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我國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解讀
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明確,要按照統籌推進、重點突破的要求加快改革步伐,更好發揮改革牽引作用。其中,要推動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加快出台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方案。
老有所養,是重大民生工程。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將給人們生活帶來哪些變化?對經濟發展又會產生什麼影響?老齡化程度加深,養老保險能否兜得住?
並軌擴面
養老改革啃下硬骨頭
養老保險制度改革,關系著每個人年老後的生活,對經濟發展有著重要影響。
「社會保障是國家治理體系與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支柱性制度安排,肩負著維系國家長治久安與人民世代福祉的重大責任。而養老保險又是整個社會保障體系中的支柱性制度安排。養老保險改革無疑是全面深化改革中關鍵性、基礎性重大改革項目。」中國社會保障學會會長鄭功成認為。
把推動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放在「更好發揮改革牽引作用」的重要位置,如何理解?
鄭功成表示,養老保險制度對經濟社會發展的牽引作用主要體現在三方面。一是化解養老後顧之憂,維護老年人生活質量,促進社會公正與文明進步。二是優化制度結構與功能,均衡並適度降低法定勞工成本,創造公平競爭市場環境。三是平滑個人收入,提振居民消費,持續助力經濟增長。「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有利於惠民生、促公正、穩預期、助發展,既是穩中求進的重要基石,又是穩中求優的重要方面。」
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全面深化改革要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續的社會保障制度。3年來,養老保險領域多項改革措施出台,啃下了不少硬骨頭。
——由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共同構成的法定養老保險體系正式形成。
——養老保險覆蓋面取得新飛躍。2014年,啟動實施全民參保計劃;截至2016年9月底,領取養老金人數達到2.4億人。
——養老保險基金投資機制明確。
「最近,國際社會保障協會把『社會保障傑出成就獎』授予中國政府,是對近年來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發展的肯定。」鄭功成說。
改革提速
堅持統賬結合不變
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明確,要加快出台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方案。這引發不少人暢想:養老保險改革舉措推出不少,還會有哪些改革?
「下一步改革的重點,是形成養老保險頂層設計方案,促使養老保險制度從單項突破向總體優化轉變,最終使養老保險制度走向成熟定型。」鄭功成表示。
養老保險頂層設計,應該圍繞什麼?鄭功成說,基本內容至少應包括5個部分。一是明確發展目標,即養老保險要追求制度統一、均衡責任負擔、保障適度水平、完善多層結構、維護公平公正。二是確定多層次架構及其功能定位。即以基本養老保險為根本,輔之以企業年金或職業年金,積極發展商業保險,建立起多層次的保障體系。三是均衡責任主體的負擔,即政府、用人單位與參保者個人的負擔相對均衡,同時逐步降低用人單位繳費費率。四是盡快實現基礎養老金全國統籌,以更高層次社會統籌充分體現社會公平。五是設計合理過渡方案,為實現頂層設計目標提供操作依據。
基本養老保險是整個養老保險制度的主體和根基。一段時間以來,基本養老保險採取什麼樣的制度、是否要在此輪改革中調整,一直存有爭議。「穩中求進是當前經濟工作總基調,也應當是深化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總基調。我國實行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這一點不會變。那種主張大賬戶或全賬戶制的觀點,不符合法定養老保險制度常識與規律,只會導致制度異化。」鄭功成說。
據了解,我國養老保險自20世紀90年代以來實行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制度,在基金籌集上採取傳統的國家、單位、個人共同負擔模式,實行社會共濟,在養老金計發上強調個人賬戶養老金激勵因素。經過20多年發展,這項制度運行平穩有序,效果總體良好。深化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將進一步完善個人賬戶制度,但堅持統賬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這個前提沒有變。
迎接挑戰
通過改革實現全國統籌
我國正加速進入老齡化社會。第六次人口普查數據顯示,2010年我國60歲以上老年人口1.77億人,已佔總人口13.26%。公眾對於養老保險高度關注,格外擔心可能出現的風險。特別是近兩年,「養老保險不保險、一半省份靠財政補貼」「養老保險基金缺口擴大」等說法時時冒出來,更讓參保者緊張。
養老保險制度是否可靠?改革將如何增強養老保險可持續性?
