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農村養老保險制度論文提綱
論文摘要]隨著城市化的快速發展,我國失地農民日益增多。目前,建立失地農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條件已基本具備,各地也對一些失地農民杜會養老保險問題進行了探索,為制度建設提供了有益的借鑒。構建失地農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要與城鎮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具有可街接性。政府要承擔制度建設的責任,給予必要的資金支持。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城市化和工業化步伐明顯加快,大量土地被徵用,產生了大量的失地農民。在2006年4月10日(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勞動保障部關於做好被征地農民就業培訓和社會保障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及2007年4月28日(關於切實做好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的指導下,全國許多地方已經建立了被征地農民社會養老保障制度,但是,制度在實施過程當中不斷顯露弊端。如何解決好被征地農民的社會養老保障問題,使其今後的生活無後顧之憂,並順利地被城市化,分享城市發展帶來的利益,是農村社會穩定的關鍵,也是確保城市化得以順利進行的關鍵。
1失地農民社會養老保障狀況及存在的問題
1.1失地農民社會養老保險狀況
20世紀80年代、1992年前後和2003年前後,中國先後興起了三次轟轟烈烈的圈地浪潮,全國各地數以千計的開發區、工業園侵蝕了大量的耕地。據資料顯示,1987年至2001年,全國非農建設佔用耕地3 394. 6萬畝,2002年中國耕地面積凈減少2 529萬畝,2003年中國耕地面積再次凈減少3 806萬畝。截至2004年底,全國開發區佔地3. 54萬平方公里以上,已經超過現有城市建設用地總量。這場運動正在製造著大批「種田無地,上班無崗,低保無份」的失地農民。
目前,全國失地農民總數估計在4 000萬人左右,每年還要新增200多萬人。izl按照《全國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綱要》,2000年至2030年的30年間佔用耕地將超過5 450萬畝。一般每徵用一畝耕地,就伴隨著1.5個農民失業,這意味著我國「失地農民群體」將從目前約4 000萬人劇增至2030年的1.1億人,失地農民的規模將進一步擴大。在對他們的土地徵用過程當中,各級政府和部門主要採用的是一次性貨幣補償和實物補償的辦法,試圖在短期內解決征地所帶來的問題。由於該辦法簡單易行並給有關部門帶來較大收益,所以被許多地方普遍採用。但最近兩年這種辦法的弊端不斷顯露,在國務院及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的指導下,一些地區出台了各種各樣的針對失地農民的社會養老保障制度。這些制度的出發點都是為了解決失地農民的可持續生計問題。由於各地的經濟發展水平的差異,在具體的做法上有鮮明的地方特色。
一般來看,經濟發達地區,可以為失地農民建立起政府全面負責的社會養老制度;中等發達水平地區,可以為失地農民建立起政府、集體和個人三方或者其中兩方繳費的社會保障制度;經濟不發達地區,則可利用失地補償金為失地農民建立最低生活保障或者與商業保險相結合的社會保障模式。例如:
(1)大連模式。大連經濟技術開發區將失地農民全部轉為城市居民,凡是享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原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全部被納入到社會養老保障范疇,完全由政府或集體出資,個人不必交納任何費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失地人員,按月領取養老金。
(2)青島模式。青島市嘮山區實行「以個人交納為主,集體補助為輔,區政府給予適當補貼,充分體現三方共擔的原則」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養老保險費的籌集,以青島市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60%作為繳費基數,按照繳費基數的20%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其中,區政府按照繳費基數的6%給予基本養老保險費補貼,個人和集體按照繳費基數的14%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失地人員,按月領取養老金。
(3)重慶模式。政府依託商業保險公司推出失地農民商業保險的社會養老保障。重慶市探索出「政府+保險公司+農民」的補償金發放新模式。政府把原打算直接補償給農民的錢交給保險公司,由保險公司進行資本管理及運作,每月固定發給失地農民180多元錢。
(4)四川模式。政府為失地農民提供基本生活社會養老保障。2004年初,四川省出台的省委一號文件規定,從政府土地收益中劃出一定比例的資金,用於解決失地農民的社會保障問題。從2004年起,對因國家征地轉為城鎮居民的農民,全部實行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失業保險制度。
這些制度的建立在不同程度上解決了失地農民的後顧之憂,探索出了失地農民社會養老保障的新途徑。然而,由於目前地區經濟發展的不平衡,使得這些制度只能是在一些地區推行,並不具有廣泛性,還有絕大多數的失地農民無所依靠。
1.2目前失地農民社會養老保障存在的問題
針對失地農民建立的社會養老保障制度在我國是一項嶄新的嘗試,所以這些新生的制度難免存在各種各樣的問題,只有進一步認清問題,找出解決問題的方法,才能使我國失地農民的權益得到真正的保護。
1.2.1缺乏權威有效的法律法規依據。各地失地農民的社會養老保障制度的建立主要是各級主管部門下發的業務性指導文件,對全體失地農民而言,缺乏國家法律規定和政府權威文件的支持。失地農民的社會養老保瘴工作的開展,完全依靠各級政府領導自身的認識,「肯定」則全面推動,「否定」則否定一切。
1.2.2阻礙失地農民的正常流動。失去土地的農民,沒有了賴以生存的土地,必然要走出農村,到城市中尋找工作機會,但是由於各地對失地農民的社會養老政策不統一,一旦發生社會養老保障的糾紛,就會由於缺乏通暢、公正的解決糾紛的機制,而導致失地農民流動困難,限制了他們的自由流動。
1.2.3制度缺乏前瞻性。各地失地農民社會養老保障運行了一段時間以來,已經逐漸表現出了某些落後性。制度設計沒有從長遠的角度考慮失地農民的養老保障與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對接。各地政府大都從目前的經濟狀況出發,為了解決問題而解決問題,採取政府保障、商業保險及最低生活保障等模式,而沒有考慮到失地農民失去土地後,早晚要被城鎮化,其社會養老保障也勢必要與城鎮居民的社會養老保險相對接。
1.2.4社會養老保險政策缺乏強制性。調查顯示,在目前各地實行的各種社會養老保障中,政府強制要求失地農民參與社會養老保險的僅佔8.3 %參保人數過少,不能充分發揮社會保障的作用。大部分失地農民都存在著短視行為,他們更注重即時消費,而忽視未來消費。另外,由於他們受到多種因素制約,如理財能力不足,養老觀念相對滯後等影響,無法對自己的養老問題作出合理的安排。如果政府不強制他們現在就為其老年生活作出理性安排,那麼他們進人老年,生活水平將無法保障。
1.2.5基金增值渠道不暢,運營風險較大。社會養老保障基金的持續保值、增值,直接關繫到基金的壯大和失地農民社會養老保障事業的發展。根據現行的政策,失地農民的社會養老保險基金與農民的社會養老保險基金一樣,其增值渠道被限制在存銀行、買國債的范圍內,基金增值在正常的情況下很難達到預定的增值標准。再者,我國目前市場經濟體制還不完善,物價指數波動較大,銀行利率的變化也較為頻繁。在年利率較低、投資渠道單一的現實情況下,要想使失地農民社會養老保障基金有效增值很困難。
2為失地農民建立與城鎮職工相對接的社會養老保障
我國城鎮職工社會養老保障從上世紀70年代開始,進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從最初的國家保障到政府、企業、個人三方參與;從各地政策不統一,到全國政策統一等,這些使得我國城鎮職工的社會保障制度日趨完善,建立起了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保障體系。失地農民作為一個特殊的群體,將隨著城市化和工業化的發展,逐漸被納人到城市人口中,那麼在為他們建立社會養老保障的時候,就必然要借鑒城鎮職工的社會養老保障政策,避免走彎路。我國應建立與城鎮職工社會養老保險相對接的、水平略低的失地農民社會養老保障制度。
