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我國哪一年實現農村養老保險全覆蓋
2012年。
2012年底,我國實現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全覆蓋,年滿60周歲、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專養老保險待遇的農村屬有戶籍的老年人,不用繳納養老保險費,即可按月領取55元的養老金,實現了老有所養。
55元的基礎養老金是2009年制定的標准,這一標准高於當時全國農村每月49元的低保金。農村老人基礎養老金水平普遍低於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2012年,全國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月人均支付水平達到106元。
(1)基本養老保險實現制度全覆蓋擴展閱讀
以山西省晉城市城區為例,2011年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是平均每月142元,2012年提高到每月164元。2013年,晉城市將農村居民基礎養老金標准提高到80元,但與低保金相比也少了一半。
農村老人反映,如今不足百元的養老金難以滿足老年人養老的基本需求。特別是75歲以上老人生活自理能力越來越差,患病率越來越高,是最需要社會和政府關愛的弱勢群體。
㈡ 十三五時期基本養老保險覆蓋了多少人
法律分析: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指出,「十三五」時期,我國「建成世界上規模最大的社會保障體系,基本醫療保險覆蓋超過十三億人,基本養老保險覆蓋近十億人」。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財政性教育經費達到國內生產總值的4%,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全覆蓋,為全體城鄉居民醫療保險提供籌資規模2/3以上的財政補貼,精準扶貧、精準脫貧讓連片深度貧困地區在短短幾年內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
法律依據:《「十三五」國家老齡事業發展和養老體系建設規劃》 第三節 發展目標
到2020年,老齡事業發展整體水平明顯提升,養老體系更加健全完善,及時應對、科學應對、綜合應對人口老齡化的社會基礎更加牢固。多支柱、全覆蓋、更加公平、更可持續的社會保障體系更加完善。城鎮職工和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率達到90%,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率穩定在95%以上,社會保險、社會福利、社會救助等社會保障制度和公益慈善事業有效銜接,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基本醫療、基本照護等需求得到切實保障。居家為基礎、社區為依託、機構為補充、醫養相結合的養老服務體系更加健全。養老服務供給能力大幅提高、質量明顯改善、結構更加合理,多層次、多樣化的養老服務更加方便可及,政府運營的養老床位數占當地養老床位總數的比例不超過50%,護理型床位占當地養老床位總數的比例不低於30%,65歲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達到70%。有利於政府和市場作用充分發揮的制度體系更加完備。老齡事業發展和養老體系建設的法治化、信息化、標准化、規范化程度明顯提高。政府職能轉變、「放管服」改革、行政效能提升成效顯著。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得到充分激發,養老服務和產品供給主體更加多元、內容更加豐富、質量更加優良,以信用為核心的新型市場監管機制建立完善。 支持老齡事業發展和養老體系建設的社會環境更加友好。全社會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自覺支持老齡事業發展和養老體系建設的意識意願顯著增強,敬老養老助老社會風尚更加濃厚,安全綠色便利舒適的老年宜居環境建設扎實推進,老年文化體育教育事業更加繁榮發展,老年人合法權益得到有效保護,老年人參與社會發展的條件持續改善。
㈢ 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怎樣做到收繳全覆蓋
社會保障關繫到每個社會成員的切身利益,直接影響到經濟社會協調可持續發展和社會公平正義的有效實現。黨的十八大報告中指出:「社會保障是保障人民生活、調節社會分配的一項基本制度。要堅持全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方針,以增強公平性、適應流動性、保證可持續性為重點,全面建成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加快推進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建設,穩步提高保障水平,是我國著眼於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和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戰略性安排,社會保障全覆蓋工作意義重大。社會保險是社會保障工作中的重要組成,做為一名社會保障工作者,現就如何實現社會保險全覆蓋工作談一下自己的認識。