「老齡化的確給養老保險制度帶來巨大挑戰,但並非不可應對。」鄭功成解釋,養老保險制度是否可靠,不取決於一時一地之基金多寡,而取決於責任分擔機制是否合理、取決於能否根據人口結構等變化對制度進行合理微調。我國5項社會保險基金累計結餘5.9萬億元,其中養老保險基金累計節余約4萬億元。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還管理著約2萬億元戰略儲備基金。這些數據表明,養老保險基金狀況良好。此外,我國還有2億多青壯年勞動者應納入基本養老保險,職工平均退休年齡54歲左右,第二、三層次養老保險發展空間巨大。這些因素對於養老保險制度可持續都非常有利。
鄭功成認為,對養老保險制度有必要澄清3個認識誤區。
——財政是否應當補貼養老金支出?「回答無疑是肯定的。這不僅是國際慣例,更是確保老年人合理分享國家發展成果的正常途徑。我們可以探討財政補貼方式,但不能否定政府財政對養老金制度應當承擔的法定補貼義務。」
——眼下局部地區出現收支缺口是否必然導致全局性風險?答案是否定的。這只是現行養老保險制度採取地區分割統籌導致的結果,未來應通過改革實現全國統籌。
——我國養老保險制度會不可持續嗎?「這種悲觀看法沒有根據。包括德國在內許多國家的養老保險制度採取現收現付制,都在穩步持續發展。我國有數以萬億元計的戰略儲備基金與滾存結余基金,還有巨大政策調控空間。只要加快改革步伐,構建起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一定能實現可持續發展。」鄭功成認為,我國養老保險值得信賴,是可靠的制度安排。隨著改革推進,養老保險制度不僅能為全體人民提供晚年生活穩定安全預期,也將為整個經濟社會健康持續發展做出積極貢獻。
B. 改革是否能讓養老金並軌真正公平,公正
隨著《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正式發布,在中國存在了數十年的養老金雙軌制,終於退出歷史舞台。
在以前,人們對養老金雙軌制的最大詬病,莫過於不公平。長期以來,人們批評養老金雙軌制度,認為它在制度層面把大家分為不同的類型,人為地製造了不公平。而隨著近些年改革在不同領域引起一些變化,機關事業單位與企業退休人員在養老金上存在較大差距的現實,更加重了這種不公平感。統籌城鄉社會保障體系建設,從制度層面推進養老金並軌,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續的養老保險制度,既是社會公眾的熱烈期待,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必然要求。
曾有人認為,推進養老金制度並軌改革,阻力來自機關事業單位等體制內因素。應該說,這方面的因素可能有,但並沒有人們想像的那樣大——並非只有體制外的人才呼喚養老金並軌,體制內的人也期盼改革早日落實。
長期以來,因為養老金雙軌制的現實,一些在體制內工作達到了一定年頭的人,常常在養老金問題上躊躇犯難。很多人放不下手,甚至因此束縛了手腳,錯失了人生的發展機遇,導致了事實上的擇業「圍城」現象。當全社會採用統一的養老金制度以後,如今在體制內的人就不必再為退休後的待遇問題傷腦筋,更有可能趁年輕到更適合自己的地方去「拼一把」。
有此想法的人不在少數,此前廣東廳局級官員「下海」,就是一個典型例子。這也說明,養老金並軌對體制內的人來講,相當於拿掉了一個思想上的包袱,有助於激發全社會的整體活力,創造了更多的機會公平。
養老金制度並軌此前難以施行,不少人認為與財政因素有關。全國幾百萬的公務員沒繳納過社保,全國3000萬左右的事業編制人員「視同繳納」但事實上沒繳納,如果要做實他們的養老金賬戶,將會是一個天量數字,各級財政或許會無法負擔。此次《決定》在這個問題上沒有迴避——在第四條明確提出按照合理銜接、平穩過渡的原則,「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依據視同繳費年限長短發給過渡性養老金」。這樣的制度安排,體現出了黨中央在養老金制度改革上的實事求是精神,以及勇於創新的意識。
養老金並軌改革追求公平,絕不是追求一廂情願、「拍腦袋」式的觀念公平,而是充分考慮了各個群體的實際。從目前體制內的勞動者的薪酬體系來看,基礎工資佔比較小,而且與社會上不少企業在職員工相比,勞動者之間薪酬差距較大。如果簡單套用現在適用於企業人員的養老金制度,對平均教育水平和專業技能較高的體制內群體來講,也意味著一種不公平。
改革,決不能為了所謂「公平」而無視實際,更不能打著公平的旗號去損害另一個群體。「機關事業單位在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應當為其工作人員建立職業年金。單位按本單位工資總額的8%繳費,個人按本人繳費工資的4%繳費。工作人員退休後,按月領取職業年金待遇。」《決定》提出建立「職業年金制度」,就是為了讓這次改革能照顧到實際,在制度安排上顯得更科學、更完善。
也要看到,此次養老金改革只是一個總體框架,有一些具體的制度規定,目前還只有方向而無細則。比如「過渡性養老金」,它直接關繫到那些已經在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了一定年頭的人的切身利益,接下來需要「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會同有關部門制定細則並指導實施」,其確定與計算的科學性、合理性,仍是數千萬人關注的重點。
開弓沒有回頭箭。養老金制度改革是社會公眾的共同期待,要順應社會發展大勢,回應人民共同關切,廣聚民意、廣納民智,妥善制定養老金制度改革的相關細則。唯有統籌推進人民群眾熱烈關注的各項改革,我們的社會必將更加公平,發展必將更加和諧。
C. 養老保險制度構建的基本原則有哪些
構建養老保險的基本原則:
(一)保障基本生活。基本養老保險的目的是對勞動者退出勞動領域後的基本生活予以保障。這一原則更多地強調社會公平,有利於低收入階層。