建立與失地農民情況相適應的社會養老保障制度的核心問題是資金來源問題。我國人口眾多,社會保障事業的發展也處於起步階段,國家的負擔很重,完全靠國家出資解決失地農民的社會保障問題,既不可能,也不現實。失地農民的社會養老保障資金勢必要從土地收益中來考慮如何解決。有調查顯示,目前農村土地流轉中的收益分配結構中,地方政府和村級組織得到大部分,失地農民獲得的是其中的一小部分。這就決定了失地農民的社會養老保障資金要由地方政府、集體及個人三方負擔。有地方政府和集體參與的繳費,資金來源的穩定性就有了保障。建立全國統一的失地農民社會養老保障制度的可行性將更高,失地農民社會養老保障制度建設的前途將更加樂觀,我國今後面臨的主要問題是如何建立完善制度,加大推進力度。
2.1社會養老保障對象的選擇
社會養老保障的保障對象,應針對不同年齡段的失地農民來區別對待。年齡在15周歲以下的失地農民,他們達到就業年齡以後,按照城市新生勞動力,進人城市社會養老保險體系。年齡在巧周歲以上的失地農民沒有就業的,參加失地農民社會養老保險,已經就業的強制參加城鎮職工社會養老保險。年齡在勞動年齡(男60周歲,女55周歲)以上的,一次性交足養老保險費用,從交足費用的次月起領取社會養老金。社會養老金的水平不能低於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
2.2社會養老保險資金的籌集
社會養老保險資金的籌集是整個制度的一個重要部分。失地農民本身並沒有多餘的資金參加社會養老保險,其可支配的資金主要來源於土地的補償費。如果把土地的補償費一次性發放給農民,那麼有的農民可能會在短時間內把它用光。另外,集體和地方政府部分的補償費和收益,如果不採取相應的措施,也有可能被挪作他用。為了保證征地補償款不被挪用,實現專款專用的目的,資金應直接從國土資源部門劃撥。
資金的籌集模式應借鑒城鎮職工基本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模式,選擇「三位一體」的部分積累制,即由三方繳費「統賬結合」的資金籌集模式,政府出一點、集體補一點、個人繳一點。政府出資部分不低於保障費總額的30 %,從土地出讓金中列支,這部分資金全部進人統籌賬戶;集體承擔部分不低於保障費總額的40%,從土地補償費中列支;個人承擔部分從征地安置補助費中抵繳。集體和個人的繳費以個人的名義存人個人賬戶。考慮到失地農民收人不穩定的特殊性,繳費時間應具有一定的彈性,他們可以按月繳納、按季度繳納、按年繳納,或者是根據自己的收人情況,決定繳納時間。參加失地農民社會養老保險的農民,必須在個人賬戶中交費,夠巧年以上的才能享受社會養老保險待遇。
2.3社會養老保險墓金的管理
失地農民的社會養老保險基金是對失地農民的負債基金,是參保農民日後養老的「活命錢」,是失地農民社會養老保險事業運行的基石,其管理和運營的質量直接關繫到這項事業的成敗。在管理上,政府要積極參與,社會養老保險資金首先必須由政府專職部門統一管理,建立財政專戶,單獨建賬,確保專款專用,不得擠占、截留或挪用。其次,政府要建立相應的失地農民社會養老保障風險基金,用於應對緊急情況或根據物價漲幅適時調整保障水平,確保失地農民領取的社會養老金不「貶值」。同時,對基金的正常運行要執行嚴格的監管,採取「收支兩條線」的方式進行管理。失地農民社會養老保障基金管理機構與經營機構分開設置,前者負責對後者的監管和對社會保障市場的調控,後者負責基金的籌集、投資運營等,而且必須保障監管機構的權威性、公開性、科學性和獨立性。
2.4社會養老保津基金的運營
基金的運營要設法把失地農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通過投資經營的方式實現增值。鑒於我國金融市場的現狀,我們未必要將全部社會養老基金交由私營機構經營管理,可以交由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經營管理。在引進投資機構時,政府相關部門要對這些公司的資質、經營狀況和信譽水平等各方面進行認真地考察,同時引進多家投資公司,並引人竟爭機制,通過多元經營,分散經營風險。要保證失地農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的順利保值、增值,不能僅限於存銀行、買國債,必須實現投資方式多樣化,應適當涉足實物投資、銀行存款、國債及其他各種債券、股票、投資基金、抵押貸款、外匯、期貨和國際投資等,但是這些投資領域的風險和收益具有很強的正相關關系,必須加強投資的監管。
基金運營的監管要採取「社會監管」的形式,也就是要通過強化監管,最大可能地降低運營風險,實現養老保險基金的保值、增值。監管主體應包括兩方面,一是政府要設置專門的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監管機構,加強對經營機構的監督,重點應集中於金融、財務和業務方面,督促經營機構建立完善的管理規章。為了防止舞弊行為,要建立市場准人制度,規定基金經營管理機構的最低法定準備金和相應責任,建立財務公開、信用和績效評級制度以及嚴格的經濟處罰制度。二是設立由投保人代表、村組集體代表和代表村組與個人利益的管理專家組成的監管理事會,理事會既監管經營機構的運作,又對政府監管機構進行監督。這既有利於保證失地農民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又有利於防止政府監管機構的失職行為。
2.5社會養老保險金的支付
由於社會養老保險基金採用了「統賬結合」的模式。養老金的支付也應分為兩個部分。養老金二社會統籌部分+個人賬戶部分。社會統籌部分按照城鎮職工社會養老保險的計算公式計算,養老金的水平經常根據物價指數和工資指數定期調整,與當地的生活水平相適應。個人賬戶部分失地農民能夠領取多少養老金完全取決於個人賬戶基金的繳納水平和增值狀況。繳費達到15年以上,年齡達到退休年齡(男60周歲、女55周歲)的失地農民可以領取養老金。
養老金的發放,由社會保障部門委託指定商業銀行按月將養老金直接存人受益人的銀行賬戶,此賬戶的設立和更改完全與受益人的身份證信息掛鉤。參加失地農民社會養老保險的老年人,只要達到法定領取基本養老金年齡,即有權通過當地社會保障機構登記開這一收益賬戶。同時,由於銀行聯網制度的存在,受益人不管在何處居住,都可通過居住地的銀行取得這筆養老金。
2. 關於養老保險論文的參考文獻,多多益善,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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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企業養老金會計及財務問題研究論文最好寫什麼內容
提供一些會計專業畢業論文題目,供參考。
一、會計方面(含會計理論、財務會計、成本會計、資產評估)
1.金融衍生工具研究
2.財務報表粉飾行為及其防範
3.試論會計造假的防範與治理
4.會計誠信問題的思考
5.關於會計職業道德的探討
6.論會計國際化與國家化
7.論穩健原則對中國上市公司的適用性及其實際應用
8.關於實質重於形式原則的運用
9.會計信息相關性與可靠性的協調
10.企業破產的若干財務問題
11.財務會計的公允價值計量研究
12.論財務報告的改進
13.論企業分部的信息披露
14.我國證券市場會計信息披露問題研究
15.上市公司治理結構與會計信息質量研究
16.論上市公司內部控制信息披露問題
17.關於企業合並報表會計問題研究
18.我國中小企業會計信息披露制度初探
19.現金流量表及其分析
20.外幣報表折算方法的研究
21.合並報表若干理論的探討
22.增值表在我國的應用初探
23.上市公司中期報告研究
24.現行財務報告模式面臨的挑戰及改革對策
25.表外籌資會計問題研究
26.現行財務報告的局限性及其改革
27.關於資產減值會計的探討
28.盈餘管理研究
29.企業債務重組問題研究
30.網路會計若干問題探討
31.論綠色會計
32.環境會計若干問題研究
33.現代企業制度下的責任會計
34.人本主義的管理學思考――人力資源會計若干問題
35.試論知識經濟條件下的人力資源會計
36.全面收益模式若干問題研究
37.企業資產重組中的會計問題研究
38.作業成本法在我國企業的應用
39.戰略成本管理若干問題研究
40.內部結算價格的制定和應用
41.跨國公司轉讓定價問題的探討
42.我國企業集團會計若干問題研究
43.責任成本會計在企業中的運用與發展
44.試論會計監管
4. 關於養老保險論文
