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天津養老保險出台了新政策,大致是哪些內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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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為進一步完善天津市民的養老保障制度,近期,天津養老保險出台了新政策,為了便於天津市民更好的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及時對天津養老保險新政策進行了解是必要的。
天津養老保險出台了新政策,大致是哪些內容呢?新增服務項目有哪些
天津市人力社保局、市財政局、市殘聯發布《關於調整完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有關問題的通知》,調整完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有關制度。
在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個人繳費及其補貼標准方面,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費按年繳納,個人繳費標准為:一檔600元、二檔900元、三檔1200元、四檔1500元、五檔1800元、六檔2100元、七檔2400元、八檔2700元、九檔3000元、十檔3300元。城鄉居民可以自主選擇繳費檔次。市財政對於繳納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費的人員,對應個人繳費檔次按年給予繳費補貼,繳費補貼標准為:一檔30元、二檔40元、三檔50元、四檔60元、五檔70元、六檔80元、七檔90元、八檔100元、九檔110元、十檔120元。
《通知》明確了關於一次性躉繳15年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費的相關問題,在市政府16號文件實施即2013年1月1日前已採取一次性躉繳15年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費的人員,自2013年1月1日起,根據本人一次性躉繳當年所選繳費標准,就近向上確定本《通知》規定的「繳費檔次」,市財政按照本人「繳費檔次」對應的補貼標准逐年給予繳費補貼。2013年1月1日後採取一次性躉繳15年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費的人員,可以在本《通知》規定的繳費標准中自行選擇繳費檔次,市財政按照繳費補貼「一檔」即30元標准逐年給予繳費補貼。採取一次性躉繳15年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費的人員,年滿60周歲時享受繳費補貼不滿15年的,在本人領取基本養老金以前,由市財政按照本《通知》規定的補貼標准一次性補足所差年限的繳費補貼。
⑵ 關於天津市基礎養老金的計算
新的計發辦法,將在職職工參保繳費年限作為計發養老金的基礎參數。其中,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都與繳費年限緊密掛鉤。新辦法還對基礎養老金計發基數、計發比例,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月數等也重新進行了調整,特別突出了建立養老保險參保繳費的激勵約束機制,體現了權利與義務相對應,繳費與待遇相掛鉤的養老保險基本原則。按照國務院「老人老辦法、新人新制度、中人逐步過渡」,確保新老辦法平穩銜接的基本要求,新辦法特別注重新老養老待遇的基本平衡,通過對「中人」增發過渡性養老金和設定五年過渡期,以及在過渡期內實施發放補貼、控制增幅和差額補齊三項過渡政策,確保新計發辦法實施後的退休養老待遇不降低。「新人」隨著繳費工資基數的提高,與在崗職工平均工資水平的增長,養老金將得到相應提高。充分保障了參保職工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權益。
老人、新人、中人制度不同
按照《實施辦法》規定,「老人」是指2005年底以前已辦理離退休手續的人員,他們仍按原來的規定領取基本養老金,隨基本養老金調整而增加養老保險待遇。新辦法不適用於「老人」。即「老人老辦法」。
「新人」和「中人」將按照新的計發辦法計發養老金。「新人」是指1998年全國統一養老保險制度以後參加工作的人員。「新人」將完全按照新辦法計發養老金。養老保險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兩部分組成。新辦法鼓勵「新人」提高繳費基數,堅持正常繳費,退休後多得養老保險金。即「新人新制度」。
「中人」是指1998年全國統一養老保險制度以前參加工作,2006年1月1日以後退休的人員。「中人」是這次養老金新計發辦法的最先受益者。特別是在個人繳費窗口堅持正常繳費的個體戶、靈活就業人員將在新計發辦法中受益頗多。按照老辦法,「中人」的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和125元補貼四部分組成。新辦法規定「中人」與「新人」一樣,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兩部分組成。
同時考慮到「中人」在1998年1月1日前個人賬戶的積累很少,為了確保新舊待遇的平衡,《實施意見》特別規定,對「中人」再增發過渡性養老金。今後「中人」的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將由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和過渡性養老金三部分組成。為使「中人」待遇不降低和新老計發辦法平穩過渡,新辦法特別設立了從2006到2010五年過渡期,在過渡期內對「中人」將分別根據不同退休年份,實行發放補貼、控制增幅和差額補齊三項過渡政策,以保障新老退休人員養老保險待遇的基本平衡。過渡期將於2011年結束,過渡期結束後,將統一按新辦法計發養老金,實現新老辦法的接軌。
