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怎麼補繳
社保補繳的步驟:
1、攜帶相關證件和資料,前往戶口所在地區社會勞動保障局申請補繳社保;
2、在社保局填寫好社保補繳申請書,並提交;
3、申請通過後就可以繳納社保費用(養老保險費用和醫療保險費用)。
社保補繳所需的材料:
1、各地區政策不同,要求的材料不同;
2、補繳的時間不同,要求的材料也不同。
一般來說,補繳的月份越早,所需要的材料越多。具體所需材料,建議登陸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查看。
在已基本實現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全覆蓋的基礎上,依法將這兩項制度合並實施,在全國范圍內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並在制度模式、籌資方式、待遇支付等方面與合並前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保持基本一致。基金籌集採取個人繳、集體助、政府補的方式,中央財政按基礎養老金標准,對中西部地區給予全額補助,對東部地區給予50%的補助。地方政府為重度殘疾人等繳費困難群體代繳部分或全部最低標準的養老保險費,鼓勵公益慈善等社會組織為參保人繳費提供資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鄉村振興促進法》
第五十三條 國家發展農村社會事業,促進公共教育、醫療衛生、社會保障等資源向農村傾斜,提升鄉村基本公共服務水平,推進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國家健全鄉村便民服務體系,提升鄉村公共服務數字化智能化水平,支持完善村級綜合服務設施和綜合信息平台,培育服務機構和服務類社會組織,完善服務運行機制,促進公共服務與自我服務有效銜接,增強生產生活服務功能。
Ⅱ 乳山企業職工補繳養老保險
請參考:第六條第七條第八條第九條第十條第十一條
山東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實施辦法
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
第一條為切實保障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人員(以下簡稱參保人員)的合法權益,促進人力資源合理配置和有序流動,保證參保人員流動就業時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順暢轉移接續,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的通知》(國辦發[2009]66號)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的通知》(人社部發[2009]187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所有人員,包括農民工。已經按國家規定領取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不再轉移基本養老保險關系。
第三條參保人員跨省、自治區、直轄市(以下簡稱跨省)流動就業的,按國辦發[2009]66號和人社部發[2009]187號文件規定辦理。其中,參保人員從省外轉至我省,在確定省內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接續地或待遇領取地時,按本辦法有關規定辦理。
參保人員在省內跨市(指設區的市,含養老保險省直管企業,下同)流動就業的,按本辦法辦理。
第四條參保人員省內跨市流動就業的,由原參保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以下簡稱社保經辦機構)開具參保繳費憑證,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應隨同轉移到新參保地。參保人員達到基本養老保險待遇領取條件的,其在各地的參保繳費年限合並計算,個人賬戶儲存額(含本息,下同)累計計算;未達到待遇領取年齡前,不得終止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並辦理退保手續,其中出國定居和到香港、澳門、台灣地區定居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條參保人員省內跨市流動就業轉移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時,按下列方法計算轉移資金:
(一)個人賬戶儲存額:1998年1月1日之前的,按個人賬戶中個人繳費累計本息計算轉移;1998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期間的,按個人繳費工資基數11%記入個人賬戶的全部儲存額(含本息,下同)轉移;2006年1月1日之後的,按個人繳費工資基數8%記入個人賬戶的全部儲存額轉移。
(二)統籌基金:以本人1998年1月1日後各年度實際繳費工資為基數,按12%的總和轉移,參保繳費不足1年的,按實際繳費月數計算轉移。
第六條參保人員省內跨市流動就業,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按下列規定辦理:
(一)參保人員返回戶籍所在地(指設區的市,下同)就業參保的,戶籍所在地的相關社保經辦機構應為其及時辦理轉移接續手續。
(二)參保人員未返回戶籍所在地就業參保的,由新參保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為其及時辦理轉移接續手續。但對男性年滿50周歲和女性年滿40周歲的,應在原參保地繼續保留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同時在新參保地建立臨時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賬戶,記錄單位和個人全部繳費。參保人員再次跨市流動就業或在新參保地達到待遇領取條件時,將臨時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賬戶中的全部繳費(含個人賬戶利息)轉移歸集到原參保地或待遇領取地。
(三)參保人員經縣級以上黨委組織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批准調動,且與調入單位建立勞動關系並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不受以上年齡規定限制,應在調入地及時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手續。
