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2017年北京市養老金上調多少
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平均水平將由目前的3355元/月,提高到每月3573元。調整從1月開始補發,月底前發放到廣大企業退休人員手中。
一、定額調整
每名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0元。
二、掛鉤調整
(一)與繳費年限掛鉤普遍增加基本養老金
為貫徹多繳多得的原則,2016年繼續實行與繳費年限掛鉤普遍增加基本養老金的辦法,其中,繳費年限滿10年及以上的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3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不含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
(二)與調整前個人養老金水平掛鉤普遍增加基本養老金
將退休人員2015年年底前的月基本養老金由高到低劃分三檔:
1.4855元(含)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55元;
2.3355元(含)~4855元之間的每人每月增加65元;
3.3355元以下每人每月增加75元。
調整實施由少到多的絕對額標准逐漸加大傾斜力度,保障了待遇水平偏低的人員能夠適當多增加基本養老金。同時,為了兼顧公平,針對少數退休人員按絕對額調整養老金後低於下一檔的,還將進行差額補足。
三、適當向高齡退休人員傾斜
針對退休時間早、年齡偏大的退休人員,為了進一步提高他們的基本生活水平,體現中華民族愛老、敬老的優秀傳統,自2007年起,北京市在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時均向高齡退休人員適度傾斜。2016年繼續堅持這一做法,對在2015年底之前已經年滿65周歲及以上的高齡退休人員,在按照上述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進行調整後,再次享受到50元至80元四個檔次的傾斜政策。即:
1.65至69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
2.70至74周歲每人每月再增加60元;
3.75至79周歲每人每月再增加70元;
4.80周歲以上每人每月再增加80元。
㈡ 《關於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是怎樣的
日前,經國務院批准,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共同印發《關於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決定從2017年1月1日起,為2016年底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提高基本養老金水平,總體調整水平為2016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5%左右。
官方指出,今年按5.5%左右調整退休人員待遇,是國務院綜合考慮我國經濟發展新常態和人口老齡化新形勢,慎重做出的決策。調整基本養老金,不僅要考慮居民消費價格指數上漲和職工工資增長情況,還要考慮基金支付能力和財政承受能力;不僅要考慮廣大退休人員當前切身利益,也要考慮養老保險制度長期可持續發展和廣大退休人員的長遠權益保障。
㈢ 浙人社發2017 年184號文件 關於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方案
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浙 江 省 財 政 廳
《關於2017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浙人社發〔2017〕84號
各市、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嘉興市社會保障事務局,省級各單位,中央部屬在浙有關單位:
為保障退休人員基本生活,共享社會發展成果,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7〕30號)精神,經省政府同意並報人社部、財政部批准,決定適當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請遵照執行。
一、調整范圍和對象
全省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辦理退休、退職手續的人員,可按本通知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
二、調整水平和調整辦法
2017年調整退休(含退職,下同)人員基本養老金,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和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具體調整辦法如下:
(一)定額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
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5元。
(二)掛鉤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
掛鉤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由以下兩部分組成:
1.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15年及以下的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不滿1年按1年計算,下同),月基本養老金增加1.5元,月基本養老金增加額不到15元的,補足到15元;本人繳費年限15年以上的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月基本養老金增加3.5元。
2.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按本人本次調整前月基本養老金的1.86%計算月基本養老金增加額。
(三)適當提高部分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
在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的基礎上,對下列退休人員再適當增發基本養老金:2016年12月31日前,男年滿70周歲、女年滿65周歲及以上且不滿8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發30元;年滿80周歲及以上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發60元。
三、有關人員的待遇處理
(一)企業退休軍轉幹部調整基本養老金後,其基本養老金水平低於當地此次調整後的基本養老金平均水平的, 按照浙委辦〔2004〕30號文件規定,予以補足。
(二)企業退休的勞動模範和省先進生產(工作)者調整基本養老金後,其基本養老金水平低於當地此次調整後的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平均水平的,按照浙政辦發〔2007〕88 號文件規定,予以補足。
勞動模範是指獲得省及省以上勞動模範稱號和按規定享受省及省以上勞動模範和先進工作者待遇的個人;省先進生產(工作)者是指1956年至1964年獲得省先進生產(工作)者稱號的個人。
(三)企業退休的原工商業者(含從原工商業者中區分出來的小商小販、小手工業者、小業主)調整基本養老金後,其基本養老金水平低於當地此次調整後的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平均水平的,按浙勞社老〔2002〕150號文件規定,予以補足。
上述(一)、(二)、(三)類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時,如當地此次調整後的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平均水平低於2016年的,按2016年水平確定。
