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下崗職工怎樣繳納養老保險
自謀職業者及流動就業者比照城鎮個體戶繳納社會保險費。由勞動服務公司和社會勞動保險公司代收代繳。(當年保費可一次性繳納)
下崗職工進入企業再就業服務中心期間,由再就業服務中心為下崗職工代繳社會保險費。
下崗職工重新就業的,新用人單位應按規定為其繼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下崗職工按什麼標准繳費?要續繳多少年?
下崗職工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基數按不低於本省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繳納;其中下崗職工在企業再就業服務中心期間,可按當地職工最低工資標准繳納。下崗職工與原企業解除勞動關系時一次性領取的經濟補償金,如本人願意,可將所領取的經濟補償金按《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條例》規定的補繳辦法,用一次性繳納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其繳費基數不得低於繳費時本省上一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公式:應繳費額=本人繳費基數×25%
下崗職工處於失業期間不繳納失業保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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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 下崗職工怎樣交養老保險按什麼比例
下崗後自己交養老保險算繳費年限,不算工齡。
養老保險,全稱社會基本養老保險,是國家和社會根據一定的法律和法規,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勞動崗位後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
養老保險是在法定范圍內的老年人「完全」或「基本」退出社會勞動生活後才自動發生作用的。所謂"完全",是以勞動者與生產資料的脫離為特徵;所謂"基本",指的是參加生產活動已不成為主要社會生活內容。其中法定的年齡界限才是切實可行的衡量標准。
同時被保險人只有滿足以下兩個條件,即: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條件已辦理相關手續;按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核准後的次月起,方可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及喪葬補助費等。
基本養老保險費由企業和被保險人按不同繳費比例共同繳納。以北京市養老保險繳費比例為例:企業每月按照其繳費總基數的20%繳納,職工按照本人工資的8%繳納。其中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以本市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作為繳費基數,按照20%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其中8%計入個人賬戶。
基本養老保險費由企業和職工個人共同負擔:企業按本企業職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總額的20%繳納(部分省市略有調整),職工個人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收入的8%繳納;城鎮個體工商戶、靈活就業人員和國有企業下崗職工以個人身份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以所在省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為繳費基數,按20%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全部由自己負擔。
職工繳費工資高於所在省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300%的,以所在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的300%為繳費基數;職工繳費工資低於所在省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60%的,以所在省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的60%為繳費基數。
個人身份參加養老保險的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社會平均工資的一定比例作為個人繳費基數,可選擇的檔級為60%、80%、100%,基於如今社平工資逐年提高,考慮到個人承受能力,部分省市增加40%的檔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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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 下崗了,沒有買斷,養老保險怎麼交
「買斷工齡」後養老保險怎麼辦?
問:我們是東鄉縣供銷社職工,現在各地都在進行「企業產權制度改革」,所有幹部職工都要一次性買斷工齡。
買斷工齡以後,社會養老保險金由職工本人續繳。按現行規定:一、如果個人不續繳,到退休以後,社會養老保險部門將不發給退休金。以前企業繳交的部份也同時作廢。二、如果個人續繳,而未到退休年齡發生死亡或病故,社保部門只發還個人部份的3%。
我所問的是:一、以前企業繳交的,今後個人不續繳為何能作廢?二、個人無能力續繳,以前企業繳交的部份能否保留,到退休後計發退休金?三、未到退休年齡死亡的,個人續繳的27%是否能全額退還?企業以前繳發的27%是否退還個人?
