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徐州市機關事業單位社會養老保險實施細則
您好!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實施辦法,各省、直轄市。自治區都已經先後出台,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的實施細則大同小異。現以安徽省為例,陳述如下:
◎
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多繳多得、長繳多得
◎養老保險個人繳費比例為本人繳費工資基數的8%
◎
單位繳費比例為本單位參保職工繳費工資總額的20%
12月23日,記者從省人社廳獲悉,省政府日前下發《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旨在統籌城鄉社保體系建設,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續的養老保險制度。
此次改革范圍包括按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事業單位及其編制內的工作人員。改革後,統一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多繳多得、長繳多得。
基本養老保險費由單位和個人共同負擔,單位繳費基數為本單位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工作人員的個人繳費工資基數之和,比例為20%;個人繳費基數為個人繳費工資基數,比例為8%,由單位代扣。按本人繳費工資8%的數額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全部由個人繳費形成。個人賬戶儲存額只用於工作人員養老,不得提前支取,每年按照國家公布的記賬利率計算利息,免徵利息稅。參保人員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依法繼承。
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各省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意見自2014年10月1日起實施。2014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為過渡期。意見實施後,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金怎麼領?具體來說分為5種情況。
意見實施後參加工作、個人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工作人員,退休後按月發給基本養老金。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退休時的基礎養老金月標准,以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准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計發月數根據本人退休時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本人退休年齡、利息等因素確定。
意見實施前參加工作、實施後退休且個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工作人員,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依據視同繳費年限長短發給過渡性養老金。其中,對過渡期內退休的工作人員,按照合理銜接、平穩過渡的原則,確定待遇計發辦法。
意見實施後達到退休年齡但個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累計不滿15年的工作人員,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處理和基本養老金計發比照《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若干規定》執行。
意見實施前已經退休的人員,繼續按照原待遇標准發放基本養老金,同時執行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
離休人員仍按照國家和省統一規定發給離休費,並調整相關待遇。
此外,意見還提出,調整部分工作人員退休時加發退休費辦法,建立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並做好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工作。同時,機關事業單位在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應為其工作人員建立職業年金。單位按本單位繳費工資的8%繳費,個人按本人繳費工資的4%繳費。
謝謝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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❷ 最新養老保險條例全文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15年限為最低基本養老金,繳納年限越長則內發放的越多容
養老金:(退休時當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首次領取時個人賬戶儲存余額/計發月數
1.在同一城市,累計繳納基本養老保險滿15年,基本醫療保險20年,退休時,即按繳納所在城市標准發放最低基本養老金,執行繳納所在城市醫療保險標准。
2.流動工作人員,在每一城市,基本養老保險與基本醫療保險均未夠年限,而在所有城市的累計繳納基本養老保險滿15年,基本醫療保險滿20年,則按其戶藉所在地標准發放基本養老金,執行戶籍所在地醫療保險標准。
4
3.在所有城市,基本養老保險與基本醫療保險繳納均不夠年限,則在退休時,按當年度所在地社保繳納基數,一次性補足規定年限的基本養老與基本醫療。
5
4.根據最新的改革放案,從2015年開始,每3年延長一年退休時間,至2030年止,將我國的男性勞動者退休年齡延長至65歲,女性退休年齡延長至60歲。
❸ 徐州2015年養老保險怎麼交
徐州2015年養老保險交法如下:
2015年度繳費工資的下限按2550元確定,與上年度月繳費工資的下限相比增加220元,增幅9.5%。按照計算方式,靈活就業人員養老每月最低繳費510元、職工醫保每月最低繳費281元,合計791元,與去年相比增加69元。企業繳納五險每月最低繳費1071元,其中企業繳費803元,個人繳費268元。
隨著社保繳費基數的提高,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領取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參保人員,基礎養老金計發基數調整為5149元,比去年增加了317元。從今年7月份開始,同等條件的退休人員基礎養老金將會增加6%至7%。
❹ 江蘇省養老保險條例