(四)2016年12月31日前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退出生產崗位按月享受定期傷殘津貼的企業職工,按本通知辦法增加傷殘津貼。如增加金額低於當地此次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平均額度的,可按平均額度予以補足。企業工傷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增加金額低於當地此次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平均額度的,也可按平均額度予以補足。
(五)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離休幹部不列入本次調整范圍。
四、資金來源
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從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未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退休人員,所需資金暫由原渠道列支。工傷職工調整傷殘津貼所需費用,按原渠道列支。
五、執行時間
本次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從2017年1月1日起執行,執行中的具體問題,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負責解釋。
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 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對廣大退休人員的關懷。各地各部門應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實施,力爭在2017年7月底前將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發放到位。
2017年7月11日
㈣ 北京2017 年退休人員工資調整
一、2016年12月31日前,經批准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享受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不含應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機關事業單位編制內勞動合同制工人),自2017年1月1日起調整基本養老金。
二、每人每月增加50元。
三、退休人員按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下同)調整基本養老金。繳費年限滿10年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3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退休人員(不含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5元。
四、退休人員按下列絕對額調整基本養老金:按本通知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前,月養老金低於3573元的,每人每月增加60元;月養老金在3573元及以上,低於5073元的,每人每月增加50元;月養老金在5073元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
按絕對額增加養老金後(不含按本通知第二條、第三條增加的調整金額),上一檔養老金水平低於下一檔調整後上限的,按下一檔調整後的上限確定(具體標准見附件)。
五、按照《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事部等部門<關於進一步貫徹落實人發〔2002〕82號文件精神,切實解決部分企業軍轉幹部生活困難問題的意見>的通知》(中辦發〔2003〕29號)精神,退休的軍隊轉業幹部按本通知第二條、第三條、第四條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後,低於3770元/月的,補足到3770元/月。
六、按照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統戰部、財政部、民政部《關於進一步解決原工商業者生活困難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2002〕9號)精神,原工商業者按本通知第二條、第三條、第四條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後,低於3770元/月的,補足到3770元/月(不含退職的原工商業者)。
七、經國家或本市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評審委員會評審通過,並在退休前被單位聘用為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按相應管理許可權批準的高級政工師及勞動部門批準的高級技師,按本通知第二條、第三條、第四條調整基本養老金後,低於3770元/月的,補足到3770元/月(不含退職的高級專業技術人員)。
八、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按原勞動人事部《關於建國前參加工作的老工人退休待遇的通知》(勞人險〔1983〕3號)規定,享受原標准工資100%退休費的老工人,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350元;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320元。
九、在按照上述規定增加基本養老金的基礎上,2016年12月31日(含)前年滿 65周歲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員,再按照下列標准增加基本養老金:
年滿65周歲不滿70周歲的,每人每月再增加35元;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的,每人每月再增加45元;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的,每人每月再增加55元;年滿80周歲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再增加65元。
十、按照本通知第八條、第九條規定增加的基本養老金,作為享受標准工資100%退休費的老工人每年增發1—3個月生活補助費的基數。其增加部分自本通知執行之月起,一次性全額發給。
十一、按照原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關於印發<關於中央科研機構和工程勘察設計單位參加北京市基本養老保險實施辦法>的通知》(京勞社養發〔2001〕74號),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有正常事業費的中央轉制單位,轉制前已退休(退職)人員基本養老金的調整,仍執行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原人事部、財政部、科技部、建設部《關於轉制科研機構和工程勘察設計單位轉制前離退休人員待遇調整等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2002〕5號)的規定。
(4)2017年養老金調整辦法擴展閱讀
養老保險,全稱社會基本養老保險,是國家和社會根據一定的法律和法規,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勞動崗位後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
養老保險是社會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保險五大險種中最重要的險種之一。養老保險的目的是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為其提供穩定可靠的生活來源。
