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從什麼時候開始執行
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從2014年月1日開始執行的。
根據《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第十二條 加強組織領導。改革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直接關系廣大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切身利益,是一項涉及面廣、政策性強的工作。各地區、各部門要充分認識改革工作的重大意義,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實施,向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社會各界准確解讀改革的目標和政策,正確引導輿論,確保此項改革順利進行。
各地區、各部門要按照本決定製定具體的實施意見和辦法,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備案後實施。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要會同有關部門制定貫徹本決定的實施意見,加強對改革工作的協調和指導,及時研究解決改革中遇到的問題,確保本決定的貫徹實施。本決定自2014年10月1日起實施,已有規定與本決定不一致的,按照本決定執行。
(1)機關事業養老金改革擴展閱讀:
《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第三條 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基本養老保險費由單位和個人共同負擔。單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比例為本單位工資總額的20%,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比例為本人繳費工資的8%,由單位代扣。按本人繳費工資8%的數額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全部由個人繳費形成。
個人工資超過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300%以上的部分,不計入個人繳費工資基數;低於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當地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個人繳費工資基數。個人賬戶儲存額只用於工作人員養老,不得提前支取,每年按照國家統一公布的記賬利率計算利息,免徵利息稅。參保人員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依法繼承。
㈡ 為什麼要進行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
我國進行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原因是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享受的標准不一樣,機關事業單位的養老金標准遠遠高於企業退休人員,差距大概是300%~500%。企業與機關事業單位由於養老保障制度的不同而造成了兩者之間待遇差異較大,且這種差異已引起群眾的不滿,要求縮小差距、統一制度的呼聲日益高漲。
養老保險,全稱社會基本養老保險,是國家和社會根據一定的法律和法規,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勞動崗位後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養老保險的目的是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為其提供穩定可靠的生活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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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 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實施細則
您好!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實施辦法,各省、直轄市。自治區都已經先後出台,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的實施細則大同小異。現以安徽省為例,陳述如下:
◎
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多繳多得、長繳多得
◎養老保險個人繳費比例為本人繳費工資基數的8%
◎
單位繳費比例為本單位參保職工繳費工資總額的20%
12月23日,記者從省人社廳獲悉,省政府日前下發《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旨在統籌城鄉社保體系建設,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續的養老保險制度。
此次改革范圍包括按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事業單位及其編制內的工作人員。改革後,統一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多繳多得、長繳多得。
基本養老保險費由單位和個人共同負擔,單位繳費基數為本單位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工作人員的個人繳費工資基數之和,比例為20%;個人繳費基數為個人繳費工資基數,比例為8%,由單位代扣。按本人繳費工資8%的數額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全部由個人繳費形成。個人賬戶儲存額只用於工作人員養老,不得提前支取,每年按照國家公布的記賬利率計算利息,免徵利息稅。參保人員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依法繼承。
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各省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意見自2014年10月1日起實施。2014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為過渡期。意見實施後,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金怎麼領?具體來說分為5種情況。
意見實施後參加工作、個人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工作人員,退休後按月發給基本養老金。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退休時的基礎養老金月標准,以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准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計發月數根據本人退休時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本人退休年齡、利息等因素確定。
意見實施前參加工作、實施後退休且個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工作人員,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依據視同繳費年限長短發給過渡性養老金。其中,對過渡期內退休的工作人員,按照合理銜接、平穩過渡的原則,確定待遇計發辦法。
