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56歲男性,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補交要多少錢劃算嗎
鎮江市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指導意見
各轄市、區人民政府,鎮江新區管委會,市各委辦局,各直屬單位、企事業單位:
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是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建立健全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以下簡稱「新農保」)制度,保障農村居民年老後的基本生活,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快推進以改善民生為重點的社會建設,促進城鄉統籌與和諧發展,全面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重大舉措,具有重要而深遠的意義。在總結各地「新農保」試點工作經驗的基礎上,現就全市建立「新農保」制度提出以下指導意見:
一、總體目標
圍繞「全面達小康,人人有保障」的奮斗目標,在全市范圍內全面建立與農村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與其他社會保險相配套,農民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相結合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進一步規范和推進農村養老保險體系建設。力爭經過三年左右時間,實現「新農保」的基本全覆蓋,2008年,各轄市、區、鎮江新區「新農保」制度建立率達到100%,全市「新農保」參保覆蓋面達到50%,2009年達到70%,2010年達到90%以上。
二、保障對象
「新農保」制度的保障對象:本市區域內年滿16周歲, 未滿60周歲,具有本市戶籍但暫不具備條件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城鄉居民(不含全日制在校學生)。
上述參保對象不能同時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社會養老保險和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
三、制度模式
從我市實際出發,「新農保」制度可實行「統賬結合」、「個人賬戶」、「財政補貼養老金加個人賬戶」等制度模式。
個人賬戶應當做實,實行個人賬戶基金的完全積累。四、保險費籌集
(一)「新農保」繳費基數,按不低於上年度江蘇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15%,不高於上年度江蘇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60%的標准確定。繳費費率可在16%-20%之間設定,其中個人繳費8%,其餘繳費由各級政府承擔。
繳費基數、繳費費率由各級勞動保障部門報同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定期對外公布。
(二)有條件的集體經濟組織可採取多種方式對參保人員進行繳費補助,減輕其繳費負擔,保護其參保積極性。補助資金在集體公積金和土地徵用補償費村組留存部分中列支。
(三)各轄市(區)、鎮江新區年度財政預算安排的保障資金,以及鎮江市財政按照現行的財政體制分擔比例給予的補貼資金。
五、保險待遇
(一)參保人員享受「新農保」待遇,按月領取養老金,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達到各地規定的享受養老保險待遇年齡;
2.按規定足額繳納「新農保」保險費;
3.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180個月)以上。
(二)參保人員符合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規定條件時,由參保人本人憑參加「新農保」的證卡和有關材料,到「新農保」經辦機構辦理相關手續,從經辦機構核定的領取養老金時間之次月起,由經辦機構委託的銀行等機構按月發給養老金。
(三)「新農保」參保人員養老金的計發標准應當與其繳費年限和繳費數額掛鉤,具體辦法由各地制定。
(四)參保人員到達領取養老金年齡,繳費年限累計不滿15年(180個月)的,可以一次性領取其個人賬戶儲存額,並與經辦機構終止養老保險關系;也可以書面申請繼續繳納養老保險費,直至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再享受養老待遇。
六、養老保險基金的支付
(一)養老保險統籌基金的支付范圍:
1.參保人員基礎養老金;
2.正常調整的基礎養老金;
3.喪葬費、撫恤費;
4.參保人員個人賬戶儲存額支付完畢後,依照有關規定仍應支付的費用;
5.法律法規規定的應當納入的其他費用。
(二)在繳費或領取養老金期間死亡的,由其直系親屬憑死亡證明和其他證明材料,向經辦機構申請領取喪葬費和撫恤費,其個人賬戶儲存額或其餘額一次性發給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繼承人。
七、基金管理
(一)市和轄市(區)政府、鎮江新區管委會應建立「新農保」基金監督管理委員會,成員由勞動保障、財政、稅務、審計、統計、監察等部門組成,負責對基金管理和養老保險待遇調整的監督。
(二)「新農保」經辦機構應建立健全基金管理財務、會計、統計、審計等制度,按時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財政部門報送財務、統計報表,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三)單位和個人挪用、冒領、貪污「新農保」保險費及基金的,由同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負責追回,並依法追究其責任。
八、組織領導
(一)各轄市(區)政府、鎮江新區管委會應切實加強對「新農保」制度的組織領導,承擔確保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的責任,並根據本地區的經濟社會發展情況,建立養老金待遇正常調整機制。社會養老保險社會統籌基金發生困難時,通過財政等渠道解決。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是「新農保」工作的主管部門,具體負責統籌規劃、政策制定、業務協調及監督管理;財政、審計、統計、監察、農林、國土、民政、工商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共同做好相關工作。
