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情況不是說到了年齡就接著馬上發給你,他需要辦一定的手續,需要上報各級部門,等到手續辦下來了,這個錢馬上就會給你的,不要急,等著就可以了。
『貳』 雲南省農村人口的養老保險如何購買我是農村戶口,沒有工作種地的,怎樣購買自己的養老保險
很簡單,社保的費用一般從公司賬上扣,或者由公司繳納,個人繳納的部分由公司代收。
你的養老繳費手冊如果在你手中的話,那就不要把錢付給公司,不聞不問就OK了。
公司不會為你負擔這筆費用,自然會想辦法幫你解決。
反正這件事肯定要你們單位出來辦理。你自己憑一己之力找誰也沒有用。就算勞動監察也不行。
要不跟單位領導談談,社保關系是基於勞動關系來的。如果他不幫你轉出來,法律上會認同你還是這家公司的員工,你是可以向他要求每月的工資的。你要把對他有害的情況告訴他。
領導基於自己利益的考慮,也許會幫你辦的。
農村社會保險怎麼讓農民買賬
財政支農費用中增加農村社保補貼金
部分減免農業稅強制變為農村社保金
為流動農民開設養老保險金動態賬戶
為失地農民建立以土地換保障的制度
編者按
六千萬元與參保農民命運攸關的養命錢,竟被雲南省紅河州民政局以增息升值為名出借給他人,造成巨額債務無法清償。
2月8日,視點版以《六千萬養老錢是如何被挪用的》為題,報道了這起挪用農保基金案的前前後後。
六十餘家報紙、網站幾乎同時轉載了這篇報道。
「目前,民政、勞動部門負責管理、使用的公益性基金基本上無人監管。如上級無要求,紀檢、監察和審計部門一般情況下不會過問,管理部門的領導如果心術不正,就會為一己或部門利益挪用基金。」
「凡是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總能抓出一堆不廉潔或是不作為的官員。問題早就存在並有所反應,為什麼管理者總是後知後覺?」
……
從網友的評論中不難看出,農民養老錢的安危受到極大關注。
農保基金管理存在哪些問題?造成問題的原因是什麼?該如何解決呢?王永超
「村幹部說養老保險好,我也不知道是真是假,到時會不會給錢。後來一想是國家辦的,國家總不至於騙咱,就決定先少繳些,看看再說。」山東省泰安市農民晏應盛的說法,反映出部分投保農民的矛盾心理。
根據《中國勞動統計年鑒》的統計,2003年我國農村參保人員223.9萬人,其中鄉鎮企業參保人員139.7萬人,累計參保人數5428萬人,當年領取養老金的參保人員共有197.6萬人,人均每月領取養老金只有40元。如果扣除鄉鎮企業職工的參保人數和相應的養老保險基金,只計算農村農民的繳費和養老金的發放,按照現行的農村養老保險實施辦法,農民的參保年齡為20至60歲,分2元至20元10檔繳費,若每月繳費2元,10年後參保農民每月僅能夠領到4.7元的養老金,15年後每月也只有9.9元。
據了解,絕大多數投保者投的是最低檔次,即每月2元。由於管理費增加及銀行利率下降等因素,參保者實際領取的標准可能還要低。從投保的實際狀況看,靠建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實現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這一目的根本難以達到。
農民不願買農保賬各地退保現象增多
「目前的農村社會保險工作可謂困難重重,一些地方甚至出現大規模的退保現象。」四川省巴中市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朱榮宗憂心忡忡地說。
朱榮宗說,目前,各地農保辦法不統一,大多數農民認為這是地方行為,擔心時間長政策會變,養老金難兌現,因而影響了農民的參保積極性。另外,參保范圍和對象與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相交叉,政策界限不清。如進城務工經商的農民,有的以個體工商戶身份納入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有的參加農村養老保險。