第七條我省戶籍的參保人員從省外返回本省就業參保時,如就業地(含養老保險省直管企業,下同)與戶籍所在地屬於不同的市,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應轉移到就業地。但對男性年滿50周歲和女性年滿40周歲的參保人員,可根據本人申請,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到戶籍所在地或省內最後一個繳費年限滿10年的參保地,同時在非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的就業地建立臨時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賬戶,記錄單位和個人全部繳費。其在省內再次跨市就業參保或達到待遇領取條件時,將臨時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賬戶的全部繳費(含個人賬戶利息)轉移歸集到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
本條上述參保人員符合本辦法第六條第(三)項規定的,按該項規定辦理。
第八條省內跨市流動就業的參保人員達到待遇領取條件時,按下列規定確定其待遇領取地:
(一)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在戶籍所在地的,由戶籍所在地負責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滿10年的,在該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當地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三)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回上一個繳費年限滿10年的原參保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四)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每個參保地的累計繳費年限均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及相應資金歸集到戶籍所在地,由戶籍所在地按規定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第九條省外參保人員達到待遇領取條件時,按國辦發[2009]66號文件確定待遇領取地為我省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應轉回我省,在我省領取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其中,我省戶籍的,待遇領取地可根據本人申請,按戶籍所在地或省內最後一個繳費年限滿10年的參保地確定;非我省戶籍的,待遇領取地根據原在省內有關市的繳費年限,按最後一個繳費年限滿10年的市確定,繳費年限都不滿10年的,按「從長」的原則確定,繳費年限相同的,按最後一個市確定。
第十條參保人員轉移接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後,符合待遇領取條件的,按照《國務院關於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2005〕38號)及《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山東省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實施意見的通知》(魯政發〔2006〕92號)等有關規定,核定其基本養老金。其中,繳費工資指數以本人在各參保地的繳費工資和待遇領取地相對應各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2006年1月1日以前按職工平均工資)計算確定,並以此計算本人指數化平均繳費工資和基礎養老金。
第十一條參保人員省內跨市流動就業的,按下列程序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手續:
(一)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按規定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繳費後,由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
(二)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審核轉移接續申請,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向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並提供相關信息;對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向申請單位或參保人員作出書面說明。
(三)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個工作日內,辦理好轉移接續的各項手續。
(四)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收到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轉移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資金後,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並將確認情況及時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
第十二條農民工中斷就業或返鄉沒有繼續繳費的,由原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保留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保存其全部參保繳費記錄及個人賬戶,個人賬戶儲存額繼續按規定計息。農民工返回城鎮就業並繼續參保繳費的,無論其回到原參保地就業還是到其他城鎮就業,均按前述規定累計計算其繳費年限,合並計算其個人賬戶儲存額,符合待遇領取條件的,與城鎮職工同樣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農民工不再返回城鎮就業的,其在城鎮參保繳費記錄及個人賬戶全部有效,並根據農民工的實際情況,或在其達到規定領取條件時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或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
農民工在城鎮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與在農村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銜接政策,待國家研究確定後執行。
第十三條參保人員在設區的市內流動就業,只轉移接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轉移資金。具體實施細則,原則上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十四條本辦法所稱繳費年限,除另有特殊規定外,均包括視同繳費年限。
