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重慶社保補繳新規定2021
重慶社保補繳新規定2021包括:
1、本市戶籍或外地非農業戶籍;
2、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
3、社會保險賬戶在本市;
4、社會保險賬號處於暫停參保狀態的靈活就業人員。
補繳材料具體如下:
1、職工檔案和養老保險手冊;
2、《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申請表》;
3、勞動合同、工資發放明細表等;
4、其他相關材料。
社會保險是指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
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
社會保險計劃由政府舉辦,強制某一群體將其收入的一部分作為社會保險稅(費)形成社會保險基金,在滿足一定條件的情況下,被保險人可從基金獲得固定的收入或損失的補償,是一種再分配製度,目標是保證物質及勞動力的再生產和社會的穩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將社會保險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
國家多渠道籌集社會保險資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對社會保險事業給予必要的經費支持。
國家通過稅收優惠政策支持社會保險事業。第八十九條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社會保險基金、用人單位或者個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一)未履行社會保險法定職責的;
(二)未將社會保險基金存入財政專戶的;
(三)剋扣或者拒不按時支付社會保險待遇的;
(四)丟失或者篡改繳費記錄、享受社會保險待遇記錄等社會保險數據、個人權益記錄的;
(五)有違反社會保險法律、法規的其他行為的。
⑵ 重慶市社保補繳新規定2021
重慶市2021年社保補繳政策標准及流程:
1、申請補繳的應參保單位和職工;
2、申請補繳的個人參保人員;
3、因用人單位少報、瞞報、漏報職工工資、人員等,可按規定申請補繳;申請補繳人員要求年滿16周歲;男性:未年滿60周歲;女性:1996年1月1日前有視同繳費年限的,未年滿50周歲;無視同繳費年限的,未年滿55周歲;
4、參保單位填寫重慶市城鎮職工醫療保險補繳申請表,附職工勞動合同復印件、工資表等資料交區縣醫療保險經辦機構;
5、區縣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審核後進行補繳處理,確定補繳期限,列印補繳確認表,交參保單位確認後出具征繳計劃;
職工醫保斷繳的影響:
1、用人單位及其職工欠繳醫療保險費的,從欠費的次月1日起暫停享受醫療保險待遇;
2、用人單位及其職工在3個月內足額補繳應繳納的醫療保險費的,按規定支付有關醫療保險待遇;
3、超過3個月足額補繳的,從繳清醫保費的次月1日起享受醫保待遇;欠費到補清期間,參保人員個人賬戶資金按規定補計;發生的醫療費用,醫療保險基金不予支付,對職工造成的損失,由用人單位承擔;職工醫保的「繳費年限」按照現行規定,職工醫保參保人辦好退休並開始按月領取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其職工醫保繳費年限男累計繳滿30年,女累計繳滿25年(含我市實際繳費年限和視同年限,且本人按規定實際繳費年限須滿10年),可不再繳納基本醫保費(但仍需繳納大額醫保),即享有醫保待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⑶ 重慶市社保補繳政策
法律分析:參保人年滿60周歲且繳費滿15年及以上的從年滿60周歲的次月起領取養老金,繳費不滿15年的可一次性補足到15年。其中,在各區縣(自治縣)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試點時,已年滿45周歲、不滿60周歲的人員,可選擇不補足15年。
法律依據:《關於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有關問題處理意見的通知》 二、補繳辦法及標准
(一)補繳1993年3月1日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按原重慶市1992年職工月平均工資220元(2649元/12月)的20%按月計算繳納。
(二)補繳1993年3月1日後漏報參保人數或漏報繳費月數形成的歷年欠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按申辦補繳手續時上年度全市城鎮經濟單位職工平均工資×本人各年度繳費指數之和×繳費比例(20%)計算(計算辦法見附件),不再加收個人賬戶利息、統籌基金利息和滯納金。
本項所稱"各年度繳費指數",指用人單位職工相應年度繳費基數與對應上年度全市職工平均工資(城鎮經濟單位職工平均工資,以下統稱社平工資)的比值,具體由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計算。
(三)補繳1993年3月1日後維護歷年繳費基數形成的歷年欠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的,除按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本金、個人賬戶利息外,應按《重慶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關於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若干問題處理意見的通知》(渝勞社辦發〔2006〕248號)第三條第(二)項規定加收統籌基金利息。
本條規定的用人單位及職工應補繳的費用中,職工本人承擔的費用,按補繳期對應年度全市企業職工個人繳費比例計算,其餘部分由用人單位承擔。
⑷ 重慶補繳養老保險怎麼算