參考資料: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2017年調整退休養老金
㈤ 今年2017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怎麼調整
凡是在2016年12月31日之前退休的人員,2017年調整養老金金額,都從2017年1月份開始。關於今年專養老金調整的幅度,財政部在屬2017年3月30日公布的2017年中央財政預算中透露,從2017年1月1日起,按照平均5.5%的幅度提高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標准。目前,全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正在緊鑼密鼓地研究本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內的養老金調整方案。上海市已經在5月5日發放到位,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最遲在2017年9月30日發放到位
㈥ 2017年山東省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方案
2017年山東省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方案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和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
(一)定額調整。每人每月增加55元養老金。
(二)掛鉤調整。按以下兩部分計算增加養老金:
1.按2016年12月本人基本養老金的2.1%確定月增加額。
2.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分別執行下述掛鉤調整辦法:
(1)企業退休人員與本人繳費年限掛鉤調整。繳費年限每滿1年,按1.7元確定月增加額。其中,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等折算增加的年限;繳費年限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
(2)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與本人職務(崗位、技術等級,下同)掛鉤調整。根據職務層級不同劃分若干檔次,每個檔次以31元為基數乘以不同的調整系數確定月增加額。各職務層級的具體調整系數,遵循銜接平衡原則,另行確定。
(三)適當傾斜。2016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以辦理退休手續時按規定確認的出生年月計算,下同)、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和年滿80周歲以上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加15元、30元和60元養老金。
同時,綜合考慮不同年齡、不同情況人員以往年度傾斜的養老金累計標准,對達到相應年齡的有關人員,分別補齊累計標准差額。其中,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達到70周歲、75周歲和80周歲的企業退休人員(不含企業一次性補繳參保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加290元、190元和360元,企業一次性補繳參保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加70元、60元和120元,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加20元、80元和80元。
(6)2017年養老金調整辦法擴展閱讀:
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方案從2017年1月1日起,在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退職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退職人員(以下簡稱退休人員)的養老金都按照該調整方案實施。
參考資料:關於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山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㈦ 2017年退休職工的工資是怎麼調的具體什麼時候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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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上調的養老金政策是針對2016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員工的上調政策,2017年退休人員的上調信息還要等到2018年才能公示。
從2017年1月1日起,月人均基本養老金上漲5.5%左右。那上漲5.5%是依據什麼因素呢?是依據總體水平來進行調整的,總體水平又是在定額調整、掛鉤調整、適當傾斜等綜合因素上相結合,進而確定了養老金的調整幅度。
2017年退休職工的工資是怎麼調的具體什麼時候發放?
註:定額調整是為了體現社會公平,同一地區各類退休人員調整標准基本一致
掛鉤調整是為了體現激勵機制,使上班時多繳費、繳費久,可以多得養老金
適當傾斜是為了體現重點關懷,主要是對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企業退休人員等群體予以照顧。
那麼今年的養老金調整,哪些人可以領到這筆上漲的錢呢?
2017年退休職工的工資是怎麼調的具體什麼時候發放?
上年底前已退休的人員可以領到這筆錢,即2016年12月31日前已辦理退休的並且已經在領取養老金的退休人員,可以拿到這上調的5.5%的錢,當然,今年退休的人員領不到今年的養老金待遇調整。此次的待遇調整時間從2017年1月1日起,預計在9月底之前可以發放完畢。
但由於每個地區存在差異,要結合當地實際情況進行適當的調整,所以每個地區的發放進度也會不一樣。各位退休人員稍安勿躁,到嘴邊的肉跑不了的。
今年的養老金調整方案落實以後,大家更關心的是,以後等到自己退休時,養老金還會不會上漲,要是持續降低自己交了那麼多年養老金不就得虧了嗎?
2017年退休職工的工資是怎麼調的具體什麼時候發放?
實際上養老金待遇的調整與物價上漲情況和職工平均工資增長情況等因素之間具有密切的關系,所以隨著經濟的發展,養老金肯定會隨著物價上漲的情況而上漲的。但至於上漲的幅度是高還是低,就得結合當時的物價和職工增長情況了。
所以養老金的漲幅也有可能增高也有可能降低,並非一成不變的,大家也不用太過於擔心養老金是否會降低,因為是根據大家的經濟發展狀況所進行調整的,在經濟持續穩定發展下,退休人員的養老金水平也會相應繼續提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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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10日左右,全國多省市紛紛出台養老金上調的信息。
2017年退休職工的工資是怎麼調的具體什麼時候發放?
湖北省:養老金上調額度分為三檔:一檔上調55元;二擋上調45元;三檔上調35元;對部分建國前參加革命
2017年退休職工的工資是怎麼調的具體什麼時候發放?
浙江省:定額每人每月上調45元;
2017年退休職工的工資是怎麼調的具體什麼時候發放?
江蘇省:定額每人每月上調38元;
山東省:定額每人每月上調55元;
河南省:定額每人每月上調50元;
珠海市:定額每人每月上調55元;
廣東省:定額每人每月上調55元;
2017年退休職工的工資是怎麼調的具體什麼時候發放?
上海市:定額每人每月上調60元;
2017年退休職工的工資是怎麼調的具體什麼時候發放?
內蒙古:定額每人每月上調20元;
北京市:定額每人每月上調50元;
2017年退休職工的工資是怎麼調的具體什麼時候發放?
