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沒有工作單位的人,自己交養老保險,是不是非常不劃算
沒有工作單位的人可以交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交的費用不多,領取的養老金也比較少;資金比較充足,可以按靈活就業人員繳納,繳費相對比較高,領的養老金也比較多,活得越長,領的越久越劃算
② 沒有工作單位,自己交的養老保險,多少歲就可以領工資了
沒有工作,自己交養老社保屬於靈活就業人員。
靈活就業人員繳納養老社保男性年滿60周歲,女性年滿55周歲。如有變動,以當地社保繳納機構公布為准。
③ 從沒有過工作單位的人可以買養老保險嗎
可以繳納社會保險基金,沒有參加過工作的人,可以以靈活就業的人員繳納社會保險金,到退休的年齡,辦理退休手續,領取退休金。
④ 本人沒有工作單位,自己交養老保險,每月620元交15年劃算嗎
關於這個繳納養老保險肯定是繳納的時間越長,繳納的檔次越高越劃算,因為從整體而言的話,這個退休金還是一個比較不錯的投資。
⑤ 沒有單位可以買養老保險嗎
從沒有過工作單位的人可以以靈活就業人員買養老保險。
靈活就業是指在勞動時間、專收入報酬、工屬作場所、保險福利、勞動關系等方面不同於傳統主流的就業方式。
靈活就業人員是指在勞動年齡范圍內(男60周歲、女50周歲以下)以非全日制、臨時性、季節性、彈性工作等靈活多樣形式實現就業或再就業的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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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 單位沒繳養老保險怎麼辦
向用人單位提出自己的請求要求單位為自己補繳所有應繳納的養老保險費;
如果用人單位拒絕,可以積極與單位協商,也可以請工會與單位協商,達成和解協議;
如果當事人不願意協商、協商不成或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
不願意調解、調解不成或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法院起訴。領取養老保險的同時是不能繼續領遺屬補貼。根據社會保險法關於遺囑補助能和退休工資同時領嗎的規定,個人賬戶養老金具有強制儲蓄性質,屬於個人所有,個人死亡的(包括退休前和退休後),個人賬戶養老金余額可以繼承。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遺屬撫恤金。喪葬補助金和遺屬撫恤金也是職工參保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一部分。開除公職身份的,之前的一切福利待遇將不繼續享有。但是之前在職期間如果參加了養老保險其年限在後期找到工作繳納社保後是可以轉存年限的,但大部分機關並不參加養老保險。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三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機構實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則。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都由民主選舉產生,對人民負責,受人民監督。
國家行政機關、監察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都由人民代表大會產生,對它負責,受它監督。
中央和地方的國家機構職權的劃分,遵循在中央的統一領導下,充分發揮地方的主動性、積極性的原則。
⑦ 我是城鎮戶口沒有工作沒有工作單位怎麼交養老保險
你可以繳納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根據自己的經濟狀況,選擇不同的檔次,為了享受醫保待遇,再交一個城鄉居民醫療保險。
⑧ 有工作單位的和沒工作單位的交養老保險有什麼區別
有工作單位和沒工作單位繳納社保區別有兩個。
第一,為員工繳納社保是企業的法定義務,有工作單位的企業要承擔保費的三分之二,個人承擔三分之一;而沒有工作單位的需要參保者個人全額承擔。
第二,有工作單位的按照工資基數繳納社保;沒有工作單位的按照自己選擇的檔次繳納社保,同時沒有工作單位人可以選擇繳納居民社保。
⑨ 沒有工作單位,自己交養老保險劃算嗎
沒有工作單位的人,自己交養老保險,當然非常不劃算了,但是為了以後有退休金也是沒有辦法的事。人生就是需要做一個長遠的打算,憂天下之憂而憂,後天下之樂而樂,每個人都要有居安思危的想法,人老了是很孤單的,很害怕的,所以我們現在要趁著年輕為以後多做考慮。
生活的每一天,有哪個人敢說自己是無憂無慮的,是幸福的,是一帆風順的?只不過是我們懂得了珍惜現在,懂得了只有依靠自己的力量才能夠挺過去,所以把一切的困難都放在心裏面,想著如何去面對,去解決才是我們應該思考的問題。交養老保險這個問題上,我覺得只要自己有能力的,就應該為自己的未來考慮一下,畢竟世事難料,未來將要發生什麼,我們不知道,如果現在去買一份對未來的保障,我覺得還是非常有必要的。
⑩ 不在單位繳養老保險是不是意味著和單位沒有勞動關系
張三將建造師注冊在甲單位,社保也是甲單位繳納,可以稱之為「掛靠」在甲單位:
工作人員表示,通過企業辦理社會保險的前提必須是真實的勞動僱傭關系,否則參保關系無效。「查實後,將停止『掛靠』企業的社保資格,視情節輕重按照有關規定處理企業和企業負責人,並將繳費退還給『參保人』。如果涉及到社保工作人員有徇私舞弊的行為,將不符合條件的人員納入社保體系,廣大參保人可以監督、舉報,我們一定會堅決處理。」
他提醒企業,企業違規辦理「掛靠社保」風險很大。企業為誰參加社會保險,就意味著企業承認了與該「參保人」的勞動僱傭關系,即該「參保人」是該企業員工。日後如發生勞資糾紛、發生工傷等,企業都將承擔風險。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法律規定,成立勞動關系的僱傭雙方必須簽訂勞動合同,簽訂勞動合同的同時必須為員工繳納養老保險。現在張三實際上已經交了養老保險,視為甲單位承認其為自己的員工,則張三不能再與乙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張三因為自己的掛靠行為,導致乙單位簽或者不簽合同都不合法(簽了卻不交養老保險,乙單位因此違法;不簽但卻是事實勞動關系,乙單位又違法。。。。。。)。但首先違法的是張三,所以乙單位其實是被動的狀態,張三無法主張雙倍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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