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14省市下調養老保險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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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規劃綱要提出,適當降低社會保險費率。記者了解到,近期,已有上海、廣東、天津、甘肅、江西、北京等超過12個省市相繼出台文件下調社保費率,且集中於工傷、失業、生育這三大險種。
近期,北京、天津工傷保險基準費率由原來的0.5%至2%調整為0.2%至1.9%。天津提出將企業繳納失業保險費率由2%降至1%,繳納生育保險費率由0.8%降至0.5%。
對於各界普遍呼籲下調的養老和醫保費率,目前有上海、浙江杭州和福建廈門等地涉及。如上海從今年1月1日起下調社保費率,其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率企業的單位繳費部分從21%下降到20%,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率單位繳費部分從11%調整為10%。杭州擬對企業繳納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部分每年臨時性減征1個月。據杭州市人力社保局測算,僅杭州主城區,此舉一年將減收近10億元醫保基金收入,相當於降低費率1個多百分點。
『貳』 當前我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實施的現狀是怎樣的
一、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發展困境的分析
1991年6月,民政部在山東省組織了較大規模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試點工作,並於1992年制定頒發了《縣級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本方案》,該方案在全國有條件的地區逐步推廣。到2000年末,我國約有6172萬人參加了社會保險,占整個農村從業人員的11%,養老基金結余僅195.5億元,參加者人均不足320元,也僅有幾十萬人享受了社會養老,所佔比率很低。2001年隨著社會養老保險由民政部主管劃歸勞動保障部主管,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被「清理、整頓」,陷入停頓不前的困境,成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中的一個重要問題。
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創新意義不言而喻,它是中國歷史上第一次為農民建立的社會保險制度。然而現如今卻產生了「政策微效」的現象,即政策結果距離政策預期有很大的差距。是什麼原因導致了「政策微效」的結果呢?許多研究者大多從經濟學的角度或是具體操作層面來尋求制度萎縮的原因,例如:該制度以農民個人交費為主,缺乏互濟性;養老保障基金投資渠道單一、運營層次低、銀行利率下調等導致基金保值增值困難;繳費水平偏低,大多數農民選擇2-4元/月的投保標准,難以滿足農民年老時的基本生活需求;領取保險金的年齡缺乏靈活性;該制度保富不保窮,保少不保老;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管理混亂,出現了民政部門或政府擠占、挪用甚至貪污、揮霍保險基金的情況等等。筆者試圖從社會學角度對此進行分析,試圖探求該項制度停滯不前的深層原因。
(一)我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價值理念發生偏移。社會學研究探討的問題很多,但社會公平一直是核心問題。因此在社會學視野中,社會保障制度作為一項社會政策,應該是以追求社會公平為價值目標,旨在保障公民個人及家庭的基本生活需求和生活水平的提高。而目前我國的社會保障制度的改革與建設是以「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為指導。一切社會政策都是為經濟政策服務,社會保障制度是為了配套我國國有企業改革和市場經濟體制改革,在此背景下社會公平的基本價值理念只能讓位於或偏移於效率優先的理念。因此,面對我國城鄉收入的逐漸擴大和當前我國最大的弱勢群體--農民的邊緣化和弱勢化的進一步加深,我國政府將更多的社會保障資源投向了城鎮居民。在這種價值理念支配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設計出現了偏差。例如,該制度「堅持以個人繳納為主,集體補助為輔,國家僅予以政策扶持」的原則。國家的政策扶持是「對鄉鎮企業支付的養老保險資金予以稅前列支」,集體補助也主要是來自於鄉鎮企業的資金。中國目前的實際情況是擁有較多鄉鎮企業的地區的農民比只有很少甚至沒有鄉鎮企業的地區的農民要富裕。在這種情況下,欠發達地區的農民無力繳納保險費的同時也只能得到很少甚至得不到集體補助和國家財政支持,而富裕地區的農民自身有能力繳納保費的同時又能得到集體補助和國家財政支持。顯然,這條原則與中國農村的實際情況和農民的養老需求
