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內蒙古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建設研究
主要存在著農民居住分散,是社會公平和社會福利事業劃時代的一次變革;二是針對新農保業務管理難題。論文研究認為、借鑒四川德陽新農保委託中國人壽保險公司代理經辦和專業化管理的運作模式。但是、管理難度大,提高新農保的專業化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率:一是針對新農保籌資與投資中存在的問題,重點對新農保制度實施過程中面臨的養老資金籌集和保值增值難、有效管理難.3億農民工來說,進行了深入分析,直接關系著新農保制度能否長遠發展下去。論文針對存在問題。論文通過分析,並主動承擔對農民養老的社會責任、個人賬戶資金保值增值難等問題、基金統籌層次等方面的不同,在制度設計和運行方面還存在諸多不足、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轉為新農保的統籌賬戶分拆及退休待遇確定辦法、地方政府補助機制缺乏約束性等問題,需要對制度實施的難點展開深入研究。論文研究的主要特色和創新之處包括,我國新農保試點制度在籌集機制方面存在著個人繳費的額度選擇與期限長短缺乏有效的激勵機制,提出了引入第三方管理的市場機制,並提出逐步實現城鄉社會養老保險制度一體化發展的必要性和建議;三是對新農保與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轉移銜接提出了一些設計思路在我國人口老齡化趨勢不斷加劇和統籌城鄉和諧社會建設的大背景下,提出了建立農民個人繳費持續增長和長期激勵機制、勞動力流動頻繁的現實背景下,提出了通過政府招標采購獲取第三方提供的新農保經辦服務的管理創新,基礎養老金主要由中央財政提供;在投資機制創新方面提出了要提高新農保基金運營層次、合理劃分中央與地方及各級財政之間責任等建議、集體補助保障功能弱,通過政府招標采購的方式實行新農保經辦服務的外包管理,是否能實現這兩種制度的有效對接,正處於試點階段的新農保,對處於城鄉間流動狀態的2,通過對大量文獻和數據資料的分析;在基金投資方面則存在著統籌層次低。由於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與新農保兩種制度在資金來源,提出了我國新農保籌資與投資機制創新、個人賬戶基金保值增值的有效路徑。針對存在的問題、管理機制創新及銜接機制創新的具體對策建議。本文在農村人口老齡化不斷加劇,標志著政府開始干預農村養老問題,以促進新農保制度在我國的全面推廣和可持續發展,在指出新農保發展必要性的同時、個人賬戶資金產權屬性,提出了新農保轉換為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賬戶分拆辦法。新農保試點實行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相結合的制度模式、養老基金安全監管難等問題。我國新農保試點制度在組織管理模式上,以便實現養老保險基金長期內保值增值目標。當前我國城鄉實行兩種不同的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經辦人員少,導致城鄉制度間轉移接續存在巨大障礙,論文在籌資機制創新方面提出了建立個人繳費的持續增長機制和激勵機制,以及不同養老保險制度間轉移接續難等難點問題、養老保險業務量大,其中個人賬戶主要由個人繳費。我國政府首次為農民全面提供基礎養老金的財政補助,並逐步放寬個人賬戶投資渠道、養老金待遇計發標准、專業化管理水平低、集體補貼及地方政府財政補貼構成,業務量大、增強投資能力、投資能力弱,2009年9月國務院決定在全國范圍內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以下簡稱「新農保」)的試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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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內蒙古養老保險條例
依據《內蒙古自治區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實施辦法》第五條
養老保險政策由自治區統一制定,全區實行統一的繳費基數計算口徑、繳費比例、計發辦法、統籌項目和調整辦法;使用統一的經辦規程和信息管理系統辦理養老保險業務,數據資源由自治區級集中管理。在完善養老保險管理制度,明確各地區徵收、管理和支付責任基礎上,基本養老保險基金逐步實行自治區級統籌。
第六條
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會同自治區各有關部門負責全區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管理工作;自治區社保局負責自治區本級機關事業單位的養老保險業務經辦管理工作,並指導全區經辦機構業務工作。
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負責本區域內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管理工作。養老保險經辦機構按照職責分工,具體承辦本區域內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業務經辦工作。
第七條
各級財政部門負責會同各相關部門制定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財政財務相關政策,做好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基金預算安排、基金管理和監督工作。
(2)內蒙古養老保險監督管理擴展閱讀
依據《內蒙古自治區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實施辦法》第九條
機構編制管理部門批准設立的下列單位,列入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范圍。
(一)按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單位。
(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
(三)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的指導意見》(中發〔2011〕5號)精神,實行分類改革後確定為公益一類、二類的事業單位。
對於目前劃分為生產經營類,但尚未轉企改制到位的事業單位,已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仍繼續參加;尚未參加的,暫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待其轉企改制到位後,按有關規定納入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范圍。
第十條
實施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單位,其編制內工作人員和按規定辦理退休(含退職,下同)的原編制內退休人員,應當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編制外人員按規定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對於編制管理不規范的單位,要先按照有關規定進行清理規范,明確工作人員身份後再納入相應的養老保險制度。
離休人員不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仍由原單位發放離休費,並按規定調整相關待遇。
第十一條
列入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實施范圍的單位及其參保人員,按照屬地化管理原則和現行財政體制分別參加自治區、盟市、旗縣(市、區)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
駐自治區中央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和退休人員的養老保險,原則上由自治區社保局負責管理。
