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養老金繳費年限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商業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是按合同約定繳費年限。我昨日從煙台市人社局獲悉,2017年居民養老保險繳費即將開始。據悉,我 省已經連續提高基礎養老金標准,從最初的每月最低55元調整到目前的100元。今 後,可能出台居民養老保險待遇與繳費年限、繳費額掛鉤的激勵辦法,多繳長繳可 多領養老金,參保居民獲得的實惠將更多。 繳的多,領的多。居民只要按照國家規定繳費,年滿60周歲就可申領居民養老 金,終生領取。居民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繳費積累額&pide;139)+基礎養 老金。基礎養老金由政府支付,是固定的,最低100元/月。個人賬戶養老金是彈性 的,完全取決於個人繳費積累額,繳的越高,領的越多。居民可在500元、600 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元、5000 元、12000元11個檔次中選擇高檔繳費以提高個人賬戶積累額。從1968年參加工作時計算。
視同繳費年限指按照國家規定可以被連續計算的工齡,其連續工齡被視同為已經繳納了養老保險費的年限。如企業職工1998年前未建立養老保險個人帳戶和實施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以前被國家承認的連續工齡、復員轉業軍人的軍齡等,均可稱為視同繳費年限。
工齡有關政策規定見: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實施細則修正草案》
國家勞動總局關於貫徹執行《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的若干具體問題的處理意見(草案)
勞動人事部《關於印發〈國營企業辭退違紀職工暫行規定若干問題解答〉的通知》
勞動部對「關於除名職工重新參加工作後工齡計算有關問題的請示」的復函
② 社會養老保險繳費期限是多少年
個人養老保險的繳費期限是達到法定退休年限是累計滿十五年;如果個人在達到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滿十五年的,則可以補繳至滿該期限,或者轉為參加其他類型的養老保險。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第二十七條
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退休後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未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可以繳費至國家規定年限。
③ 養老保險繳費年限為多少
養老保險年限: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並且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可以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法律依據】
《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④ 社會養老保險繳費年限
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是:要累計繳費滿十五年;因為根據《社會保險法》,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才可以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法律依據】
《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⑤ 養老保險需要交多少年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社會養老保險繳費年限(含視同年繳費年限)必須達到15年到達法定退休年齡時才能按月領取退休金,如果超過15年則繳費年限越長退休金就越多。如果經濟允許的話建議你還是交納到退休為好,辦理退休按月領取退休金。其中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金期間,可以免繳養老保險費,其個人帳戶暫予保留,待重新就業時辦理續保手續,繳費年限連續計算。目前我國實行的是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養老保險制度,需要企業與職工個人共同繳納。
1998年1月1日,我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其中規定對養老保險辦法實施後參加工作的職工,個人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退休後按月發給養老金;累計不滿15年的,退休後不享受基礎養老金待遇,只是將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對於1995年底以前參加工作,1998年1月1日辦法實施後退休,個人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發給過渡性養老金和過渡性調節金。
其中,對於1997年底前參加工作,辦法實施後退休,繳費年限累計滿10年不滿15年的,也可按月發給基本養老金;不滿10年的,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需要提醒您:影響養老金高低的因素主要有:退休上年度當地社會平均工資、繳費基數的高低、繳費年限的長短等,繳費基數越高、年限越長,退休時領取養老金也越多。商業養老保險的年限根據具體險種的不同,年限也有所不同,在這方面可以找相關的保險公司了解一下。一般來說如果你有單位的話,單位是會給你上社保的,如果單位一直給你拖著不給你上,你可以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具體如果維權可以先找個相關的專業律師咨詢一下比較好。
⑥ 養老金要交多少年
養老金要繳滿十五年。
養老金的好處有:
1、能保障年老後基本生活,實現老有所養,養老保險的作用主要是為老人的晚年提供可靠的經濟來源,滿足其生活需求。如果有條件,平時可以購買一些商業養老保險。能夠起到對基本養老保險必要的補充作用;
2、減輕子女贍養負擔,從家庭和個人角度出發,個人參加養老保險是在一定程度上通過強制繳納的方式結合國家自主扶持的方式為年老後的生活提供了保障,免除了家庭一定的後顧之憂,也減少子女撫養老人和孩子的雙重壓力;
3、增加收入,社會養老保險無論是企業職工養老保險還是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繳費水平與待遇水平存在正比關系,即「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繳費基數越高,繳費年限越長,相應的待遇也就越高,這是社會養老保險遵循的一個基本原則;
4、促進社會和諧穩定,養老保險為老年人提供了基本生活保障,使老年人老有所養,隨著人口老齡化的到來,老年人口的比例越來越大,人數也越來越多,養老保險保障了老年勞動者的基本生活,等於保障了社會相當部分人口的基本生活。參加養老保險,意味著對將來年老後的生活有了預期,免除了後顧之憂;
5、個人參加養老保險是在一定程度上通過強制繳納的方式結合國家自主扶持的方式為年老後的生活提供了保障。
【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⑦ 養老保險繳費年限
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為15年,公民應繳納保險費滿15年才可以享受到退休金的福利,對繳費滿15年但未達到退休年齡的人員,仍應繼續參加社會保險,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如中斷繳費,在達到退休年齡確定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時,基礎養老金的計算基數只能按本人中斷繳費上年全市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確定;多次中斷繳費的,扣減中斷繳費的全部年份,推算出累計繳費年限,並按推算後的繳費年限和上年全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確定基礎養老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⑧ 養老金需要繳納多少年
【法律分析】:養老保險需要繳費滿15年。當事人只有繳滿了15年,才能在退休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如果職工達到了法定退休年齡,但是繳費還未滿15年,是要繼續參保的。養老保險與當事人的繳費年限、繳費基準是掛鉤的,繳費額度越多,將來退休時能夠領取的退休金也就越多。養老保險要等到參保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才能按規定領取,領取到的養老金完全可以根據個人的情況自由地進行支配。參保人在去領取保險金時,需要帶好個人的身份證件、社保卡等,到所在地的社保局辦理領取養保險的相關手續,然後從次月開始,退休職工就能按月領取或是全部領取退休金了。領取養老保險金要符合以下條件:
1、參保人累計繳費達到了15年,不足期限的要繼續補繳,直至交清;
2、參保人沒有領取國家規定的其他基本養老保障待遇的;除開這些,參保人所在地實施新農保制度時,其年齡已達到60周歲的,就無需再繳費,直接按月去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五條 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