形成悖論,未來養老面臨困難的欠發達地區和沒有能力投保的貧困農民有著較強的養老需求卻不能享受到這項利國利民的好政策,造成了「保富不保貧」的不公平現象。
(二)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不能很好地適應我國社會變遷。目前我國正處於社會快速變遷過程中:工業化、城市化進程不斷加快;家庭規模和結構發生變化;農村人口出現分化等。這一系列變遷引發了諸多社會問題,農民養老問題就是其中之一。鑒於此,我國政府積極探索為農民養老建立正式制度安排。可以說,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是對我國社會變遷的積極回應,但卻又未能很好地適應並促進這一變遷過程。例如,該制度「堅持農村務農、務工、經商等各類人員一體化原則」與社會變遷事實不相符。現在,農民務工、經商不再僅僅局限在鄉鎮企業和小城鎮,一部分農民已經進入大城市務工、經商並且站穩了腳跟,成為「准城市人」,他們不可能回到其戶口所在地辦理養老保險。而該養老保險卻要求農村各類人員實行一體化原則,勢必阻礙我國城市化進程和農村土地規模化經營,也阻礙了、抑制了部分務工、經商農民的參保積極性。
另外,著名的功能主義者帕森斯在其關於社會變遷的理論中強調,文化(一個社會的共同信仰、規范和價值觀)是維持社會緊密結合的「膠水」,因為它特別不易發生變化,與社會結構變遷相適應。我國農民應具備「享有社會保障是自己應有的權利」的公民權利意識。然而,「孝文化」和「養兒防老」的觀念已經深深植根於我國農民心中,他們的社會福利價值觀迄今為止仍停留在前工業化階段。在他們看來,國家給予公民的社會保障是政府的仁慈之舉而不是自己應享有的公民權利,「養兒防老」才是最為可靠的選擇。因此,從「養兒防老」到「公民權利」的轉變仍需要一定的過程。而且我們必須注意到在農民這個亞文化圈內,存在著對國家政策不信任的現象,這就使得農民對於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接受缺乏主動性。再加上基層工作人員對該制度認識不足以及工作方法不得當,在某些地方甚至出現了抵制現象,有的農民有經濟能力卻拒不參加,有的即便參加了絕大多數農民也只投了最低檔次的保費,不能滿足其養老需求,從而使一項很好的滿足農民養老需求的制度在基層得不到很好的實行。
從以上社會學角度的分析不難看出,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價值理念的偏移和制度未能很好地適應和促進中國社會的變遷,這就造成了制度設計自身的缺陷和農民對其接受缺乏主動性,從而導致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發展陷入困境。
二、建立農村社會養老保障制度的對策建議
傳統家庭養老功能的弱化和現行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所面臨的困境,使得我們不得不重新考慮以往曾經反復討論過的問題:中國農村現階段到底要不要搞社會養老保險?如果要搞是繼續現行的制度還是尋求其它的辦法?對於第一個問題的回答是肯定的,從社會道義和社會現狀出發都必須實行社會養老保險。對於第二個問題,我認為從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剛剛起步到建立起完善的制度之間,還有很大的空間發揮,關鍵就在於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要符合農民的實際情況。因此,為農民建立社會養老保障要分類實施,針對不同的人群建立不同類型的保障。對於這一點,不會有不同的看法。關鍵是如何分類實施,筆者認為,根據當前農村人口的分化情況,可以把農村人口分為純農業人口和進城務工的農民工兩類人群。
(一)分類實施的對策建議
1、為純農業人口(以經營土地為生的農民)建立農村養老保障。在已經推行的農村養老保險的基礎上進行適當的調整與改革。最重要的是改變「個人繳納為主、集體繳納為輔、國家給與政策扶持」的原則,國家應該給與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一定的財政投入,由國家和個人共同負擔。實行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國家投入一部分納入到社會統籌基金,農民個人繳費和部分國家投入全部劃入個人賬戶,國家投入要偏重於經濟欠發達地區。同時鼓勵建立由集體補助的補充養老保險和個人儲蓄式的商業養老保險。