重慶養老保險的補繳規定:在2011年上半年及以前已申報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並繳納保險費,且達到退休年齡,但繳費不足十五年的人員,可以一次性繳費至滿15年後,辦理退休手續。而2011年下半年及以後申報保險並繳費的人員,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繳費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長繳費至滿15年時再辦理退休。
【法律依據】
《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重慶市財政局關於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繳費年限不足15年有關問題的處理意見》
一、2011年6月30日及以前已申報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並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且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及以上,繳費年限不足15年的人員,可一次性繳費至滿15年後,辦理退休手續。從2011年7月1日起按月發給基本養老金。
三、2011年7月1日及以後申報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並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人員,到其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繳費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長繳費至滿15年時辦理退休手續,並從批准退休之月起發給基本養老金。
⑸ 重慶社保可以補交嗎
重慶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實施時,距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應按年繳費,也允許補繳,補繳年限享受政府補貼,累計繳費期限不超過15年,補繳有利於提高其養老保障水平。
年滿60周歲且城鎮或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累計繳費年限不足規定繳費年限的參保人,可申請辦理一次性補足養老保險費手續。
需要提供:1、參保人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2、填寫《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補繳申報表》
辦理補繳流程:1、申請人向戶口所屬鎮街社保辦事處提交申請資料;2、對符合條件參保人,社保辦事處審核資料後予以辦理;3、辦結業務後,告知申請人可在成功繳費後,申請辦理退休待遇申請手續。
⑹ 對於重慶江津區居民來說,想要補交個人養老保險怎麼操作
對於靈活就業人群,可以自己繳納養老保險,每個省份每個區域的政策是不一樣的,需要根據當地的規定依法繳納養老保險。關於對於重慶江津區居民來說,想要補交個人養老保險怎麼操作? 我認為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首先,對於想要補交養老保險的人群,可以直接當地的社保部門申請辦理補繳手續。其次,繳費人最好攜帶身份證原件以及復印件,到社保辦理部門進行咨詢,還要拿著銀行的的存摺向直接中心進行補繳。最後,依法繳納養老保險是每個公民的責任和義務,對於職工來說,應當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對於拒不繳納的,可以向當地的勞動監察大隊舉報投訴,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一:補繳手續是比較簡單的,直接攜帶相關證件去社保局規定的窗口辦理就行了。
對於想要補交養老保險的人群,可以直接當地的社保部門申請辦理補繳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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⑺ 重慶養老保險補繳新政策2021年怎麼交
重慶養老保險補繳新政策:居民養老保險補繳參保人年滿60周歲且繳費滿15年及以上的從年滿60周歲的次月起領取養老金,繳費不滿15年的可一次性補足到15年。
養老保險是社會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保險五大險種中最重要的險種之一。
養老保險是國家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而退出勞動崗位後而建立的一種保障其基本生活的社會保險制度。目的是以社會保險為手段來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為其提供穩定可靠的生活來源。
養老保險是在法定范圍內的老年人完全或基本退出社會勞動生活後才自動發生作用的。所謂完全,是以勞動者與生產資料的脫離為特徵;所謂基本,指的是參加生產活動已不成為主要社會生活內容。其中法定的年齡界限才是切實可行的衡量標准。
被保險人只有滿足以下兩個條件,即: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條件已辦理相關手續;按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核准後的次月起,方可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及喪葬補助費等。
基本養老保險費由企業和被保險人按不同繳費比例共同繳納。企業每月按照繳費總基數的16%繳納,職工按照本人工資的8%繳納。
我國的養老保險由四個層次(或部分)組成。第一層次是基本養老保險,第二層次是企業補充養老保險,第三層次是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第四層次是商業養老保險。在這種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中,基本養老保險可稱為第一層次,也是最高層次。
【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