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職工養老保險手冊》的作用是什麼
《職工養老保險手冊》的作用是:
1、參保人員的身份證明:
2、參保人員1996年1月1日以前繳費工資基數記載及確認:
3、參保人員繳費和查詢個人賬戶:
4、參保人員接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
5、參保人員1996年1月1日以後記載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的載體。職工在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時,必須從用人單位取回自己的《職工養老保險手冊》。
(1)養老保險手冊管理擴展閱讀:
《職工養老保險手冊》填寫要求
1.企業經辦人員要認真填寫《手冊》,金額數字要符合規格,文字書寫要規范清楚,不得亂造簡化字,不得隨便塗改。如需更正,應將錯誤的數字和文字用紅色墨水劃雙線注銷,另填寫正確的數字和文字,並加蓋經手人印章。
2.「社會保障號碼」按國家技術監督局發布的國家標准(GB11643-89)的規定填寫,即居民身份證的十五位號碼,最後待定的第十六位碼為計算機校驗碼,可暫不填寫。
3.「編號」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廳(局)根據便於管理的原則,自行確定。
4.「工作單位」是指核發《手冊》時該職工所在企業單位。
5.「參加工作時間」是指職工按照國家規定計算連續工齡的起始時間或首次繳納養老保險費的時間。
6.「工作單位變更」是指核發《手冊》後工作單位的變更。
7.「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記載」頁上的「企業繳納金額」欄,由於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提取,目前尚不統一,可暫按企業人均繳納養老保險費金額填寫。「個人繳納」欄中的「基數」欄,按個人工資總額填寫:「比例」欄,按繳納比例填寫。
8.「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和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繳費記載」頁上的「企業補充」和「個人儲蓄」金額,應按實際繳納金額填寫。收繳費一次,記載一次。
9.《手冊》中實際繳納金額,填寫到「分」。「分」以下四捨五入。
10.職工對《手冊》記載的各項內容核查蓋章(或簽字)後,由社會保險管理機構核查並蓋章。社會保險管理機構可刻制小型核查專用章。
『貳』 企業養老保險辦理流程
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業務流程及指南
一、社會保險登記
(一)開戶登記
單位向機關事業社保險處遞交《江蘇省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登記表》的同時,應提供以下證件和資料:
(1)批准成立的文件(原件和復印件);
(2)事業單位法人登記書(原件和復印件);
(3)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4)基本帳戶開戶許可證(原件和復印件);
(5)機關事業社會保險處要求提供的其他相關資料。
(二)變更登記
單位社會保險登記事項發生變化時,應及時到機關事業社會保險處辦理社會保險變更登記手續。
1、申請
單位應在變更事項發生後30日內,向機關事業社會保險處提出辦理社會保險登記變更的書面申請,領取並填寫《江蘇省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登記變更申請表》。
單位在申請社會保險登記變更時,應提供相關的變更證明、文件和資料。
2、審核
機關事業社會保險處業務部門收到單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變更申請後,應對單位填寫的《江蘇省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登記變更申請表》及單位提供的相關文件、資料進行審核。符合規定的及時辦理社會保險登記變更。
(三)注銷登記
因機構改革、單位遷移等各種原因,參保單位被撤消、合並、分立,應終止參加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單位應及時到機關事業社會保險處辦理注銷社會保險登記手續。參保單位在辦理注銷社會保險登記前,應結清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利息和滯納金。
二、參保單位和人員審核
參加機關事業養老保險的單位,應是經編制管理部門批准、辦理機關、事業單位法人登記、實行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制度和會計制度的單位;其參保人員應是經批準的正式在編人員。
1、機關、全額預算管理事業單位的合同制職工(指勞動合同制工人和聘用制幹部);
2、差額預算管理的事業單位和自收自支事業單位的全體職工;
3、人事關系掛靠在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的符合機關事業單位參保范圍的各類人員;
4、省、市駐興同類事業單位的全體職工。
三、養老保險費申報和養老保險待遇申報
養老保險費申報和養老保險待遇申報同時進行。
1、參保單位應在每年1月10日至31日期間,到機關事業社會保險處辦理養老保險年度繳費申報手續。
2、單位申報的年度繳費基數,按人事部門核定的工資總額(工資總額構成:行政機關工人5項:崗位工資、技術等級工資、獎金、崗位津貼、綜合性補貼;事業單位4項:職務工資、津貼、職務崗位津貼和綜合性補貼)作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基數。