全覆蓋首先要做到制度全覆蓋,讓每個人都享有參加社會保險的機會。
制度全覆蓋,意味著全體國民都擁有相應的社會保障制度安排,不分城鄉、不分地域、不分性別、不分工作與否、不分從事何種工作,所有居民都可以根據自己的情況在各種「制度組合」中對號入座,參加社會保險,獲得基本保障,避免百姓想參保卻找不到適合其情況的保障制度。在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中,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城鄉居民低保是最主要的三項。目前,基本醫療,包括城鎮職工醫保、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已全面建立並覆蓋13億人;城鄉居民低保覆蓋了所有省區市,實現了應保盡保。上世紀90年代起,我國探索建立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並隨著國有企業改革而全面推開、不斷完善。2009年,新農保試點啟動,部分地區的農村居民開始享受國家普惠式的養老保險。2011年,城居保試點啟動,試點地區的非就業居民開始享有養老保障。目前,新農保、城居保已經擴展至全國,這是社會保障制度建設上具有里程碑意義的大事。標志著我國覆蓋城鄉居民社會保障體系的主要制度建立起來,養老保障實現制度上的全覆蓋。
全覆蓋更重要的是實現全民群體的全覆蓋,做到應保盡保。
制度全覆蓋初步實現。而老百姓理解的「全覆蓋」,則是該參保的都參保,人人擁有社會保障。近年來,我國社會保險覆蓋面迅速擴大,越來越多的人擁有了健全的社會保障,但仍有相當比例的人游離在制度之外。例如:靈活就業人員、非公經濟組織從業人員、農民工、繳費困難群體等。如何實現社會群體參保全覆蓋,可從以下方面著手。
一、加強和規范社會保險登記管理工作是全覆蓋的基礎
加快推進統籌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建設,加強和規范社會保險登記管理,建立統一的全民參保登記信息資料庫,逐步形成每個人唯一的社保標示,是實現社會保險從制度全覆蓋向人員全覆蓋過度的重要基礎。
各級社保經辦機構要逐級抓落實,通過對公安、社保、民政資料庫的比對,篩除已參保、死亡、轉出人員後,按區市、街道、社區進行分解,確定入戶調查登記對象逐一入戶進行參保登記。各級各有關部門要通過各種渠道和方式,加強對參保登記工作意義、范圍、方法步驟等的宣傳,通過發布工作信息、召開相關會議、開展專題宣傳、印發宣傳手冊、懸掛宣傳橫幅、深入基層宣講等措施,充分利用報紙、電視、網路等媒體進行宣傳,提高民眾對參保登記的認識。基層社區社保經辦人員在入戶調查登記時,要積極宣傳社保政策,鼓勵被調查登記人積極參保繳費。要做到查不漏戶、戶不漏人、人不漏項,確保登記數據的完整、准確,並將收集到的信息核實後錄入信息資料庫。經辦機構要加強組織領導,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措施和相關配套措施,確保參保登記工作穩步推進。各級人社部門要搞好分工,統籌協調安排,精心組織實施,按照「全民參保登記,全員共同參與」的要求,充分調動人社系統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全面抓好落實。要對基層登記參保工作進行督導考核,及時通報工作推進情況,確保此項工作穩步實施,扎實推進,按規定時限完成。
二、降低社會保險的門檻是全覆蓋的前提
當前,存在著社會保險覆蓋率過低的問題。繳費制是社會保險制度的顯著特點,它實行權利與義務相關的原則,只有盡到了繳納保險費的義務,才能享受收入補償的權利。但是,在我國由於保險費征繳額度相對較高,許多勞動力在職時,由於害怕失去工作或擔心現金收入減少,沒有及時繳納保險費,導致失業或年老後失去生活保障,這種現象在私有小企業、流動農民工甚至低收入的自由業者中較為常見。因此,適當降低社會保險繳費額度,讓盡可能多的人繳得起費,是擴大社會保險覆蓋面的基本前提。今年4月13日的國務院會議上,決定階段性降低企業社保繳費費率和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已經拉開了地方下調企業養老保險費率的序幕。中央的這一舉措既是為企業「降成本」採取的實質性舉措,也是降低參保人員繳費負擔,提高社會保險覆蓋率的重要措施。
三、切實解決繳費困難弱勢群體參保問題是全覆蓋的重要舉措
一是通過轉移支付,直接增加財政投入或社保支出,給予適當補助。有些地區居民養老保險對重度殘疾人由當地政府每年代繳15年,每年500元標準的保險費;利用國家扶貧政策,對確實無力繳納養老保險的貧困人群,由當地政府動用扶貧專項資金,解決最低檔次的投保金都是較好的措施。
二是在制度設立上予以傾斜。例如,對重度殘疾人、低保人群在居民養老保險中設定最低投保100元的繳費檔次;對重度殘疾人可提前辦理退休;降低貧困人群醫療保險起付線標准,提高貧困人群醫療保險報銷額度和報銷比例等政策。
三是加大執法維權力度,給予法制的保障。採取措施解決外地農民工的參保問題,通過加強勞動監察執法,打擊違法用工行為,提高企業參保自覺性;通過與建設管理、安全監督等部門的聯合辦公,納入安全生產考核等措施,促使建築用工單位及時對外地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