新老辦法基礎養老金的計發基數不同
老辦法以職工退休上年「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計發基礎養老金,與本人繳費情況沒有直接聯系。新辦法「中人」和「新人」都以「全市上年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計發基礎養老金。可以看出,計發基數有兩個變化,一是由「上年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改為「全市上年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顯然「全市上年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要高於「上年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這一變化直接表現為基礎養老金計發基數提高。二是在計發基數中,引入了「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這一參數的引入,改變了老辦法中基礎養老金與本人繳費多少無關的弊端。新的計發辦法將全市在崗職工平均工資水平,與1993年實行個人繳費後職工的實際繳費水平,共同作為計算基礎養老金的基數。這樣既照顧了老企業職工利益,又體現了養老保險的公平性,並充分體現了個人在養老保險中的責任和義務,強調了個人效率,形成了個人繳費水平越高,基礎養老金計發基數就越高的激勵機制。
新辦法調整基礎養老金的計發比例
繳費滿15年是參保職工退休享受按月領取養老金的基本條件。按照老辦法,參保職工只要繳費滿15年,其基礎養老金就可以按照退休上年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20%」計發,繳費年限再多,基礎養老金計發比例也不再增加。沒有體現個人繳費年限與待遇相掛鉤,忽略了個人的「效率」貢獻。
新辦法對「中人」和「新人」的基礎養老金計發,實行「繳費每滿1年發給1%」,計發比例上不封頂的新政策,職工繳費年限越長,計發比例越高。如:繳費年限15年的,按15%計發,繳費年限30年的,按30%計發,以此類推。此項政策將基礎養老金待遇與職工本人繳費年限緊密掛鉤,職工繳費年限越長,基礎養老金計發比例就越高。新辦法在兼顧「公平」中突出了個人的「效率」,真正體現了養老保險權利與義務的相對應,繳費與待遇相掛鉤及享受養老待遇的公平公正。按照新辦法計發的養老金,對堅持正常繳費的「中人」和「新人」非常有利。
新辦法對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時間長短做出大調整
按照老辦法,無論退休時間(年齡)早晚,個人賬戶養老金都以10年(120個月)均分,每月發給個人賬戶儲存額的1/120。新辦法對計發個人賬戶養老金做了較大調整。按照新辦法,「中人」和「新人」退休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數額多少不再按10年120個月均分,而要根據退休時的年齡差異,按照不同的月數計發。如:45歲退休的,每月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數額,要用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除以216個月。50歲退休的,每月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數額,要用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除以195個月,60歲退休的,用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僅除以139個月。由此可見,個人賬戶養老金將隨職工個人退休時間早晚發生變化,退休越早,計發月數越多,個人賬戶養老金越低。
隨職工退休時間的錯後,計發月數逐漸遞減的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新辦法,對提前退休人員不利。進一步說,退休時每位職工個人賬戶儲存額是一個固定值(相當於分子),按照新計發辦法,退休時間越早,個人賬戶的計發月數就越多(相當於分母越大),個人賬戶養老金就越少(相當於比值)。由此,可以看出,新辦法鼓勵職工到齡退休,盡量延長繳費年限,增加個人賬戶儲存額,減少個人賬戶計發月數,以提高養老金的整體水平。
⑶ 天津市養老保險個人和單位比例是多少
根據《天津市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條例》第八條基本養老保險費按照下列規定繳納:
(一)用人單位按照職工個人繳費基數之和的百分之二十繳納,由用人單位開戶銀行按月優先代為扣繳。
(二)職工按照本人工資的百分之八繳納,由所在單位按月在職工工資中代為扣繳。
(三)職工本人工資低於本市上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百分之六十的,以上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百分之六十作為用人單位和職工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基數。
(四)職工本人工資高於本市上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百分之三百的,以本市上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百分之三百作為用人單位和職工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基數,超過百分之三百的部分不作為用人單位和職工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基數,也不作為計發基本養老金的基數。