3、繳費年度內,如在職參保職工或離退休人數發生增減變化,該單位應在發生變化的當月,到機關事業社會保險處辦理申報手續。
4、參保單位申報養老保險繳費手續時,應填報《興化市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費申報表》和《興化市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待遇申報表》。
四、養老保險待遇核准
1、新增退休人員養老保險待遇的核定
(1)申請
參保人員到達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符合享受養老保險退休待遇條件,經人事部門批准退休時,原工作單位應向市機關事業社會保險處領取和填寫《興化市機關事業單位參保人員養老保險待遇審核表》,並提交下列有關的證明材料:
①職工檔案;
②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審批表;
③指定醫院開具的病情診斷證明;
④勞動鑒定委員會發給的傷殘鑒定書;
⑤特殊工種證明;
⑥獲獎證明;
⑦獨生子女證明;
⑧機關事業社會保險處認為需要提供的其他資料。
(2)審核
機關事業社會保險處受理參保單位填報的《興化市機關事業單位參保人員養老保險待遇審核表》、個人檔案及要求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並查驗其真實性、完整性和准確性,必要時可面見本人。
市機關事業社會保險處查閱單位和個人的繳費情況,包括繳費基數、是否足額繳費、有無欠費等電腦記錄資料。未按規定的繳費基數繳費的按實際繳費基數計發退休待遇;單位或個人有欠費的,待補交欠費、利息和滯納金後方可支付養老保險待遇。
(3)單位應在機關事業社會保險處核准養老保險待遇後,及時辦理養老保險待遇申報手續。
(4)機關事業社會保險處根據單位辦理養老保險待遇申報手續的時間和核準的養老保險待遇,調整計算機系統中單位養老保險待遇總額。
五、養老保險待遇發放
1、發放方式
離退休人員養老保險待遇由各單位代為發放。實行養老保險後,離、退休人員和原單位的隸屬關系不變。
2、發放標准
納入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基金支付的養老金基礎和標准為:國家和省政府規定的離退休費,省政府規定的綜合補貼和職崗津貼(含基礎津貼)。其他未納入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基金支付的項目由各單位負責支付。
3、發放時間
單位應按月發放離退休人員的養老保險待遇。
六、《養老保險手冊》審核
《養老保險手冊》實行年度審核制度。
1、市機關事業社會保險處業務部門每年列印一次《江蘇省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年度繳費記錄》。
2、參保單位應在規定時間內到市機關事業社會保險處領取本單位所有在職參保人員的《江蘇省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年度繳費記錄》,並交參保職工本人核對、簽字確認。
3、參保單位應將職工簽字確認後的《江蘇省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年度繳費記錄》粘貼在職工《養老保險手冊》上,並將《養老保險手冊》集中送市機關事業社會保險處業務部門審核蓋章。
七、養老保險關系接續和轉移
1、養老保險關系轉入
單位新增人員,如符合參保范圍,單位應及時辦理參保人員增加手續。
(1)、單位填寫《興化市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參保人員增減花名冊》,並提供有關材料。
(2)、市機關事業社會保險處業務部門按「參保對象審核」的要求進行審核。
(3)、市機關事業社會保險處審核同意後,按《養老保險手冊》發放的程序發放《養老保險手冊》。
(4)、單位應同時重新申報繳費基數,市機關事業社會保險處業務部門重新核定單位申報的繳費基數。
2、養老保險關系轉出
單位在職參保職工減少(辦理退休手續人員除外)應及時為原參保職工辦理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1)、單位填寫《江蘇省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參保人員增減花名冊》,攜帶原參保職工的《養老保險手冊》及有關證明材料到市機關事業社會保險處及時辦理轉移手續。
(2)、市機關事業社會保險處業務部門負責受理,經審核有關資料無誤後,開具《江蘇省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關系轉移表》,並在《養老保險手冊》上註明轉移日期並加蓋業務專用章。
(3)、按規定需轉移個人繳費金額的,市機關事業社會保險處財務部門負責辦理個人繳費轉帳手續。
(4)、市機關事業社會保險處根據辦理轉移手續的時間和人員資料信息調減單位繳費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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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叄』 養老保險手冊是不是取消了
養老保險手冊從你原來的單位拿。現在的單位不會從新給你辦的,每個人只能辦一次,所以現在的單位會接著你以前的單位的養老保險手冊給你上保險。但是從07年到09年之間是空白的,我想,你07年不幹後你原來的單位不會給你繼續繳保險錢的!!而你現在的單位也不會給你補上以前沒有繳的。這就需要看你自己怎麼辦了!!