第十五條本辦法涉及跨省轉移接續的規定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涉及省內跨市轉移接續的規定自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此前有關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政策,凡與本辦法不一致的,一律按本辦法執行。
本辦法施行前已流動就業,但尚未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手續的,按本辦法規定辦理。險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Ⅲ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費如何補繳
養老保險辦理補繳手續,須提供以下材料:
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本人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首頁、本人頁、變更頁)各三份;
2.正在履行的勞動合同(聘用合同書)原件及復印件兩份;
3.用人單位提供的申請人檔案原件(申請人檔案原件經存檔機構審驗後返還用人單位);
4.北京銀行的京卡(借記卡)或郵政儲蓄銀行的個人結算賬戶的存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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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如果當事人已經達到了法定退休年齡,並符合相關規定的,可以一次性補繳;否則,就不能一次性補繳1、由於用人單位原因應繳未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的,用人單位可以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書面補繳申請,並提交申請補繳期間與勞動者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明,以及工資收入憑證,經確認後,可以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2、員工到達退休年齡,沒有養老保險的,可以一次性交滿15年的養老保險,然後享受每月領取養老保險金的待遇。
可以的。
一、依據是《國務院關於開展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國發〔2011〕18號)。補繳流程各地有所不同,大致如下:年滿60周歲且城鎮或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累計繳費年限不足規定繳費年限的參保人,可申請辦理一次性補足養老保險費手續。
二、提交材料:
1、參保人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2、填寫《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補繳申報表》。
三、辦理流程:
1、申請人向戶口所屬社保辦事處提交申請資料。
2、對符合條件的參保人,社保辦事處審核資料後予以辦理。
3、辦結業務後,告知申請人。
(3)乳山城鎮養老保險補繳擴展閱讀:
補繳時效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第六十三條規定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一般情況下,補繳保險的期間根據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視企業情況而定。
所需材料
社保補繳所需的材料
(1)各地區政策不同,要求的材料不同;
(2)補繳的時間不同,要求的材料也不同。一般來說,補繳的月份越早,所需要的材料越多。
具體所需材料,建議登陸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查看,或撥打12333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電話咨詢。
以北京市朝陽區為例:
《北京市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申辦單》一式兩份。
補繳2011年7月(含)以後超過近三個月的需持相關材料先到社保中心業務核查科進行核查,憑簽章後的該表辦理補繳。所需材料為:
①申請補繳人員戶口本首頁及本人頁復印件;
②補繳期間相應工資收入明細復印件;
③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復印件;
④《個人納稅信息查詢》結果(另附登錄北京市地方稅務局個人納稅信息查詢系統的申請補繳人員個人查詢密碼);
⑤《北京市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申辦單》(一式三份)。
2.《北京市社會保險費補繳明細表》(表四)一式兩份。
3.《基本醫療保險基金補繳情況表》(表十)一式兩份。
4.補繳2011年7月以前或跨此期間社會保險的需同時提供經由朝陽區行政事務受理中心審批的《朝陽區補繳養老保險審核表》及《補繳通知書》。
5.企業版子系統(五險合一)軟體生成個人補繳信息報盤文件。
Ⅳ 乳山補繳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實行了嗎
企業關閉後對職工以前的工齡可以補交養老保險,勞動者可以到當地的社保局進行詳細了解,用人單位及其職工需符合如下條件可以補繳2011年6月30日前在單位應保未保和中斷繳費期間的養老保險費:(1)用人單位整體未參保的,應從單位注冊成立之日起為職工全員參保。需為職工補繳在單位期間養老保險費的,補繳起止時間不早於我省規定不同性質企業原職工身份實行個人繳費起始時間(勞動合同制職工1986年10月;原臨時工1990年3月;原固定工1993年1月;鄉鎮企業職工2003年1月)。(2)用人單位未及時為職工參保造成應保未保的,用人單位或個人提出書面補繳申請,並提交申請補繳期間與被保險人存在勞動關系證明以及工資收入憑證等材料,經確認後,從規定實行企業和個人共同繳費之月起,補繳在單位期間的養老保險費。(3)職工參保繳費後中斷繳費的,單位或本人申請,可按照我省規定不同性質企業原職工身份實行個人繳費制度起始時間,補繳在單位期間的養老保險費。原行業統籌企業的原固定職工,按照原行業開始實行個人繳費制度起始時間補繳養老保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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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補繳手續怎麼辦
依據是《國務院關於開展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國發〔2011〕18號)。補繳流程各地有所不同,大致如下:
年滿60周歲且城鎮或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累計繳費年限不足規定繳費年限的參保人,可申請辦理一次性補足養老保險費手續。
提交材料:
