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都是發放個人存摺或銀行卡上,由個人辦理或統一辦理。我們這是使用的農村合作銀行的。
❷ 2020年青島辦退休不要照片和銀行卡卡號嗎
辦理退休不可能不要照片和銀行卡的,除非他本身就有你的照片和銀行卡。有的時候辦理退休使用你的社保卡也可以。所以可能有你的信息。
❸ 青島農村養老保險
看當地社保新農村養老保險啟動情況的規定,不會是一次性返還的,是每月領取.
你本人最好到當地社保查詢新農村養老保險啟動情況.
補充:
我說的是國家社會養老保險,不是商業保險.
❹ 最新農村養老金用什麼卡
目前所知消息,未聽說有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卡。
只有社保卡,社保卡平時就是張銀行內卡。社容保卡將醫保、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失業保險結算進行了合並,以後各項保險的費用支付全部轉賬到社保卡,社保卡就成了社會保險的結算卡。
❺ 青島地區養老金如何計算
答:根據規定,1998年10月1日前已經退休的人員(老人),按原來的規定(老辦法)計發養老金。月基本養老金計算公式為:月基本養老金=(技能工資-6元糧貼)×計發比例+國家規定的12項補貼。其中:工齡10年-20年,計發比例為85%;工齡20年-30年,計發比例為90%;工齡30年以上的,計發比例為95%。
基本養老金的計算公式如下:
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退休前一年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20%%(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按15%%)+個人賬戶本息和÷120+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1997年底前繳費年限×1.4%%。
為了
便於計算,假設王先生平均月薪4000元,養老保險繳費期限為10年,假設10年後北京市月平均工資是3000元,那麼退休後,他在政策變化前後各能領到多少養老金呢?
按現行的養老金制度,王先生退休後每月可領到的養老金=3000元×15%%+4000元×11%%×12×10÷120=890元(「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1997年底前繳費年限×1.4%%」部分忽略不計,下同)。
個人養老賬戶的規模將由本人繳費工資的11%%調整為8%%後,王先生退休後每月可領到的養老金=3000元×15%%+4000元×8%%×12×10÷120=770元。據《北京現代商報》
青島市36萬名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上調,新增養老金10月到賬。記者29日從青島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獲悉,青島市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辦法正式出台。這次基本養老金調整為2005年、2006年兩個年度連續調整,調整范圍分別為2004年12月31日前和2005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職)手續的企業退休(職)人員,養老金分別從2005年、2006年的7月1日起調整發放。
根據調整辦法,2004年12月31日前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的企業退休人員,新增的養老金將從2005年7月1日起按兩部分增加:第一部分為每人每月增加固定額40元;第二部分按2004年12月份本人月基本養老金的3.1%增加。
2005年12月31日前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的企業退休人員(包括上述2004年12月31日前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的企業退休人員),從2006年7月1日起,將按普遍調整和適當提高的方法增加養老金。其中普遍調整又按兩部分增加:第一部分為每人每月增加固定額70元;第二部分按2005年12月份本人月基本養老金的5.8%增加。
除了普遍調整,從2006年7月1日起,以下四類退休人員還可適當增加養老金:一是具有高級職稱資格的,每人每月提高60元;二是1953年底前參加工作的,每人每月提高40元,其中1949年1月1日至1949年9月30日期間參加革命工作、享受當地人民政府制定的薪金制待遇的,每人每月再提高80元;三是1993年9月底前退休的(不含1953年底前參加工作的人員),每人每月提高20元;四是2005年底前,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年滿80周歲及以上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分別提高30元、45元、60元。同時符合上述兩項或兩項以上條件的退休人員,可重復享受。
退職人員2005年、2006年養老金調整均按退休人員普遍調整的辦法分兩部分增加養老金,固定額部分按退休人員標準的80%增加,比例部分按退休人員相同比例和計算辦法增加。農工商企業享受最低養老金待遇的人員按有關規定增加養老金。
據青島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有關負責人介紹,青島市提高退休人員的養老金主要是為了更好地保障退休人員的晚年生活。
退休人員可從10月1日起持銀行代發養老金的存摺到相應的銀行查詢或提取調整增加的養老金。養老金調整工作結束後,尚未進行高級職稱資格確認的企業退休人保
❻ 青島養老金兩個銀行發放,建行和光大,建行漲的已到位,光大銀行還有嗎
首先,養老金的抄發放僅僅是襲通過銀行發放,並不是銀行給你錢!因為銀行不可能有錢給你,給你錢的是社保機構。因此,是否發放與哪家銀行關系不大!也不可能是通過這家銀行就發放,而通過另一家銀行就不發了!當然,各家銀行處理問題速度可能有區別,也只是稍有先後而已。
❼ 請教:青島市的養老金如何計算謝謝!