你可以在 www.cnki.net的首頁輸入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可以得到六千多條相關文獻記錄,下面是幾個例子,你自己再去搜索,應該不會讓你失望的: 1. 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研究綜述 被引次數:59次 彭希哲 宋韜 文獻來自:人口學刊 2002年 第05期 而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則是其中的關鍵內容之一。隨著老齡化浪潮洶涌而來 ,農村養老問題變得日益突出和緊迫。為了尋找合適的解決途徑 ,我國政府從 80年代中期開始 ,探索性地建立了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到目前為止 ,農村 ... 2. 中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建立條件分析 被引次數:46次 盧海元 文獻來自:經濟學家 2003年 第05期 一、中外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建立條件比較許多人認為,在中國建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為時過早,風險太大,缺乏可行性。而且,家庭和土地等傳統保障方式還很有效,缺乏必要性和緊迫性。要統一上述不同認識,首先必須回答一個關鍵問題 ... 3. 現行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缺陷與改革思路 被引次數:87次 王國軍 文獻來自:學術季刊 2000年 第01期 我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開始逐步由民政部門向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轉移,在工作轉換過程中,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管理體制乃至整個制度體系都將發生重大變化,從1986年開始試點、目前已有14年歷史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由此走 ... 4. 關於中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問題的分析 被引次數:33次 喬曉春 文獻來自:人口研究 1998年 第03期 這是我國今後15年建立和完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指導方針。中國是一個農業大國,農村人口佔全國總人口的百分之七十以上,解決好農村養老問題就等於解決了中國大部分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問題。因此,建立和完善中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對於農村穩定和鞏 ... 5. 當前中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制度分析 被引次數:32次 田凱 文獻來自:社會科學輯刊 2000年 第06期 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建立是一個由政府推動的自上而下的帶有強制性制度變遷特徵的普及過程 ,但該制度的運行績效還取決於制度牽涉的利益各方——農民與政府的目標函數是否一致的問題。也就是說 ,在制度供給——制度需求分 ... 6. 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進與退 被引次數:32次 何文炯 金皓 尹海鵬 文獻來自:浙江大學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 2001年 第03期 我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走過了十多年探索的歷程 ,進入了一個需要再認識、再思考的階段。事實上 ,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豐富實踐為我們提供了值得總結的經驗和教訓 ,同時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社會、經濟與政策環境發生變化 ,也要求 ...
5. 寫養老金方面的論文應該調查什麼
參考下面幾篇有關養老金的論文:
【題名】:養老金會計處理的探討
【摘要】:一、引言人口老齡化現象自19世紀後期在發達國家出現以來,已引起各國的關注。在發展中國家,隨著人口平均壽命的不斷延長,人口結構也開始向老齡化方向發展。據專家預計,到2030年全球老齡人口占總人口比例將由目前的9%上升至16%。西方人口專家將21世紀稱為「世界性人口老齡化的時代」。面對即將到來的全球性的銀色浪潮,世界各國一直在探索解決人口老齡化帶來的一系列社會問題,至今已產生了各具特色的養老保險制度。
【題名】:養老金制度之辯
【摘要】:我國的企業養老金管理制度正面臨著人口老齡化、現收現付體系難以維持和養老金儲蓄不足等結構性問題,這些問題在歐洲國家也同樣存在,而他們的管理經驗將給我們諸多啟示。
【題名】:談養老金會計
【摘要】:人類社會已經進入老齡化時代,無論發達國家還是發展中國家都正面臨著一場無聲的挑戰,都在思考和採取對策應對老齡社會出現的種種問題,而首當其沖的就是通過對現行體制的調整、完善與改革,建立一個適應老齡化時代需要的社會養老保障體系。在20世紀八十年代和九十年代掀起的全球養老保障體制改革浪潮中,拉美國家率先進行結構性改革,建立個人賬戶制度,將私營部門和市場機制引入養老基金管理這一政府專屬領地,在社會保障領域掀起了一場「靜悄悄的革命」。
6. 我國人口老齡化對養老保險存在的沖擊及對策
新聞背景
2005年12月14日,《國務院關於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浮出水面。2006年1月1日,養老新政開始實施,在擴大養老保險覆蓋范圍、做實個人賬戶、調整新的計發辦法等方面提出了實質性舉措。直面二十年養老保險改革難題,養老新政開始步入艱難的攻關戰。
老人:新政影響不大
老章是名退休幹部,正如一首歌里唱到的,「幹了一輩子革命工作,也該歇歇了。」如今的他,每天遛鳥、打太極拳、跳健身操,生活過得悠閑自在,而支撐他幸福晚年的經濟支柱,則來自於他現在每個月2000多元的退休金。
而老章的大學同學老汪的晚年境遇則大不一樣。老汪退休前是一家企業的工程師,他現在的退休金還不到1000元錢,支撐一家人的生活只能說是勉強夠用,為了下崗的孩子和自己的晚年著想,老汪在退休之後又去一家企業當起了會計。
對於中國大多數的老年人來說,老汪的情形更代表了大多數普通老人的養老現狀,日子過得拘謹而節制,和想像中的幸福生活還有一段距離。
「這次的養老金改革對老人的影響不大,就是說目前老人能拿到的養老金不會有任何變化,既不會減少也不會增加。」
這是專家的看法。
實際上,這次養老新政的出台,很大程度上就是為了保證離退休老人的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據了解,為了離退休老人的養老金發放,近五年來,中央財政基本養老保險的轉移支付補貼金額高達2093億元。
據了解,目前我國社會保障各項繳費比例已高達40%,在亞洲地區僅次於新加坡。為維系這一制度的正常運轉,不得不挪用在職職工的個人賬戶資金,形成了約7400億元的空賬,並且每年還在增長。
養老保險制度轉軌中出現的最大難題,就是巨額「隱形債務」問題。數據顯示,截至2005年底,中國社會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的虧空達8000億元,且每年以1000多億元的規模持續擴大。
中人:養老新政的受害者
「20年以後等我老了,能領到的退休金會因此變少嗎?」在一家企業工作的馬勇對自己的未來有些悲觀。已過而立之年還在為事業打拚的他並沒有過多地考慮自己的養老問題,但他對自己未來養老金是否會減少顯得十分在意,「到那時候,社會上競爭壓力肯定會更大,養老金要是少了,生活質量如何保證?」
「改革意味著政府將通過提高社會統籌的比例來籌集更多的資金,以支付退休職工的養老金。」專家的看法是,在基礎養老金不變的情況下,個人賬戶規模的縮小,將使在職職工未來的養老金水平縮水。
有人算了一筆賬,假設一名養老新政實施前參加工作且在新政實施後才退休的職工,如果他的平均月薪3000元,養老保險繳費期限為10年;再假設10年後本地月平均工資是3000元,那麼退休後,他在政策變化前後各能領到多少養老金呢?