『肆』 養老保險手冊包含哪些內容
您好!
職工養老保險手冊簡稱養老保險手冊,是企業職工參加養老保險後,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為其建立的一種檔案制度。該手冊是一個紅色的本子,上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部制。該「手冊」是根據《國務院關於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的規定,在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基金實行社會統籌後,為法定范圍內的在職職工建立的制度。職工養老保險手冊主要適用於各類企業職工,如名營企業員工、外資企業員工、私營企業員工等。
【手冊內容】:職工養老保險手冊一般記錄了參保職工姓名、年齡、性別、參加工作時間、工作單位、繳費工資基數,以及企業和個人基本養老保險、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和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的繳費情況等。
【手冊發展】:在社保制度建立初期,由於電腦等信息技術手段尚不具備,職工的參保信息只能通過手工填寫在《養老手冊》上,作為職工參保的憑證。但隨著計算機信息化管理系統的發展,養老保險信息平台建設的不斷完善,《養老手冊》已逐漸失去作用。很多城市已經取消了養老保險手冊,職工只需要通過社保卡查詢養老保險繳費情況即可。一般2014年7月份以後新參加工作的,不再核發新的手冊,之前發的手冊繼續使用。換言之,我國正在逐步取消職工養老保險手冊,而使用功能更強大的養老保險信息平台。
如能進一步提出更加詳細的信息,則可提供更為准確的法律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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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 辦理養老保險需要提供養老保險手冊嗎
辦理養老保險是不需要手冊的。不過,《養老保險手冊》是記載單位和個人版繳納養老保險費的憑證,權記載了每個參保人員的繳費年限、繳費基數、繳費金額,是退休時計發其養老金的重要依據。所以辦理養老保險時的養老手冊應妥善保管好。招商信諾溫馨提醒,目前職工養老保險手冊已暫停使用,改為社保卡。員工在公司統一參保繳納社保,其中養老保險也包括在內。公司應該將社保卡發放給員工,不能擅自扣壓員工社保卡。
『陸』 職工養老保險手冊如何管理
養老保險手冊是有職工本人保管,(如果個人繳費是在工資中扣除,單位統一為職工繳納,單位會同一收起來到社保繳費中心繳費並記錄)如果個人繳費部份是自己繳納,手冊就有自己保管。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勞動(勞動人事)廳(局):
遵照《國務院關於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國發〔1991〕33號)第四條"企業和職工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職工養老保險手冊》"的規定,現就《職工養老保險手冊》(以下簡稱《手冊》的使用填寫方法問題,通知如下:
一、《手冊》是准確記載企業和職工繳納的養老保險費(包括基本養老保險費、企業補充養老保險費和職工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費),為職工退休時計發其養老金(包括基本養老金、企業補充保險養老金和職工個人儲蓄性養老金)提供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繳費金額的依據。因此,《手冊》的使用和管理,必須規范化,科學化。
二、《手冊》適用於城鎮各類企業職工,即全民所有制企業(包括不在城鎮的全民所有制企業)、集體所有制企業和私營企業職工,以及外商投資企業中方職工和個體勞動者。
職工是指在上述各類企業中工作並由其支付工資的固定職工、勞動合同制職工、臨時職工等全部職工。
三、《手冊》由勞動部門核發,職工所在企業填寫。