答:根據規定,1998年10月1日前已經退休的人員(老人),按原來的規定(老辦法)計發養老金。月基本養老金計算公式為:月基本養老金=(技能工資-6元糧貼)×計發比例+國家規定的12項補貼。其中:工齡10年-20年,計發比例為85%;工齡20年-30年,計發比例為90%;工齡30年以上的,計發比例為95%。
基本養老金的計算公式如下:
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退休前一年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20%%(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按15%%)+個人賬戶本息和÷120+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1997年底前繳費年限×1.4%%。
為了
便於計算,假設王先生平均月薪4000元,養老保險繳費期限為10年,假設10年後北京市月平均工資是3000元,那麼退休後,他在政策變化前後各能領到多少養老金呢?
按現行的養老金制度,王先生退休後每月可領到的養老金=3000元×15%%+4000元×11%%×12×10÷120=890元(「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1997年底前繳費年限×1.4%%」部分忽略不計,下同)。
個人養老賬戶的規模將由本人繳費工資的11%%調整為8%%後,王先生退休後每月可領到的養老金=3000元×15%%+4000元×8%%×12×10÷120=770元。據《北京現代商報》
青島市36萬名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上調,新增養老金10月到賬。記者29日從青島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獲悉,青島市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辦法正式出台。這次基本養老金調整為2005年、2006年兩個年度連續調整,調整范圍分別為2004年12月31日前和2005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職)手續的企業退休(職)人員,養老金分別從2005年、2006年的7月1日起調整發放。
根據調整辦法,2004年12月31日前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的企業退休人員,新增的養老金將從2005年7月1日起按兩部分增加:第一部分為每人每月增加固定額40元;第二部分按2004年12月份本人月基本養老金的3.1%增加。
2005年12月31日前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的企業退休人員(包括上述2004年12月31日前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的企業退休人員),從2006年7月1日起,將按普遍調整和適當提高的方法增加養老金。其中普遍調整又按兩部分增加:第一部分為每人每月增加固定額70元;第二部分按2005年12月份本人月基本養老金的5.8%增加。
除了普遍調整,從2006年7月1日起,以下四類退休人員還可適當增加養老金:一是具有高級職稱資格的,每人每月提高60元;二是1953年底前參加工作的,每人每月提高40元,其中1949年1月1日至1949年9月30日期間參加革命工作、享受當地人民政府制定的薪金制待遇的,每人每月再提高80元;三是1993年9月底前退休的(不含1953年底前參加工作的人員),每人每月提高20元;四是2005年底前,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年滿80周歲及以上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分別提高30元、45元、60元。同時符合上述兩項或兩項以上條件的退休人員,可重復享受。
退職人員2005年、2006年養老金調整均按退休人員普遍調整的辦法分兩部分增加養老金,固定額部分按退休人員標準的80%增加,比例部分按退休人員相同比例和計算辦法增加。農工商企業享受最低養老金待遇的人員按有關規定增加養老金。
據青島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有關負責人介紹,青島市提高退休人員的養老金主要是為了更好地保障退休人員的晚年生活。
