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北京社保繳費基數是多少
2021年7月份,由於北京相關險種基數調整,按照最低繳納基數為5360元計算,社保費用是1996.92元,其中職工個人部分需繳納565.80元。養老失業工傷最低基數上調至5360元,養老失業工傷醫療(生育)最高基數28221,所以目前社保基數下限為5360,上限為28221。
所以自2021年7月起,如果按照最低繳費基數來計算的話,北京單位繳費部分比上月增加226.41元,個人繳費部分也比上月增加159.33元,總計增加385.74元。詳情如下:
Ⅱ 北京市 最低社保繳費標準是多少
養老保險繳費基數:繳費基數:最低繳費基數3093.30元,最高繳費基數17990.70元;繳費金額:最低繳費金額:單位587.73元;職工247.46元;最高繳費金額:單位1439.26元;職工359.81元。
醫療保險繳費基數最低繳費基數3093.30元,最高繳費基數17990.70元。最低繳費金額:單位247.46元;職工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含生育月繳費基數下限執行5360元,機關事業單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月繳費基數下限執行5644元。各類靈活就業人員繳納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含生育月繳費金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自2021年7月起,在市、區人力資源公共服務中心等社會保險代理機構以個人身份存檔,且參加社會保險的個人,以及在各街道鄉鎮政務服務中心繳納社會保險的個人,繳費基數可以在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繳費下限和上限之間適當選擇。未按期辦理申報手續的,其2021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將依據本人上一年度的繳費基數確定,低於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失業保險繳費下限的,以下限作為繳費基數。
1、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月繳費基數上限28221元,月繳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5644.2元,月繳納失業保險費282.21元。
2、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月繳費基數下限5360元,月繳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1072元,月繳納失業保險費53.6元。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自2021年7月起,在市、區人力資源公共服務中心等社會保險代理機構以個人身份存檔,且參加社會保險的個人,以及在各街道鄉鎮政務服務中心繳納社會保險的個人,月繳納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460.96元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Ⅲ 北京養老保險繳費標准
北京養老保險繳費標准如下:
1、職工的繳費基數是613元-26541元,繳費比例單位16%,個人:8%,按基數下限最低繳費金額,單位交578.08元,個人交289.04元,合計867.12元,
按基數上限最高繳費金額,單位交4226.56元,個人交2123.28元,合計6369.84元;
2、機關單位的繳費基數是4713元-26541元,繳費比例單位16%,個人:8%,按基數下限最低繳費金額,單位交754.08元,個人交377.04元,合計1131.12元,
按基數上限最高繳費金額,單位交4226.56元,個人交2123.28元,合計6369.84元。
養老保險,全稱社會基本養老保險,是國家和社會根據一定的法律和法規,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勞動崗位後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需要准備的材料如下:
1、新投保人帳簿正本及副本;
2、新投保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銀行卡或存摺要求是工行、建行、農行和中國銀行之一;
4、到社保機構徵集窗口領取參保人員信息表並填寫;
5、數碼照片收據原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Ⅳ 北京市社保最低繳費標准
法律分析:由於北京相關險種基數調整,最低繳費基數調整為5360。按最低繳納基數為5360元計算,社保費用是1996.92元,其中職工個人部分需繳納565.80元。養老失業工傷最低基數上調至5360元,養老失業工傷醫療(生育)最高基數28221,所以目前社保基數下限為5360,上限為28221。
法律依據: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北京市財政局 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 北京市醫療保障局《關於降低本市社會保險費率的通知》
三、調整社保繳費基數
以本市城鎮非私營單位和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加權計算,核定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上下限和計發基本養老金。實施上述調整後,將制定基本養老保險金計發辦法的過渡措施,確保退休人員待遇水平平穩銜接。
為落實國家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下限標准低於60%的要逐步提高至60%的要求,自2019年7月,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下限標准由40%調整為46%,2020年7月繳費下限標准調整為52%,2021年7月繳費下限標准調整為60%。失業保險繳費基數上下限標准同步調整。
自2019年7月起,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可以在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繳費下限和上限之間選擇適當的繳費基數繳費。失業保險繳費基數同步調整。
Ⅳ 北京社保繳費最低標准
根據《關於2021年度各項社會保險繳費工資基數上下限的通告》
二、根據《關於降低本市社會保險費率的通知》(京人社養發〔2019〕67號)精神,2021年度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月繳費基數下限標准調整為本市上一年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的60%,經核算,月繳費基數下限應為5644元。
三、考慮2020年受疫情影響月繳費基數下限使用的是2019年標准,為適當減緩增幅,按照國家繳費下限兩年過渡到位的要求,2021年度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含生育)月繳費基數下限執行5360元;機關事業單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月繳費基數下限執行5644元。
Ⅵ 北京市最低養老金標準是多少
法律分析:截至目前1714元。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月基本養老金的最低標准調整為1714元;按月領取退職生活費的退職人員,月退職生活費的最低標准調整為1559元;按月領取退養生活補助費的人員及按月領取養老生活補助費的原臨時工養老人員(原簽定短期勞動合同的人員),月退養生活補助費、養老生活補助費的最低標准調整為1418元。按照本通知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的人員,調整後仍不足上述最低標準的,補足到最低標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四十五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喪失勞動能力的情況下,有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第四十九條 父母有撫養教育未成年子女的義務,成年子女有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
Ⅶ 北京養老保險繳費標準是多少
2021年北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含生育)月繳費基數上限調整為28221元,月繳費基數下限執行5360元;機關事業單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月繳費基數下限執行5644元。