一般而言,低收入人群基本養老金替代率(指養老金相當於在職時工資收入的比例)較高,而高收入人群的替代率則相對較低。勞動者還可以通過參加補充養老保險(企業年金) 和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獲得更高的養老收入。
(二)公平與效率相結合。養老保險待遇水平既要體現社會公平,又要體現個體之間的差別,在維護社會公平的同時,強調養老保險對於促進效率的作用。
(3)養老金增長機制體現社會公平性擴展閱讀:
傳統型養老保險制度傳統型的養老保險制度又稱為與僱傭相關性模式(employment-related programs)或自保公助模式,最早為德俾斯麥政府於1889年頒布養老保險法所創設,後被美國、日本等國家所採納。個人領取養老金的工資替代率,然後再以支出來確定總繳費率。
個人領取養老金的權利與繳費義務聯系在一起,即個人繳費是領取養老金的前提,養老金水平與個人收入掛鉤,基本養老金按退休前雇員歷年指數化月平均工資和不同檔次的替代率來計算,並定期自動調整。
除基本養老金外,國家還通過稅收、利息等方面的優惠政策,鼓勵企業實行補充養老保險,基本上也實行多層次的養老保險制度。
D. 養老金上漲體現的是什麼
好處不用多說。
2016年養老金調整,1700餘萬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同步上調。
此次調整是2014年專10月1日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屬改革以來第一次按照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調整待遇,也是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第一次同步調整待遇。
人社部表示,邁出了統籌各類退休人員待遇調整的第一步,是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並軌、增強公平性的直接體現。人社部要求各地區將按照公平與效率相結合的原則,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兼顧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特點,合理確定調整辦法和具體標准。
據介紹,此次養老金水平的調整將惠及包括1700多萬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8500多萬企業退休人員在內的全國1億多退休人員。
目前正等待各省市制定和公布調整方案,預計在6月底之前完成調整。
E. 養老金並軌是否有利於社會公平一辨稿
與往年養老金調整相比,今年最大變化在於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按照基內本養老金調整辦法調整待遇,這也容是上世紀90年代企業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以來,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首次同步調整養老待遇。
業內專家認為,國務院去年初出台的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中明確,統籌安排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退休人員的基本養老金調整。加上目前各省養老保險「並軌」實施方案已出齊,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統籌調整養老金時機成熟,統籌調整有利於消除兩者在待遇調整安排上的不平衡。
人社部社會保障研究所所長金維剛介紹,6.5%左右的調整幅度是指全國總體平均水平而言的,並不意味著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都按6.5%來調整,更不是每個退休人員都按6.5%增發養老金。各統籌地區具體調整幅度,還需要由各地政府出台實施方案來具體確定。
F. 養老金上漲,之中還有哪些信息值得關注
大家都知道,隨著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平均工資的上漲,我們的養老金每年都會上漲。不少朋友感覺養老金越高,上漲的幅度越大,這究竟是什麼原因?
其實人社部每年都會給全國的養老金上漲定一個大題范圍,比如去年定的是5%,這是一個全國范圍的簡單的比例,具體到各地,上調養老金都有一套自己的規則,並不是說你的工資乘以5%就是上漲的數字,沒那麼簡單。
這個項目體現“多繳多得”的激勵機制,使在職時多繳費的人員多得養老金。
這是漲養老金最關鍵的一點,這個比例調整逐年增加權重!
就河南來說,2018年企業退休人員根據本人2017年12月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增加1.6%;
4、特殊人群。比如高齡人員、困難職工、殘疾人、偏遠地區等等,有固定的政策傾斜。
這四部分加起來才是養老金上調的數字。大體上說,我們的養老金仍然是按照體現“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原則進行調整的,使在職時多繳費、長繳費的人員多得養老金;但如果你是政策扶持的人群,即便你養老金不高,但上漲的幅度還會大一些。
所以,不是以為養老金高所以上漲就高,而是多交多得,長繳多得。想要退休後養老金漲的多,平時的繳費不要中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