據中國人民大學社會養老保險問題專家楊立雄介紹,民政部從1990年開始在部分農村地區進行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試點,兩年後向全國推廣。「高峰時全國大約有八千多萬農村人口入保,但這一數字從1998年開始下滑,目前只有五千多萬人,也就是說,15年來,佔中國人口60%的農民絕大多數都沒有加入社會養老體系之內,其老年生活主要依靠土地和子女。」
之所以會出現這種狀況,楊立雄認為,主要原因是,盡管按照當時的政策,農村養老保險採取以個人繳費為主、國家政策扶持、集體適當資助和建立個人賬戶的辦法,但在實際操作過程中,大多數集體無力或不願對農保給予補助,其集體補助、國家政策扶持難以實現,致使絕大多數參保農民得不到任何補貼,個人繳納為主變成了完全由個人繳納,社會保險演變為個人儲蓄保險。
「這是導致部分農民中斷投保的原因之一。」此外,朱榮宗認為,近十年來,銀行利率不斷下調,農保個人賬戶計息標准由最高時的12%下調到2.5%。按原來的較高利率計算的養老金難以兌現,加之通貨膨脹等因素的影響,農保基金保值都相當困難,更不用說增值,這是導致部分農民退保的另一個重要原因。
農保沒有統一法律地方立法依據不足
海南省海口市委黨校科研開發部主任、農村問題專家王天意說,中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探索雖然有了十幾年的實踐,但一直存在法律保障缺失的問題。
「由於沒有關於建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專門法規,各地農保實踐中存在許多困惑,地方立法難找依據。」王天意說,他曾到煙台、青島、蘇州等地農保部門考察,各地農保部門的同志普遍反映,1992年頒布實施的《縣級農村社會基本養老保險基本方案》,許多規定顯得有點過時,實踐中難以行得通,而各種文件和領導講話的內容過於籠統和原則,他們在制定本地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辦法時找不到比較有力的立法依據,只好各自為政,把辦法確定為暫行辦法,結果大大降低了地方立法的規范性和長期性、穩定性。
管理體制條塊分割不利開展農保工作
王天意說,我國農村社會保障管理部門存在條塊分割的現實。
「勞動保障部門負責養老保險,衛生部門負責合作醫療,民政部門負責救濟、低保和社會優撫,計劃生育部門負責計生對象的保險,還有扶貧部門搞的也是農村社會保障問題。」南京航空航天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院副教授孫濤把農村社會保障的這種管理體制比喻為「三駕馬車、五龍治水」。
他認為,這種條塊分割的現實造成了政策協調、資源共享等諸方面的人為矛盾,不利於農保工作的推動和開展。不僅如此,全國各地農村養老保險部門的歸屬也是五花八門,有成立農保公司的,有歸屬社保部門的,有歸屬勞動部門的,這種狀況也加劇了各自為政。
政府財政出資扶持設立動態個人賬戶
孫濤建議,在財政支農支出中增加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補貼支出,補貼資金的數額根據農村養老保險基金的繳納情況、農民收入的增加情況、養老保險基金的增值情況以及其他的意外損失情況等確定,主要是引導農村養老保險工作的開展,給農民參保增加信心,也有利於社會安定以及縮小城鄉差別。
在減免農業稅的過程中,可以按照法定的程序或地方政府的名義把減免的農業稅的一部分強制性地轉變為農民養老保險基金,根據一定的標准和方法,分層次地劃入參保農民的個人賬戶,以減少農民參加養老保險的負擔。
目前階段應該允許農民用所生產和經營的農產品繳納養老保險金。這種做法只是過渡時期短期使用的一種形式,應在適當的時間和地點逐步取消。對於在城市化進程中失去土地的農民,應由土地的使用者代為繳納部分或全部養老保險金。應充分考慮農民流動的特點,設立農民養老保險的動態個人賬戶,無論參保農民流入哪裡都會根據所在單位的性質和特點增加個人賬戶的養老基金。
同時,借鑒支農和扶貧專用基金的經驗,根據農村經濟發展極不平衡的狀況,建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贊助基金。制定相應的政策,鼓勵國內外的企業、鄉鎮企業、城市居民中的高收入階層以及先富裕起來的農民等對貧困地區的農民贊助部分養老保險金,以促進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事業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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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叄』 農村老人68了都沒有參保養老保險該怎麼辦