以個人身份參保的人員,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時需填報《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人員情況表》,並提供以下證件和資料:
(一)身份證件;
(二)戶口簿;
(三)登記前曾在其他統籌地區參保的,還應提供原參保所在地社保機構開具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表》;
(四)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還應提供相關證明;
(五)省、自治區、直轄市社保機構規定的其他證件和資料。
(7)北京養老保險最低標准擴展閱讀:
數額計算說明
基本養老保險費由企業和職工個人共同負擔:企業按本企業職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繳納(北京是19%,其他城市可能不同),職工個人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收入的一定比例繳納(一般為8%)。
城鎮個體工商戶、靈活就業人員和國有企業下崗職工以個人身份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以所在省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為繳費基數,按20%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全部由自己負擔。
Ⅷ 2021年北京社保最低繳費標准
2021年目前北京社保最低繳費基數為3613元,每個月的社保費用需要1557.58元。社保的繳費比例都是固定的,所以要計算好社保費用,就要看具體的繳費基數情況。
(8)北京養老保險最低標准擴展閱讀:
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第三條 社會保險制度堅持廣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的方針,社會保險水平應當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
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第五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將社會保險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
國家多渠道籌集社會保險資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對社會保險事業給予必要的經費支持。
國家通過稅收優惠政策支持社會保險事業。
第六條 國家對社會保險基金實行嚴格監管。
國務院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立健全社會保險基金監督管理制度,保障社會保險基金安全、有效運行。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採取措施,鼓勵和支持社會各方面參與社會保險基金的監督。
第七條 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全國的社會保險管理工作,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有關的社會保險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的社會保險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有關的社會保險工作。
第八條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服務,負責社會保險登記、個人權益記錄、社會保險待遇支付等工作。
第九條 工會依法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有權參與社會保險重大事項的研究,參加社會保險監督委員會,對與職工社會保險權益有關的事項進行監督。
第二章 基本養老保險
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十一條 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
Ⅸ 北京市養老保險繳費基數
北京市養老保險繳費基數:
1、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最低標准為每年1000元,最高標准為每年9000元;
2、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總繳費=單位繳費+個人繳費;
3、新型農村養老保險,最低繳費標准為上一年度本區縣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的10%,參保人員可根據經濟承受能力提高繳費標准。參保人員每年個人繳費和集體補助的總額,不得低於本區縣的最低繳費標准。
基本養老保險,是國家和社會根據一定的法律和法規,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勞動崗位後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基本養老保險以保障離退休人員的基本生活為原則。它具有強制性、互濟性和社會性。強制性體現在由國家立法並強制實行,企業和個人都必須參加而不得違背;互濟性體現在養老保險費用來源,一般由國家、企業和個人三方共同負擔,統一使用、支付,使企業職工得到生活保障並實現廣泛的社會互濟;社會性體現在養老保險影響很大,享受人多且時間較長,費用支出龐大。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七條 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全國的社會保險管理工作,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有關的社會保險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的社會保險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有關的社會保險工作。第六十二條 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申報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按照該單位上月繳費額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確定應當繳納數額;繳費單位補辦申報手續後,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按照規定結算。
Ⅹ 2021年北京社保最低繳費標准
2021年北京社保最低繳費標准:
1、自2021年7月1日起,本市2021年度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含生育月繳費基數上限調整為28221元;
2、2021年度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月繳費基數下限標准調整為本市上一年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的60%,經核算,月繳費基數下限應為5644元;
3、考慮2020年受疫情影響月繳費基數下限使用的是2019年標准,為適當減緩增幅,按照國家繳費下限兩年過渡到位的要求,2021年度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含生育月繳費基數下限執行5360元;機關事業單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月繳費基數下限執行5644元;
4、各類靈活就業人員繳納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含生育月繳費金額。
社會保險主要是通過籌集社會保險基金,並在一定范圍內對社會保險基金實行統籌調劑至勞動者遭遇勞動風險時給予必要的幫助,社會保險對勞動者提供的是基本生活保障,只要勞動者符合享受社會保險的條件,即或者與用人單位建立了勞動關系,或者已按規定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即可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社會保險是社會保障制度中的核心內容。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