如果按養老新政之前的養老金政策看,這名職工在退休後每月可領到的養老金是880元;如果將個人養老賬戶的規模由本人繳費工資的11%調整為8%,即實施養老新政後,那麼他退休後每月可領到的養老金690元。
也就是說,在養老保險制度調整後,這樣的「中人」職工每月的養老金少拿了190元。對此,「新政」給出的應對辦法是,國家將專門對中人發放「過渡性養老金」,這可以理解為是一種補償,但發放標准和形式尚未有明確規定。
有關專家認為,「中人」在改革前並無個人積累,這意味著國家對這部分人負有「隱性債務」,「養老新政」實際上是通過犧牲在職一代的福利,來保障退休職工的福利。而且,再過30年,現在在職的一代人將到退休年齡,中國將進入人口老齡化的頂峰。屆時,在個人賬戶養老金積累不足的情況下,為了支付日益增加的養老金,如果政府仍然採取現行的政策,即進一步縮小個人賬戶比例,提高社會統籌比例,將使未來工作的新一代個人賬戶養老金進一步減少,最終可能使養老金制度完全成為現收現付制。從養老金支付的自身規律看,中國作為一個人口眾多而收入水平相對較低的大國,沒有積累的養老金制度難以應對人口老齡化帶來的巨大挑戰。
新人:養老不易
李楠可以說是一個新新人類,80後出生的他剛剛參加工作還不到3年,但每月2000多元的工資還不夠自己用,談到養老,他就一臉愁容,年輕時攢不下錢,老了以後怎麼辦呢?
剛參加工作的劉志堅最近一直在和同事討論這樣一件事情:自己結婚以後,如何來照顧雙方的老人,雖然父母一再告訴他不用擔心他們的養老問題,但劉志堅還是覺得父母加起來不到1000元的退休工資在現在這個社會越來越不夠用。
目前中國60歲以上的人口已經超過了14%,到2030年,中國人口結構將從現在的15個勞動力供養1個老人變為3.3個勞動力供養1個老人。老齡化社會的到來將使得養老成為一個大問題。
中國老齡科學研究中心一位學者認為,西方國家進入老齡時期一般都花費一百年左右的時間,而中國從控制生育到進入老齡化只用了18年時間。「我們這個社會『未富先老』,所承擔的養老責任越來越繁重。」
相關鏈接:我們能領多少養老金?
目前,1997年前退休的那一部分老人已經全部在90歲以上,在總人口中的比例已經很低;1997年前參加工作、1997年後退休的那部分「中人」由於多年來的養老金個人賬戶積累,擁有使用自己養老金個人賬戶的權利,政府的負擔將大大減輕。也就是說,如果我國養老保障制度能平穩推進,做實個人賬戶,30年後養老金缺口才能得以填平。
按照新制度的設計,職工退休後的養老金分為兩部分:一是基礎養老金,月標准為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20%;二是個人賬戶養老金,標准為每月發放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的1/120。
另外,國家對於「中人」還將給予過渡性養老金補償方式,但是,對於過渡性養老金的制定和發放標准新政尚未明確。
養老金的計算公式:「中人」的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具體演算法為退休前一年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20%(繳費期限不滿15年的按15%)+個人賬戶本息和÷120
舉例:王先生是「中人」,他的平均月薪3000元,養老保險繳費期限為10年,假設10年後城市月平均工資是3000元,那退休後,他能領到多少退休金呢?
個人養老賬戶的規模由本人繳費工資的11%調整為8%後,王先生退休後每月可領到的養老金=3000元×15%+3000元×8%×12×10?÷120=690元。
其中,(3000元×15%)為基礎養老金;(3000元×8%×12×10÷120)為個人賬戶養老金。
眾人話「養老」
李先生(40歲,廣告人,月收入3000元):對於我,既要上社保基金,又要上商業保險,我不會把自己的老年時代交給後代,對於養老院,可以考慮。也許自己的老年會去一個環境比較好的地方,不排除海外。我以後會去養老院,錢多就去高級的,身體很差的時候找24小時陪護;錢少就去普通的,慢慢等死。我不信任養老保障系統,只希望現在大力建設養老院,滿足高中低檔養老需求,等我老的時候可以像選擇超市一樣選擇養老院。
王女士(30歲,企業中層管理人士,月收入2500元):我想將來我老了的時候應該不會去養老院,保險可能會上。但也不會全指著養老保險。可能會在能掙錢的時候存一筆錢留作養老吧。說實話,我個人對養老院一直沒什麼特別的印象,總是不太信任吧。保險我還是會上的。首先錢不會太多,對於沒有退休金的我們來說,商業保險可能是老了以後首選的保障吧。
小孔(28歲,會計,月收入1500元):養老是一個遙遠的話題,但一想起來還是覺得有壓力,因為我們這一代人正處在社會轉型時期,註定是付出多於所得的,各種政策和社會方面的風險承受得要多一些,不過我認為到我們的孩子長大以後,也就是再過20年,他們那一代人或許不會認為養老是個難以解決的問題吧。
小張(25歲,在校生):還沒有考慮個人養老的問題,我的父母都是企業退休職工,兩個人的退休金加起來還沒有1000元錢,這點錢看起來不多,但在一個小縣城裡還是過得相對不錯。我的願望就是能在畢業幾年後在大城市安定下來,然後把父母接到城市裡過一種更有質量的晚年。
(本報記者:趙志國)
名詞解釋:老人、中人、新人
根據新政的規定,個人養老賬戶由本人繳費工資的11%調減為8%,並採取「新人新制度、老人老辦法、中人逐步過渡」的方式來設計。
老人:指「新政」實施前,即2006年1月1日前已經退休的人員,仍按照國家原有規定發給基本養老金,並隨以後基本養老金調整而增加養老保險待遇。
中人:指1997年之前,即國務院頒布《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簡稱《老決定》)之前參加工作,「新政」實施後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人員,由於他們以前個人賬戶的積累很少,退休後在發給基礎養老保險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國家還將發給過渡性養老金。
新人:指《老決定》實施後參加工作的人員,他們的繳費累計滿15年的,退休後將按月發給基本養老金。
7. 求專業高手幫忙翻譯論文題目當前我國養老保險制度存在的問題與對策分析
我國社會保障制度存在的問題與對策研究
一、社會保障的內容和功能
《中共中央關於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中指出:社會保障體系包括社會保險、社會救助、社會福利、優撫安置、社會互助和個人儲蓄積累保障。並指出,發展商業保險,作為社會保障的補充。其中,社會保險是核心,社會救助屬於最低層次的社會保障,社會福利是社會保障的最高層次,優撫安置起著安定特定階層的生活的功能。這是對我國社會保障體系全面而具體的闡述。
社會保障制度在現代社會中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被譽為社會的。穩定器」、經濟運行的。減震器」、實現社會公平的。調節器」。相應地。社會保障具有以下主要功能:保障基本生活,維護社會穩定;調節經濟運行,促進經濟發展;實現社會的公平。
二、我國社會保障制度特點及缺失
(一)社會保障費用的增長速度向低於經濟發展速度轉變
社會保障費用的增速度應低於經濟的增長速度,兩者保持一種適當的比例,這樣才有利於經濟持續增長與社會穩定。由於我國原有社會保障嚴重滯後於經濟發展,社會保障費用自改革開放以來一直是以超過經濟增長的速度發展。但隨著經濟的發展,生產力水平的進一步提高,它應逐漸轉為低於經濟發展速度。
(二)社會保障水平地區發展不平衡