《手冊》由企業保管,還是由職工本人保管,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廳(局)根據實際情況,自行確定。
四、《手冊》如有遺失或損壞,應及時向核發單位申報,辦理補領手續。
五、職工本人和勞動部門所屬的社會保險管理機構,對企業填寫《手冊》的各項內容,應定期核查,發現錯誤,及時更正,保證記載的准確性。
六、《手冊》填寫要求
1.企業經辦人員要認真填寫《手冊》,金額數字要符合規格,文字書寫要規范清楚,不得亂造簡化字,不得隨便塗改。如需更正,應將錯誤的數字和文字用紅色墨水劃雙線注銷,另填寫正確的數字和文字,並加蓋經手人印章。
2."社會保障號碼"按國家技術監督局發布的國家標准(GB11643-89)的規定填寫,即居民身份證的十五位號碼,最後待定的第十六位碼為計算機校驗碼,可暫不填寫。
3."編號"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廳(局)根據便於管理的原則,自行確定。
4."工作單位"是指核發《手冊》時該職工所在企業單位。
5."參加工作時間"是指職工按照國家規定計算連續工齡的起始時間或首次繳納養老保險費的時間。
6."工作單位變更"是指核發《手冊》後工作單位的變更。
7."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記載"頁上的"企業繳納金額"欄,由於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提取,目前尚不統一,可暫按企業人均繳納養老保險費金額填寫。"個人繳納"欄中的"基數"欄,按個人工資總額填寫:"比例"欄,按繳納比例填寫。
8."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和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繳費記載"頁上的"企業補充"和"個人儲蓄"金額,應按實際繳納金額填寫。收繳費一次,記載一次。
9.《手冊》中實際繳納金額,填寫到"分"."分"以下四捨五入。
10.職工對《手冊》記載的各項內容核查蓋章(或簽字)後,由社會保險管理機構核查並蓋章。社會保險管理機構可刻制小型核查專用章。
七、其他有關問題的處理
1.職工調動時,《手冊》應隨同調動手續一並轉移。
2.企業職工調到機關、事業單位工作時,或因待業、參軍、上學、出國等暫時脫離工作時,應將《手冊》轉交社會保險管理機構保管。職工再次工作時,企業應向社會保險管理機構申請繼續使用《手冊》,並辦理手續。
3.職工到達退休年齡辦理退休手續,須憑《手冊》換發退休證。
4.職工在實行個人繳費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計算的連續工齡,可視同企業和職工繳費年限,與實際繳費年限合並計發基本養老金。確定職工"連續工齡"的工作,應在實行職工個人繳費的同時做好,其審批程序為:先由職工所在企業提出意見,經主管部門同意後報勞動部門審批,在社會保險管理機構備案。
5.購買《手冊》所需費用,從管理服務費中開支,在保證管理服務費正常開支前提下,購買《手冊》經費不足的,可以先由"養老保險基金"中墊支,以後逐年從管理服務費中沖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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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柒』 養老保險手冊丟失怎麼辦
補辦即可。
1、參保人員的《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遺失的,由其社保關系所在單位或本人,持參保人員居民身份證等有效身份證件,近期1寸證件照片1張,經本人簽字、社保關系所在單位蓋章的《某市區參保人員社會保險手冊、證補辦申請表》,至社保經辦機構辦理補發申請手續。
2、無社保關系所在單位的靈活就業參保人員、"協保"人員或中斷繳費人員,申請補辦《職工養老保險手冊》的,應在《某市區參保人員社會保險手冊、證補辦申請表》上註明"靈活就業參保"、"協保"或"中斷繳費"字樣。
3、社保經辦機構審核確認符合補發條件的,按原個人編號補發上述參保憑證,並在補發的憑證上加蓋"補發"章、註明補發日期。