2017年退休職工的工資是怎麼調的具體什麼時候發放?
今年四川退休金調整方案:
1、定額部分:每人每月增加45元
2、掛鉤部分:
對企業退休人員與機關事業單位2014年10月1日以後退休的人員,
按2016年12月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增加1.8%,
按繳費年限,繳費年限15年及以下的年限每滿1年增加1元,超過15年的年限每滿1年增加2.5元的辦法執行。
對機關事業單位2014年9月30日及以前退休的人員,均以本人2016年12月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增加3.3%。
3、傾斜部分:
向三類群體傾斜,高齡退休人員按照「滿70不滿80歲、滿80不滿90歲、滿90歲以上」三個高齡段分別增加30元、60元、100元;
2016年度新增的艱苦邊遠地區企業退休人員按照「1-2類、3-4類、5-6類」三個類別分別增加40元、50元、60元;
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繼續按照中辦發(2003)29號文件予以傾斜,確保其基本養老金不低於全省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水平。
7月底以前將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發到位。
2017年退休職工的工資是怎麼調的具體什麼時候發放?
提醒:除以上各省市定額上調的養老金外,還有額外養老金,主要針對人群如下:
1、掛鉤上調養老金:根據原有養老金繳納的年限按照一定的百分比計算得出額外上調金額;
計算公式如下:個人賬戶掛鉤上調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累計繳費的總月份
(個人賬戶存儲額=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X自己所繳納保險的年限)
2、傾斜調整額外養老金:主要針對長年繳費年限人群傾斜;高齡人員傾斜;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傾斜,具體額度依據各個省市具體要求
註:符合以上兩個條件的會在定額上調養老金的基礎上累計增加,同時符合以上粗體字的部分的,只按照其中一項進行累加
全國陸續調整養老金步伐不一,最遲七月底發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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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有關部門了解到,省各機關事業單位已陸續將增加後的工資發放到職工手中,省內各地因具體情況不同,進展有快有慢,但都會在國家規定的7月底前完成。
目前,已有個別單位將補發工資打入工資卡內,7月份工資在本月底或下月初發放。還有部分單位為達到7月底前調整完畢的要求,已提前預發7月份工資和補發工資。
本次補發的工資屬於已扣除2014年10月1日起至今職工需繳納的8%養老保險和4%職業年金後的增加部分,是自2006年後我省公務員再次迎來的工資普漲。
相關人士透露,在本次工資調整中,對於漲幅為負數或漲幅低於100元的人員將給予100元的臨時性補貼,漲幅最少的人都將獲得10個月也就是1000元的臨時性補貼。
2017年退休職工的工資是怎麼調的具體什麼時候發放?
第二個問題,2017年退休職工的工資何時發放?
依據我國社會保險法的規定,用人單位應該要為勞動者購買社保保險,勞動者購買社會保險滿十五年後,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者可以享受退休待遇,依法享有退休金等的待遇,那麼2017年退休職工的工資何時發放?下面由農地圈小編為讀者進行解答:
一、2017年退休職工的工資何時發放
根據《社會保險法》規定,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參保人員符合退休條件的,應及時辦理退休手續。經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核准後,自核准次月起享受養老金。養老金標准按照其達到退休條件的時間計發,具體如下:
2017年退休職工的工資是怎麼調的具體什麼時候發放?
(一)正常退休人員,其達到退休條件的時間為達法定退休年齡之月;
(二)提前退休人員,其達到退休條件的時間為人力社保部門核准退休之月;
(三)因工作需要後延繳費人員,其達到退休條件的時間為後延繳費滿整年度之月;
(四)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延長繳費人員,其達到退休條件的時間為繳費滿15年之月;
(五)工傷醫療期內人員達到退休條件的時間,為其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之月。
2017年退休職工工資調整,根據《國防部頒布退休人員養老金上調的決定》調整企業退休職工和事業退休職工的工資調整,按照6.5%比例調整,實際調整實行定額和掛鈞調整,多繳多得,適當的傾斜從三個方面結合調整。與養老保險繳費年限,基本養老金等因素掛鉤。這次調整工資有幾個方面原因。
2017年退休職工的工資是怎麼調的具體什麼時候發放?