(二)提高「新農保」基金的信息化管理水平。參保人員的基金繳納、業務核算、待遇支付、查詢服務等全部納入計算機系統管理,實現業務流程和經辦服務的規范化。
(三)各轄市(區)政府、鎮江新區管委會應結合本地實際,依據本意見制定實施辦法,報鎮江市人民政府批准後執行。已實施「新農保」制度的地區,應進一步完善政策,規范管理,向全市「新農保」制度過渡,積極穩妥地推進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事業的健康發展。
㈡ 鎮江市丹徒區辛豐城鎮戶口48周歲能否參加鎮江社會醫療養老保險,不是那種農村養老保險。
放心吧,可以的,你說的是那種城鎮的。那個應該到你退休後就不能交了。
你說的那個保銷比例多,但就是有幾點不好,不能買葯,要=一段時間才能啟用。
㈢ 鎮江新型農村養老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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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當地戶口所在鄉鎮的勞動保障和社會保險服務中心提出申請和繳納保險費用,共分100至1000十個檔次。一定索要正規發票或相關票據。繳納完畢,必須能在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專網上查詢到。
㈣ 在鎮江交的社保淮安的農村養老保險一起好交嗎
農合和社保不可以同時交。
根據規定,已參加職工醫療保險的,不再參加新農合(現城鄉居民醫療保險),不得重復參保。
農保是指由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和管理,農村經濟組織、集體事業單位和各業勞動者共同承擔養老保險費繳納義務,勞動者在年老時按照養老保險費繳納狀況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農村社會保障制度。
社保,全稱「社會保險」,是民生保障的重要項目,具體社保險種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
2014年,國家出台規定將新農保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合並,建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
同理,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前身是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簡稱:新農合)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2016年,國家出台規定將新農合和城鎮居民社會醫療保險整合,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
㈤ 農村養老保險國傢具體怎麼補助和開支方式是什麼樣的
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該如何參保?養老金待遇如何?能不能與其他養老保障制度同時參保?就廣大群眾普遍關心的問題,省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相關負責人對省政府日前發布的《關於建立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實施意見》進行了分析解答。
哪些人能參保?如何參保?
政策規定,凡具有我省戶籍、年滿16周歲(全日制學校在校學生除外),非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工作人員,未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城鄉居民,均可在戶籍地參加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
繳費標准目前設定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五個檔次,各地可按不低於當地上年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或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的額度,增設和調整若干絕對額繳費檔次。參保人可自主選擇繳費標准,多繳多得。
參保後養老金待遇如何?
政策規定,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除了參保人的個人繳費外,還包括集體補助、政府對參保人的繳費補貼和利息收入。參保人死亡後,其個人賬戶中的資金余額,除政府補貼外,可以依法繼承。
在繳費補貼上,政府對選擇較高檔次標准繳費的參保人給予適當鼓勵;對重度殘疾人、低保對象等困難群體繳費,按當地最低檔次繳費標准給予全部或部分補貼。為了讓參保人享受到真正的實惠,我省要求,參保人所在市、縣(市、區)對繳費給予補貼,補貼標准不低於每人每年30元。
養老金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和繳費年限養老金三部分組成,支付終身。其中基礎養老金由政府全額支付,目前省里確定的標準是每人每月不低於60元。
為了體現長繳多得原則,省里制定了繳費年限養老金政策。繳費年限養老金與參保人繳費年限長短掛鉤,按繳費年限分段計發,目前暫定為:繳費5年(含5年)以下的參保人,其月繳費年限養老金按1元/年計發;繳費6年以上、10年(含10年)以下的,其月繳費年限養老金從第6年起按2元/年計發;繳費11年(含11年)以上的,其月繳費年限養老金從第11年起按3元/年計發。
對參保的復員退伍軍人,軍齡視同繳費,並加發優待養老金。
此外,制度實施後,已領取養老金待遇的參保人員,死亡時可享受一次性喪葬補助費,標准為參保人死亡當月享受的基礎養老金的20個月金額。
該負責人舉了個例子:在不計利息、且現行基礎養老金金額及政府補貼標准不變的前提下,如參保人今年45歲,年繳費100元,連續繳費15年,到60歲時,每月能領取養老金104元。按浙江省平均預期壽命78歲計算,個人繳費總額為:100×15=1500元;得到養老金總待遇為:104×12×18+1200(喪葬費)=23664元。
養老金的領取條件是什麼?
