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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養老金

發布時間:2020-12-03 17:06:25

Ⅰ 機關事業退休金新政策,中人已退休怎麼計發退休金

「中人」的問題主要是50-70後的問題,因為他們很多人長期不需要交納社保,特別是企事業單位的人,雙軌制的破冰,設置了十年過渡期,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而在銜接和過渡過程中具體發放方法如下:

根據《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

關於「中人」的過渡。全國實行統一的過渡辦法。對於2014年10月1日前(簡稱改革前,下同)參加工作、改革後退休的「中人」設立10年過渡期,過渡期內實行新老待遇計發辦法對比,保底限高。

即:新辦法(含職業年金待遇)計發待遇低於老辦法待遇標準的,按老辦法待遇標准發放,保持待遇不降低;高於老辦法待遇標準的,超出的部分,第一年退休的人員(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發放超出部分的10%;

第二年退休的人員(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發放20%,依次類推,到過渡期末年退休的人員(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發放超出部分的100%。過渡期結束後退休的人員執行新辦法。

N

老辦法待遇計發標准=(A*M+B+C)*∏(1+Gn-1)

N=2015

A:2014年9月工作人員本人的基本工資標准;

B:2014年9月工作人員本人的職務職級(技術職稱)等對應的退休補貼標准;

C:按照國辦發[2015]3號文件規定相應增加的退休費標准;

M:工作人員退休時工作年限對應的老辦法計發比例;

Gn-1:參考第n-1年在崗職工工資增長等因素確定的工資增長率,n∈[2015,N],且G2014=0;

N:過渡期內退休人員的退休年度,N∈[2015,2024]。2014年10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間退休的,其退休年度視同為2015年。

新辦法待遇計發標准=基本養老金+職業年金,其中,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過渡性養老經+個人賬戶養老金。 具體計算方法如下:

1.基礎養老經=退休時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2×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1%,其中,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視同繳費指數×視同繳費年限+實際平均繳費指數×實際繳費年限)÷繳費年限。

2.各地根據測算形成與機關事業單位職務職級(技術等級)和工作年限相對應的視同繳費指數(樣表詳見附件),工作人員退休時,根據本人退休時的職務職級(技術職稱)和工作年限等確定本事視同繳費指數。

實際平均繳費指數=(Xn/Cn-1 + Xn-1/Cn-2 + ...... + X2016/C2015 + X2015/C2014 + X2014/C2013)/N實繳;

Xn、Xn-1、... X2014為參保人員退休當年至2014年相應年度本人各月繳費工資基數之和,Cn-1、Cn-2、... C2013為參保人員退休上一年至2013年相應年度當地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

N實繳為參保人員實際繳納養老保險費年限。

2.過渡性養老金=退休時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視同繳費指數×視同繳費年限×過度系數。 其中,過渡系數與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統籌地區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過渡系數保持一致。視同繳費指數由各省級地區統一確定。

3.個人賬戶養老金=退休時本人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累計存儲額÷計發月數。 其中,計發月數按國家統一規定執行。

4.職業年金計發按照《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辦法》有關規定執行。

(1)事業養老金擴展閱讀

養老金領取條件:

年滿60周歲,未享受退休(退職)以及《市基本養老保障辦法》規定的各類待遇的城鄉居民,符合以下條件,可以按月領取養老金:

1、本政策施行時,已年滿60周歲,未享受退休(退職)以及《市基本養老保障辦法》規定的各類待遇的城鄉居民,不用繳費,可以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

2、本政策施行時,距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按年繳費養老保險的;

3、本政策施行時,距領取年齡15年以上的,累計繳費年限不少於15年。

參考資料:城步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

Ⅱ 事業單位和企業的養老保險有什麼區別,交的錢哪個多退休金怎麼算

城鎮職工中人的養老保險分為三個部分來領取,分別是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和過渡性養老金。

基礎養老金。這一部分來自大家所在的企業(單位)的繳費,你要是自由職業者,沒有企業給你繳費,那這一部分就得你自己繳費,總之都要交進當地的統籌賬戶,從裡面去領取。

基礎養老金的計算方式: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上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加上你自己的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兩者相加之和除於2,求一個平均數,然後用所得的平均數乘以你自己的繳費年限的百分比,得到的結果就是你的基礎養老金。

公式=(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x繳費年限ⅹ1%。

比如你退休時上年度2017年平均工資是5000元,而你的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也是5000元,那麼兩者相加除以2還是5000,而你繳費了30年,5000元乘於30等於150000元,150000x1%等於1500元,這就是你第一部分的基礎養老金。

個人賬戶養老金。這是我們自己繳費,不斷累積起來在自己個人賬戶里的錢。

領取方式是等到退休時,整個繳費的本金和利息的累積額就確定了,用這個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即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內養老金儲存額÷計發月數。