退休人員可從10月1日起持銀行代發養老金的存摺到相應的銀行查詢或提取調整增加的養老金。養老金調整工作結束後,尚未進行高級職稱資格確認的企業退休人員,可繼續進行資格申報確認,並按規定補發相關待遇。本次調整養老金的相關情況,目前已實行社會化管理的退休人員可向戶口所在地街道勞動保障中心咨詢,未實行社會化管理的退休人員可向原所在企業咨詢。
青島市勞動保障部門提醒廣大退休人員,由於新增養老金的計算方法比較復雜,加之每個人的養老金基數不一樣,所以不要參照他人計算自己的新增養老金,以及拿自己計算的結果與他人比較。另外,青島市計劃明年繼續上調養老金,屆時還將把未列入此次調整范圍的今年辦理退休手續的退休人員納入
❽ 民政部關於印發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養老金計發辦法
2012年農村養老保險新政策
參保手續及流程
1、參保辦理以村(社區、居委)為單位,參保單位辦理登記手續,首次參保時應填寫《參加養老保障(險)單位登記表》。
2、符合參保條件的人員隨帶戶口簿、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寸免冠照片一張,到村(含居委、社區,下同)勞動保障管理服務站提出參保申請,由村負責初審參保資格並填寫《農民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員公示單》公示一周,無異議的人員填寫《農民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員基本情況登記表》(以下簡稱」《登記表》");參保人員若為現已軍人或退伍軍人,提供人武部出具的從軍證明,填寫《農民基本養老保險服役士兵政府補助申請表》,報鎮(街道)勞動保障管理服務所。
領取條件
年滿60周歲、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農村有戶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領取養老金。
新農保制度實施時,已年滿60周歲、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不用繳費,可以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但其符合參保條件的子女應當參保繳費;距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應按年繳費,也允許補繳,累計繳費不超過15年;距領取年齡超過15年的,應按照年繳費,累計繳費不少於15年。
新農保試點地區,凡已參加了老農保,年滿60周歲且已領取老農保養老金的參保人,可直接享受新農保基礎養老金;對已參加老農保、未滿60周歲且沒有領取養老金的參保人,應將老農保個人賬戶資金並入新農保個人賬戶,按新農保的繳費標准繼續繳費,待符合規定條件時享受相應待遇。
新農保繳費標准
參加新農保的農村居民應當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繳費標准暫時設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個檔次,地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增設繳費檔次。參保人自主選擇檔次繳費,多繳多得。國家依據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增長等情況適時調整繳費檔次。
新農保養老金計發
我參加了新農保,想問一下,我繳費夠15年,達到60周歲後後每月能領到多少養老金?
你得到的養老金有兩個部分組成,一是基礎養老金領取額,二是個人賬戶養老金月領取額。中央確定的基礎養老金標准為每人每月55元。地方政府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提高基礎養老金標准,對於長期繳費的農村居民,可適當加發基礎養老金,提高和加發部分的資金由地方政府支出。
個人賬戶養老金的月計發標准為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除以139(與現行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系數相同)。參保人死亡,個人賬戶中的資金余額,除政府補貼外,可以依法繼承;政府補貼余額用於繼續支付其他參保人的養老金。
不足十五年,怎麼樣參保繳費
我55歲了,到60周歲時只能交5年的保費,聽說不夠15年無法享受養老保險金,我怎麼辦?
