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養老保險公司與個人繳納比例是多少
養老保險公司與個人繳納比例如下:1、基本養老保險費由單位和個人共同承擔,單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比例,一般不超過單位工資總額的20% 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比例為本人繳費工資的8% ;2、繳納工資基數低於當地在崗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當地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個人繳費工資基數。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2. 公司繳納養老保險的比例是幾比幾
隨著社會經濟的不斷發展,在我們的現實生活之中,無論是公司還是個人,都需要繳納一定的養老保險的,但是公司和個人所繳納的養老保險的比例是不一樣的,尤其是公司所繳納的養老保險的比例是企業按職工繳費工資總額的29%歲,職工按個人繳費基數的7%居民繳費。
綜上所述,我們能夠明顯的知道公司人員的養老保險的費用是按照企業和職工個人兩者比例來進行一定繳費的,一般企業會繳納20%,而職工繳納7%,兩者之間的比例就構成了職工需要在企業裡面繳納的費用,這對職工來說是非常好的。
3. 企業交養老金比例
法律分析:現在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為16%。從2019年5月1日起,各地要將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從原規定的20%降至16%,4月26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就落實降低社保費率進行部署,明確了具體配套措施。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五條 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4. 養老保險公司與個人繳納比例
養老保險公司與個人繳納比例由於各地繳納的比例不相同,具體需要根據當地政策而定。
企業和個人保險繳費比例,對於不同的參保者來說,單位和個人保險繳費的比例也是不同的,以下為一般繳費標准:
1、養老保險:單位繳納比例20%,個人繳納比例8%;
2、醫療保險:單位繳納比例9%+1%,個人繳納比例2%+3;
3、失業保險:單位繳納比例1%,個人繳納比例0.2%(農業戶口個人不需繳納);
4、生育保險:單位繳納比例0.8%,個人不繳費;
5、工傷保險:單位繳納比例0.8%,個人不繳費。
城鎮個體工商戶、靈活就業人員和國有企業下崗職工以個人身份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以所在省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為繳費基數,按20%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全部由自己承擔。退休職工想要領取養老保險金,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必須累計滿15年方可領取。
養老保險是國家為了保障員工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後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養老保險一般與員工的工資基數有關,勞動者與單位繳納養老保險的比例一般是二十比八,即用人單位繳納百分之二十,個人繳納百分之八。只要繳納養老保險的年限達到十五年,並且達到退休年齡,勞動者都能夠按時領取一定的養老保險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企業按本企業職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總額的20%繳納,職工個人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收入的8%繳納,單位負責參保並代扣代繳個人部分,單位繳納單位部分。
5. 養老保險繳費比例是多少
養老保險繳納比例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為繳費工資基數,各類企業按職工繳費工資總額的
20%繳費,職工按個人繳費基數的8%繳費。職工應繳部分由企業代扣代繳。
【法律依據】
《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第三條
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基本養老保險費由單位和個人共同負擔。單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比例為本單位工資總額的20%,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比例為本人繳費工資的8%,由單位代扣。按本人繳費工資8%的數額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全部由個人繳費形成。個人工資超過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300%以上的部分,不計入個人繳費工資基數;低於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當地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個人繳費工資基數。
6. 養老保險個人和單位的比例各是多少
您好,用人單位的繳費基數為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職工個人繳費基數是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為基數。單位和員工參保的繳費比例大概如下:1、養老保險費:單位繳納20% ,個人繳納8% 。2、失業保險費:單位繳納2% ,個人繳納1% 。3、醫療保險費:單位繳納8% ,個人繳納2% 。4、工傷保險費:單位繳納,個人不需繳費。二、養老保險的四個層次我國的養老保險由四個層次(或部分)組成。第一層次是基本養老保險,第二層次是企業補充養老保險,第三層次是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第四層次是商業養老保險。在這種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中,基本養老保險可稱為第一層次,也是最高層次。