2、為農民工建立社會養老保障。農民工是一個流動不定、龐大而且復雜的群體。有的農民工已在城市生活了較長時間並且有了穩定的工作和住所;而有的農民工則是初到城市或在不同的城市間流動。可見,為農民工建立社會保障制度是有一定的困難的,但鑒於農民工中的絕大多數客觀上已經走上了非農化、城鎮化的不歸之路,並必然會因各種生活風險的客觀存在和平等意識的覺醒而提出相應的社會保障訴求,應該從現在起開始啟動建立這項制度,並根據進城務工農民的不同情況納入有差別的社會養老保險制度。
為農民工建立社會養老保險制度要協調好就業與社會保障的關系。對於已經在城市生活較長時間(5年及5年以上)、就業穩定的農民工建立類似於城鎮養老保險制度,即實行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農民工個人繳費和企業部分繳費劃入個人賬戶。考慮到企業為農民工繳納社會統籌養老保險金對企業吸納農民工積極性的影響,在實行此項養老保險時,應該允許企業根據農民工的工作年限進行繳費。工作年限短、繳納費用低,工作年限長、繳納費用高,但企業繳費費率(含劃入個人賬戶部分)最高不得高於20%,個人繳費不得超過8%。對於在城市從事個體工商的自雇性農民工,可以參照城鎮個體工商戶的養老保障,實行自願原則。
對於剛剛進入城市的務工農民工,鑒於他們的就業、收入不穩定的狀況,最初仍把它們納入到農村養老保險制度。當他們在城市工作超過一定年限,他們就可轉入到為農民工建立的社會養老保險制度。針對農民工流動性較強這一特點,應該使農民工的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隨工作城市的轉變而轉移。為了做好這方面的工作,全國的社會養老保險網路信息系統應按照統一標准進行建設,使農民工在進入到新的工作地仍能連續繳費,保障其能夠在交費達到一定年限後獲得養老保險金。
(二)建立農村社會養老保障的資金來源
除了學者和專家提出的通過發行國債的部分收益和部分國有資產的部分收益進行融資外,我們還要注意到另外一條新的融資渠道,就是把在城市化進程中的征地補償轉化為社會養老保障資金。但是,農民的土地被徵用之後,只能得到政府和用地單位支付的數額不多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費。據有關資料,目前在城市建設徵用農用地的過程中,征地收入的分配比例大致是:農民得5-10%,集體得25-30%,政府及其機構得60-70%。《人民日報》披露,一些西部地區的土地補償和安置補助費最高標准為1.8萬元/人(不含青苗和地上附著物補償),僅相當於2002年當地城鎮居民可支配收入的1.5倍。按目前農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費支出計算,只能維持7年左右的生活。按目前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支出計算,僅能維持2年多的生活。如果把這僅有的補償轉化為養老保障基金是不現實的,對於建立養老保障基金也是杯水車薪。因此,國家在今後應該提高征地補償,從其中拿出一部分資金作為保障基金。但需要引起注意的是不能僅僅把這筆資金用來為失地農民建立保障基金。如果認為誰的土地被徵用誰得益的話,這樣又會製造出新的不公平。因此,徵用土地的補償應該為全體農民甚至全體城鄉人民分享。
(三)要使社會養老保障制度順利實施還要做好以下工作
1、要盡快建立相應的社會保障法律法規,使農民社會養老保障制度得以規范化。2.提高各級政府和農民對農民社會養老保障的認識。各級政府要認識到經濟發展是手段,人的生存發展才是最終目的,因此不能僅僅把經濟工作當作政府工作的全部。要改變觀念和提高認識,把農村社會保障當作一項重要工作來抓。各級政府要通過各種方式向農民宣傳社會養老保險,使農民能主動接受。3.農民工社會養老保障應與土地轉讓相結合。如果被納入到社會養老保障的農民不願意放棄農村的土地,就不利於土地規模化經營和農業現代化的實現。因此,要對已納入到社會養老保障的農民工的土地實現有償轉讓,讓純農戶對土地進行規模經營。純農戶的收入提高了,參加社會養老保障的積極性自然就會提高。4.繼續倡導和推行家庭養老。建設全面的小康社會需要二個過程,為農民建立社會養老保障制度也不是一蹴而就的。因此,在這一過程中,仍需要家庭養老繼續發揮作用,為農民提供經濟支持、生活照顧和精神慰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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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叄』 為什麼養老保險的繳費基數降低了
1月,全國迎來職工社保重要調整!