你對新農保的有關政策沒有吃透。按照規定,新農保政策開始實施時,把60周歲以上的人稱為「老人」,把年齡在46至59歲之間的人成為「中人」,把45周歲以下的人稱為「新人」,對這三類人分別實行不同政策。新農保試點開始時,已滿60周歲的,只要其子女參保,均可享受基本養老金;年齡在46至59周歲之間的農村居民,繳費不足15年的,可按實際年限繳費,也可採取一次性補交保費的辦法,最多不超過所差年限,地方財政補貼應同時到位。試點啟動後,45周歲以下參保人不享受一次性補繳政策,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不得少於15年。
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金能否繼承
根據我國《繼承法》的規定,遺產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公民的房屋和生活用品,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公民的圖書、文物等其他收藏,法律允許公民擁有的生產資料,公民知識產權中的財產權利以及法律規定可以繼承的其他合法財產等。養老金是可以作為公民的遺產進行繼承的。但分為兩種情況:如果養老保險合同中指定受益人的,由受益人取得養老保險金。如果合同中沒有指定受益人的,保險金可作為被保險人的遺產,由其繼承人取得。
繼承養老保險金可以分為兩種情況:一種是投保人在交費期間身亡的。投保人個人交納全部保險費退給其法定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另一種是投保人在領取養老金期間身亡的。我們知道,投保人領取養老金,期限為10年。領取養老金不足10年身亡者,其個人養老保險賬戶儲存額中個人交費額的余額,可以一次性退給其法定繼承人;無繼承人或無指定受益人者,按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管理機構的有關規定支付其喪葬費用。因此子女有權利繼承領取其父母的養老金。這里的養老金是作為父母的遺產由其子女繼承的。
農村外商投資企業
農村外商投資企業和私營企業的在職人員一般按照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有關規定執行。因此,國家對農民合同制職工參加養老保險所規定的辦法是:交費標准按國家規定執行,地方有規定的按地方規定執行。參加養老保險的農民合同制職工,在與企業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保留其養老保險關系,保管其個人賬戶並計息;凡重新就業的,應接續或轉移養老保險關系;也可按照省級政府的規定,根據農民合同制職工本人申請,將其個人賬戶的個人交費部分一次性支付給本人,同時終止養老保險關系。農民合同制職工在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時,累計交費年限滿15年以上的,可按規定領取基本養老金;累計交費年限不滿15年的,其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1次性支付給個人。
城鎮異地就業的職工和農民合同制職工參加單位所在地的社會保險,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為職工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和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城鎮異地就業的職工在交費單位所在地按規定享有社會保險待遇『沙農民合同制職工在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以將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儲存額及失業保險生活補助一次性發給本人。
養老保險轉移
根據2010年1月1日即將實施的《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包括農民工在內的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所有人員,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可在跨省就業時隨同轉移;在轉移個人賬戶儲存額的同時,還轉移部分單位繳費;參保人員在各地的繳費年限合並計算,個人賬戶儲存額累計計算,對農民工一視同仁。
長期以來,由於養老保險關系不能隨人流動、嚴重傷害了流動農民工參保的積極性。這是因為,一旦流動農民工離開工作地點,唯一的選擇就是退保,而現行的政策是只退個人交納部分,企業交納部分則給社保機構截留了,也就是說,人走了,卻帶不走企業給個人繳納的養老保險。越是用土密集的沿海發達城市,占農民工的「便宜」也就越多,地方社保也就越富,也更願意為農民工「退保」大開方便之門。但近幾年來、許多地區積極貫徹執行國家的有關惠農政策,保障農民工的權宜,出台了一些有利於促進農民工積極參保的規定。例如,《青島市農民工基本養老保險暫行規定》的予以封存,在本統籌區域內重新就業並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社會保險關系予以接續。參加本市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農民工離開本統籌地區重新就業的,經本人申請,社會保險關系可以轉入本人重新參保地。非本市戶籍農民工離開本統籌地區,社會保險關系無法轉移的,經本人書面申請,憑個人身份證可以到所在單位交費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一次性社會保險關系終止手續,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將其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
老農保繳費如何轉成新農保
我村一些村民曾參加了老農保,新農保政策實行後,他們又參加了新農保,老農保繳費如何轉成新農保?
