%發放;工齡超過35年的,按基本工資的90%發放養老金。
⑤ 2025年機關事業單位企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完全並軌,還會有差距嗎
2024年以後退休的,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單位,養老金外表上沒有區別了,實踐上差異依然在!
機關事業單位養老金,並不會由於變革後就降低!
為什麼這么說呢?兩者的本質性差距在哪裡呢?
無論如何,最最少標明上統一了,還是給國度點個贊!
⑥ 事業單位退休後應發的房補為什麼沒有了
沒有文件說退休了還能發房補。退休了,你的勞資關系都已經轉社保去了,由社保發你退休工資。你那裡來的房補。誰給你發房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