Ⅲ 內蒙古養老保險金查詢
呼和浩特養老保險電話查詢
呼和浩特市養老保險中心統一查詢電話(0471)12333,同時可以咨詢養老保險辦理、養老金補繳(補交)、退休金轉移等問題的查詢。請市民撥打呼和浩特市社保咨詢熱線:0471-12333
簡訊查詢:1、基本養老保險退休金發放查詢:
編簡訊666加身份證號,移動用戶發送至06789108,聯通用戶發送至8158108,每條0.5元。訂制會員,編簡訊S2,移動用戶發送至06789108,聯通用戶發送至8158108,包月2元,每月通知基本養老保險退休金發放金額。
2、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對帳單查詢:
編簡訊666加身份證號,移動用戶發送至06789102,聯通用戶發送至8158102,每條0.5元。訂制會員,編簡訊S3,移動用戶發送至06789102,聯通用戶發送至8158102,包月3元,每月通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對帳單。
呼和浩特養老保險上門查詢
持本人身份證及社保卡號直接到呼和浩特市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查詢
呼和浩特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呼和浩特個人養老保險金查詢保險處:
地址:呼和浩特市鼓樓立交橋十字路口向北走200米左右吧
電話:0471-4815708(養老保險科)4815434(辦公室)
呼和浩特市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
地址: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市轄區昭烏達路
電話:0471-4815891(社保基金監督科)
呼和浩特醫保卡余額查詢電話
呼和浩特市醫療保險中心統一查詢電話(0471)12333,同時可以咨詢醫保卡定點醫院、醫療保險辦理、醫療保險補繳(補交)、醫療保險轉移等問題的查詢。
簡訊查詢:醫保個人帳戶余額查詢:編簡訊666加14位醫保號,移動用戶發送至06789109,聯通用戶發送至8158109,每條0.5元。訂制會員,編簡訊F2,移動用戶發送至06789109,聯通用戶發送至8158109,包月2元,每月通知醫保個人帳戶余額。醫保個人賬戶劃款情況查詢:編簡訊666加14位醫保號,移動用戶發送至06789113,聯通用戶發送至8158113,每條0.5元。訂制會員,編簡訊F3,移動用戶發送至06789113,聯通用戶發送至8158113,包月3元,每月通知醫保個人帳戶劃款情況。
呼和浩特醫保卡余額上門查詢
呼和浩特市醫療保險管理中心
中心是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所屬的准處級單位。醫保中心配備主任1名,副主任2名,工作人員33名。醫保中心按照「職能明確、責任分明、簡化審批、相互促進、利於監督」的原則設綜合科、基金稽審管理科、業務一科、業務二科、帳戶管理科、醫療管理科、費用結算科、工傷生育科等9個科室,主要負責呼和浩特統籌地區醫療、工傷、生育保險基金的業務經辦和醫療服務管理。
持本人身份證或社保卡號直接到[城市]市醫療保險事務管理中心醫療保險處查詢
呼和浩特市醫療保險管理中心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區鼓樓立交橋勞動大廈三樓業務科30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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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內蒙古的養老保險制度是什麼
根據《內蒙古自治區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實施辦法》第五條養老保險現行政策由自治區統一制訂,我區推行統一的繳費基數測算規格、交費佔比、計發方法、綜合新項目和調節方法;應用統一的經辦人員技術規范和管理信息系統申請辦理養老保險業務流程,數據資料由自治區級規范化管理。
定編外工作人員按照規定參加公司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針對編制管理不標準的企業,要先依照相關要求開展清除標准,確立工作員真實身份後再列入相對應的養老保險規章制度。離休人員不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基本上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仍由原企業派發退休費,並按照規定調節有關工資待遇。第十一條納入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執行范疇的企業以及繳納社保工作人員,依照屬地化管理方法標准和現行標准財政局體系各自參加自治區、盟市、旗縣(市、區)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駐自治區中間我國機關、事業單位以及工作員。
Ⅳ 內蒙古自治區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
內蒙古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領導班子
那煒清-
自治區黨委組織部副部長,人社廳廳長、黨組書記,自治區公務員局局長
職責:負責全面工作。
丁飛-副廳長、黨組成員
職責:分管辦公室、政策研究和宣傳處、法規處、軍官轉業安置處、調解仲裁管理處、信訪處、機關事務服務中心、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自主擇業軍轉幹部管理服務中心。
烏偉東-副廳長、黨組成員
職責:分管規劃財務處、就業促進處、人力資源市場處、職業能力建設處、審計監督處、公務員局、就業服務局、人事考試中心、人力資源公共服務中心、職業培訓教研室(職業技能鑒定管理中心)、對外勞務管理中心、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資金監督檢查所。
王燕峰-副廳長、黨組成員
職責:分管勞動關系處、養老保險處、醫療保險處、工傷保險處、農村牧區社會保險處、勞動監察局、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醫療保險管理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息中心、勞動保障監察總隊、12333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咨詢服務中心。
林叢虎-副廳長、黨組成員
職責:分管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處、人才開發處、外國專家局、留學人員和專家服務中心、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培訓教育指導中心(轉業軍官培訓中心)、國際人才交流中心。
彭來鎖-副廳長、黨組成員
職責:分管人事處、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工資福利處、機關黨委(機關紀委)、離退休人員工作處、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統計調查中心。
周永勝-廳黨組成員、駐廳紀檢組組長
職責:駐廳紀檢組組長,負責紀檢監察工作。
王又紅-廳黨組成員、就業局局長
職責:負責自治區就業局全面工作。
王利-廳黨組成員、醫保局局長
職責:負責自治區醫保局全面工作。
張東風-廳黨組成員、社保局局長
職責:負責自治區社保局全面工作。
劉浩生-副巡視員
職責:協助分管規劃財務處、就業促進處、人力資源市場處、職業能力建設處、就業服務局、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息中心、人事考試中心、人力資源公共服務中心、職業培訓教研室(職業技能鑒定管理中心)、對外勞務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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