(五)個體工商戶按照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百分之二十為其本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其中百分之八記入個人賬戶;
個體工商戶按照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百分之十二為其職工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職工本人按照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百分之八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職工本人繳納部分全部記入個人賬戶。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在辦理工商登記注冊手續之日起三十日內,必須向養老保險基金經辦機構辦理養老保險登記,並按照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用人單位終止或者變更與養老保險有關事項時,應當在終止或者變更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原受理登記的養老保險基金經辦機構辦理注銷或者變更手續。
第二十條 用人單位和職工繳納基本保險費滿十五年的,從職工辦理退休手續的次月起,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直至死亡為止。
實行個人繳費制度前,職工參加工作的年限,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核視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年限。
(3)天津市養老金擴展閱讀
天津2019年繳納社會保險費基數標准
(一)用人單位和職工繳納職工基本養老、城鎮職工基本醫療、失業、工傷和生育保險費基數最低和最高標准分別為3364元和17613元。
(二)2019年5月1日起,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可以在3364元至17613元之間選擇適當的繳費基數。
無僱工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基數為3364元。1至6月已按照7073元標准繳納2019年社會保險費的人員,可以按照最高不超過17613元的標准,補繳5至12月的繳費差額。
(三)靈活就業自謀職業人員社會保險補貼基數為3364元。其中:1至6月已繳納2019年全年社會保險費的人員,按照調整前的補貼基數給予社保補貼。
(四)託管中心中大齡靈活就業人員社會保險補貼的保險繳費基數為3364元。
(五)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繳費基數為3364元。
(六)民政代管一至六級殘疾軍人醫療保險、殘疾軍人醫療補助繳費基數為5871元。
(七)補繳2011年6月30日前用人單位及其職工欠繳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按照5265元標准計算保值系數;補繳2011年7月1日以後用人單位及其職工欠繳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按日加收萬分之五滯納金。自2011年7月1日後,用人單位補繳醫療保險費的,按日加收萬分之五滯納金。
⑷ 天津退休養老金是怎麼漲
天津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財政局
《天津市關於2017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津人社規字〔2017〕4號
各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有關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7〕30號)精神,經市政府批准,現將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調整范圍
自2017年1月1日起,對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人員(以下簡稱「退休人員」),以及按照《關於頒發國務院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和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的通知》(國發〔1978〕104號)辦理退職的人員(以下簡稱「退職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
二、調整辦法
(一)定額調整
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退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0元。
(二)掛鉤調整
1.繳費年限滿15年以上的企業退休人員(含15年),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2.5元(不滿1年按1年計算);企業退職人員和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企業退休人員,每月增加37.5元。
2.企業退休、退職人員,按照本人2016年末月基本養老金水平的1%增加養老金。
3.機關事業單位退休、退職人員,按照同類人員的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的3%增加養老金。