年滿60周歲,未享受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離休、退休、退職待遇和職工基本養老金待遇的本省戶籍城鄉居民,可以按月領取養老金。制度實施時,符合上述條件的老年人不用繳費,可以按月享受基礎養老金,但其符合參保條件的子女應當參保繳費。
制度實施時年滿45周歲、不足60周歲的,應按年繳費,也允許補繳,年補繳額不得低於當地當年的最低繳費標准,累計繳費年限不超過15年;未滿45周歲的,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年限不少於15年。
與其他養老保障如何銜接?
政策規定,對年滿60周歲且已領取原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養老金的參保人,在繼續領取原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養老金的同時,享受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對未滿60周歲且未領取原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養老金的參保人,應將原個人賬戶儲存額折算成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繳費年限並繼續繳費,原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並入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個人賬戶。
因就業關系發生變化的,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與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可雙向轉換,但不能同時享受。
制度實施時,已參加城鎮居民基本生活保障並領取保障金、年滿60周歲的農民,可以同時享受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制度實施後,允許符合條件的農民同時參加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和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如被征地農民本人有要求,可將其參加的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轉為參加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但不允許「逆向選擇」。
符合享受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條件的人員,如符合水庫移民後期扶持政策、最低生活保障、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社會優撫、農村「五保」和城鎮「三無」人員供養、精減職工和遺屬生活補助等待遇條件,可同時疊加享受。
㈥ 農村養老保障與農村養老保險區別嗎
農村養老保障制度是繼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和新型合作醫療之後的第三大社保制度。實現農村居民與城市居民享受同等的社會保障權益,創新我國農村養老保障制度是關鍵。
農村養老保險是指通過個人、集體、政府多方籌資,將符合條件的農村居民納入參保范圍,達到規定年齡時領取養老保障待遇,以保障農村居民年老時基本生活為目的,帶有社會福利性質的一種社會保障制度。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是在總結完善我國上世紀90年代開展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簡稱老農保)制度的基礎上建立起來的一項嶄新制度。
社會保障制度主要包括社會保險、社會救助、社會優撫和社會福利等內容。農保和社保屬於國家社保制度的兩種不同類型,主要區別在於針對的群體不一樣。農保主要針對農民,繳費少,退休時領取的退休金也少;社保主要針對城鎮就業人員,繳費多,退休時領取的退休金也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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㈦ 農村養老保險的保障待遇
法律分析:農民養老金分由兩個部分組成,分別是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基礎養老金=政府對於符合條件參保人的全額補貼支付。這部分待遇,是由政府補貼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金。主要跟當地的財政收入高低相關,這一部分待遇是人人均等的。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所以養老保險繳費的檔次越高,領取的養老金也就越多。
法律依據:《關於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 七、養老保險待遇領取條件 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個人,年滿60周歲、累計繳費滿15年,且未領取國家規定的基本養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新農保或城居保制度實施時已年滿60周歲,在本意見印發之日前未領取國家規定的基本養老保障待遇的,不用繳費,自本意見實施之月起,可以按月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距規定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應逐年繳費,也允許補繳,累計繳費不超過15年;距規定領取年齡超過15年的,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不少於15年。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領取人員死亡的,從次月起停止支付其養老金。有條件的地方人民政府可以結合本地實際探索建立喪葬補助金制度。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每年對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領取人員進行核對;村(居)民委員會要協助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開展工作,在行政村(社區)范圍內對參保人待遇領取資格進行公示,並與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等領取記錄進行比對,確保不重、不漏、不錯。
㈧ 鎮江市農保養老金標準是多少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正解是60歲時按國家政策辦理了領取才能知道到底領取多少錢。新農保繳費標准參加新農保的農村居民應當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繳費標准目前設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個檔次,地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增設繳費檔次。參保人自主選擇檔次繳費,多繳多得。國家依據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增長等情況適時調整繳費檔次。繳納1200元的就是每月100元的最低檔次新農保制度實施時,未滿60周歲的,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不滿15年的,可以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其年滿60周歲至未滿65周歲期間,基礎養老金標准為135元;年滿65周歲後,基礎養老金標准為155元。區縣政府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再適當提高基礎養老金標准。根據新、老農保養老待遇銜接過渡辦法「就高原則」確定,每人每月養老金標准不低於300元。
㈨ 鎮江市這次給城鎮戶口的退伍義務兵和士官補交養老和醫療保險,為什麼農村戶口的沒有這待遇
鎮江市這次給城鎮戶口的退伍義務兵和士官補招養老和醫療保險,但是農村戶口沒有,是因為這個規定呢,是法律所規定的,只能城鎮戶口有安置和其它優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