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企業補充養老保險一定要買嗎
我國的養老保險由四個層次(或部分)組成。第一層次是基本養老保險,第二層次是企業補充養老保險,第三層次是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第四層次是商業養老保險。在這種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中,基本養老保險可稱為第一層次,也是最高層次。
1.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養老保險(亦稱國家基本養老保險),它是國家和社會根據一定的法律和法規,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勞動崗位後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基本養老保險以保障離退休人員的基本生活為原則。它具有強制性、互濟性和社會性。它的強制性體現在由國家立法並強制實行,企業和個人都必須參加而不得違背;互濟性體現在養老保險費用來源,一般由國家、企業和個人三方共同負擔,統一使用、支付,使企業職工得到生活保障並實現廣泛的社會互濟;社會性體現在養老保險影響很大,享受人多且時間較長,費用支出龐大。
2.企業補充養老保險。由國家宏觀調控、企業內部決策執行的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又稱企業年金,它是指由企業根據自身經濟承受能力,在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基礎上,企業為提高職工的養老保險待遇水平而自願為本企業職工所建立的一種輔助性的養老保險。企業補充養老保險是一種企業行為,效益好的企業可以多投保,效益差的、虧損企業可以不投保。實行企業年金,可以使年老退出勞動崗位的職工在領取基本養老金水平上再提高一步,有利於穩定職工隊伍,發展企業生產。
3.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職工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是我國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的一個組成部分,是由職工自願參加、自願選擇經辦機構的一種補充保險形式。實行職工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的目的,在於擴大養老保險經費來源,多渠道籌集養老保險基金,減輕國家和企業的負擔;有利於消除長期形成的保險費用完全由國家"包下來"的觀念,增強職工的自我保障意識和參與社會保險的主動性;同時也能夠促進對社會保險工作實行廣泛的群眾監督。
4.商業養老保險是以獲得養老金為主要目的的長期人身險,它是年金保險的一種特殊形式,又稱為退休金養老保險,是社會養老保險的補充。商業性養老保險的被保險人,在交納了一定的保險費以後,就可以從一定的年齡開始領取養老金。這樣,盡管被保險人在退休之後收入下降,但由於有養老金的幫助,他仍然能保持退休前的生活水平。商業養老保險,如無特殊條款規定,則投保人繳納保險費的時間間隔相等、保險費的金額相等、整個繳費期間內的利率不變且計息頻率與付款頻率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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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 補繳養老保險,真的很重要嗎
早在十幾年前,我就面臨著和你一樣的選擇,現在我很後悔。
這對於銀行利息來說是不可能的,一般的理財產品也不可能有這么高的收益。而且以後養老金會越來越高,可以拿很多年 從我父母的經歷來看,有這么好的還貸機會,社保一定要抓住,以後不要像我一樣後悔。 繳納養老保險是國家非常好的政策,絕不會讓繳費人吃虧。現在全國平均壽命近80歲,可以拿近20年。如果是1800元一個月,可以拿到40萬,很劃算。 建議還!
