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只能領取其中之一,另一個應退出來。
㈡ 城鎮養老保險和新農保同時繳納可以同時享受嗎
城鎮養老保險和新農保不可以同時繳納,所以不可以同時享受。
(1)「新農合」,全稱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是指由政府組織、引導、支持,農民自願參加,個人、集體和政府多方籌資,以大病統籌為主的農民醫療互助共濟制度。
(2)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是以沒有參加城鎮職工醫療保險的城鎮未成年人和沒有工作的居民為主要參保對象的醫療保險制度。
居民不可能同時為城鎮和農村戶口,所以不能同時購買兩種,不可以同時享受兩種保險。
(2)可以同時具備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和城鎮職工養老險擴展閱讀:
新農保制度實施時,已年滿60周歲、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不用繳費,可以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但其符合參保條件的子女應當參保繳費;距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應按年繳費,也允許補繳,累計繳費不超過15年;距領取年齡超過15年的,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不少於15年。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報銷范圍為:參加人員在統籌期內因病在定點醫院住院診治所產生的葯費、檢查費、化驗費、手術費、治療費、護理費等符合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報銷范圍的部分(即有效醫葯費用)。
㈢ 農村養老保險和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能否同時交
可以繳,但一個人不來能享自受兩份養老保險待遇。從政策上來理解,凡是已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就不需要參加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了。但是,在外就業的農村戶口的居民參加就業不穩定。居民養老保險與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銜接辦法,國家已授權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會同財政部制定中,所以,在銜接辦法沒有出台前,從維護自己利益穩健角度出發,現在二方面都交比較安全,畢竟農村養老保險年繳費額不高。到時銜接辦法出台後,是可以合並的。對個人而言只會有利而無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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㈣ 農村養老保險和社會養老保險能一起買嗎
不在同一個城市,可以同時交,同一個城市不行。
1、如果繳納兩份養老保險,將來只能領一份養老金,是個人身份證號做識別,退休只能辦理一次,養老金只能領取一份同時繳費部分,退休前兩地養老保險賬戶要合並,要辦理其中一個養老保險的重復繳費退費。
2、按照現在的轉移辦法,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人員如不想繼續參加,經本人申請可轉至農保,參保的年限及個人賬戶可轉至農保。
3、參加農保的人員如不想繼續參加,經本人申請可轉至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的年限不計算,只將個人賬戶轉至城鎮職工養老保險。
拓展資料:
社會保障是以國家或政府為主體,依據法律,通過國民收入的再分配,對公民在暫時或永久喪失勞動能力以及由於各種原因而導致生活困難時給予物質幫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的制度。本質是追求公平,責任主體是國家或政府,目標是滿足公民基本生活水平的需要,同時必須以立法或法律為依據。現代意義上的社會保障制度是工業化的產物,以19世紀80年代德國俾斯麥政府頒布並實施的一系列社會保險法令為標志,經歷了發展、成熟、完善、改革等不同時期,各國根據各自的政治、經濟和人口環境等因素,形成了各具特色的社會保障制度模式。中國社會保障制度主要包括社會保險、社會救助、社會優撫和社會福利等內容。
㈤ 一個人能不能同時買農村養老保險和社會養老保險
不在同一個城市,可以同時交,同一個城市不行。
1、如果繳納兩份養老保險,將來只能領一份養老金,是個人身份證號做識別,退休只能辦理一次,養老金只能領取一份同時繳費部分,退休前兩地養老保險賬戶要合並,要辦理其中一個養老保險的重復繳費退費。
2、按照現在的轉移辦法,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人員如不想繼續參加,經本人申請可轉至農保,參保的年限及個人賬戶可轉至農保。
3、參加農保的人員如不想繼續參加,經本人申請可轉至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的年限不計算,只將個人賬戶轉至城鎮職工養老保險。
(5)可以同時具備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和城鎮職工養老險擴展閱讀:
必備要素
第一,依法建立。即現代社會保障制度遵循的是立法先行的原則,是通過社會保障立法來確立社會保障制度,法制規范是社會保障制度賴以建立的客觀基礎與依據。
第二,突出以人為本。它以保障和改善國民生活、增進國民福利為宗旨,包括經濟保障與服務保障。
第三,具有經濟福利性。即從直接的經濟利益關系來看,因有政府、僱主與社會各界的參與和分擔責任,受益者的所得要大於所費。
第四,屬於社會化行為。即由官方機構或社會團體來承擔社會保障的實施人物,而非供給者與受益方的直接對應行為。
㈥ 農村養老保險和職工養老保險同時繳納可以嗎以後也能同時享受嗎
不能。
社會保險包括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和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如果兩個同時繳納,只能享受一個。
這個問題是村裡的幹部造成的,那隻能保留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而退掉新型農村養老保險繳納的養老保險費。
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者可以自願參加農村養老保險。也就是說,參加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的同時,不能同時參加農村養老保險。
(6)可以同時具備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和城鎮職工養老險擴展閱讀:
養老保險是在法定范圍內的老年人「完全」或「基本」退出社會勞動生活後才自動發生作用的。所謂「完全」,是以勞動者與生產資料的脫離為特徵;所謂「基本」,指的是參加生產活動已不成為主要社會生活內容。其中法定的年齡界限才是切實可行的衡量標准。
同時被保險人只有滿足以下兩個條件,即: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條件已辦理相關手續;按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核准後的次月起,方可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及喪葬補助費等。
㈦ 新農保和城鎮養老保險可以同時交嗎
社會保險(SocialInsurance)是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社會保險計劃由政府舉辦,強制某一群體將其收入的一部分作為社會保險稅(費)形成社會保險基金,在滿足一定條件的情況下,被保險人可從基金獲得固定的收入或損失的補償,它是一種再分配製度,它的目標是保證物質及勞動力的再生產和社會的穩定。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包括養老社會保險、醫療社會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
農保是指由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和管理,農村經濟組織、集體事業單位和各業勞動者共同承擔養老保險費繳納義務,勞動者在年老時按照養老保險費繳納狀況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農村社會保障制度。
參保人是不允許享受兩種以上養老保險方式的,只能將來進行合並累計,但根據國辦發[2009]66號的《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規定:「農民工不再返回城鎮就業的,其在城鎮參保繳費記錄及個人賬戶全部有效,並根據農民工的實際情況,或在其達到規定領取條件時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或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現農民工在城鎮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與在農村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銜接政策,正在另行研究制定」,目前國家正在制定農民工參加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後和新農保之間如何轉移認定的政策,為此,對於您的訴求,待相關政策規定出台後才能得以明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