已參加原農村養老保險未到領取養老金年齡的人員,自新農保政策實施之日起均按本規定的繳費標准繳費,到達領取養老金年齡時,按新政策計發養老待遇。原繳費年限可與新政策實施後的繳費年限合並計算,原繳費金額低於現行繳費標準的,按現行繳費標准折算繳費年限。新農保試點啟動時,原已參加了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年滿60周歲且已開始領取養老金的參保人,繼續領取原個人賬戶養老金,享受基礎養老金。
農民工養老保險
我35歲,25歲前到我們縣城打工,單位為我們參加了基本養老保險。我們縣也實行了新農保政策,家人打電話問我是否參加新農保,我該怎麼辦?
農民工流動很頻繁,他們可能在城市安家成為市民,也可能回到農村。他們如果在企業參加了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並且享受城保待遇,那就不用參加新農保了;如果沒達到享受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待遇的要求,比如累計繳費不滿15年,你可以按有關規定,把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繳費積累轉人新農保個人賬戶,按新農保的規定領取待遇。
新農保的籌資模式
所謂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以下簡稱新農保)是相對老農保而言的。1992年民政部印發《縣級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本方案(試行)》,嘗試在農村推行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由於其資金來源主要依靠農民自己繳費形成個人賬戶,實際上施行的是自我儲蓄模式,社會化程度不高,未能充分調動農民的積極性。2008年,《中共中央關於推進農村改革發展若乾重大問題的決定》中首次提出,要按照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相結合的要求,建立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2009年,《國務院關於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1~2009332號)發布,在全國范圍開始推行新農保的試點工作。
建立新農保的基本原則是「保基本、廣覆蓋、有彈性、可持續」。一是從農村實際出發,低水平起步,籌資和待遇標准要與經濟發展及各方面承受力相適應;二是個人、集體、政府合理分擔責任,權利與義務相適應;三是政府引導和農民自願相結合,引導農民普遍參保;四是中央確定基本原則和主要政策,地方制訂具體辦法,對參保居民實行屬地管理。
與老農保相比,新農保最大的特點就在於其採取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和政府補貼相結合的籌資模式。按照《國務院關於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的相關規定,新農保基金從以下途徑籌集:
(一)個人繳費。當參加新農保的農村居民應當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繳費標准暫時設有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個檔次,但地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增設繳費檔次。參保人自主選擇檔次繳費,多繳多得。國家依據農村居民人均純收人增長等情況適時調整繳費檔次。
(二)集體補助。有條件的村集體應當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助,補助標准由村民委員會召開村民會議民主確定。鼓勵其他經濟組織、社會公益組織、個人為參保人繳費提供資助。
(三)政府補貼。政府對符合領取條件的參保人全額支付新農保基礎養老金,其中中央財政對中西部地區按中央確定的基礎養老金標准給予全額補助,對東部地區給予50%的補助。
地方政府應當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貼,補貼標准不低於每人每年30元;對選擇較高檔次標准繳費的,可給予適當鼓勵,具體標准和辦法由省(區、市)人民政府確定。對農村重要殘疾人等繳費困難群體,地方政府為其代繳部分或全部最低標準的養老保險費。
如何銜接
按照《國務院關於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原來已開展以個人繳費為主、完全個人賬戶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以下簡稱老農保)的地區,要在妥善處理老農保基金債權問題的基礎上,做好與新農保制度的銜接。在新農保試點地區,凡已參加了老農保、年滿60周歲且已領取老農保養老金的參保人,同時可直接享受新農保基礎養老金;對已參加老農保、未滿60周歲且沒有領取養老金的參保人,應將老農保個人賬戶資金並人新農保個人賬戶,按新農保的繳費標准繼續繳費,待符合規定條件時享受相應待遇。
新農保與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等其他養老保險制度的銜接辦法,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會同財政部制定。要妥善做好新農保制度與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水庫移民後期扶持政策、農村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政策、農村五保供養、社會優撫、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政策制度的配套銜接工作,具體辦法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訂。
繳費方式
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是堅持以「個人交納為主、集體補助為輔、國家在政策上予以扶」為原則。其交費方式犬體面以分為三種:第一種是定期交費。收入比較穩定或比較富裕的地區和人群通常採用這種方式。例如鄉鎮企業可按月、按季交納保費,富裕地區的農民可按半年或按年交納保費,其交費額既可以接收入的比例,也可以按一定的數額交納。第二種是不定期交費。這是多數地區因收入不穩定而採取的方式。豐年多交,欠年少交,災年緩交。家庭收入好時交,不好時可不交。第三種是一次性費。多數是歲數偏大的農民,根據自己年老後的保障水平將保費一次交足,直到60歲以後按規定領取養老金。