我國經濟發展呈東、中、西梯度發展態勢,東部地區經濟發展水平明顯高於中西部地區。社會保障的地區發展亦極不平衡。發達地區人均全年離退休金比欠發達地區高161.5%。經濟發達地區與欠發達地區的城鄉社會保障水平差距也是前者遠比後者高。社會保障的地區差異與經濟發展水平之間的內在聯系,說明要提高社會保障水平必須大力發展經濟,提高經濟效益。但是在短期內這種地區發展的極不平衡性還不會有很大的改變.而且還可能擴大,經濟發達的沿海地區的社會保障水平高於西北、西南邊遠區仍然是大趨勢。
(三)二元經濟結構決定我國社會保障的二元化格局
我國近60%人口在農村,但農業所創造的國民收入僅占國民收入總額的30%。而近40%的城市人口卻創造國民收人的70%。發達的城市經濟與欠發達的農村經濟同時並存,現代工業與傳統農業同時並存。這是典型的二元經濟結構,這種二元經濟結構決定,我國過大的城鄉差別制約著社會保障總體水平的提高。城鄉社會保障發展水平的客觀差距,具有深刻的經濟和社會背景,在一個相當長的時期內無法改變。因此,城鄉社會保障的改革和建設還應從實際出發,分別發展與生產力水平相適應的社會保障模式。在解決了城鄉二元經濟結構問題,使農業人口按照現代化的國家標志降到30%以下時,我國社會保障城鄉一體化才可能實現。
三、我國社會保障制度存在的主要問題
伴隨著計劃經濟體制向市場經濟體制的轉軌。特別是在以市場為導向的經濟體制改革日益深化、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製成為我國經濟改革的目標模式以後,社會保障制度存在著一些問題,具體表現在以下方面:
(一)社會保障管理體制尚未理順
我國社會保障制度發展中長期存在的問題之一就是管理體制不順。主要是行政管理政出多門,社會保障項目之間協調困難。在養老保險制度中,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由於長期分屬國家勞動部、人事部管理,離退休人員待遇差別過大。因此要適時分步地建立起覆蓋所有城鎮職工的統一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統一管理透明執行。對基本養老保險和補充保險界定不清,發生按所有制性質分部門管理基本養老保險的現象要逐步理清,實現和諧、公正的養老保險制度。
(二)社會保障部分項目改革滯後
社會保障的國家單一保障模式改革滯後。在這種情況下,要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要求的社會保障制度,除改革原國家保障項目外,還必須建立企業補充保險和個人儲蓄性保險。在社會保障中對於仍應完全由國家財政負擔的社會救濟等項目來說,基本不存在多層次保障的問題,而對養老、醫療保險則必須盡快建立多層次的保障制度。
(三)社會保障覆蓋范圍不全
我國傳統的社會保障項目主要覆蓋國有企業,而社會保障體制改革也仍然是在國有企業進行。現行的失業保險制度只適用於國有企業,醫療保險改革試點實際上也局限在國有企業,要提高非正規部門就業人口和靈活就業人口的參保比率,在制度上為他們增加參保的機會。因此實行擁有良好「便攜性」和統籌水平較高的個人賬戶制度,既可以促進勞動力的自由流動,消除企業、部門和地區之間的障礙,為建立全國范圍的統一大市場開辟了道路,擴大養老保險參保率和覆蓋面。
(四)社會保障統籌層次偏低,屬地原則未能落實
完全由政府負擔的保障項目和國家強制的社會保險項目,統籌的層次高,抵禦風險的能力強,而目前我國養老、失業、醫療保險的統籌層次都不同程度地偏低。基本養老保險以市縣級統籌為主,保障的共濟性受到制約。社會救濟、優撫安置、社會福利等一直是按屬地進行管理的。屬地管理問題突出表現在養老、醫療保險項目方面。從「企業自保」向社會保障轉變的過程中,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行業統籌與地方統籌分割。易貧富不均,削弱了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社會共濟作用。因此,要在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條件下更好地保持社會長治久安,基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就必須堅持實行屬地原則。
(五)社會保障資金的籌措及管理尚不到位
在我國現階段,社會保障基金籌資困難。社會保險基金主要來源於企業、勞動者和政府三方。其中。企業擔負著籌資的大部分責任。然而,目前大部分企業尤其是在社會保險統籌中佔主體地位的國有企業經營很不景氣。在收繳比例相對較高的情況下,企業無法按時足額繳納其所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用,出現了實繳率逐年下降而拒繳率或欠繳率逐年上升的現象。同時據審計和財政、勞動部檢查的情況表明,擠占、挪用基金的形式多種多樣,有的投資房地產血本無歸;有的超標准提取和濫支管理費揮霍浪費;有的對存入財政專戶的基金截留利息;有的公款私存、化公為私,甚至失業保險基金也出現被挪用的現象。對此要加強保險繳費與未來給付之間的聯系,以較高的透明度重塑和強化勞動的激勵機制。設立專項保管賬戶。杜絕擠占挪用現象。
(六)社會保障社會化服務發展緩慢
在社會主義社會市場經濟的條件下。職工與企業關系是一種勞動契約關系,企業與職工雙向選擇,通過勞動合同實現就業。職工與企業解除勞動關系後,企業沒有任何義務再承擔他們與生產經營無關的生活事務。只有這樣,國有企業才能從企業辦社會的事務中解脫出來,與其它經濟類型的企業平等競爭。從總體上看,與社會保障基金管理方面的社會化程度相比,社會保障事務管理的社會化進程更為緩慢。
將企業退休人員納入社區管理,社會化管理服務各項基礎性工作進一步加強。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城市拓展社區平台職能,為居民的參保登記、繳費、就醫管理提供基礎性服務。
(七)社會保障亟待加強立法
社會保障立法是關系保障制度改革的一個根本性問題。只有完善立法,才能使社會保障制度規范化,並覆蓋到全社會。現在我國社會保障制度改革主要是靠國務院和有關部門的行政規章以及地方行政規章推行。我國近年來社會保障各項目標進展情況差異較大。有的比較成熟,有的尚在探索階段。目前我國要進行總體社會保障立法還比較困難。因此。現在應當根據社會保障制度中各個具體項目的難易程度和實際進展情況先分別制定法規。在制定單項法規的基礎上,逐步形成完整的社會保障立法。
四、完善我國社會保障制度的對策
(一)改革和完善現行管理體制
首先,立足現狀走社會化管理模式。社會保障應實行集中統一的社會化管理,由中央政府的社會保障職能部門統一制定社會保障基本制度,並由各級政府的社會
保障專管機構統一管理社會保障基金和社會保障對象。其次,打破部門分割,實現集中管理。由政府的職能機構對社會保障實行集中統一管理,只有實行集中統一管理。才能站在社會保障事業的全局乃至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的全局保證社會保障制度能夠有效地運行,發揮其「安全網」和「減震器」的作用,保持社會穩定。
(二)擴大社會保障覆蓋范圍
要認清當前城鄉社會保障工作面臨的新形勢,正確估量未來發展的戰略前景,把握住改革大潮帶來的新機遇,大膽探索,逐步建立城鄉一體化社會保障管理體制,要提高非正規部門就業人口和靈活就業人口的參保比率,在制度上為他們增加參保的機會,實行擁有良好「便攜性」和統籌水平較高的個人賬戶制度,可以促進勞動力的自由流動,消除企業、部門和地區之間的障礙,為建立全國范圍的統一社會保障大市場開辟道路,擴大養老保險參保率和覆蓋面。
(三)提高社會保險統籌層次