計發月數和你的退休年齡相關,比如60歲退休就是139個月。假設你在退休時個人賬戶儲存額是20萬元,每個月領多少,就是20萬除以139等於1438.85元。

公式=200000÷139=1438.85元

過渡性養老金是針對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參巳參加工作,卻要以後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才退休的這一大批「中人"。這批人改革前的工作年限沒有繳費,也沒有建立個人賬戶,而繳費年限和個人賬戶儲存額又是計算養老金的主要因素,所以國家在政策上對中人進行補貼,就是過渡性養老金,另外還有一個視同繳費年限。

過渡性養老金=退休時上年限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x指數化視同繳費基數ⅹ視同繳費年限x1.3%或者是1.4%。

公式=退休時上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x指數化視同繳費基數x視同繳費年限ⅹ1.3%(1.4%)。

(2)事業養老金擴展閱讀

退休金(Pension Plan) ,是企業或事業單位職工或工作人員退休後一次或分次支付給職工的服務酬勞的一部分。企業制訂的退休辦法,應有利於提高職工的勞動積極性,使其老有所依,對社會的安定和提高企業效益均有益處。

以上三個部分就是基本養老金的組成部分。通過養老金計算的三項公式,我們可以看出影響養老金的主要原因:

1、退休時的社會平均工資,水平工資越高,計算的養老金越高;

2、個人的繳費年限,繳費年限越長,計算的養老金越多;

3、個人的繳費基數,繳費基數(檔次)越高,計算的養老金越多;

4、個人的繳費工資,工資總額越高,繳費越多,繳費越多,個人賬戶儲存額越高;

5、個人賬戶內養老金儲存額,個人賬戶儲存額越多,計算的養老金越多;

6、退休年齡,退休年齡越大,計發月數就更少,計算出的養老金就更多。

Ⅲ 企業轉事業,養老保險怎麼轉

養老保險的轉移方法如下:

1、職工流動就業參保繳費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可以轉移接續,繳費年限合並計算,個人賬戶儲存額累計計算。

2、職工離開本市,到其他地區就業的,先由繳費單位或本人攜帶本人身份證、養老保險手冊、醫療保險證卡、《參保職工跨省流動社會保險關系轉移申請表》等有關材料至本市社保中心服務大廳申請,清算醫療保險個人賬戶後,列印《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

3、再由本人持《參保繳費憑證》至新就業地社保經辦機構按規定提出書面申請,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由雙方社保經辦機構在規定期限內辦理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手續,參保人員不用往返奔波。

(3)事業養老金擴展閱讀

鄉(鎮)農保管理機構查驗後,應在申請書上簽署意見,將申請者的繳費證、戶口轉移證明材料、申請書及繳費記錄卡上交到縣級管理機構。縣級管理機構在收到上述材料後,要確認其轉移資格,進而對"繳費記錄卡"進行核實,並向遷入縣(市)發要求轉入保險對象的函件。

待遷入縣(市)復函同意辦理轉移手續後,要及時將轉移者的保險金本息,按規定的計算標准進行核算,轉入遷入的縣級農保管理機構。轉移者的個人基本情況登記表及繳費記錄卡也要隨之轉到保險對象將遷入的繳費單位。

Ⅳ 事業編制職工辭職養老金怎麼辦

事業單位辭職,社會養老保險處理方法如下:

1、轉為個人參保。

接續參保後,按個人退休計算退休工資,退休時不再享受事業單位退休待遇。到戶口所在地的勞動保障所辦理。

2、轉為企業參保。

接續參保後,按企業退休計算退休工資,退休時不再享受事業單位退休待遇。到察培企業所在地勞動保障所參保。

3、轉為個人後停保。

如果參保年派含限已滿15年,可以停止參保。到退休年齡時前往戶口所在地勞動保障所辦理退休手續。這樣退休時不再享受事業單位退休待遇。

資料拓展:

1、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 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15年的,就可以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就是說,參加養老保險的職工要領取養老金必須符合兩個條件:一是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二是累積繳納養老保險費滿15年。

2、按照相關規定,我國法定的企業職工退休年齡是:男年滿60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以下稱特殊工種)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因病或非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塵沒笑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

資料來源:網路詞條養老金

Ⅳ 事業單位什麼時候開始進入養老金

自用工之日起30日內為其職工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並申報繳納社會保險費。

根據《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管理規定》:

第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30日內為其職工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並申報繳納社會保險費。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第九條 用人單位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期辦理繳費申報的,可以延期申報;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後,應當立即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報告。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查明事實,予以核准。

(5)事業養老金擴展閱讀:

根據《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管理規定》:

第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持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出具的繳費通知單在規定的期限內採取下列方式之一繳納社會保險費:

(一)到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繳納;

(二)與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約定的其他方式。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用人單位可以與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簽訂協議,委託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根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開出的托收憑證劃繳用人單位和為其職工代扣的社會保險費。

第十一條 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依法履行代扣代繳義務時,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干預或者拒絕。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代繳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責令其限期繳納,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0.5‰的滯納金。用人單位不得要求職工承擔滯納金。