這是您在祥順財稅俱樂閱讀的第16,001篇
根據國家部署,2022年1月1日起實施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全國統籌,統一養老保險繳費比例和繳費基數是全國統籌制度的重要內容。多地社保繳費規則發生了變化!趕緊學習下!
01
統一全國繳費標准
又漲了!
2021年多省陸續發文,明確將逐漸過渡統一全國養老繳費標准,單位部分社保費將增加,員工到手工資也將發生變化!
(1)逐步統一養老繳費比例
2022年1月起,全國各地將統一執行國家核準的參保單位和個人繳費比例,調整後,養老保險繳費統一為:單位繳費比例為16%,個人繳費比例8%。
養老繳費金額=繳費基數×繳費比例
2022年1月起,廣東、廈門、浙江、四川等地將調整單位養老保險繳費標准,單位繳費比例低於16%的市,統一將調整為16%,對於單位而言,人均繳費金額上漲了!
2021年年底,浙江省發布關於統一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政策的規定,明確從2022年1月1日起,統一按職工個人繳費工資之和核定單位繳費工資,單位繳費比例調整為16%,城鎮個體勞動者繳費比例調整為20%。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僱主的養老保險費全部由其本人繳納;僱工的養老保險費,由僱工繳納8%、僱主繳納12%。
本次調整,只是把單位繳費比例由原先的14%,上調整為16%,個人部分保持不變。在繳費基數不變的情況下,企業社保繳納的單職工社保費用增加了79.74元。
(2)逐步統一養老繳費基數
按照國家部署,統一以「全省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為依據核定參保個人繳費工資基數上下限。
2022年起,全國各省將個人繳費工資基數下限過渡至「全省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的60%。
2021年年底,四川省發布關於統一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政策的規定,明確2022年1月起,以全省上年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的60%和300%分別作為個人繳費基數下限和上限。
調整後,四川省社保最低基數從3416元調整為3726元,漲了310元!
小編提醒:福建省、廣東省等仍可按照不低於最低工資進行繳費,後續也將過渡至國家標准。但HR需要特別注意關注政策變化,以便及時響應。
02
平均工資影響社保權益?
(1)什麼是平均工資?
社會平均工資,簡稱平均工資,通常指某一地區或國家一定時期內(通常為一年)全部職工工資總額除以這一時期內職工人數後所得的平均工資。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降低社會保險費率綜合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9〕13號)規定:各省應以本省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和城鎮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加權計算的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核定社保個人繳費基數上下限。
(2)平均工資如何影響你的社保權益?
03
調整社保年度為自然年度
目前全國各省對於社保繳費年度的設定暫未統一,存在兩種標 准:①每年7月到次年6月為一個「年度」;②每年1月到12月為一個「年度」。
2022年開始,統一「社保繳費年度」也是國家推進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全國統籌的一項重要措施。
全國多地也開始調整社保繳費年度,如廈門市從1月起,將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年度調整為自然年度(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江蘇省也在2021年下半年11月的時候,公布了2022年1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的繳費基數。
(1)為什麼要關注「社保繳費年度」?
一個城市,同一個年度只有一個繳費上下限標准,每年當地人社局都會更新繳費上下限標准。
因此對於財務和HR來說,需要十分關注當地的「社保繳費年度」,關繫到年度內的員工社保繳費標准調整、補差。同時,個別地區社保跨年度補繳難度加大、產生滯納金,需要財務注意在年度節點,檢查清楚單位參保繳費情況,以免增加企業風險!