為了加強和規范社會保險費征繳工作,保障社會保險金的發放,維護參保單位和參保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一章總則第二章征繳管理第三章監督檢查第四章法律責任第五章附則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了加強和規范社會保險費征繳工作,保障社會保險金的發放,維護參保單位和參保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本省行政區域內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和生育保險費(以下統稱社會保險費)的徵收、繳納,適用本條例。第三條基本養老保險費征繳范圍:國有和國有控股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資企業(包括外國企業的分支機構,下同)及其職工,城鎮集體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和其他城鎮企業及其職工,實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及其職工,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編制外聘用人員,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其職工,城鎮個體工商戶及其僱工。基本醫療保險費征繳范圍:國有和國有控股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資企業及其職工,城鎮集體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和其他城鎮企業及其職工,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事業單位及其職工,社會團體及其專職人員,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其職工,城鎮個體工商戶及其僱工。失業保險費征繳范圍:國有和國有控股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資企業及其職工,城鎮集體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和其他城鎮企業及其職工,事業單位及其職工,社會團體及其專職人員,國家機關及其編制外聘用人員,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其職工,有僱工的城鎮個體工商戶及其僱工。工傷保險費征繳范圍:各類企業,未依照或者參照國家公務員制度進行人事管理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生育保險費征繳范圍:國有和國有控股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資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和其他城鎮企業。第四條符合本條例第三條征繳范圍規定的單位和個人(以下簡稱繳費單位和繳費個人)應當依法參加社會保險,並按照法律、法規和國務院、省人民政府規定的費基、費率,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繳費單位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在稅前列支,繳費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不計征個人所得稅。第五條社會保險費實行集中、統一徵收。征繳的社會保險費分別納入相關的社會保險基金財政專戶管理,專款專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截留、擠占、挪用。第六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以下簡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社會保險費征繳管理和監督檢查工作。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按照國務院規定設立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以下簡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具體承辦社會保險事務。縣級以上地方稅務機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社會保險費的徵收工作。第七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對社會保險費征繳工作負領導責任,協調解決社會保險費征繳工作中的問題,保證社會保險費征繳工作依法、有序地進行;建立健全社會保險基金的籌集機制,通過加強社會保險費征繳、財政預算補助、依法劃轉部分國有資產、社會籌集等措施,多渠道籌集社會保險基金。第八條征繳社會保險費和經辦社會保險業務所需經費列入部門預算,由財政撥付,不得從社會保險費中支取。第二章征繳管理詳細都在此網址里,太多了復制不過來,你自己可以去了解下,希望能幫到你
滿意請採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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❺ 徐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官網查2015企業退休養老金調整具體方案
目前多數省市自治區的實行方案還沒有公布,只有北京市在3月15日完成了2015年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主要有幾點,可以參考一下。
1、交費年限掛鉤調整
根據規定,繳費年限滿10年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3.5元,保障多繳多得原則的落實。同時對於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一次性增加35元;對於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一次性增加52.5元。
2、養老金數額定額調整
今年北京市採取了定額調整辦法,並向低收入群體給予適當傾斜,
4550元(含)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100元;
3550元(含)~4550元之間的每人每月增加120元;
3050元(含)~3550元之間的每人每月增加140元;
3050元以下每人每月增加160元。
3、高齡人員政策傾斜
對在2014年底之前已經年滿65周歲及以上的高齡退休人員,在按照上述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進行調整後,再次享受到100元至160元四個檔次的傾斜政策。即:
65至69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100元;
70至74周歲每人每月再增加120元;
75至79周歲每人每月再增加140元;
80周歲以上每人每月再增加160元
4、提高了企業退休、退職、退養人員最低養老金標准。調整後,上述三類人員的生活補助費最低標准分別為每月1609元、1464元、1331元。參加此次調整的企業退休、退職、退養人員,調整後不足上述最低標準的,將對應補足到最低標准。
北京政策和各省政策有差異,僅供參考,以上解答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❻ 徐州市職工養老保險
養老保險
一、養老金計發辦法
(一)1998年1月1日後參加工作的職工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
1、退休後按月發給基本養老金.
2、 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帳戶養老金兩部門組成。退休時的基礎養老金月標准為全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20%,個人帳戶養老金月標准為本人帳戶儲存額除以120.個人繳費年限累計不滿15年的,退休後不享受基礎養老金待遇,其個人帳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
(二)1997年12月31日前參加工作,1998年1月1日後退休的人員:
1、 繳費和視同繳費年限累計滿10年的,在按月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帳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發給過渡性養老金.
