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繳納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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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年金單位繳8%個人繳4%
《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辦法》印發個人賬戶資金可隨工作變動轉移
職業年金所需費用由單位和工作人員個人共同承擔。單位繳納職業年金費用的比例為本單位工資總額的8%,個人繳費比例為本人繳費工資的4%,由單位代扣。單位和個人繳費基數與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一致。
根據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國家適時調整單位和個人職業年金繳費的比例。
職業年金=單位繳納+個人繳費
繳納比例為本單位工資總額的8%
本人繳費工資的4%,由單位代扣
據新華社電
日前,國務院辦公廳印發《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辦法》規定,從2014年10月1日起實施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業年金制度。這是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對於建立多層次、可持續養老保險制度,保障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後的生活、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具有重要意義。
《辦法》規定,職業年金強制建立,發揮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的補充作用;適用范圍和繳費基數均與基本養老保險的相關規定一致,切實維護制度統一;實行單位和個人共同繳費,採取個人賬戶方式管理;個人賬戶資金隨同工作變動轉移,促進人員的合理流動;根據本人退休時的個人賬戶儲存額確定待遇水平,繳費與待遇掛鉤;社保經辦機構負責職業年金的經辦管理,不斷提高管理服務水平;職業年金基金實行市場化投資運營,實現保值增值;政府部門加強監管,確保資金安全。
《辦法》還對職業年金的領取條件和監督檢查作出了規定。《辦法》作為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配套政策,對於順利推進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有重要意義。
何時開始?
今年與基本養老保險同步繳納
「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今年就會繳納,與機關事業單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是同步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社會保障研究所所長金維剛在接受新華社記者采訪時說。
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明確提出,「機關事業單位在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應當為其工作人員建立職業年金」。
「職業年金是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補充養老保險。」金維剛說。辦法明確,職業年金所需費用由單位和工作人員個人共同承擔。單位繳納職業年金費用的比例為本單位工資總額的8%,個人繳費比例為本人繳費工資的4%,由單位代扣。
「養老『並軌』改革成功的前提條件之一,就是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退休後收入不出現大幅下降。」西南政法大學教授陳步雷說,「通過綜合測算,個人繳費4%、單位繳費8%的職業年金可以滿足上述條件,與基本養老金一道成為養老體系的兩大支柱。」
繳多少?
公務員和參公人員:
基數是上一年的基本工資、國家統一的津補貼和已規范後的津補貼;
事業單位人員:
基數是基本工資、國家統一的津補貼以及績效工資。
「我最關心的就是繳費基數是多少!」國家某部委的公務員王欽任職正科3年,月收入5400元左右,其中工資只有1900元左右,其他都是津補貼。「要是按照1900元的工資繳費,那就虧大了。」他說。
人社部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對於公務員和參公人員,繳費基數是上一年的基本工資、國家統一的津補貼和已經規范後的津補貼;對於事業單位人員,繳費基數是基本工資、國家統一的津補貼以及績效工資。
「改革性的補貼、獎勵性的補貼暫時不納入繳費基數。」這位負責人說。
人社部新聞發言人李忠表示,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制度改革正在穩步推進,與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同步進行。按照現行工資制度,公務員工資分為三部分,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資也是由三部分組成的,包括基本工資、績效工資和津貼補貼。
「按照工資不同組成部分的功能定位,合理的工資結構應該是基本工資佔主體,其他工資項目為補充。」李忠說,這次完善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制度,將通過調整機關工資標准,並將部分津貼補貼或績效工資納入基本工資,適當提高基本工資的比重。
國務院辦公廳為此轉發了3個實施方案:一是公務員基本工資的調整,二是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工資的調整,三是機關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待遇的調整。目前,文件已經發到各單位。
錢從哪裡來
財政全額供款單位:單位繳費部分由財政支出,採取記賬方式,每年按照國家統一公布的記賬利率計算利息,工作人員退休前,本人職業年金賬戶的累計儲存額由同級財政撥付資金記實。
非全額供款單位:單位繳費由單位實際承擔,採取實賬積累。由此形成的職業年金基金實行市場化投資運營,按實際收益計息。
「公務員的供款渠道只有財政,所以要建立職業年金制度,財政是唯一的供款渠道,不允許機關自籌自支搞小金庫。」人社部副部長胡曉義說。
這樣會不會造成新的不公平呢?「這一問題的實質在於如何引導企業年金更快地發展,使更多的企業職工能夠不但有基本養老保險保障,而且有補充養老保險的補充保障,這樣有利於整個社會公平。」胡曉義說。
陳步雷也認為,職業年金與企業年金最大的區別在於職業年金具有強制性,而企業年金的建立是企業的自願行為。當前實施職業年金的重要原因,在於為養老保險「並軌」減少改革阻力,在短期內確實會帶來一些問題,解決之道還在於完善企業年金。
「隨著人才競爭日益激烈,企業為吸引人才,會在企業年金等方面給予職工更好的待遇。」中央財經大學教授褚福靈說,國家也會逐步出台一些政策,鼓勵企業為職工繳納企業年金,「越來越多的企業建立起企業年金之後,企業職工養老金的替代率也會與機關事業單位的看齊。」
2. 事業單位臨聘人員養老保險如何繳
方法如下:
以湖南省為例,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等單位(以下簡稱用人單位)在編制外的臨時聘用人員(以下簡稱臨聘人員)原則上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用人單位要按屬地原則依法進行社會保險登記,按月申報繳費。