答:根據贛勞社辦[2001]39號文件的規定,職工與企業解除勞動關系後重新在新企業就業的,企業與職工要簽訂勞動合同,由其新的勞動關系所在企業負責或通過勞動保障事務代理機構為其接續社會保險關系,並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與企業解除勞動關系後自謀職業或採取靈活方式就業的,本人可直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或通過勞動保障事務代理機構接續社會保險關系,其繳費基數、繳費比例及管理比照城鎮個體工商戶的規定執行。與企業解除勞動關系後的失業人員,在享受失業保險期間應主動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或通過勞動保障事務代理機構辦理養老保險封存手續,其與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養老保險關系予以保留,個人帳戶繼續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管理並按規定計息。如本人自願,也可接續養老保險關系,並比照城鎮個體工商戶的辦法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根據贛勞社[1999]53號文件規定,1995年10月1日以後參加工作,到達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滿15年的職工,退休後不享受基礎養老金,其個人帳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同時終止基本養老保險關系。1995年9月30日以前參加工作,繳費年限滿10年不滿15年的職工,在2010年10月1日前到達法定正常退休年齡,根據贛勞社[2000]9號文件規定,退休時若本人同意,允許其按退休時的繳費基數一次性補足繳費滿15年後,按繳費滿15年的標准按月計發基本養老金。若繳費年限不滿10年,或者雖滿10年,但本人不同意補繳費用,按照贛勞社[1999]53號文件規定,職工退休時,按本人全部月平均工資的標准連續工齡加繳費年限每滿1年,一次性發給兩個半月的生活補助費或將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累計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同時終止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在計發生活補助費時,連續工齡加繳費年限尾數滿1個月不滿6個月的,按半年計算;滿6個月不滿12個月的,按1年計算。
對繳費年限滿15年、解除勞動關系後實現了再就業的人員自動中斷繳費或不連續繳費的根據贛勞社辦[2001]39號文件規定,到達法定退休年齡後按以下規定計發退休待遇:1、對應繳費而不繳費,累計中斷繳費滿兩年以上的,其養老金計算中基礎養老金和過渡性養老金按中斷繳費時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一定標准計發,個人帳戶養老金的計算辦法不變。2、對自動中斷繳費的,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由本人申請,經批准也可按規定一次性補繳自解除勞動關系後至法定退休年齡應繳而未繳的養老保險費以及利息、滯納金,相應辦理退休手續,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月支付養老金。
職工在退休之前死亡的,根據贛府發[1999]14號文件的規定,其個人帳戶儲存額中的個人繳費部分,一次性支付給其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繼承人,其餘部分並入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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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 關於下崗職工的養老保險
社會保險費是指在社會保險基金的籌集過程當中,雇員和僱主按照規定的數額和期限向社會保險管理機構繳納的費用,它是社會保險基金的最主要來源,也可以認為是社會保險的保險人(國家)為了承擔法定的社會保險責任,而向被保險人(雇員和僱主)收繳的費用。
下崗職工協議繳費養老保險的辦法:
職工下崗後同原單位簽訂協議保留勞動關系的,按協議確定的由職工本人和單位或只由職工本人繳費的辦法,以所在市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作為繳費基數,按照當年企業、職工繳費比例之和按月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繳費。
只由職工本人繳費時,職工可以直接到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繳費,也可以由原單位代收代繳。
基本養老保險費由企業和職工個人共同負擔:
企業按本企業職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總額的20%繳納(部分省市略有調整),職工個人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收入的8%繳納;
城鎮個體工商戶、靈活就業人員和國有企業下崗職工以個人身份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以所在省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為繳費基數,按20%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全部由自己負擔。
職工繳費工資高於所在省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300%的,以所在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的300%為繳費基數;職工繳費工資低於所在省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60%的,以所在省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的60%為繳費基數。
個人身份參加養老保險的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社會平均工資的一定比例作為個人繳費基數,可選擇的檔級為60%、80%、100%,基於如今社平工資逐年提高,考慮到個人承受能力,部分省市增加40%的檔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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⑸ 下崗職工每月工資收入3000元,應當按照什麼檔次繳納養老保險
樓主你好,下崗職工每個月工資收入是3000元,應當按照什麼樣的檔次繳納養老保險呢?作為一個下崗職工,如果實現再就業,並且自己每個月的工資收入是3000塊錢,那麼相對來說這是一個比較偏低的工資收入,對應我們社保繳費基數,可能就是最低標准60%,因為很多地區按著最低標准60%也會超過3000元的水平,所以說像你這種情況,按照最低標准60%繳納社保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