此外,當遇到各種自然災害或其他原因,個人實在沒有能力交納養老保險金,經社會養老保險管理部門批准,可以在規定的時間內暫時停交保險費。當經濟情況好轉時,應當恢復交費。對於停交期的保費,有條件的也可以自願補齊。
失地農民的養老保險如何處理
城市規劃區內的被征地農民,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件的,應按規定納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圍。有條件的地區可將被征地農民納入城鎮職工養老、醫療、失業等社會保險參保范圍,通過現行城鎮社會保障體系解決其基本生活保障問題。對城市規劃區外的被征地農民,凡已經建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開展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試點和實行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地區,要按有關規定將其納入相應的保障范圍。
有些城市已經推出被征地農民的新型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在制度模式上實行社會個人統籌與賬戶相結合;在籌資機制上採取個人、村集體、街道、區市共同負擔;在參保資金來源上,被征地農民和村集體的交費主要從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巾列支;街道補助從土地收益或社會保險儲備金中列支。領取養老金的年齡標準是被征地農民男60歲,女55歲。
城鎮居民
如何養老是人們生活中永恆不變的主題。隨著社會的進步,人們對生活的品質要求也高了起來,人們希望在年輕時就為自己的晚年生活做好保障,好讓自己的晚年生活毫無後顧之憂。目前,我國養老保險推出新的政策,關於城鎮居民的養老新政策也相繼出台。那麼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到底有哪些新政策呢?
根據黨的十七大精神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的規定,國務院決定,從2011年起開展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以下簡稱城鎮居民養老保險)試點。現就試點工作提出以下指導意見:
基本原則
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工作要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加快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的要求,逐步解決城鎮無養老保障居民的老有所養問題。城鎮居民養老保險試點的基本原則是「保基本、廣覆蓋、有彈性、可持續」。一是從城鎮居民的實際情況出發,低水平起步,籌資標准和待遇標准要與經濟發展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適應;二是個人(家庭)和政府合理分擔責任,權利與義務相對應;三是政府主導和居民自願相結合,引導城鎮居民普遍參保;四是中央確定基本原則和主要政策,地方制定具體辦法,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實行屬地管理。
任務目標
建立個人繳費、政府補貼相結合的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實行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與家庭養老、社會救助、社會福利等其他社會保障政策相配套,保障城鎮居民老年基本生活。2011年7月1日啟動試點工作,實施范圍與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以下簡稱新農保)試點基本一致,2012年基本實現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全覆蓋。
參保范圍
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不符合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條件的城鎮非從業居民,可以在戶籍地自願參加城鎮居民養老保險。
基金籌集
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基金主要由個人繳費和政府補貼構成。
(一)個人繳費。參加城鎮居民養老保險的城鎮居民應當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繳費標准目前設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0個檔次,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增設繳費檔次。參保人自主選擇檔次繳費,多繳多得。國家依據經濟發展和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等情況適時調整繳費檔次。
(二)政府補貼。政府對符合待遇領取條件的參保人全額支付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其中,中央財政對中西部地區按中央確定的基礎養老金標准給予全額補助,對東部地區給予50%的補助。
地方人民政府應對參保人員繳費給予補貼,補貼標准不低於每人每年30元;對選擇較高檔次標准繳費的,可給予適當鼓勵,具體標准和辦法由省(區、市)人民政府確定。對城鎮重度殘疾人等繳費困難群體,地方人民政府為其代繳部分或全部最低標準的養老保險費。
(三)鼓勵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和個人為參保人繳費提供資助。
建立個人賬戶