另外,社會保障體系建設要加快統籌城鄉的步伐,完善各種不同保險制度之間的銜接轉移辦法,妥善解決跨地區社會保險關系接續、醫療保險異地就醫結算、被征地農民參加社會保障等重大問題;現在,隨著多種所有制格局和統一人力資源市場的形成,靈活就業群體的數量和比例呈明顯上升趨勢,勞動關系、就業崗位、工作時間、工資收入都有不穩定性和不確定性。社會保險全覆蓋,也意味著要保證參保人終生准確記錄其權益和相關待遇的結算、支付。這就要加快改進社會保障管理手段、不斷提升服務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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㈣ 什麼是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
國家對於農村居民和城鎮居民的養老保險,原來是各自為政,不屬於一個范疇,由於兩個保險的繳納養老保險和領取養老金的政策和辦法幾乎是一致的,因此,國家要求建立統一的養老保險制度,稱為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不再叫農村村民養老保險和城鎮居民養老保險。現在各個省市已經陸續合並
㈤ 十三五時期基本養老保險覆蓋多少人
基本養老保險覆蓋超過9.5億人。
失業、工傷保險的參保人數均在2億人以上,覆專蓋絕大多數職業群體;保障屬能力持續增強,養老、失業、工傷三項保險基金累計結餘6.8萬億元;保障水平不斷提升,服務更加方便快捷。我國的社會救濟已從臨時性措施發展到制度化保障,建立了以最低生活保障為基礎的社會救助體系,
實現了與扶貧開發的有效銜接,每年保障6000萬左右困難群眾基本生活,織密兜牢了基本民生網底。中國特色養老服務體系逐步形成,全國有各類養老機構2.99萬個,社區養老服務機構和設施14.34萬個,養老服務床位735.3萬張。
(5)基本養老保險實現制度全覆蓋擴展閱讀
「我國居民健康水平持續改善,人均預期壽命從35歲提高到77歲,嬰兒死亡率由200‰下降到6.1‰,孕產婦死亡率由1500/10萬下降到18.3/10萬,主要健康指標優於中高收入國家平均水平。」馬曉偉說。
衛生投入不斷提高,2018年我國衛生總費用佔GDP比重達到6.6%。建立起世界最大基本醫療保障網,覆蓋人口達到13億多。全國醫療衛生機構數量超過99萬個,醫療衛生網路不斷健全。
㈥ 我國的基本養老保險已經覆蓋了什麼億人口基本養老保險這項制度取得了巨大的成
第一,框架體系已經建立。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這兩大制度平台構成了我們國家基本養老保險的制度模式。
第二,覆蓋人群迅速擴大。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這兩個制度體系覆蓋了8.5億人,覆蓋率已經達到85%,是世界上最大的單項養老金計劃。
第三,待遇水平穩步提高。職工養老保險連續11年調整待遇水平,由2005年的700元左右提高到去年2200元左右。
㈦ 養老保險全覆蓋是指什麼
養老保險全覆蓋是指:按照我國現行的養老保險政策,有單位的職工參加企業或事業養老保險,社會靈活就業人員參加靈活就業養老保險(比照企業養老保險選檔),失地農民參加養老保障,從2011年7月1日起實現了養老保險全覆蓋。
即:農民參加新型農村養老保險,符合條件的農民直接領取基礎養老金,每月55元;城鎮居民參加城鎮居民養老保險,符合條件的居民直接領取基礎養老金,每月55元;實現了養老保險的全覆蓋。
(7)基本養老保險實現制度全覆蓋擴展閱讀:
社會保障全覆蓋,第一步是彌補制度缺失,實現制度全覆蓋,避免百姓想參保卻找不到適合其情況的保障制度。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副部長胡曉義介紹說,在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中,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城鄉居民低保是最主要的三項。
到去年底,基本醫療,包括城鎮職工醫保、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已全面建立並覆蓋13億人;城鄉居民低保覆蓋了所有省區市,實現了應保盡保。最後的攻堅點是基本養老保險。
上世紀90年代起,我國探索建立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並隨著國有企業改革而全面推開、不斷完善。2009年,新農保試點啟動,部分地區的農村居民開始享受國家普惠式的養老保險。2011年,城居保試點啟動,試點地區的非就業居民開始享有養老保障。
試點受到百姓普遍歡迎,試點之外的地區更熱切地盼望著制度推開。特別是在農村,一條河之隔,河這邊的老人每月能領到養老金,河那邊的卻只能眼睜睜看著。為此,國家確定從今年7月起將新農保、城居保擴展至全國。到三季度末,新納入試點的862個縣區全部啟動實施了兩項制度。
㈧ 城鄉養老保險的全覆蓋是什麼意思,是全民都給上養老保險嗎
實行全民養老抄保險一般是在開展新農保和城居養老保險之後,具體的可以撥打12333進行咨詢。
一、盡管累計繳費年限在10年或15年以上,並且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就能夠享受養老金待遇,但是繳費年限越長,繳費金額越多,今後的養老金也就越多,反之則少。
二、社保包括: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生育保險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