意見實施後達到退休年齡但個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累計不滿15年的工作人員,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處理和基本養老金計發比照《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若干規定》執行。
意見實施前已經退休的人員,繼續按照原待遇標准發放基本養老金,同時執行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
離休人員仍按照國家和省統一規定發給離休費,並調整相關待遇。
此外,意見還提出,調整部分工作人員退休時加發退休費辦法,建立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並做好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工作。同時,機關事業單位在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應為其工作人員建立職業年金。單位按本單位繳費工資的8%繳費,個人按本人繳費工資的4%繳費。
謝謝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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㈣ 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有何意義
機關事業單位的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具有深遠意義,從制度上,改變了退休人員的雙軌制,體現公平,讓所有的退休人員,待遇都是一樣,政策也是一樣,過去機關事業單位不繳納養老保險,退休金卻比企業人員退休高很多,改革之後,都是按照繳納養老保險計算退休養老金,和企業同步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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㈤ 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從什麼時候開始執行
一、2015年1月,國務院公布《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決定從2014年10月1日起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進行改革,機關事業單位將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這意味著,在我國存在了近20年的養老金「雙軌制」將成為歷史。今後,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將跟企業職工一樣,個人需繳納部分養老保險。
二、對《決定》的實施,各地會制訂相應的方法,詳細內容請查詢當地有關規定,在此略述幾點:
1.公務員要繳納養老金了
改革後,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將參照企業等城鎮從業人員繳納養老金,並將發放全國統一的社會保障卡,從單位養老轉向社會化養老。
2.養老金不再按級別
一直以來,一些機關和事業單位往往存在退休前突擊提升職級、職稱的情況。隨著改革推進,這種情況可能有所改變。這是因為,改革前機關事業單位退休金按照職工退休最後一個月工資一起發,並隨著機關事業單位工資調整進行調整。而改革後,將按照本人歷年繳費多少、繳費期長短來計算養老金標准。
3、參保人員退休時的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具體計發月數表可登錄中國政府網查閱),就是退休之後平均每個月領取的個人賬戶養老金數額。
4、「多繳多得」、「長繳多得」:同樣年齡退休的,計發月數相同,所以繳費越多,待遇水平越高;而同樣個人賬戶積累的,退休越晚,計發月數越少,即除數越小,因而待遇水平越高——這就是「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意思。
5、改革范圍
按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單位
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
事業單位及其編制內的工作人員
6、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
(基本養老保險費由單位和個人共同負擔)
單位繳費的比例為本單位工資總額的20%
個人繳費的比例為本人繳費工資的8%
個人賬戶儲存額不得提前支取;免徵利息稅;參保人員死亡的,賬戶余額可依法繼承。
改革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
決定實施後參加工作、個人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退休後按月發給基本養老金
決定實施前參加工作、實施後退休且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依據視同繳費年限長短發給過渡性養老金
決定實施後達到退休年齡、個人繳費年限累計不滿15年:比照《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若干規定》執行
決定實施前已經退休:繼續按照國家規定的原待遇標准發放基本養老金,同時執行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
………………
自2014年10月1日起實施,已有規定與決定不一致的,按照決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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㈥ 機關事業單位養老金和職業年金改革,30年教齡高級教師待遇是怎樣的
引言、在一些機關事業單位已經進行了對於養老金和職業年金的改革,在這其中也包括有30年教齡的教師所應該獲得的待遇。教師的待遇一直以來都是非常不錯的,那在這次改革中教師有著什麼樣的待遇呢?
三、總結
在這次改革中將有30年教齡的教師工資都調到了最高水平,同時退休金也調到了最高的水平,並且將教師的個人生涯進行了一個非常好的完善,這對於教師來說是非常有幫助的,而且也是非常有意義的。
㈦ 機關事業單位的養老金和職業年金改革,具體有什麼變化
引言:機關事業單位的養老金和職業年金的變化都是不同的,所以說大家要看一看具體應該怎麼去補發。每一個人他們在工作的時候想的都會比較多,因為如果說自己退休了之後沒有工作的話,也會讓自己感覺很痛苦,所以平常你也要知道自己一定要有職業年限或者是有其他的東西。每一個都是跟隨著自己同步的,像大家如果覺得工資不高或者是有意義的話,那麼你也可以向有關部門進行申請。
有些人把養老金進行並軌,那麼要把一些單子給區分開來,不能糊里糊塗的就全部使用了。改革雖然說會有一定的變化,但是基本的模式都是不會有太大浮動的,每一年都會讓你領取到自己相對應的東西。有些老年人他們不懂得該怎麼去取,這個時候年輕人就要去幫助自己父母給他們講解一下。
㈧ 機關事業單位養老金和職業年金改革,具體有哪些新的政策
機關單位其實就是行政單位,是國家機關,是法定的行政主體。而事業單位則是國家基於公共目的成立的公共事業組織,除過法律授的事業單位,均不是行政主體。
機關事業單位是行政機關和事業單位的統稱。公務員的待遇比事業單位好一些,公務員不用繳納養老保險。公務員還分為行政編制和工勤崗位。事業單位是指事業編制的單位,待遇也不錯,但是和公務員比還是要差一些。
1.強制性
機關事業單位的職業年金是強制繳納的。而企業年金是指企業及其職工在依法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自願建立的補充養老保險制度。
2.區別性
職業年金主要針對機關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而企業年金除企業外,社會團體、基金會、民辦非企業單位也可以建立,工作人員較少的社會組織還可參加企業年金集合計劃。
3.差異性職業年金單位繳納比例為本單位工資總額的8%,個人為本人繳費工資的4%;企業年金則企業繳費每年不超過本企業上年度職工工資總額的1/12,企業和職工個人總計不超過本企業上年度職工工資總額的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