國家為每個參保人員建立終身記錄的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個人繳費、地方人民政府對參保人的繳費補貼及其他來源的繳費資助,全部記入個人賬戶。個人賬戶儲存額目前每年參考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金融機構人民幣一年期存款利率計息。
養老金待遇
養老金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構成,支付終身。
中央確定的基礎養老金標准為每人每月55元。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提高基礎養老金標准,對於長期繳費的城鎮居民,可適當加發基礎養老金,提高和加發部分的資金由地方人民政府支出。
個人賬戶養老金的月計發標准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139(與現行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及新農保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系數相同)。參保人員死亡,個人賬戶中的資金余額,除政府補貼外,可以依法繼承;政府補貼余額用於繼續支付其他參保人的養老金。
養老金待遇領取條件
參加城鎮居民養老保險的城鎮居民,年滿60周歲,可按月領取養老金。
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實施時,已年滿60周歲,未享受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以及國家規定的其他養老待遇的,不用繳費,可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距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應按年繳費,也允許補繳,累計繳費不超過15年;距領取年齡超過15年的,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不少於15年。
要引導城鎮居民積極參保、長期繳費,長繳多得;引導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待遇領取人員的子女按規定參保繳費。具體辦法由省(區、市)人民政府規定。
折疊待遇調整
國家根據經濟發展和物價變動等情況,適時調整全國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的最低標准。
基金管理
建立健全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基金財務會計制度。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基金納入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單獨記賬、核算,按有關規定實現保值增值。試點階段,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基金暫以試點縣(區、市、旗,以下簡稱試點縣)為單位管理,隨著試點擴大和推開,逐步提高管理層次;有條件的地方也可直接實行省級管理。
基金監督
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切實履行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基金的監管職責,制定完善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各項業務管理規章制度,規范業務程序,建立健全內控制度和基金稽核制度,對基金的籌集、上解、劃撥、發放進行監控和定期檢查,並定期披露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基金籌集和支付信息,做到公開透明,加強社會監督。財政、監察、審計部門按各自職責實施監督,嚴禁擠占挪用,確保基金安全。試點地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和居委會每年在社區范圍內對城鎮居民的待遇領取資格進行公示,接受群眾監督。
經辦管理服務
開展城鎮居民養老保險試點的地區,要認真記錄城鎮居民參保繳費和領取待遇情況,建立參保檔案,長期妥善保存;建立全國統一的城鎮居民養老保險信息管理系統,與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新農保信息管理系統整合,納入社會保障信息管理系統(「金保工程」)建設,並與其他公民信息管理系統實現信息資源共享;要大力推行社會保障卡,方便參保人持卡繳費、領取待遇和查詢本人參保信息。試點地區要按照精簡效能原則,整合現有社會保險經辦管理資源,建立健全統一的新農保與城鎮居民養老保險經辦機構,加強經辦能力建設。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工作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不得從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基金中開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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❾ 青島即墨的農村養老保險政策及新型農村養老保險政策出台了嗎
保險小編幫抄您解答,更多疑襲問可在線答疑。
到戶口所在地的鎮或者街道的勞動保障部門辦理
帶著戶口本和身份證,選擇你的繳費檔次。
我這里有青島即墨的,供你參考。
按照年度繳費多少,檔次分100、200、300、500、700、1000、1500
辦理流程:
1:登記:本人攜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2分、戶口薄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到戶籍所在村(居)委會參保登記。
2:領折:經各級保險經辦機構審核通過,統一辦理並發放專用銀行存摺。
3:存款:按選定的繳費檔子在規定的存款日期前足額將款存入專用銀行存摺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