㈢ 補充養老保險個人有必要交嗎
我覺得有必要,這個關乎到你退休後養老金的發放,賬戶余額多,所發的養老金就多。
㈣ 補充養老保險好不好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小諾解答:
首先要告訴你的是我國的養老保險由三個層次組成:第一部分是基本養老保險,第二部分是企業補充養老保險,第三部分是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其中,補充養老保險,是指企業在滿足社會統籌的社會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為補充基本養老保險的不足,幫助企業員工建立的超出基本養老保險以上部分的一種養老形式它屬於團體壽險的一種,所以補充養老保險也叫企業養老保險。
補充養老保險有以下特點:
1.補充養老保險可以提高職工退休後的生活水平,根據我國的生產力水平,國家基本養老保險的待遇水平不可能很高。隨著社會的進步和經濟的發展,職工的養老保障需求會相應提高,部分經濟效益較好的企業也有提高職工福利水平的能力。在這種情況下,允許這類企業為職工建立補充養老保險,滿足職工較高層次的養老保障需求。
2. 補充養老保險有利於密切職工與企業的關系,穩定職工隊伍,增強企業的凝聚力和吸引力,促進企業發展。事實上,補充養老保險已經成為企業人才競爭、吸引優秀員工的重要手段,運用得當,可以極大地促進企業發展,使企業發展與人才發揮作用相得益彰。
3.規模不斷壯大的補充養老保險基金把大量即期消費資金轉化為長期儲蓄資金,有助於促進資本市場的發育和國民經濟的增長。
綜上所述,補充養老保險還是很好地完善養老政策,為我們提供更好的養老保障,所以補充養老保險是好的。
㈤ 補充養老保險不交行不行
摘要 您好,補充養老保險不是必須交的。補充養老保險是企業在國家統一制定的基本養老險之外,根據自身經濟實力,在履行基本養老險繳費義務之後,自願為本企業員工建立的附加 保險。也就是說,補充養老保險並不強制要求企業必須要為員工購買,而是企業自願為員工購買的,若企業經濟實力不足,也可不為員工購買。
㈥ 補充商業養老保險有必要買嗎知乎
專心君認為是有必要買的,因為僅靠社保中的養老保險是不夠的,因為社保具有覆蓋面廣、保障力度低的特點,它最主要的目的是讓人有個基本的生活保障,也就是「餓不死」。㈦ 補充養老保險有什麼用
法律分析:補充養老保險作為國家法定基本養老保險體系外的重要制度安排,是我國構建社會養老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根據我國的生產力水平,國家基本養老保險普及但待遇水平不高。隨著社會的進步和經濟的發展,職工的養老保障需求會相應提高,部分經濟效益較好的企業也有提高職工福利水平的能力。在這種情況下,允許這類企業為其職工建立補充養老保險,可以滿足職工較高層次的養老保障需求。從國外發展經驗看,補充養老保險能有效提升全社會的養老保障水平。我國自1991年開始發展補充養老保險以來,受多種因素影響,補充養老保險尚未成為我國社會養老保障體系的重要支柱。
法律依據:根據《社會保險法》第十條規定: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㈧ 補充養老保險的意義
補充養老保險的意義
1.大力發展企業補充養老保險,有利於分散保險責任,適應我國向老齡化社會快速發展的需要。我國人口快速老齡化已成為不可逆轉的歷史趨勢,隨著人口的老齡化,我國養老保險費用供給與需求之間的矛盾也會越來越尖銳。採用提高企業繳費比例的辦法,來解決由人口快速老齡化帶來的沉重財政負擔是行不通的。
可行的途經是:從我國經濟發展的實際可能性出發,實行多層次的養老保險制度,分散養老保險責任,將統一的工資替代率降下來。國家只為退休人員提供基本生活保障,進一步提高養老待遇水平則要通過補充保險制度去解決。企業補充養老保險正是在尋求養老保險新對策的情勢下應運而生的,它作為養老保險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發揮著分散養老保險責任的重要作用。
2.大力發展企業補充養老保險,有利於減輕政府基本養老保險金支付壓力,保障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順利實施。由於我國養老保險體系建立較晚,基本養老保險累積資金不足,近年來收支缺口逐年擴大,挪用個人賬戶資金發放養老金造成個人賬戶空賬運轉。再加上養老金替代率居高不下,國家仍難以負擔如此沉重的養老金支付壓力。
所以國家必將繼續堅持「低水平,廣覆蓋,多層次」自社會保障基本原則,逐步降低基本養老金替代率,減輕財政負擔。與此同時,大力發展企業年金,能夠健全社保體系,彌補基本替代率降低帶來的缺陷,提高社會整體養老金替代率水平,實現對基本養老保險的有效補充。
3.大力發展企業補充養老保險,有利於完善企業員工福利保障體系,增強企業凝聚力和競爭力。隨著中國加入WTO後大量外企進入中國市場,人才競爭更加激烈,如何增強企業的凝聚力,吸引人才、留住人才並為我所用,成為國內企業面臨的最大挑戰和現實難題。
面對低水平的社會保障政策,建立完善的員工福利保障體系成為擺在企業面前的重要課題。補充養老保險是人力資源管理的一種有效工具,有助於吸引優秀人才,提高員工工作積極性,並能夠在一定程度上鼓勵和約束員工為公司長期效力,增強企業穩定性,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