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養老保險可以取出來嗎
不可以。
基本養老保險國家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強制建立和實施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在這一制度下,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繳納養老保險費,在勞動者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或因其他原因而退出勞動崗位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依法向其支付養老金等待遇,從而保障其基本生活。
職工參加養老保險,由單位和職工按照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建立統籌賬戶和個人賬戶,只有達到法定退休條件,辦理退休之後,可以按照規定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不可以提前支取
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退還本人或者繼承人:
1、參保人員死亡的。
2、喪失我國國籍的。
3、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且未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個人可以書面申請終止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的。
(1)養老保險怎麼取出來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四條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鄭州市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條例
B. 養老金如何提取
國家規定,符合以下條件之一可以提取養老金:
1、繳費本人死亡;
2、已達退休年齡男性滿內60歲,女性滿50歲;
3、繳費容本人移民。
一般情況下農村戶口可以申領,而城鎮戶口只能轉移關系,不過需要注意的是,養老保險所交的費用是由兩個賬戶進行管理,職工個人繳納的養老保險金存入個人賬戶,職工繳納的養老保險金存入的統籌帳戶,提取養老金只可以提取個人繳納部分的個人賬戶里金額。
大多數錢都在統籌賬戶裡面,個人賬戶的錢並不是很多,幾千元到幾百元不等,主要取決於繳納時間和繳納檔次等。
當然,提取養老金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向當地社保局申請,申請手續包括本人身份證、退保申請書、交納社保情況等材料即可,並且只能退養老保險、醫療保險。
提取個人賬戶部分,拿著保險手冊到社會保險機構辦理退保手續就可以提取個人賬戶部分;如果交費已經達到15年,可以領取退休金,但計算退休金標准從停止交費年度開始計算,這樣不如不提取個人部分,其次如果交費時間不夠15年就提取了個人部分,將來無法領取退休金,總而言之,提取養老金個人賬戶部分一定要慎重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