不能怎麼辦了,已經過了能夠參保的法定退休年齡了。
只能享受六十歲以上,沒有任何養老保障老人,由國家財政發放的每人每月88元城鄉居民養老金。
『肆』 繳300塊錢的農村養老保險斷了一年沒繳怎麼辦
養老保險是按累計繳費年限計算的,允許出現中斷。
『伍』 農村養老保險沒交的可以補交嗎
可以補交。就補繳的情況來說,可以分為兩種:參加養老保險的小夥伴在繳費期間可以補繳之前沒有繳費年度的養老保險 ;參加養老保險的小夥伴達到退休年齡後,繳費未滿15年的可以一次性補繳所不足的養老保險費用。
不管進行哪種情況的補繳,在補繳費用時,都是以年為單位補繳的,繳費標准按照辦理補繳手續時所在地區當年的繳費標准最低檔次補繳,需要注意一點的是補繳是不能享受政府補貼的。
符合標准要求的參加農村養老保險的小夥伴,可以攜帶相關的材料到你參保地所在的鄉鎮(街道)的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就可以辦理相關的補繳手續。
『陸』 農村參戰立功老兵沒錢交養老保險應如何養老
養老保險不足繳費 年限的補繳:
須填寫參保人員補繳申請表,送 市社版保中心領導審批後權,到 市社保中心稽核科窗口列印繳費核定通知單,然後到相應的地稅辦稅服務中心辦理繳費手續。
1、補繳超齡養老保險費的計算辦法:
調入時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12(月)×(30%+超齡年限×1%)×超齡年限。
超齡年限=調入時實際年齡-規定年齡。(超齡年限中的月份數,6個月以下的按半年計算,7個月以上的按一年計算)
條例第二十八條規定年齡:
獲得中級職稱和高級職稱的人員:男50周歲、女工人40周歲、女幹部45周歲;
獲得初級職稱和未獲得職稱的人員:男45周歲、女工人35周歲、女幹部40周歲。
2、補交時須提供:
勞動或人事組織部門的調令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職稱證書;
軍人配偶在異地參加養老保險且按規定將養老保險轉移到軍隊,須提供:退出現役軍人《幹部調入申報戶口證明信》復印件、軍人配偶調入本市的調動手續原件與復印件、軍人配偶本市戶籍證明復印件。
『柒』 如何看待農村老人無錢,無養老保險,無退休金的養老焦慮
一、農村人口老齡化問題嚴重
由於計劃生育的影響,我國現在已經進入了人口老齡化社會階段,這樣的現狀為我們帶來了很多難以避免的社會問題,例如勞動力供給下降,從而影響勞動生產率等。而在我國農村,人口老齡化問題更為凸顯,農村養老問題亟待解決,這其中是包含了很多原因的:
青壯年離開農村到城市務工。由於農村經濟發展不到位,家庭經濟壓力較大,為了解決生活問題,很多年輕人會選擇離開家鄉,到大城市謀求發展。農村的副業勞動則由老人負責,但由於老人身體條件問題,難以擔負起過重的體力勞動,造成農村副業勞動收入過少。另一方面,青壯年在城市漸漸紮根,也就更不願再回到農村生活了。因此農村的養老問題愈加嚴重。
農村養老觀念落後,老人身體條件欠佳。據統計,農村超過一半的老人都患有慢性疾病,有 些老人出於想要省錢和不願麻煩子女的心態,選擇獨自忍受疾病痛苦。還有一些老人是由於缺 乏照料,家庭收入偏低,又沒有購買養老保險,無法得到及時的救治。由於傳統思想的影響,很多人認為將老人送到養老機構即是「丟人」、「不孝」的行為,鄰里鄉親都會戳子女的脊樑骨,導致農村養老院經營困難,農村養老問題凸顯。
農村養老保障制度發展不完善。一方面是農村的養老制度與城市相比,不夠完善,另一方面是農村養老保險宣傳不到位,老人不能清楚地認識到養老保險的真正內容和受益程度,導致農村老人普遍參保意識不強。最直接的問題是,老人一旦生重病,家庭經濟條件差,無法承擔起老人的醫療金,整個家庭就會陷入貧困之中。
