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養老金個人賬戶的錢能取出嗎
個人賬戶儲存額只能用於被保險人養老,不得提前支取。
B. 養老金個人賬戶的能取出嗎
個人賬戶儲存額只能用於被保險人養老,不得提前支取。
C. 養老保險可以到退休時一次性全取出來嗎
社保的養老保險來不能,但商源業養老保險可以一次性全部取出,但也失去了養老金的意義。這筆錢拿出來後,基本不可能繼續留下,社會上的誘惑太多,惦記你錢的人太多(或許子女都惦記),自己需要錢的地方太多。養老金是讓人在年老沒有工作,沒有收入來源,沒有存款的時候,能夠讓你繼續活下去的一個保障,錢多錢少決定了你後半生的生活品質,也決定了晚年是否有尊嚴,把養老金都花沒了,愚蠢至極。除非已經確診不久就要離世。
D. 養老保險可以提前支取嗎
一般情況下不能提前支取。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 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專計繳費滿15年的,就可以按月屬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就是說,參加養老保險的職工要領取養老金必須符合兩個條件:
一是達到法定退休年齡;
二是累積繳納養老保險費滿15年。
按照相關規定,我國法定的企業職工退休年齡是:男年滿60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
(4)養老金能一次性取出嗎擴展閱讀:
養老金申請條件
職工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必須具備三個條件:
1、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並已辦理退休手續;
2、所在單位和個人依法參加養老保險並履行了養老保險繳費義務;
3、個人繳費至少滿15年(過渡期內繳費年限包括視同繳費年限)。如今,中國的企業職工法定退休年齡為:男職工60歲;從事管理和科研工作的女職工55歲;從事生產和工勤輔助工作的女職工50歲,自由職業者、個體工商戶女年滿55周歲;
4、基礎養老金= 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
5、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月數;
6、以上兩項A+B之和為每月領取額。
E. 養老金的錢是可以取出來的嗎
個人所繳納的養老金是不可以提前取出來的,因為你所繳納的養老保險是按照國家的相應計算公式去計算給你多少錢,與你本身繳納年限當時繳納的錢都有關系。不是你直接可以提取的,它並不像是住房公積金,但也有一些特殊情況可以提前提取。
其他的情況下個人是不能把錢提前取出來的,只有這兩種特殊的情況可以,其他情況就得等你到了規定的年齡給你固定的賬戶發放養老金。你一個月就會拿到那麼多錢,至於說你到底能拿到多少個月的,那就看你自己身體好不好了,如果是出現張三這種情況剛領保險三五年就去世了,那就很倒霉,但如果說張三運氣比較好,他活到了100歲,那他就賺了他賺大了。
F. 退休後個人賬戶養老金能一次性領取嗎
一般情況下養老金是不能一次性領取的,目前養老金都是按月來發放的,養老金計發月數按退休年齡分別規定為:45歲216月、50歲195月、55歲170月、60歲139月、65歲101月,也就是說退休年齡越大,計發月數越小,每個月領取的額度越多。
不過也有地區規定,除了個人死亡的,有一部分特殊群體,是可以提前一次性領取個人帳戶的儲存額中。以北京地區為例,以下3種情況下,就可一次性支取養老金:
一、外國籍參保職工回國的,在達到規定的領取養老金年齡前離境的,經辦機構可根據其本人書面申請,將其社會保險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
二、轉外籍、轉港澳台籍參保職工離境的,其社會保險個人賬戶儲存額應當一次性支付給本人。
三、本國籍參保人員申請清算的,要求現已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未滿十五年,本人不再延長繳費,且不再轉入戶籍所在地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自願終止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的。
【拓展資料】
養老金,又名退休金、退休費,是中國的一種社會養老保險待遇。按照國家有關文件規定,養老金定義為:在勞動者年老或喪失勞動能力後,根據他們對社會所作的貢獻和所具備的享受養老保險資格或退休條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貨幣形式支付的保險待遇。
養老金本著國家、集體、個人共同積累的原則積累、運作。當人們年富力強時,所創造財富的一部分被投資於養老金計劃,以保證老有所養。
中國養老金主要分為兩類: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退休養老金和企業人員退休養老金。二者實行的不同制度,被輿論廣泛稱為養老「雙軌制」,兩者待遇差距巨大,是一種歧視性的制度,在中國已經持續20年。
G. 養老金交滿15年 以後。 一次性可以全部拿出來嗎
咨詢記錄 · 回答於2021-12-12
H. 養老金可以一次性領取嗎
法律分析:想要一次性取出來,有限制條件:
1、如果到了退休年齡後,但是社保累計繳費不足15年,而且也沒有將保險關系轉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那麼就可以申請終止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經本人書面確認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會終止其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並將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
2、如果符合領取養老金的條件,也就是到達退休年齡且社保累計繳滿15年,但是要移民去國外定居了,那麼可以在離境時或者離境後書面申請終止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在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收到申請並書面確認後,個人也可以一次性領取個人賬戶儲存額。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