(三)適當傾斜
1.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退職人員,截至2016年12月31日,男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女年滿65周歲不滿70周歲的,每月增加40元;男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女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的,每月增加60元;男年滿80周歲、女年滿75周歲的,每月增加80元。
2.按照本通知前述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後,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月基本養老金不足2895元的,補齊到2895元。
(四)適當提高低收入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
繳費年限滿15年以上的企業退休人員,按照本通知前述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後,月基本養老金不足2895元的,再按照繳費年限增加基本養老金:繳費年限滿15年不滿16年的,每月增加1元;滿16年及以上的,繳費每增加1年,每月再增加1元。調整後的月基本養老金最高增加到2895元。
三、資金來源
本次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的,從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其他人員按原渠道列支。
四、發放時間
本次調整增加的養老金自2017年7月起發放,今年1至6月份調整增加的養老金隨7月份養老金一並補發。
2017年7月3日
⑸ 2019年,天津市個人繳納養老保險的金額分幾個檔都是多少錢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天津市養老保險按最新2015年規定的標准每月最低交215.6元,相關情況參考如下
一、繳費基數
天津市對個人繳費人員在政策上給予了一定的優惠。其繳費基數由本人在市規定的月繳費基數上、下限之間確定(2006年我市規定的最高繳費基數為5050元,最低為980元)。
1、繳費比例
①在各級各類職業介紹機構存檔繳費人員和社會保險基金經辦機構開設的「個人繳費窗口」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人員,凡經鑒別確系全部由個人承擔繳費義務的人員(不含整建制辦理「人事代理」的用人單位和人員),其基本養老保險費的費率按照個體經濟組織及其從業人員繳費比例納(2005
年為22%)。
②繳費金額:
應繳納養老保險費=個人繳費基數×22%
例如:若選定繳費基數每月為980元,則每月繳納的養老保險費=980×22%=215.6(元);若選定繳費基數每月為1309元,則每月繳納的養老保險費=1309×22%=287.98(元);若選定
繳費基數每月為5050元,則每月繳納的養老保險費=5050×22%=1111(元)。
2、參保程序
①職工須攜帶以下憑證到戶口(居住地或檔案)所在區、縣分中心或具有代辦養老保險資格的職介機構,填寫《職工個人繳費登記表》、辦理繳費登記手續。1998年4月(含4月)以後間斷繳費的,攜帶《天津市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關系轉移單》、《天津市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記載表》、《職工養老保險手冊》、《居民身份證》或《記載表》、《手冊》、《身份
證》。1998年4月以前間斷繳費的,攜帶《轉移單》、《手冊》、《身份證》或《手冊》、《身份證》。
②職工辦理個人參保登記手續後,由職工在繳費上限、下限之間確定繳費年度月繳費基數,並填寫《職工個人繳費申請表》(一式二份,以下簡稱申請表》)。今後,原則上每年1月份進行。
③個人繳費人員的繳費方法可按月繳納,也可按年度一次性繳納。對職工未及時辦理繳費的,可暫按「間斷繳費」處理。
二、補繳
①在「個人繳費服務窗口」、「各級各類職業介紹機構」繳費的人員,凡1993年以後因各種原因中斷養老保險繳費要求補繳的,繳費基數按照不低於各年度「最低繳費標准」且不高於各年度「本市上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由本人自主確定;補繳的比例:1993年至2001年按照國有企業歷年企業和職工個人繳費比例之和確定。補繳2002年度、2003年度、2004年度及2005年度的養老保險費,繳費比例分別為21%、22%、22%與22%。
例如:需要補繳1994年的養老保險費,該年度繳費基數下限為200元,本市職工月平均資為334元;該年度繳費比例:單位為20%,個人為4%。您可在200元至334元之間確定一個繳費基,按24%的標准繳費。
②在「個人繳費服務窗口」、「各級各類職業介紹服務機構」繳費的人員,凡在1993年以後各年度首次參保並繳費的,可以對從首次參保繳費之月以後因各種原因中斷的養老保險繳費進行補繳
與用人單位終止和解除勞動關系實現靈活就業或自謀職業人員相關問題
①與用人單位終止和解除勞動關系的人員,已實現靈活就業或自謀職業,並在規定的時限內(在實現靈活就業或自謀職業的90日內)辦理社會保險關系接續手續的,給予參加基本養老、醫療保險優惠政策。補繳中斷繳費期間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時,可以在繳納養老保險費基數的最低和最高標准之間選擇繳費基數。
②與用人單位終止和解除勞動關系,已實現靈活就業或自謀職業,但未在規定的時限內辦理社會保險關系接續手續的人員,按照以下規定執行:
補繳中斷繳費期間養老保險費時,應當以繳納養老保險
基數的最低標准作為補繳基數。