根據《湖南省關於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若干政策問題的意見》第四條:用人單位按臨聘人員個人繳費工資基數之和的20%、臨聘人員本人按上年度月平均工資(新聘用的人員按第一個月的工資標准)的8%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臨聘人員的月平均工資低於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以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為繳費基數。
《勞動法》實施前已在本單位就業且連續工作至今的原臨時工,應從參保地實施統賬結合制度起,按同期國家與省規定的繳費基數和當地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比例,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含本息),補記個人賬戶。
(2)事業單位繳納多少養老保險擴展閱讀:
清理規范多重養老保險關系。參保人員應依法履行繳費義務,符合規定的享受單一的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對已建立的多重養老保險關系,應予清理規范,不允許享受多重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本省境內2006年1月1日前發生的參保人員多重繳費,要分清情況,妥善處理。
屬於多個賬戶在不同時間段發生的繳費,要及時轉移,由最後參保地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接續,各地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接續。
屬於在同一時間段內發生的多個賬戶繳費,保留最晚建賬參保地的個人賬戶,本人自願,也可保留建賬時間長的參保地個人賬戶。其它個人賬戶儲存額轉移合並到保留的個人賬戶,繳費基數不合並。
3. 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個人如何繳納,交多少呀
養老保險根據企業性質有兩種不同的繳費比例:
1、公有制單位:單位繳費20%,個人繳費8%
2、非公有制單位:單位繳費比例12%,個人繳費8%
不是這個比例,都是非正規操作。希望能幫到你
4. 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應該怎麼交納
1、繳費單位根據機關社保處規定的繳費基數(繳費年度1月份應發工資減獨生子女費)和繳費比例(單位18%、個人2%)計算繳費金額,並填寫《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基金投保花名冊》(一式二份)和《機關事業單位繳納養老基金匯總表》(一式三份)。
2、繳費單位帶繳費年度1月份應發工資表和1條中的《花名冊》、《匯總表》到市社會保險服務中心審核,審核無誤後,辦理繳費手續。
現行的事業單位主要分為三類:
1、行政類事業單位;
2、經營服務類事業單位;
3、公益類事業單位。
其中只有公益類事業單位才是《試點方案》適用的對象,其它兩類事業單位前者要撤銷與國家機關合並,後者則進行事業單位改製成為企業。
基本養老保險費由單位和個人共同承擔,單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比例,一般不超過單位工資總額的20%。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比例為本人繳費工資的8%。
繳納工資基數低於當地在崗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當地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個人繳費工資基數。繳納工資基數最高不得超過當地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300%。
事業單位養老保險與企業養老保險繳費的比例不一樣。由於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國家沒有統一的政策,各地都根據實際的情況制定繳費比例。
事業單位養老保險與企業養老保險結算方式不一樣。目前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實行差額結算制。事業單位退休職工的工資由單位發放。
如果是臨聘人員,按照規定,用人單位要按屬地原則依法進行社會保險登記,按月申報繳費。用人單位按臨聘人員個人繳費工資基數之和的20%、臨聘人員本人按上年度月平均工資(新聘用的人員按第一個月的工資標准)的8%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臨聘人員的月平均工資低於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以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為繳費基數;高於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300%的,以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為繳費基數。
《勞動法》實施前已在本單位就業且連續工作至今的原臨時工,應從參保地實施統賬結合制度起,按同期國家與省規定的繳費基數和當地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比例,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 (含本息),補記個人賬戶。
5. 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個人交工資的百分之多少
國務院公布《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決定》中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基本養老保險費由單位和個人共同負擔。單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以下簡稱單位繳費)的比例為本單位工資總額的20%,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以下簡稱個人繳費)的比例為本人繳費工資的8%,由單位代扣。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6. 事業單位如何繳納養老保險
你好。我是農業局下屬的農葯廠職工
。單位以解體讓我們自己交養老保險而且單位那一塊也讓我們自己交。我的編制是事業單位的幹部,,我今年7月是50周歲可以辦理退休嗎
7. 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繳費比例
職業年金是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補充養老保險。職業年金所需費用由單位和工作人員個人共同承擔。單位繳納職業年金費用的比例為本單位工資總額的8%,個人繳費比例為本人繳費工資的4%,由單位代扣。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8. 事業單位交養老保險個人交多少
國務院公布《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決定》中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
2019年3月15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北京人民大會堂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表示,4月1日減增值稅,5月1日降社保費率。