1、參保人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2、填寫《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補繳申報表》。
辦理流程:
1、申請人向戶口所屬社保辦事處提交申請資料。
2、對符合條件的參保人,社保辦事處審核資料後予以辦理。
3、辦結業務後,告知申請人。
(5)乳山城鎮養老保險補繳擴展閱讀:
申辦條件:
1、參保人員未滿60周歲時,可以補繳未繳年度的養老保險費。
2、新農保、城居保政策實施時距規定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不足年份應當逐年繳費,年滿60周歲的可以一次性補足15年養老保險費,補繳後累計繳費年限不超過15年。
辦理期限:只辦理補繳申報的當場辦結;需同時辦理參保登記、補繳申報的,自服務中心受理之日起15個工作日辦結。
1、補繳標准為十檔:500元、700元、900元、1100元、1300元、1700元、2300元、3300元、4300元、5300元,由參保人員自主選擇。
2、補繳不享受政府補貼。
3、個人須在扣繳日前(每月10日或20日)將繳費資金足額存入指定銀行個人實名制銀行卡中,由指定銀行進行扣款。
Ⅵ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可以補繳嗎
可以。如果當事人已經達到了法定退休年齡,並符合相關規定的,可以一次性補繳;否則,就不版能一次性補繳1、由權於用人單位原因應繳未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的,用人單位可以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書面補繳申請,並提交申請補繳期間與勞動者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明,以及工資收入憑證,經確認後,可以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2、員工到達退休年齡,沒有養老保險的,可以一次性交滿15年的養老保險,然後享受每月領取養老保險金的待遇。
Ⅶ 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可以補交嗎現在
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可以補交,現在,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現在可以補交版嗎?其實現在可權以不補交了,因為你以前落下的就落下了,你就按自己正常的年限交就可以了,等到交到年齡退休夠了年限,就可以,現在他不讓你補交了,應該現在國家有明文不可以補交,必須等到交到夠年限和退休年齡就可
Ⅷ 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剛開始交少了可以補交嗎
咨詢記錄 · 回答於2021-10-25
Ⅸ 2019年乳山企業職工養老保險補繳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企業下崗職工補繳養老保險:
一、失業人員
失業人員在和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關系後,原用人單位將其檔案等轉到失業人員戶籍所在的的區、縣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同時封存養老保險手冊,中止養老保險關系。不需要在另行辦理中斷繳費手續。失業人員因種種原因未再就業的,在失業期間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條件時,向本人戶籍所在地的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提出申請,由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負責按規定相當地區、縣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申報辦理退休手續,經批准後,由區、縣養老保險經辦機構負責發放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二、再就業人員
失業人員事業之前和再就業後交納的養老保險費合並計算,其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失業期間間斷繳納養老保險費的,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予以保留,其儲存額連續計算利息,並與再就業後的個人賬戶合並紀錄,個人賬戶號碼始終不變。失業人員實現再就業的,應同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後,辦理轉移檔案關系手續,重新啟封養老保險手冊,並在新的用人單位辦理登記和申報繳費手續,按時足額繳納養老保險費。
三、自己從商人員
職工自謀職業或非正規就業的,可以把檔案關系和養老保險關系存入本市具有代辦養老保險職能的職業介紹機構,在該職業介紹機構辦理委託存檔手續後,可以重新恢復養老保險關系,繼續繳納養老保險費。
間斷繳納養老保險費,將直接影響退休後的養老金水平。計發基礎養老金,以退休時上一年全市職工社會平均工資為基數,合歷次間斷繳費前的全市職工社會平均工資進行平均化處理,取出算術平均值。樣就使計發基礎養老金的基數降低,相對計發的基礎養老金也將減少。
Ⅹ 城鎮居民養老保險補繳需要符合什麼條件
城鄉養老保險補繳條件
補繳社保;一般是針對一些歷史遺留問題;進行參保(補繳);在男60以下。女:50歲以下,社保滿15年。可不必補繳;
社保中途斷了,是否需要補繳?
不需要,社保是算累計的。在累計滿15年。年齡達退休要求,就不需要進行補繳;
以個人名義參保的,如果漏繳不能夠進行補繳,只有由單位原因造成的漏繳才能夠進行補繳,並且補繳五險。如果單位沒有做申報(沒有給開戶)的只能補繳養老。繳納一段時間後,中斷想補繳地可以找代理公司補繳。
繳費單位(不含個體、自由職業者)漏繳職工養老保險費的,應帶以下材料到各社保經辦機構辦理基本養老保險費個案補繳:
1、職工檔案和養老保險手冊;
2、《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申請表》;
3、勞動合同、工資發放明細表員工補繳當月個稅證明等;
4、其他相關材料。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補繳的注意事項
社保政策是最多可以補交兩年,意思是從補交的月份開始像前推算(是按補交的時間段來計算,不是按累計月份計算。例如:10年4月-09年4月的任意的一個時間段,都是按一年來計算。如10年4月-09年的3月到08年的4月任意一個時間段都是按兩年來計算,只單獨補交08年9月這也是按兩年來計算)。
因購買樓房所需貸款而補交5年社保的,需要注意是否可以在社保中心那裡查詢到數據,如果可以查詢到就可以辦理補交,如果查詢不到,貸款還是不會被批復的。
養老保險一次性補繳標准
如果當地企業職工月平均工資為5000元,按照最低的60%的繳費基數計算,繳費基數就為3000元,企業繳納20%,個人繳納8%,補繳就需要繳納28%,也就是每月補繳840元,每年補繳10080元;補繳15年,就需要150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