社會保險具有社會性、互濟性、長久性和自我保障性的本質特徵,要求社會保險基金必須是全社會統籌,不能條塊分割.畫地為牢,搞行業自我保險、部門自我保險或企業自我保險。在進行社會保險基金的社會化統籌時。也要依據生產力的發展水平,逐步實施。提高社會統籌的層次將有助於發揮社會保險的共濟性,擴大社會保險的社會性,使社會保險更具長久性,降低社會保險自身的風險,提高社會保險的統籌層次。
(四)加強社會保險資金的籌集與管理
要擴大社會保障資金的籌資渠道,建立穩定可靠的資金籌措機制。要繼續擴大社會保障基金的征繳覆蓋面和提高社會保障基金的征繳率,相關的社會成員都必須
按規定參加社會保險,並依法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用,以較高的透明度重塑和強化勞動的激勵機制。設立專項保管賬戶,杜絕擠占挪用現象;提高社會保障費用在國家財政支出中所佔的比重,提高國家財政對社會保障事業的支持力度;要採取各種有效的措施來補充社會保障基金,如變現部分國有資產、發行社會保障債券、發行福利彩票等等。
(五)發展社區化的社會保障服務
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把社會保險的服務功能從政府和企業分離出來,使其走向社區載體,真正實現社會保障以家庭為基礎的社區化。將企業退休人員納入社區管理,社會化管理服務各項基礎性工作迸一步加強。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城市拓展社區平台職能,為居民的參保登記、繳費、就醫管理提供基礎性服務。
(六)加強社會保障法制建設
盡快制定《社會保障法》。應將社會保障立法作為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法律體系的主要組成部分。完善社會保障制度的配套法律法規體系。社會保障立法工作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應在制定《社會保障法》的同時,注意配套出台相關的法律法規,與其他法律部門相結合,建立強有力的制約機制,保證社會保障法律規范的有效實施。
(七)發揮政府在社會保障中的職能作用
要求政府提高決策人員職業道德修養,完善人才結構,提升業務透明度。充分尊重多數人的利益需求、吸納群眾意見和建議,實現聽證制。依照《社會保障法》、《投資基金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對社會保障制度的運行、社會保險基金的營運投資實施監督管理,以解決「外部性」、「信息不對稱」、「逆選擇和道德風險」等市場失效問題,減少並消除行政非效率以及「腐敗」、「尋租」行為,保證社會保障制度的健康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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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關於養老保險制度的國內外研究現狀,論文需要,很急,希望得到幫助
國內農村社會保障政策研究現狀
目前,城市居民大部分都已納入了社會保障體系。然而在農村經濟不發達的地區,農民還沒有得到最基本的社會保障,目前農村社會保障仍是中國社會保障建設中最薄弱的環節。為了適應深化社會保障體制改革的基本要求,實現國家多次提出的健全中國社會保障體系的宏偉目標,近年來對農村社會保障體系的建立、發展和改革等問題進行了大量深入的調查研究。並從宏觀的角度,就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建立的必要性、存在的問題、實踐中的區域差異、今後發展方向、對策和建議等方面進行了廣泛的討論和研究,其中既有共識也存在爭議。現就幾個主要問題綜述如下:
1.建立全國范圍內統一的農村社會保障體系的現實可行性爭論
近年來,學術界和政府實際工作部門對這一問題的探討存在著一些不同看法。其主流觀點認為,依據農村經濟發展狀況,中國現階段尚無能力建立全國范圍內統一的農村社會保障體系。楊翠迎、張暉等人對中國農民社會養老保險的經濟可行性進行分析後認為:目前建立全國范圍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是不可行的,只有東部和中部一些省份才具備開展這項工作的條件。另一種觀點則認為:建立中國范圍內統一的農村社會保障體系是可行的。但要與當地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分步驟、分階段、「漸進式」發展。任保平認為:應從實際出發,走「漸進式」發展的路子,堅持社會保障范圍由小到大,項目由低到高,積極穩妥地建立起低水平、全方位、不遺漏、多層次的農村社會保障體系。
2.經濟因素對構建農村社會保障體系的影響
佔主流地位的觀點認為:經濟發展水平是制約農村社會保障發展的重要因素,因此制定農村社會保障體系的實施目標必須以經濟發展水平為重要依據,社會保障水平必須與經濟發展相適應。在建立全國統一的或城鄉一體化的社會保障體系目標可行性的討論中,不少觀點多是強調經濟因素的影響作用。另一種觀點認為,不能片面誇大經濟因素對構建農村社會保障體系的影響。經濟因素並非是建立城鄉一體化社會保障體系的唯一充分條件,政府在社會保障中的主體地位和作用是搞好農村社會保障體制建設的重要保障。
3.土地社會保障功能在構建農村社會保障體系中的地位和作用
關於這一問題的討論,學術界也存在著明顯分歧。主流地位的觀點:強調土地保障功能在農村以及全社會穩定中的重要性,認為必須「以土地承包權為主要依據」建立農村社會保障制度。孟祥林指出:這里所指的「土地承包權」是:創新土地流轉制度、更新與變革土地保障形式意義上的「土地承包權」。可以把土地保障分為兩種形式:一是直接的傳統意義上的保障,土地由各家各戶農民耕種,用所生產的產品來滿足農民的基本生活需要;二是間接的與使用權流轉相聯系的保障,即在堅持農戶對土地承包權不變的前提下,土地集中耕種和規模經營,農民依據自己的土地承包權得到用以保障基本生活的相應收益。
4.構建我國農村社會保障體系的對策和建議
在構建農村社會保障體系過程中,應注重轉變政府和學術界在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建設中的「重城鎮輕農村」的觀念。一是各級黨政部門在思想上要高度重視農村社會保障體系的建設,積極推進農村城鎮化進程,力爭早日建成我國完整的社會保障體系。二是進一步加強農村社會保障理論研究,以指導中國農村社會保障體制改革的實踐。三是搞好農村社會保障的普及教育和宣傳,增強農民的社保意識,調動農民參與社會保障的積極性。四是發展農村經濟、增加農民收入、增強集體補貼能力和個人繳費能力,為農村社會保障提供強大的經濟基礎。五是建立和健全農村社會保障機構,實現農村社會保障制度科學化、社會化、法制化,加強社會保障法制建設。
充分發揮政府的主導作用,加快農村社會保障的社會化進程,分步驟、分階段在全國范圍內的農村逐步建立起能夠替代家庭和土地社會保障模式的低水平、廣覆蓋、多層次、不分地區、不分年齡、性別和不分職業的全體農村公民均能享受的社會保障制度,是構建我國農村社會保障體系的最終目標和發展趨勢,進一步樹立完善我國社會保障體系勢在必行的理念。
現代社會保障制度作為人類文明進步的產物和工業化發展的結果,在維護社會穩定和促進經濟發展方面發揮著不可或缺的作用,然而,由於理論支撐、不同的發展階段、不同社會制度及經濟發展模式、水平等因素的差異性和一國發展需要,不同國家的社會保障制度也會存在差別。不過,我們可以從發達國家的社會保障制度模式中借鑒合理成分從而完善我國的社會保障制度。
國外以美國為例
一、美國社會保障制度形成的背景分析