2019年4月1日,發布了《降低社會保險費率綜合方案》。該方案降低社會保險費率,是減輕企業負擔、優化營商環境、完善社會保險制度的重要舉措。
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堅持新發展理念。
統籌考慮降低社會保險費率、完善社會保險制度、穩步推進社會保險費徵收體制改革,密切協調配合,抓好工作落實,確保企業特別是小微企業社會保險繳費負擔有實質性下降,確保職工各項社會保險待遇不受影響、按時足額支付。
(8)事業單位繳納多少養老保險擴展閱讀:
費率降低
2015年6月24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部署推進「互聯網+」行動,促進形成經濟發展新動能;決定降低工傷和生育保險費率。
進一步減輕企業負擔;確定設立中國保險投資基金,以金融創新更好服務實體經濟;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修正案(草案)》。
適當降低社會保險費率,是為企業減負的定向調控重要舉措,有利於穩增長、促就業。會議決定,在已降低失業保險費率的基礎上,從10月1日起,將工傷保險平均費率由1%降至0.75%。
並根據行業風險程度細化基準費率檔次,根據工傷發生率對單位(企業)適當上浮或下浮費率;將生育保險費率從不超過1%降到不超過0.5%;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基金超過合理結存量的地區應調低費率。
實施上述政策,預計每年將減輕企業負擔約270億元。2015年社會保險費率適當降低、經國務院批准,將失業保險費率由3%統一降至2%。
9. 2016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繳費基數和比例是多少
2016年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個人繳費比例是本人繳費工資的8%,由單位代扣。依據如下: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印發在京中央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實施辦法的通知》第三條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籌集規定:
1、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基本養老保險費由單位和個人共同負擔。用人單位應當及時申報、按時足額繳納養老保險費。
2、單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以下簡稱單位繳費)的比例為本單位上年度工資總額的20%,計入社會統籌基金。
3、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以下簡稱個人繳費)的比例為本人上年度繳費工資的8%,由單位代扣。
4、本單位工資總額為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工作人員的個人繳費工資基數之和。
(9)事業單位繳納多少養老保險擴展閱讀
養老保險繳納基數的計算方法
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工資收入為繳費基數。
職工工資收入高於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300%的,以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300%為繳費基數;
職工工資收入低於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60%的,以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的60%為繳費基數;
職工工資在300%—60%之間的,按實申報。職工工資收入無法確定時,其繳費基數按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公布的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為繳費工資確定。
每年社保都會在固定的時間(3月或者7月,各地不同)核定基數,根據職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申報新的基數,需要准備工資表這些證明。
10. 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最少要繳納多少年
累計繳納滿十五年。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第十七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第十八條國家建立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物價上漲情況,適時提高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水平。
第十九條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基本養老金分段計算、統一支付。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10)事業單位繳納多少養老保險擴展閱讀:
2011年5月12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開始徵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若干規定》的公眾意見。草案規定了基本養老保險繳費不足15年人員的待遇,並明確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草案規定,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長繳費至滿15年。社會保險法實施前參保、延長繳費5年後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補繳至滿15年。
對於未繼續繳費或者延長繳費後累計繳費年限仍不足15年的人員,可以申請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對於不願意延長繳費至滿15年,也不願意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可以申請將其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
草案明確規定,退休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的繳費年限按照各地現有規定執行。為了規范管理,草案明確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和個人賬戶余額繼承辦法。
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前離境定居的,其個人賬戶予以保留;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同時,明確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中的余額可以全部繼承。草案還明確了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具體辦法,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跨省流動就業的,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基本養老金分段計算、統一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