1.我國經濟不斷高速增長,基本養老金調整幅度已遠遠超過了物價漲幅,以經連續12連漲,退休後比在職時還要高,出現了千方百計提前退休的情況。
2.老齡化加速發展,養老負擔越來越重,隨著退休人員侍遇水平不斷提高,養老保儉基金收支壓力不斷增大。拫據以上情況養老保險只調整6.5%,在9月30日之前實施完成,並給發到所有退休人員手裡。
按照《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方案》進行以下工作:
a,從2016年7月1日退休金全國調整基本養老金,月平均工資退休金百分率個人累計繳費年限十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退休金百分率繳費年限補貼率。
2017年退休職工的工資是怎麼調的具體什麼時候發放?
b,2017年開始進行統籌規劃核定,制定領取退休金期限,進行個人核准,精細規劃提前退休制定退休年限,按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約束的審核。
(1)定額調整:每人每月統一增加30元。
(2)掛鉤調整:企業退休人員,與夲人繳費年限(含連續工齡)掛鉤激費年限,每滿一年增加2.5元。與本人養老金掛鈞,按車人2015年12月基本養老金6.5%增加。
(3)傾斜調整:往基層傾斜。
機關事業單位:職務(職別)平均養老金掛鉤,按夲人退休時,職務(職級)人員,平均養老金4.5%增加。
㈧ 河北省2017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上調多少
2017年退休抄人員養老金上調5.5%襲
經國務院批准,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日前共同印發《關於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決定從2017年1月1日起,為2016年底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提高基本養老金水平,總體調整水平為2016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5%左右。
退休人員養老金上漲幅度是全國統一的,河北省也是5.5%。
(8)2017年養老金調整辦法擴展閱讀:
我國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標准在經歷了11年連續以10%左右的幅度上漲以來,從2016年起漲幅下降至6.5%,且將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與企業退休職工並軌上調。
對於養老金增幅降低的原因,人社部相關負責人解釋稱,2017年按5.5%左右調整退休人員待遇,是國務院綜合考慮我國經濟發展新常態和人口老齡化新形勢,慎重做出的決策。
調整基本養老金,不僅要考慮居民消費價格指數上漲和職工工資增長情況,還要考慮基金支付能力和財政承受能力;不僅要考慮廣大退休人員當前切身利益,也要考慮養老保險制度長期可持續發展和廣大退休人員的長遠權益保障。
㈨ 關於2017年最新退休工資調整多少的規定
2017年退休職工調整基本養老金,總體調整水平按照2016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左右確定。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
《關於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人社部發〔2017〕3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新疆生產建設兵團:
經國務院批准,從2017年1月1日起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以下簡稱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范圍。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
二、調整水平。總體調整水平按照2016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5%左右確定。
三、調整辦法。此次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要兼顧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按照調整辦法大體統一的原則,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定額調整要體現公平原則;掛鉤調整要體現「多工作、多繳費、多得養老金」的激勵機制,可與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等因素掛鉤;對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企業退休人員,可適當提高調整水平。繼續確保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基本養老金不低於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水平。要合理確定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三部分比重,增強調整辦法的激勵性導向。
㈩ 17年退休工資調整方案
遼寧省2017退休工人漲工資細則:企業退休人員的調整辦法和標准。定額調整:1、符合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的建國前參加工作的退休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75元。2、1949年1月1日至9月30日參加工作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70元。3、1949年10月1日至1953年12月31日參加工作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65元。4、1954年1月1日後參加工作、2015年12月31日前退休(職)人員和「五七家屬工」,每人每月增加63元。5、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退休(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0元。掛鉤調整:1、退休(職)人員符合國家、省規定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折算年限,下同)每滿1年(不足1年按1年計算,下同),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1元。其中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部分,每滿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1元。2、退休(職)人員、「五七家屬工」按照本人2016年12月領取的統籌內月基本養老金為基數,按0.5%的比例增加基本養老金。傾斜調整:在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基礎上,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分別再按以下標准增加基本養老金:1、2016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含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退休(職)人員、「五七家屬工」,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年滿80周歲以上(含80周歲)的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100元。2、符合國家原人事部、財政部《關於印發〈完善艱苦邊遠地區津貼制度實施方案〉的通知》(國人部發〔2006〕61號)規定范圍內的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5元。3、退休軍轉幹部增加基本養老金,在和其他條件相同的退休人員同辦法、同標准調整後,統籌項目內養老金總額低於調整後省轄市統籌區域企業退休人員統籌項目內月人均養老金水平的,補足到省轄市統籌區域企業退休人員統籌項目內月人均養老金標准。 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調整辦法和標准。定額調整:1、符合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的建國前參加工作的退休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75元。2、其他退休(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63元。掛鉤調整:退休(職)人員按照本人2016年12月領取的統籌內月基本養老金為基數,按2.3%的比例增加基本養老金。傾斜調整:在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基礎上,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分別再按以下標准增加基本養老金:2016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含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退休(職)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年滿80周歲以上(含80周歲)的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