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此前國家公布的工作要求,養老金調整方案與發放應盡量在上半年完成。近期,已有多個省份相繼公布養老金方案。河北省也是其中之一,今年河北養老金調整如下:
調整人群:
_ 2020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人員;
_ 按照原工資100%享受基本養老金的離退休人員不參加調整。
調整內容:
2021年1月1日起發放的養老金數額。
河北省養老金方案
定額調整
退休退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9元。
掛鉤調整
_ 退休退職人員按照本人繳費年限,每滿一年每月增加1.32元;
_ 按照本人2020年12月發放的月基本養老金的1.02%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
註:本人繳費年限包含視同繳費年限,不滿一年按一年計算。
傾斜調整
高齡退休人員
_ 1946年1月1日至1950年12月31日出生:每人每月增加20元;
_ 1941年1月1日至1945年12月31日出生:每人每月增加30元;
_ 1940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每人每月增加40元。
艱苦邊遠地區人員
_ 一類地區每人每月增加15元,
_ 二類地區每人每月_加20元,
_ 三類地區每人每月增加25元。
註:這部分人員如常駐省外,其艱苦邊遠地區地區類別高於河北省相應地區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
如與河北省的類別相同,則按照河北省標准發放。
企業退休軍轉幹部
在上述調整基礎上,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基本養老金低於當地當年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的,補足至平均養老金水平。
【拓展資料】
經黨中央、國務院批准,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近日印發《關於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明確從2021年1月1日起,為2020年底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提高基本養老金水平,總體調整水平為2020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4.5%。
此次調整,繼續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調整辦法,定額調整體現社會公平,同一地區各類退休人員調整標准基本一致;掛鉤調整體現「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激勵機制,使在職時多繳費、長繳費的人員多得養老金;適當傾斜體現重點關懷,主要是對高齡退休人員和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等群體予以照顧。
《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抓緊組織實施,盡快把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發放到退休人員手中。
❷ 河北省養老金調整方案細則
法律分析:按照退休退職人員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2.32元(不滿一年按一年計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五條: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❸ 河北21養老金調整方案
法律分析:退休退職人員按照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每滿一年每月增加1.32元(不滿一年按一年計算);按照本人12月發放的月基本養老金的1.02%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一條: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
❹ 河北省調整養老金方案是什麼
法律分析:根據河北省關於養老金的最新調整方案規定,退休退職人員按照以下標准領取養老金:
1、退休退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9元。
2、退休退職人員按照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1.32元(不滿一年按一年計算);按照本人2020年12月發放的月基本養老金的1.02%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
3、截止2020年12月31日,退休退職人員1946年1月1日至1950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1941年1月1日至1945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1940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
法律依據:《關於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有關問題的通知》二、調整辦法和標准
1、退休退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9元。
2、退休退職人員按照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1.32元(不滿一年按一年計算);按照本人2020年12月發放的月基本養老金的1.02%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
3、截止2020年12月31日,退休退職人員1946年1月1日至1950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1941年1月1日至1945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1940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
4、符合翼勞社(2009)3號和翼勞社辦(2009)19號文件規定范圍的艱苦邊遠地區的退休退職人員,按照所在地艱苦邊遠地區類別增加基本養老金;一類地區每人每月增加15元。二類地區每人每月增加20元。三類地區每人每月增加25元。駐省外艱苦邊遠地區的退休退職人員,當地艱苦邊遠地區類別高於我省艱苦邊遠地區類別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與我省艱苦邊遠地區類別相同的,按我省艱苦邊遠地區類別對應的調整標准增加基本養老金。
5、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本次調整後其基本養老金達不到當地當年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的,按照國家及我省有關規定補足到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
❺ 河北養老金調整方案
法律分析:從2021年1月1日起,為2020年底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提高基本養老金水平,總體調整水平為2020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4.5%。
法律依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20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第二條 全國總體調整比例按照2019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確定。各省以全國總體調整比例為高限確定本省調整比例和水平。
❻ 河北省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方案
法律分析:1、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0元,退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22元。2、退休退職人員按照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每滿年每月增加1.5元(不滿一年按一年計算);按照本人按月發放的2018年12月基本養老金的1.4%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3、截止2018年12月31日,退休退職人員1944年1月1日至1948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月增加20元;1939年1月1日至1943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月增加30元;1938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每月增加40元。4、企業退休退職人員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滿15年至不滿26年期間的每月增加9元;滿26年及以上的每月增加19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四十四條 國家依照法律規定實行企業事業組織的職工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退休制度。退休人員的生活受到國家和社會的保障。離休、退休、退職人員的醫療費用。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指用於已納入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開支范圍的參保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後的喪葬補助費用及其遺屬的撫恤費用。病殘津貼指按國家規定標准對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參保人員發放的基本生活費。從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抵扣重復領取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支出從其他支出中列支。
❼ 河北省唐山市養老金上調細則
法律分析:根據我國法律規定,調整如下:
退休退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9元。退休退職人員按照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1.32元(不滿一年按一年計算);符合翼勞社(2009)3號和翼勞社辦(2009)19號文件規定范圍的艱苦邊遠地區的退休退職人員,按照所在地艱苦邊遠地區類別增加基本養老金;一類地區每人每月增加15元。二類地區每人每月增加20元。三類地區每人每月增加25元。駐省外艱苦邊遠地區的退休退職人員,當地艱苦邊遠地區類別高於我省艱苦邊遠地區類別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與我省艱苦邊遠地區類別相同的,按我省艱苦邊遠地區類別對應的調整標准增加基本養老金。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本次調整後其基本養老金達不到當地當年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的,按照國家及我省有關規定補足到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
法律依據:
《河北省關於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二、調整辦法和標准
1、退休退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9元。
2、退休退職人員按照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1.32元(不滿一年按一年計算);按照本人2020年12月發放的月基本養老金的1.02%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
3、截止2020年12月31日,退休退職人員1946年1月1日至1950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1941年1月1日至1945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1940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www.shebao13.com
4、符合翼勞社(2009)3號和翼勞社辦(2009)19號文件規定范圍的艱苦邊遠地區的退休退職人員,按照所在地艱苦邊遠地區類別增加基本養老金;一類地區每人每月增加15元。二類地區每人每月增加20元。三類地區每人每月增加25元。駐省外艱苦邊遠地區的退休退職人員,當地艱苦邊遠地區類別高於我省艱苦邊遠地區類別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與我省艱苦邊遠地區類別相同的,按我省艱苦邊遠地區類別對應的調整標准增加基本養老金。
5、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本次調整後其基本養老金達不到當地當年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的,按照國家及我省有關規定補足到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
❽ 河北養老金上調細則
法律分析:(一)退休退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9元。
(二)退休退職人員按照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每滿一年每月增加1.32元(不滿一年按一年計算);按照本人2020年12月發放的月基本養老金的1.02%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
(三)截至2020年12月31日,退休退職人員1946年1月1日至1950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1941年1月1日至1945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1940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
法律依據:《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河北省財政廳關於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有關問題的通知》 納入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統籌的退休退職人員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發放。未納入機關事業養老保險統籌的機關事業單位退休退職人員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由原渠道發放。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試點的退休人員(含流聘退休人員),暫參照本辦法調整基本養老金,待試點規范到位後,再進行調整,多退少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