社區養老服務發展不足。農村老人普遍對家鄉有更強烈的歸屬感和參與感,不願意跟隨子女到大城市居住。這時社區養老就應當發揮該有的作用。但農村居住大多分散,政府投入支持程度又不夠、社區養老服務資源投入效率低、社區養老經營風險高。導致社區養老難以承擔起農村留守老人的養老服務責任。
二、空巢老人晚景悲涼
子女不孝
農村空巢老人晚景悲涼最重要的一個原因就是子女對老人不負責任,老人得不到應有的關懷和照顧,甚至存在一些子女選擇遺棄老人,對老人不聞不問,讓他們自生自滅。例如稱黃龍鎮靈潭村的一位80歲老人,至今仍獨居在土坯房,夜裡忍受蚊蟲叮咬,雨天屋頂漏雨。老人說他的兒子根本不對他承擔贍養的義務,讓他獨自生活在臟亂差的土坯房中度日。
2. 內心空虛寂寞
農村的留守獨居老人很多,他們的子女遠離家鄉,到大城市尋求更多發展機會。有些老人有配偶作伴,但也有很多老人的配偶已經去世,只剩下自己一個人生活。沒有了精神支柱,又很難調整自己的心態,內心肯定感到十分空虛孤獨,生活悲慘凄涼。
3. 疾病困擾
農村的醫療水平有限,再加上一些經濟原因,老人生了病,能夠得到及時救治的佔少數。再加上一些老人的子女不在身邊,身邊沒有人照顧,導致老人的晚年生活十分辛苦凄慘。
三、如何解決
增大政府支持農村養老力度。由政府導向,在農村建立一些互助養老社區、互助照料社區,政府提供資金支持,或組織社會愛心募捐。讓農村留守老人能享受到價格合適、照料得當的養老機構服務。
健全養老制度保障,普及養老保險知識。向農村老人加大普及養老保險知識的力度,讓老人真正的了解養老保險具體內容,提高參保意識,提高老年人收入保障,進而在一定程度上減輕農村老人的養老壓力,解決農村養老問題。
通過法律制度的硬性約束,將傳統家庭養老的道德約束漸漸轉變為有法律干預的「法律型」+「倫理型」約束,由道德層面上升到制度層面。盡量減少子女拒絕對老人承擔贍養義務的情況,讓留守老人的晚年不再凄涼。
我國老齡化問題日益加重,隨之而來的養老問題在農村地區更為明顯。若想解決這些農村養老問題,需要政府部門的全力支持,同時也需要農村地區的老人改變養老觀念。
『捌』 農村養老保險不想交了怎麼退
農村養老保險退保方式如下:
1、退保人帶上身份證、相關的退保材料及事先寫好的退保申請到當地的社保管理機構辦理退保手續,根據地區的不同所需的材料證明存在一些差異,可事先聯系當地社保局咨詢;
2、鄉社保管理機構對相關材料進行審核後簽署意見,將其與退保人員的繳費證明、繳費記錄等一起上報縣級保險機構,縣級保險機構再次對材料進行審核,對符合退保條件者,要為其核算退還的保險金數額;
3、退保完成後,根據不同的情況和標准退還保費。
拓展資料
農村養老保險,是指以農村非城鎮戶籍的居民為保險對象的養老保險制度。農村養老保險的基本原則是:保障水平與農村生產力發展和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適應;養老保險與家庭贍養、土地保障以及社會救助等形式相結合;權利與義務相對等;效率優先,兼顧公平;自我保障為主,集體(含鄉鎮企業、事業單位)調劑為輔,國家給予政策扶持;政府組織與農民自願相結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條國家建立和完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實行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和政府補貼相結合。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一條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符合國家規定條件的,按月領取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二條國家建立和完善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實際情況,可以將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和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合並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