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廣東養老金調整范圍
法律分析:定額調整部分,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45元,比上年度下降了15元,確實變化有些大。定額調整,貫徹的是人人增加相同養老金的原則,更有利於縮小養老金的水平差距。掛鉤調整部分,按繳費年限調整部分,繳費年限15年以內的部分,每滿一年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一元標准。繳費年限15年以上的部分,每滿一年基本養老金增加兩元。這對於繳費年限15年以上是一種激勵。繳費年限不足一年按一年計算,也就是說如果15年零一個月也會按照16年計算的,相對更劃算一些。按養老金水平掛鉤,是按照本人調整前基本養老金月標準的1.8%增加,比2020年的標准下降了0.4個百分點。傾斜調整部分,過去採取的是臨時調整的模式,而今年採取的是永久調整的模式。對於2020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不滿80周歲、年滿80周歲不滿90周歲、年滿90周歲不滿100周歲以及年滿100周歲以上的四類老人,每人每月額外增加基本養老金30元、50元、100元和300元,相應的增加標准納入以後的基本養老金年度調整基數。
法律依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之三規定:調整辦法。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並實現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整辦法統一。定額調整要體現公平原則;掛鉤調整要體現「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激勵機制,可與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等因素掛鉤;對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可適當提高調整水平。繼續確保安置到地方工作且已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基本養老金不低於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水平。要進一步強化激勵,適當加大掛鉤調整所佔比重。
② 廣東退休人員工資調整方案
法律分析:(一)掛鉤調整
1、與本人累計繳費年限掛鉤,繳費每滿一年,增加2元。不滿一年的零頭按一年計算。
2、與本人2019年12月養老金水平掛鉤,按比例增加1%。
(二)定額調整
每人增加53元。
(三)傾斜調整
1、高齡老人
70至79周歲,每月增加40元;80歲及以上,增加65元。
2、艱苦邊遠地區退休
根據邊遠地區的類別不同分別增加養老金。1~6類艱苦邊遠地區,分別額外增加5元、10元、15元、20元、25元、30元。
3、企退軍轉幹部
調整後養老金水平不低於企退人員人均養老金水平。
法律依據:《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③ 廣東省養老金上調方案
法律分析:1、基本養老金每人每月定額增加45元。
2、在定額調整的基礎上,按照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原則,實行與本人基本養老金和繳費年限分別實行掛鉤調整:按基本養老金定比增加。每人每月按照本人調整前基本養老金月標準的1.8%再增加基本養老金。按繳費年限長短增加。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每滿1年(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下同)基本養老金月標准增加1元;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每超過1年基本養老金月標准再增加1元。增加額少於15元的,按15元發放。
法律依據:《關於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一)定額調整
基本養老金每人每月定額增加45元。
(二)掛鉤調整
在定額調整的基礎上,按照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原則,實行與本人基本養老金和繳費年限分別實行掛鉤調整
1.按基本養老金定比增加。每人每月按照本人調整前基本養老金月標準的1.8%再增加基本養老金。
2.按繳費年限長短增加。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每滿1年(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下同)基本養老金月標准增加1元;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每超過1年基本養老金月標准再增加1元。增加額少於15元的,按15元發放。
④ 最新廣東省養老金上調方案
法律分析:本次的調整增加對象是在2020年12月31日之前,包含當日,已經在領取養老金的老人,以及在2020年12月份辦理退休手續,並按照2020年退休方案實施的退休人員。首先是定額調整,每人每月在原有的基礎上增加45元。相比於202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60月,略有下降。第二部分是掛鉤調整。掛鉤調整又分為基本養老金掛鉤和繳費年限掛鉤,本著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原則來實施。
法律依據:《關於完善靈活就業人員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有關規定的通知》 四、關於一次性躉繳政策已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靈活就業人員男年滿65周歲、女年滿60周歲,但繳費年限(含一次性繳費年限)未滿15年的,同時符合《關於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繼續繳費有關規定的通知》(粵人社發〔2011〕37號)、《關於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繼續繳費有關規定的補充通知》(粵人社函〔2012〕1579號)規定的,可按規定申請一次性躉繳養老保險費。一次性躉繳的本人月繳費工資基數,可在申請時所在地級以上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繳費工資基數上下限范圍內,由本人自行申報,並按年遞增5%。一次性躉繳的養老保險費,按繳費基數(含年遞增5%部分)的8%計入個人賬戶,其餘部分計入統籌基金。一次性躉繳期間的繳費指數,統一按本人申報躉繳的月繳費基數除以繳費時上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算。
⑤ 廣東養老金調整方案規定是什麼
法律分析: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關於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21〕20號)規定,經省人民政府同意,從2021年1月1日起,調整全省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
法律依據: 《廣東省關於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上調 》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關於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21〕20號)規定,經省人民政府同意,從2021年1月1日起,調整全省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
⑥ 廣東省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方案
法律分析: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退休人員,2019年12月31日前(含本日)已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基本養老金月標准從2020年1月1日起調整。2020年1月至6月首次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月標准從首次領取基本養老金之月起調整。2020年6月達到國家規定的基本養老金領取條件,2020年7月首次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不參加本次調整。
法律依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第一條 調整范圍