第十二條 徵收的社會保險費,應當存入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規定開設的社會保險基金收入戶。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定期將收到的基金存入依法開設的社會保險基金財政專戶。

第十三條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對已徵收的社會保險費,根據用人單位實際繳納額(包括代扣代繳額)和代扣代繳明細,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記賬。

第十四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職工本人。

用人單位應當每年向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通報或者在本單位住所的顯著位置公布本單位全年社會保險費繳納情況,接受職工監督。

第十五條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及時、完整、准確地記錄用人單位及其職工的繳費情況,並將繳費情況定期告知用人單位和職工。用人單位和職工有權按照《社會保險個人權益記錄管理辦法》等規定查詢繳費情況。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至少每年一次向社會公布社會保險費徵收情況,接受社會監督。

Ⅵ 事業單位退休金與基本退休金的區別

中國養老金主要分為兩類: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退休養老金和企業人員退休養回老金。二者實行的答不同制度,被輿論廣泛稱為養老「雙軌制」,兩者待遇差距巨大,是一種歧視性的制度,在中國已經持續20年。
具體表現為三個不同:
一是統籌的辦法不一樣即企業人員是單位和職工本人按一定標准繳納,機關事業單位的則由財政統一籌資;
二是支付的渠道不一樣即企業人員由自籌賬戶上支付,而機關事業單位則由財政統一支付;
三是享受的標准不一樣即機關事業單位的養老金標准遠遠高於企業退休人員。

Ⅶ 事業單位交的養老保險和社會養老保險有什麼區別

事業單位交的養老保險和社會養老保險有3點不同:

一、兩者的概述不同:

1、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概述: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是中國社會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長期以來事業單位實行退休金制度,這對於保障退休人員生活、維護社會穩定發揮了重要作用。

2、社會養老保險的概述:養老保險的全稱社會基本養老保險,是國家和社會根據一定的法律和法規,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勞動崗位後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

二、兩者的目的不同:

1、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目的: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是建立健全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內容;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是健全公平競爭市場環境的客觀要求;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有利於推進事業單位改革的進一步深化。

2、社會養老保險的目的:養老保險的目的是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為其提供穩定可靠的生活來源。

三、兩者的主要特點不同:

1、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主要特點:

(1)公平與效率相結合。既體現國民收入再分配更加註重公平的要求,又體現工作人員之間貢獻大小差別,建立待遇與繳費掛鉤機制,多繳多得、長繳多得,提高單位和職工參保繳費的積極性。

(2)權利與義務相對應。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要按照國家規定切實履行繳費義務,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形成責任共擔、統籌互濟的養老保險籌資和分配機制。

(3)保障水平與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立足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基本國情,合理確定基本養老保險籌資和待遇水平,切實保障退休人員基本生活,促進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可持續發展。

(4)改革前與改革後待遇水平相銜接。立足增量改革,實現平穩過渡。對改革前已退休人員,保持現有待遇並參加今後的待遇調整;對改革後參加工作的人員,通過建立新機制,實現待遇的合理銜接;對改革前參加工作、改革後退休的人員,通過實行過渡性措施,保持待遇水平不降低。

(5)解決突出矛盾與保證可持續發展相促進。統籌規劃、合理安排、量力而行,准確把握改革的節奏和力度,先行解決目前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不統一的突出矛盾,再結合養老保險頂層設計,堅持精算平衡,逐步完善相關制度和政策。

2、社會養老保險的主要特點:

(1)由國家立法,強制實行,企業單位和個人都必須參加,符合養老條件的人,可向社會保險部門領取養老金。

(2)養老保險費用來源,一般由國家、單位和個人三方或單位和個人雙方共同負擔,並實現廣泛的社會互濟。

(3)養老保險具有社會性,影響很大,享受人多且時間較長,費用支出龐大。因此,必須設置專門機構,實行現代化、專業化、社會化的統一規劃和管理。

Ⅷ 機關事業單位養老金怎麼計算

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工資與退休年齡有關。因為影響養老金高低的因素主要有版:退休上年權度當地社會平均工資、繳費基數的高低、繳費年限的長短等等,並和上述因素成正比。

基本公式:基本養老金=退休前一年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20%+個人賬戶本息和÷120+調整系數,各地實際計發公式會有差別,以當地政策為准。
1、公務員退休後的退休費按本人退休前職務工資和級別工資之和的一定比例計發。其中,工作年限滿35年的按90%計發;工作年限滿30年不滿35年的,按85%計發;工作年限滿20年不滿30年的,按80%計發。
2、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後的退休費按本人退休前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之和的一定比例計發。其中,工作年限滿35年的,按90%計發;工作年限滿30年不滿35年的,按85%計發;工作年限滿20年不滿30年的,按80%計發。
3、機關技術工人、普通工人退休後的退休費分別按本人退休前崗位工資和技術等級工資之和、崗位工資的一定比例計發。其中,工作年限滿35年的,按90%計發;工作年限滿30年不滿35年的,按85%計發;工作年限滿20年不滿30年的,按80%計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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