凱恩斯主義主張國家全面干預和調節經濟生活,否定了「供給自動創造需求」的薩伊定律,認為資本主義存在生產過剩經濟危機和失業問題,其原因在於有效需求不足。所謂有效需求是指市場上有支付能力或有購買力的需求,並且是社會總需求。總需求包括消費需求和投資需求,由於邊際消費傾向遞減規律、資本邊際效率遞減規律和流動性偏好規律導致有效需求經常低於社會總供給,造成就業小於充分就業水平。針對有效需求不足造成的失業問題,凱恩斯提出實行擴張性財政政策,用舉債方法擴大政府支出,承擔公共事業投資,承擔社會福利責任,對生活在貧困線以下的人實行社會救濟,對私人企業進行訂貨和貸款。凱恩斯還主張實施補償性財政政策,根據經濟情況變化,有意識地擴大或緊縮政府支出,使財政起到反危機的作用。凱恩斯主張實施擴張性貨幣政策,由政府增發貨幣,刺激投資。凱恩斯主義從維系再生產的角度出發,主張通過財政政策大幅提高社會福利水平,屬於有限再分配,以此理論建立的社會保障制度屬於有限責任的社會保障,強調個人責任,政府負擔較輕,政府對社會保障制度的干預也是有限的,以實現充分就業為目的。在凱恩斯理論基礎上建立的美國社會保障制度被稱為保障型社會保障制度,在該制度模式中,政府、企業和個人都是責任主體,在不同的保障項目中扮演不同的角色,如在社會保險中,企業和個人是主要繳稅人或繳費人,政府充當最後責任人;在社會救濟、社會福利中,政府是最主要的責任人。
二、美國社會保障制度的效應分析
社會保障制度作為社會經濟制度,屬於上層建築,是由經濟基礎——社會生產力水平所決定的,一般來說,經濟發展水平高,則社會保障的項目更齊全、覆蓋面更廣、保障標准更高,這也是發達國家社會保障水平普遍高於發展中國家社會保障水平的根本原因。美國社會保障立法雖然較晚,但隨著經濟發展水平的提高而超常規發展,其立法種類、保障范圍與水平均達到美國經濟發展和資本增值所提出的基本要求。社會保障制度對美國社會經濟發揮了以下積極作用:一是維護社會經濟持續穩定發展和促進社會生產率穩定提高,在一定程度上調節了美國經濟的運行狀況,如通過強制性保險和補助性救濟及工作性培訓使勞動力得到保護並適應經濟結構調整的變化,又如為經濟發展積累資金;二是促進資源優化配置,如降低貧窮人口的比重,在一定時期內補償失業者,照顧弱勢群體,通過收入累進稅和社會福利開支調節經濟周期,通過加強教育培訓提高勞動力素質以促進資源配置等。此外,美國的公共年金計劃是發達國家中運行最有效的,與其他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成員國相比,其特點是低稅率、低保障水平,一個重要原因是退休金的工資替代率低,從而為企業年金的發展留下很大的空間,促進了基金業乃至整個金融業的發展,成為社會保障促進經濟增長的一個典範。
三、健全我國社會保障制度的思考
美國的社會保障制度是建立在一定的經濟背景和理論基礎之上的,也是和該國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的,從總體上看美國的社會保障制度對其國家的發展發揮了重要的作用,美國多年發展的經驗和教訓,對於我們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背景下,建立健全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保障體系具有重要的借鑒意義。
(一)明確指導思想
首先,應以馬克思關於社會總產品分配的學說為理論依據,馬克思在《哥達綱領批判》中提出「六個必要扣除」,其中扣除的「用來應付不幸事故、自然災害等的後備基金或保險基金」和「為喪失勞動能力的人等設立基金,總之,現在所謂官辦濟貧事業的部分」就是建立社會保障基金的來源。其次,應以毛澤東、鄧小平和江澤民等領導同志的社會保障思想為指導。毛澤東在《論十大關系》中指出,要正確處理「國家、生產單位和生產者個人的關系」,必須兼顧國家、集體、個人三方面的利益,「拿工人來講,工人的勞動生產率提高了,他們的勞動條件和集體福利就需要逐步有所改進」。鄧小平指出社會主義的本質是「消除兩極分化,最終達到共同富裕」。江澤民「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指出,中國共產黨要始終代表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上述重要論述都是我國建設社會保障制度的指導思想。
(二)擴大社會保障范圍,提高社會保障水平
社會保障制度作為上層建築,是以一定的社會生產力水平為基礎的,社會保障水平要與我國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總結美國的經驗教訓,我們發現,當社會保障水平限制在經濟發展可以承受的范圍之內時,社會保障制度促進了經濟的發展,兩者是良性互動的,而當社會保障支出的增長超過經濟增長時,社會保障就會引發財務危機,損害了經濟的發展。社會主義初級階段較低的生產力水平決定了我國社會保障只能實行「廣覆蓋,低水平」,並隨著經濟發展水平的提高而相應提高,但是有一個逐漸推進的過程。當前,我國應當繼續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推進做實個人賬戶擴大試點工作。健全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失業、工傷、生育保險制度,健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加快建立適合農民工特點的社會保障制度,特別是全國范圍建立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重點推進農民工工傷保險和大病醫療保障工作。
(三)完善社會保障負擔模式
由於我國是社會市場經濟國家,國家和市場在整個國民經濟發展都具有重要的作用,因此我國的社會保障形式,既不採取完全市場形式,也不採取國家包攬形式,而是將效率與公平、自由市場與國家干預結合起來,在經濟增長與社會發展之間求得平衡,在社會保障領域,主張國家負責與個人負責並重,走國家和市場共同負擔的社會保障模式,由國家、非政府機構和個人共同參與提供保障,國家提供非普遍的社會服務,幫助最需要幫助的社會成員,提倡發展私人的和志願的福利事業作為補充,引進競爭機制和消費者選擇福利服務的自由。在這里我們強調要正確處理社會保障制度中政府與市場的關系,充分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從社會保障制度的社會穩定功能角度出發,為保護社會弱勢群體,國家或政府應承擔制度的設計、執行和調整等職責,還要負責籌措資金和承擔最後資金責任;從社會保障制度的經濟發展功能這個角度出發,它是國家管理經濟的一種宏觀調控工具,它的運行應建立在市場這個基礎之上,以成本效益分析作為服務是由國家提供還是由市場提供的衡量工具,這一點也為20世紀70年代以來社會保障私有化改革取得的成效所證明。
(四)充分發揮社會保障的功能
充分發揮社會保障的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的雙重功能。社會保障制度保護了社會弱勢群體,具有社會穩定功能,還可充當需求管理工具,以及通過社會保障基金的有效管理推動資本形成和經濟增長,發揮經濟發展功能。因此,改革我國社會保障制度也須充分發揮上述兩重功能。以我國正在改革和完善的養老保險制度為例,社會統籌賬戶和個人賬戶分開管理、做實個人賬戶,一方面可以為迎接人口老齡化做好充分的准備,消除後顧之憂,穩定人心,另一方面,還要創造條件讓養老基金投資於資本市場,既實現保值增值,又促進經濟繁榮。在社會保障體系方面,在社會保險制度上嘗試建立基本保險、強制性企業保險和個人儲蓄性保險相結合的多支柱體系。
參考文獻:
[1]徐丙奎.西方社會保障三大理論流派述評[J].理論參考,2007,(4).
[2]鄧大松.美國社會保障制度研究[M].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2005.