(一)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退休人員,2019年12月31日前(含本日)已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基本養老金月標准從2020年1月1日起調整。2020年1月至6月首次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月標准從首次領取基本養老金之月起調整。2020年6月達到國家規定的基本養老金領取條件,2020年7月首次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不參加本次調整。
(二)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的退休人員,2019年12月31日前(含本日)已退休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基本養老金月標准從2020年1月1日起調整。2019年12月退休、2020年1月首次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不參加本次調整;在核定首次領取基本養老金月標准時,其退休年度視同為2020年。
第二條 調整辦法
本次調整基本養老金,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
(一)定額調整。每人基本養老金月標準定額增加60元。
(二)掛鉤調整。
1.每人每月按照本人調整前基本養老金月標準的2.2%加發。
2.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每滿1年(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下同)基本養老金月標准增加1元;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超過15年的繳費年限每滿1年基本養老金月標准再增加1元。增加額少於15元的,按15元發放。
(三)傾斜調整。
1.對符合本次基本養老金調整范圍的高齡退休人員,再按以下辦法進行傾斜調整。2020年6月30日前(含當日)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的,每人每月加發60元,全年720元;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的,每人每月加發110元,全年1320元;年滿80周歲不滿85周歲的,每人每月加發170元,全年2040元;年滿85周歲不滿90周歲的,每人每月加發220元,全年2640元;年滿90周歲不滿100周歲的,每人每月加發350元,全年4200元;年滿100周歲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加發600元,全年7200元。對上述高齡人員再傾斜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單列一次性發放,不納入以後年度基本養老金調整基數。
2.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退休軍轉幹部,基本養老金在本次調整後如果未達到所在市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的,按所在市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計發。
第三條 待遇發放安排及資金來源
基本養老金已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發放的退休人員,本次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發放,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的從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未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本次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由原渠道發放,所需資金由原渠道解決。
⑦ 廣東養老金調整標準是多少
法律分析:廣東省的養老金調整標准為,定額部分,每人每月增加45元,掛鉤調整部分,每人每月按照本人調整前基本養老金月標準的1.8%再增加基本養老金。此外根據個人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人每月增加1元。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每超過1年額外增加1元,不滿15元的,按15元發放。
法律依據:《廣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財政廳關於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三、調整辦法
本次調整基本養老金,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具體如下:
(一)定額調整。基本養老金每人每月定額增加45元。
(二)掛鉤調整。在定額調整的基礎上,按照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原則,實行與本人基本養老金和繳費年限分別實行掛鉤調整:
1.按基本養老金定比增加。每人每月按照本人調整前基本養老金月標準的1.8%再增加基本養老金。
2.按繳費年限長短增加。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每滿1年(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下同)基本養老金月標准增加1元;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每超過1年基本養老金月標准再增加1元。增加額少於15元的,按15元發放。
(三)傾斜調整。在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的基礎上,再對退休的高齡人員和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軍轉幹部分別實行傾斜調整增加:
1.對符合本次基本養老金調整范圍的高齡退休人員,再按以下辦法進行傾斜調整:2020年12月31日前(含當日)年滿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每人每月加發30元;年滿80周歲不滿90周歲的,每人每月加發50元;年滿90周歲不滿100周歲的,每人每月加發100元;年滿100周歲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加發300。對上述高齡人員再傾斜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納入以後基本養老金年度調整基數。
2.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退休軍轉幹部,基本養老金在本次調整後如果未達到所在市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的,按所在市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計發。
⑧ 廣東省養老金調整方案
法律分析:1.定額調整:符合規定的人群范圍中,從基本養老金每人每月定額增加45元。
2.掛鉤調整:根據定額調整的規定,掛鉤調整是按照符合規定的退休人員的繳費金額,繳費年數的規定,繳費金額越多,繳費年限越長,所得到的基本養老金就會越多。與本人的基本養老金和繳費年限分別進行掛鉤調整。
(1)根據基本養老金進行確定比例增加:符合條件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按照自己的基本養老金定比增加1.8%。
(2)根據繳費年限的長短增加基本養老金:規定了符合規定的退休人員,退休不滿一年的按照一年來計算,基本養老金月標准增加1元;比如說一個退休人員,他的工齡是30年零一個月,那麼他也是按照31年來算的。這個繳費年限來統一進行掛鉤,進行一個整體的上調,而不是按照30年來算的。如果繳費的年限超過15年,每超過1年按基本養老金月標准,再增加1元。基本養老金增加額少於15元的,就按15元發放。
3.傾斜調整:在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的基礎上,再對退休的高齡人員和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軍轉幹部分別實行傾斜調整增加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一條 為了規范社會保險關系,維護公民參加社會保險和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合法權益,使公民共享發展成果,促進社會和諧穩定,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