(2)忘記調基申報怎麼辦?
如果沒有在規定時間之前進行申報或者忘了申報,那社保基數將上調,這是《社會保險法》中的規定,如果你沒有申報,就按照上一個月基數的110%作為新的申報基數。所以財務們一定關注基數變化。
04
五險一金合並申報
繼北京五險一金合並申報後,上海也於今年開始五險一金合並申報了。
一、 優化企業繳費工資申報流程,實現合並申報、數據互認,每年 4-6 月企業可登錄 上 海「一網通辦」, 點擊「稅費綜 合申報」 欄目,按規定進行社會保險費(包括養老、醫療、失業、 工 傷、生育)和住房公積金繳費工資申報,實現「五險一金」繳 費工資合並申報、數據互認。
二、完善企業繳費工資申報系統,最大化便利企業稅費申報 企業進行「五險一金」繳費工資申報,系統可自動獲取企業基本信息,智能預填申報表數據,逐步實現企業從「填表」到「補 表」、「補表」到「核表」的轉變。
三、各參保單位應在申報期限內按規定申報「五險一金」 繳費工資,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確保參保職 工的合法權益
五險一金合並申報,給企業提出一個什麼需求呢?
如果你要想合並申報,有三大條件要符合才能合並申報,第一個就是信用代碼、社保、公積金必須要一致;第二個就是社保人數一定要多於公積金人數,而且信息是一致的;第三個就是公積金已經完成了匯繳,而且是正常的繳費狀態,不是欠費狀態。只有這三個條件都符合才可以進行合並申報。
05
這些社保變化
這將給企業帶來什麼影響?
1、企業社保成本增加,企業將面臨多重壓力
(1)單位繳費減免「剛性回調」壓力
2020年,全國普遍性開展社保階段性減免,主要涉及到企業養老、失業、工傷保險單位繳費中小企業免徵,醫療、生育保險單位繳費減征。
2021年,大部分穩崗減負政策仍在持續進行中,社保各項費用都有不同比例的減免,企業還有一定的扶持政策。但2022年,這些減免政策是否延續,仍是未知數。如果不延續,那麼單位繳費減免將面臨「剛性回調壓力」。
(2)政策制度差異「窪地拉齊」壓力
養老保險全國統籌後,窪地地區將感受「窪地拉齊」的壓力。
2、社保合規必要性增加
2021年,國稅總局發了一個通知,提到了很多大數據的聯動:比如在2025年,要實現大數據和稅務的監控、監管的深度融合,2025年要進行全面的數據整合、數據共享,進行數據的風險評估來去看企業的數據。
如果企業全部按照下限來申報基數,那大數據就會算出來企業是有異常情況的,因為不可能企業所有人的員工的工資都是一樣的。所以企業要注意,未來通過數據去比對,通過數據看到異常是作為財務來說要特別關注的。如果五險一金合並申報全國普及,那麼部分企業不為員工交公積金的情況,也很難繼續。
社保基數跟工資是掛鉤的,現在社保費已經全面轉由稅務徵收。稅務部門是有工資數據、個稅數據的,如果再掌握社保數據,那比對起來是非常容易的,只是什麼時間點比對,所以合規從來不是方向的問題,只是時間和時機的問題。
3、企業應該如何應對?