『捌』 蘇州的養老保險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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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老保險手冊一般情況是每個人只能有一本。
職工按規定參加社會保險後,由用人單位到社保經辦機構領取職工養老保險手冊。
社會保險手冊首次領取(以蘇州為例):
1、首次參加社會保險的職工,由用人單位辦妥新增參保手續後,持《蘇州市區企業首次參加社會保險人員情況表》或《蘇州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社會保險參保花名冊》,至社保經辦機構證卡管理部門領取其《職工養老保險手冊》、《社會醫療保險病歷》、《社會醫療保險證》,交清《社會保險卡》費用(每卡15元);並於首次參保當月25日後,至市社保中心一樓大廳江蘇銀行蘇州分行「IC卡發放」窗口(在各區參保的單位至相應區社保經辦機構)領取《社會保險卡》。
2、首次參保的靈活就業人員,其《職工養老保險手冊》、《社會醫療保險證》、《社會醫療保險病歷》、《社會保險卡》,由本人按規定在辦理檔案託管、參保登記、委託繳費等手續時分別向就業管理機構、社保經辦機構、江蘇銀行蘇州分行領取或購領。
3、新批准退休的企業職工,由原單位辦妥其養老待遇審批手續後,持《蘇州市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醫療待遇審批情況表》,至社保經辦機構證卡管理部門領取其《職工退休養老證》;新批准退休的靈活就業人員、「協保」人員,由本人至託管其檔案的就業管理機構領取《職工退休養老證》。
4、居民醫療保險參保人員,其《社會醫療保險證》、《社會醫療保險病歷》、《社會保險卡》,由戶籍所在地社區勞動保障服務站、學校、托幼機構等代辦單位辦妥其首次參保手續後,分別到市區社保經辦機構、江蘇銀行蘇州分行領取。
5、按規定納入城鎮養老保險的勞動適齡被征地農民,由鎮(街道)勞動保障事務所辦理相關參保及換算手續後,至征地保障經辦機構領取其《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規定享受居民醫保待遇的被征地農民,其《社會醫療保險病歷》、《社會醫療保險證》、《社會保險(征地社保)卡》,由鎮(街道)勞動保障事務所辦理其基本生活保障有關手續後,分別到征地保障經辦機構、江蘇銀行蘇州分行領取。
6、享受城鎮老年居民養老補貼的人員,其《蘇州市區城鎮老年居民養老補貼證》,由戶籍所在地社區勞動保障服務站到相應區社保經辦機構領取。
『玖』 養老保險手冊去哪裡領取
在社保部門來領取,《職工養老保自險手冊》的作用是:
1、參保人員的身份證明:
2、參保人員1996年1月1日以前繳費工資基數記載及確認:
3、參保人員繳費和查詢個人賬戶:
4、參保人員接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
5、參保人員1996年1月1日以後記載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的載體。職工在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時,必須從用人單位取回自己的《職工養老保險手冊》。
1、職工調動時,《手冊》應隨同調動手續一並轉移。
2、企業職工調到機關、事業單位工作時,或因待業、參軍、上學、出國等暫時脫離工作時,應將《手冊》轉交社會保險管理機構保管。職工再次工作時,企業應向社會保險管理機構申請繼續使用《手冊》,並辦理手續。
3、職工到達退休年齡辦理退休手續,須憑《手冊》換發退休證。
4、職工在實行個人繳費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計算的連續工齡,可視同企業和職工繳費年限,與實際繳費年限合並計發基本養老金。
確定職工「連續工齡」的工作,應在實行職工個人繳費的同時做好,其審批程序為:先由職工所在企業提出意見,經主管部門同意後報勞動部門審批,在社會保險管理機構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