樓主您不知道看看內容自己總結一下么。。。別人又不知道你的l論文要寫什麼。。。。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9. 養老保險方面論文題目,養老保險的論文怎麼寫
<br> 一、養老保險的宏觀政策研究:<br> 1、農村養老保險政策的完善問題;<br> 2、事業單位參加養老保險的政策建議;<br> 3、養老保險政策的問題研究(專門研究中央政策與地方政策的沖突、不同地方政策的差異、政策在總體上存在哪些需要完善的問題)。<br> 二、養老保險政策的執行研究:<br> 1、單位不願意繳納養老保險的原因分析<br> 2、養老保險繳納過程中的規避行為(探討故意不足額繳納的行為)<br> 3、養老保險待遇給付的合理性<br> 4、養老保險金的缺口問題(基金緊張)<br> 5、參保人的養老保險觀念問題研究<br> 三、養老保險政策的熱點問題研究<br> 1、做實個人帳戶的必要性與合理性;<br> 2、做實個人帳戶對個人養老保險待遇的影響;<br> 3、被單位做出自動離職處理人員參加養老保險的對策研究<br> 四、與養老保險相關的問題研究<br> 1、養老保險與離退休人員的社會化管理<br> 2、養老保險對單位用人制度的影響。<br> 以上只是原則性的建議。你可以做純理論方面的研究,也可以做實證性的研究
10. 財政與金融論文
財政運行機制與金融風險探析 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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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體制根源來分析,在經濟轉軌時期,主要的經濟體制呈現出以下特徵:
財政體制在計劃經濟體制下,財政一直處於整個國民經濟「總管」的地位,財政是政府配置資源的基礎,它體現「強財政」的職能特徵。隨著經濟體制改革的推進,國民收入分配格局的變化,統收統支的財政體制演化為目前的財政體制,即公共財政與國有資產財政性質不分明,兩類財政收支綁在一起的混合財政體制。而且,呈現出「弱財政」的職能特徵。從財政收入方面看,財政收入比重逐年下降,預算外資金不斷膨脹。改革開放以來,雖然國家財政收入的絕對額一直在增加,但財政收入在國內生產總值的比重卻從1978年度的32.1%下降到1995年的10.7%。國家財政收入的不足嚴重影響以至削弱了政府職能的發揮。從財政支出方面看,財政收入難以滿足財政支出的需要。我國財政的經濟與社會的雙重職能決定了:一方面國有資產財政要求政府不斷投入資金,保證國有經濟的運行;另一方面,公共財政要求政府建設公共工程,為市場提供必需的基礎設施。然而,目前國家財政,特別是中央財政的有效財力相當部分只能用於「吃飯」,難以滿足實現財政職能的需要。再從財政收支平衡方面看,1979~1998年的19年間,除1981年和1985年略有結餘外,其餘每年都是財政赤字,而且赤字額不斷膨脹。財政收支差額一是靠增發貨幣、搞財政發行彌補;二是靠發行國債方式彌補。前一種彌補方式因《中國人民銀行法》的約束已不具有現實可行性,而後一種彌補方式也容易形成赤字債務化,債務消費化的格局,從而誘發財政危機。
金融體制在計劃經濟時期,中國人民銀行的主要職能是發行貨幣,接受存款,並依照中央指令性計劃提供國營企業貸款,實際上是財政的會計和出納。隨著改革開放的推進,1983年,中國人民銀行改制為中央銀行,但因商業銀行不存在,所以也無從發揮中央銀行的功能。1995年,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先後通過了《中國人民銀行法》與《商業銀行法》。這兩個法的頒布雖然為建立現代中央銀行和商業銀行提供了理論與法律依據,但其效果並未立即得到顯現。目前國有專業銀行雖然擁有一定的自主權,但仍受制於中央政府的政策指導和地方政府的干涉壓力,因而它並不是真正意義上的、以市場法則為導向的商業銀行。
從財政與金融的關系來分析,在財政方面,由於目前財政陷入入不敷出的困境,使財政在收入分配、資源配置和經濟調控中的作用不斷弱化,財政只得將緩解轉軌時期各種經濟利益摩擦的任務轉移給金融部門;在金融方面,由於目前還未形成產權明晰、以市場法則為導向銀行體制,因而財政就能通過國有銀行與國有企業間的血緣紐帶將財政的資金配給功能與社會保障替補功能轉嫁於金融部門,其結果導致金融功能異化。在微觀方面將導致銀行信貸不良資產大量沉澱,銀行效益下降甚至虧損,銀行與企業均陷入債務陷阱之中,難以自拔;在宏觀方面將導致通貨膨脹,形成貨幣供給倒逼機制,從而誘發財政金融風險與危機。
融資體制目前我國是國家壟斷信用制度與銀行主導型的融資制度。國家壟斷信用制度的基本特點是信用集中於國家銀行,間接融資必須在融資制度中佔主導地位。我國的現實情況是,一方面由於資本市場不發達,居民的消費剩餘存入銀行,使國有銀行成為主要的金融中介,間接融資制度進一步強化;另一方面,財政收入占國民收入比重逐年下降,政府為維持其投資主體的壟斷地位,只能求助於銀行。在通貨膨脹率、國家投資高成本的情況下,必然造成銀行的軟資產與硬負債的高結構性風險,必然使企業的經營風險直接或間接轉嫁於銀行,使銀行成為經濟風險的焦點。
銀企關系在國家壟斷信用制度與銀行主導型的融資制度下,我國存在著銀企之間的巨額債權債務鏈。人民銀行總行初步統計表明,到1994年底這一數額已上升為10000億元,整個國有銀行系統的不良貸款率約為30%,相當於國有銀行總本金的4倍多,其中大部分為國有企業所拖欠。1999年年底國有企業出現的整體凈虧損直到目前仍不斷上升,僅2000年上半年就虧損了674億元,可見銀企債務危機正處於惡化之中。但通過中央銀行貨幣的超量發行和國有銀行擴大負債來維持金融系統的清償能力總有限度,金融系統對企業債權的「軟資產」和對居民儲蓄的「硬負債」極不對稱的趨勢如不能得以有效遏止,則不能否定商業信用和銀行信用突然崩潰導致社會動盪和經濟陷入嚴重衰退的可能性。這可以用經濟學家費雪等人的債務—通貨緊縮的金融危機理論加以解釋。費雪等人認為,一些外生事件引起了經濟的擴張過程,因為這些外生事件為經濟的關鍵部門提供了新的盈利機會,引起這些部門投資增加,使產量、物價和利潤水平上升。物價和利潤水平上升,即鼓勵更多的投資,也誘發了為獲得資本利得而進行的投機。這個過程主要是通過債務融資的途徑,其中最重要的途徑是銀行貸款,使存款和貨幣供給增加,促使價格水平進一步上升。這一切使人們對經濟勢頭保持樂觀,從而會提高貨幣的流通速度,使經濟以更快的速度擴張。物價水平上升也使未清償債務的實際價值降低,進一步鼓勵了借貸活動。這一過程將持續到「過度負債」狀況,即沒有足夠的流動資產來清償到期債務的狀態,從而引起一個連鎖的債務一通貨緊縮過程。我國企業尤其是國有企業的財務杠桿比率高,並且效益不佳,使國有銀行不良資產的比例很高,銀行體系比較脆弱,因此存在發生債務—通貨緊縮過程的可能性。
金融市場體制中國目前金融市場不規范。從貨幣市場看,存在著一定規模的短期游資,據劉光弟先生估計其規模約為3000億元,這筆游資和一些金融機構非法拆除的更大規模的資金一起曾嚴重地沖擊了股票市場。從資本市場來看,國債市場曾爆發了最終導致閉市的「327國債風波」;股票市場的過度投機更明顯。股票市場中資產的劇增和高額回報游資的迅猛流動一起所導致的金融風險可能因股市泡沫的最終破裂、拆借市場的無法出清和某一金融機構非法操作後巨大虧損無法彌補等形式而突然爆發。
正是由於轉軌型經濟體制的種種偏差導致我國目前的財政金融形勢已不是一般的金融風險問題,而是潛伏著嚴重的財政金融危機。正如世界銀行的研究報告指出,中國目前的財政風險(他們認為金融風險屬於財政風險的范疇),包括銀行不良資產問題、養老金債務問題、對外債務問題、政府債務問題、國有企業虧損及其資本金補助問題、中小金融機構破產倒閉問題以及對科學、教育、環保增長比率的承諾問題。①
通過以上分析,可以得出一個結論:中國金融風險的產生不能簡單地歸結為西方銀行稱作為「流動性短缺」的問題,而是有著深層次的歷史原因與體制原因。中國的潛在金融風險已不是單純的金融問題,而是財政與金融問題相互滲透、相互影響而引發的聯動性財政金融風險與危機。因此,我們不能片面地僅從金融的角度尋求防範金融風險的對策,而應該聯系財政因素進行綜合考察,探明導致我國潛在財政金融危機的成團,才能尋求根治的良策。
三、防範中國金融風險的財政基本思路
(一)體制選擇:構建雙元財政體制模式
雙元財政體制模式是指公共財政與國有資產財政既相對獨立,又相對統一的財政體制模式(見下圖)。
相對獨立而統一的公開財政和國有資產財政共同構成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的雙元財政體制模式:公共財政使我國政府作為社會管理者為市場提供公共服務,彌補市場失效,確保市場有效運行;國有資產財政使我國政府作為資產所有者直接進入市場,開展盈利活動,以保證國有經濟(國有企業與國有商業銀行)在市場競爭中發展壯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