1、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養老保險(亦稱國家基本養老保險),它是國家和社會根據一定的法律和法規,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勞動崗位後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基本養老保險以保障離退休人員的基本生活為原則。它具有強制性、互濟性和社會性。它的強制性體現在由國家立法並強制實行,企業和個人都必須參加而不得違背;互濟性體現在養老保險費用來源,一般由國家、企業和個人三方共同負擔,統一使用、支付,使企業職工得到生活保障並實現廣泛的社會互濟;社會性體現在養老保險影響很大,享受人多且時間較長,費用支出龐大。
2、企業補充養老保險。由國家宏觀調控、企業內部決策執行的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又稱企業年金,它是指由企業根據自身經濟承受能力,在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基礎上,企業為提高職工的養老保險待遇水平而自願為本企業職工所建立的一種輔助性的養老保險。企業補充養老保險是一種企業行為,效益好的企業可以多投保,效益差的、虧損企業可以不投保。實行企業年金,可以使年老退出勞動崗位的職工在領取基本養老金水平上再提高一步,有利於穩定職工隊伍,發展企業生產。3、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職工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是我國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的一個組成部分,是由職工自願參加、自願選擇經辦機構的一種補充保險形式。實行職工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的目的,在於擴大養老保險經費來源,多渠道籌集養老保險基金,減輕國家和企業的負擔;有利於消除長期形成的保險費用完全由國家" 包下來" 的觀念,增強職工的自我保障意識和參與社會保險的主動性;同時也能夠促進對社會保險工作實行廣泛的群眾監督。
4、商業養老保險是以獲得養老金為主要目的的長期人身險,它是年金保險的一種特殊形式,又稱為退休金養老保險,是社會養老保險的補充。商業性養老保險的被保險人,在交納了一定的保險費以後,就可以從一定的年齡開始領取養老金。這樣,盡管被保險人在退休之後收入下降,但由於有養老金的幫助,他仍然能保持退休前的生活水平。商業養老保險,如無特殊條款規定,則投保人繳納保險費的時間間隔相等、保險費的金額相等、整個繳費期間內的利率不變且計息頻率與付款頻率相等。
關於養老保險個人和單位繳費比例內容,本文已經作了說明。養老保險由個人和企業按比例承擔,不僅要求個人對自己負責,同時也要求企業也要對職工負責。養老保險按比例承擔,降低了職工的負擔,同時也為企業吸引優秀職工提供優先條件。
【法律依據】
《社會保險法》
7. 公司社保繳納標準是多少
公司社保繳納標准:
1、養老保險 單位繳費比例為13%,個人繳費比例為8%;
2、醫療保險 單位繳費比例為1.6%,個人繳費比例為0.5%;
3、失業保險 單位繳費比例0.5%,個人繳費比例為0.2%;
4、工傷保險 單位繳費比例根據行業標准繳納,個人不繳納;
5、生育保險 單位繳費比例為0.7%,個人不繳納。
6、住院補償醫療 單位繳費比例為1.5%,個人不繳納。
7、醫保個人賬戶 單位繳費比例3%,個人繳費比例為1.5%。
拓展資料:
1.法律依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延長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政策實施期限等問題的通知》第三條 個人繳費基數下限不調整,繼續按2019社保年度標准執行,即東莞社會養老保險下限為3376元/月;機關養老保險下限為3803元/月。
2.個人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然後直接向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每月具體繳納的金額取決於當年的繳費基數。如:北京市2018年社保,以北京本市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為繳費基數的,月繳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1693.4元、失業保險費101.6元、基本醫療保險414.9元。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條,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3.企業為員工繳納社保標准最低不能低於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最高不能高於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300%。社保繳費比例:養老保險單位繳費16%,個人8%;醫療保險單位10%,個人2%+3元;失業保險單位1%,個人0.2%;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只由用人單位交納。
8. 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比例是多少
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繳費比例都是8%,而單位的繳費比例會根據不同城市的消費水平會有所不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繳納養老保險費,在勞動者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或因其他原因而退出勞動崗位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依法向其支付養老金等待遇,從而保障其基本生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