養老保險全國統籌之後,可能讓以前可能存在的重復參保、交錯參保、缺漏險種參保等問題浮出水面,企業需要提前梳理和規范管理內部社保關系。
企業應當對社保擴面全覆蓋趨勢有正確預判,結合企業自身用工實際情況,從被動僥幸走向主動設計,擁抱趨勢,提前規劃用工社保合規管理,梯次消化合規成本,推進參保覆蓋和社保合規。
文章來源:注冊會計師、高頓中級會計職稱,內容僅供讀者學習、交流之目的。文章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有不妥,請聯系刪除。
『肆』 為什麼直接把我養老保險的基數給我下調了
摘要 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
『伍』 下調養老保險費率,怎樣看待此問題
1月21日閉幕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指出了明年的五大任務:去產能、去庫存、去杠桿、降成本、補短板。
要降低社會保險費,研究精簡歸並「五險一金」。這是降低企業成本「組合拳」的重要一招。這意味著,企業社保費率有可能在今年下降2%的基礎上繼續下調。同時,根據「十三五」規劃建議,生育保險將與基本醫療保險合並,中國社保體系也將從「五險一金」變為「四險一金」。
從五大社會保險基金運行的情況來看,今年中央已經下調了失業、工傷和生育保險的費率,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應該成為明年費率下調的重點,但一些省份醫療保險基金出現了當期收支不平衡,下調費率的空間非常小。現在若要真正緩解企業的負擔,下調養老保險費率或許是唯一的選擇。
中國社保體系主要由「五險一金」組成。其中,養老保險總費率28%(單位繳費20%、個人繳費8%)、醫療保險8%(單位繳費6%、個人繳費2%)、失業保險費率2%(單位、個人比例各省自定),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由單位繳費個人不繳,工傷保險平均費率為0.75%,生育保險的平均費率為不超過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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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 19省下調養老保險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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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五險一金新規定
1、社保費率下調
2016年社保颳起了一輪「減負降稅率」風,其中降的最多的要數養老保險。在五險一金中,養老保險占的比重最大,稅率下調之前,很多地區企業繳納的費率高達20%,稅率下調之後,這一費率下調1個百分點至19%,但是個人繳納的8%部分並未調整。截至2016年末,已經有19個省份下調企業養老保險費率。
2017年,部分地區可能繼續下調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及失業保險費率,企業的負擔是減輕了,但是別指望你到手的工資會漲,只有個別地區失業保險個人繳存部分下調,但是也只是下調0.5個百分點,對工資影響不是很明顯。
點評:實際上社保費率下調對於員工來說不是什麼好事,中國已經進入老齡化社會,未來繳納社保的人越來越少,領取養老金的人越來越多,現在企業養老保險費率卻要下調,要說不影響我們退休後領取養老金的金額,大家應該都不會相信吧。
2、養老金上調
每年年初退休人員的養老金標准都會有一定幅度的上調,2016年漲幅為6.5%,有一點大家需要知道的是,在此之前的11年間,養老金以每年至少10%的幅度上調。2017年養老金調整幅度還未公布,但是不太可能會超過2016年,未來養老金發放將面臨較大壓力,漲幅可能進一步收窄。
『柒』 養老保險總費率下調好不好
據了解,全國將有21個省區市符合企業養老保險的費率降低的條件。截止到目前為止,至少已經有19個省區市宣布企業養老保險的費率下調了。即重慶、四川、貴州、湖南、上海、天津、江西、甘肅、寧夏、北京、安徽、新疆、山西、河南、湖北、廣西、江蘇、海南、雲南等。其中,上海市的企業養老保險的費率將從21%降低到20%,其他省份均從20%降低到19%。
在失業保險方面,有些地區將失業保險的總費率降低了1%,如北京、廣東、湖北等地。不過,也有一些地區將失業保險的總費率降低了1.5%,如湖南、寧夏、甘肅等地。
自從企業養老保險的費率下降之後,很多參保職工非常擔心以後的養老保險待遇會不會出現有所下降的問題。針對這一疑問,有湖北、天津、上海等多地明確表示,企業養老保險的費率降低之後,參保人員今後的養老保險待遇是不會受到影響的。不過,從側面來看企業養老保險費率的調整,可能會影響到養老保險的可持續性,這樣一來會影響到養老保險待遇上漲的步劃,同時也會讓養老保險待遇的步調放緩一段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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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捌』 養老保險費率將降低嗎
目前一般員工養老保險的繳費比例為公司幫繳20%,個人繳費8%。也就是說養老保險方面公司是要交的比較多的。而這次養老保險費率下調,主要是為了給企業減負,所以這次下調的是企業繳費部分,與我們個人繳費部分無關。我們該交多少還是交多少,工資自然也還是那麼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