間斷繳費人員計算基本養老金時,以本人間斷繳費年度的上年和辦理退休年度的上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平均值,作為計算基礎養老金和過渡性養老金的基數。
三、其他相關事項
①職工個人繳費後,再次參加工作時,由分中心負責為職工辦理養老保險關系轉移的手續;職工未達到退休年齡死亡的,其個人帳戶儲存額中個人繳費部分,可一次性支付給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繼承人。
②由於各種原因,職工在個人繳費實施前,沒有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的,在首次辦理個人繳費時,可以按規定一次性補繳。
③凡在「個人繳費服務窗口」繳費期間達到退休年齡的人員,屬於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的或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後未實現就業的以及按規定不具備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失業人員,可由區、縣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分中心為其提供本人平均點工資、《天津市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記載表》等材料,仍按《關於失業人員辦理退休審批有關問題的通知》(津勞辦[2001]240號)的有關規定由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或其戶口所在地的街鎮勞動保障服務機構(中心或公司)為其辦理退休申報手續;屬於在各級各類職業介紹機構存檔的流動人員,仍按照《關於對各級各類職業介紹機構代辦養老保險有關問題的意見》(津勞險[1999]406號)由職業介紹機構為其辦理退休申報手續。凡不屬於以上情況的人員,可由區、縣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分中心為其辦理申報退休審批手續工作。
個人帳戶
①個人繳費人員按個人繳費基數的11%記入個人帳戶。
②對在各級各類職業介紹機構存檔繳費人員和在社會保險基金經辦機構開設的「個人繳費窗口」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人員,凡經鑒別確系全部由個人承擔繳費義務的人員(不含整建制辦理「人事代理」的用人單位和人員)凡出國定居或在職期間死亡的,其2001年12月31日以前個人帳戶儲存額中
個人繳費部分,以及2002年1月1日以後個人帳戶儲存額的全部,一次性支付給職工本人或死亡職工生前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繼承人。
提示
若有變動及相關政策調整,請及最新法規為准參考執行
信息源
個人參加基本養老保險指南---天津市信訪辦
⑹ 天津市2017年退休人員養老金什麼時候發放
2016年,我國實現來了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養源老金待遇同步調整,按6.5%左右提高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標准,並向退休較早、養老金偏低的退休人員和艱苦邊遠地區企業退休人員適當傾斜,1億多退休人員因此受益。
提交審查的預算報告也提出,適當提高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標准,建立基本養老金合理調整機制。穩步推動基本養老金保險制度改革,提高覆蓋面。
養老金的科學管理和保值增值受到人們普通關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副部長游鈞表示,到2016年底,養老保險基金的投資運營已正式啟動。
⑺ 天津市2018年到期自己交的城鎮養老保險能領多少錢,百度一下
關鍵是截止到2018年的交了多少錢?交了多少年的養老保險錢?還能算出你的最終能拿多少錢。
⑻ 天津市如何查養老金
最權威的就是去社保局社保辦公大廳查詢。
⑼ 養老保險繳費比例天津
天津市養老保險個人繳納比例為8%。
《天津市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條例》第八條規定:
基本養老保險費按照下列規定繳納:
(一)用人單位按照職工個人繳費基數之和的百分之二十繳納,由用人單位開戶銀行按月優先代為扣繳。
(二)職工按照本人工資的百分之八繳納,由所在單位按月在職工工資中代為扣繳。
(三)職工本人工資低於本市上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百分之六十的,以上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百分之六十作為用人單位和職工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基數。
(9)天津市養老金擴展閱讀:
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長繳費至滿15年。社會保險法實施前參保、延長繳費5年後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補繳至滿15年。
對於未繼續繳費或者延長繳費後累計繳費年限仍不足15年的人員,可以申請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對於不願意延長繳費至滿15年,也不願意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可以申請將其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
⑽ 天津市2020年退休養老金問題
養老金每年調整一次,國家早就出台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