2、 繳費年限累計滿10年不滿15年的, 基礎養老金月標准為全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15%,滿15年的為20%:過渡性養老金月標准為1995年底前的繳費年限每滿1年,按職工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1.4%計發;過渡性養老金月標准最高為150元.
3、 繳費年限累計不滿10年的人員,不享受基礎養老金待遇,其個人帳戶中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並按1995年底前的繳費年限每滿一年發給兩個月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養老金;1996年1月1日後的繳費年限每滿一年發給本市上年度一個月的職工平均工資的養老金一次付清.
二、個人帳戶金的轉移與繼承
(一)轉移:
1.勞動者在不同用人單位間流動時:
(1)勞動者在我市各類企業(不含部分中央、部隊屬企業)間流動,只需辦理人員增減手續, 其本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及個人帳戶金不作轉移.
(2)勞動者發生下列情形流動時,只轉本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轉個人帳戶金;
市內各類企業與市屬機關事業單位之間的流動;
市內各類企業合同制職工與省屬機關事業單位的合同制職工之間的流動;
市內各類企業與省內其它地、市各類企業機關事業單位之間的流動;
市內各類企業與省內部分中央、部隊屬企業之間的流動;
(3)市內各類企業與外省各類企業之間的流動其本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個人帳戶金均作轉移.
2.轉移所需材料:
(1)轉入:勞動者在我市建立新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後,用人單位應及時為其建立新的《職工養老保險手冊》,並持本人調令、行政介紹信、《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轉移清單》、原《職工養老保險手冊》、《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通知單》,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
(2)轉出:勞動者按規定應當轉出本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時,原用人單位在對其辦理減員手 續後,應持本人的調令、行政介紹信、解除勞動關系證明書,與新單位簽定的勞動合同、《職工養老保險手冊》,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轉出手續.符合基金轉出的,還應提供轉入方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開戶銀行及帳號.
(二)特殊人員的養老保險個人帳戶處理:
1.出境定居:在職職工出境定居並已辦理了戶口注銷手續的,其養老保險基金個人帳戶儲存 額按規定退還本人.職工與原用人單位在領取(代領)個人帳戶金時,應向社保機構出示下列材料:《出境卡》、《護照》、移民簽證及入境檔案(中英文)、戶口注銷證明、《養老保險 手冊》、《出國定居人員申請領取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金審批表》一式四份.
2.在職職工或退休人員死亡後,其生前個人帳戶中的個人繳費部分可以按規定繼承.亡者生前用人單位與繼承人在按規定領取(代領)繼承額時,應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出示下列 材料: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職工養老保險手冊》以及《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遺屬繼承申 領表》、繼承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繼承人與被繼承人的關系證明、繼承人委託單位代領委託書.
三、個體勞動者如何參加基本養老保險
1.怎樣登記.個體勞動者和外地來濟經商、務工人員應攜帶《企業職工基本 養老保險手冊》(首次繳費者需建新手冊)、身份證、《個體營業執照》(自由職業者憑街道辦事處證明)和人事檔案存放證明(無檔案者不提供),原為企業職工的同時攜帶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手續,到所在的縣(市)、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填寫《社會保險登記申請表》一式兩份.
2.怎樣繳費.登記後,可以到登記的縣(市)、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繳納養老 保險費,也可以到經批准代征養老保險費的機構繳納.
3.繳費標准.繳費基數根據《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規定,由繳費個人 按照本人上個月的經營收入確定,基數上限不超過本市上年職工月平均工資300%,下限不低 於本市上年職工月平均工資60%.個體勞動者繳費比例為基數的20%.基數的11%記入個人帳戶,按日計息;基數的9%劃入社會統籌.
4.辦理機構.個體勞動者及外地來濟經商、務工人員可到市社會保險辦公室 及各縣(市)、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領取《社會保險登記申請表》,辦理參加基本養老保險手續.
❼ 徐州養老保險
你可以在徐州繳納養老保險期間停交家裡的新型農村養老保險,繼續繳納也會有效,只不過60歲後只能領取其中一個。如果你沒有繳費能力了,你可以停交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繼續繳納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國家規定: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繳納不足15年的,可以轉入家鄉的新型農村養老保險,按照新型農村養老保險的標准領取養老金,交足15年的,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可以轉入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按照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待遇領取養老金。所以不需要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