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養老金上調最新消息:關於養老金問題解讀:官方怎麼說
【消息】
廣東:3日,筆者從省人社廳獲悉,按照省政府十件民生實事工作部署,從2017年1月1日起,廣東省再次調整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准,從每人每月11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20元。各地從7月起按新標准發放,1—6月調整提高的部分於7月底前補發完畢。
河北:人社部有關負責人表示,人社部、財政部要求各地對調待工作的組織領導、工作進度、資金保障等作出周密安排,將調整方案報送人社部、財政部審批後組織實施。人社部、財政部將加強工作調度,指導地方盡快將增加的養老金發放到退休人員手中。金維剛分析,調整的時間從2017年1月1日算起,預計可在9月底之前發放到位。
河北省2017年養老金計算公式:
調整養老金計算公式:個人養老金數額=老年養老金+勞動退休金+個人儲老金
月老年養老金=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年齡補貼率×(個人年齡-65)+勞動補貼率×個人累計繳費年限]
月勞動退休金=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勞動退休金百分率×個人累計繳費年限
月個人儲老金=個人退休時的個人賬戶儲存額的110%÷(76-個人實際退休年齡)÷12
【官方】
人社部:事業單位人員違紀養老金待遇會降低
日前,為從嚴管理幹部,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處分工作,人社部日前發布通知,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中的部分問題進行明確。通知強調,已經退休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涉嫌違紀違法的,不再作出處分決定,但應當立案調查並按程序作出調查結論,並明確其應受處分的種類。
而此前的規定並未明確要對全部涉嫌違法違紀退休人員立案調查及其應降低的福利待遇。
通知中指出,已經退休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涉嫌違紀違法的,不再作出處分決定,但應當立案調查並按程序作出調查結論,明確其應受處分的種類。對於應當給予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以上處分的,其養老保險等相應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
記者了解到,有關規定表明,給予降低崗位等級處分的,未重新明確執行退休待遇職務層次(技術等級)的,從審查結論作出的次月起,按12%降低基本退休費,補貼按低一個職務層次(技術等級)確定,今後調整退休費時,按原執行退休待遇職務層次(技術等級)低一個職務層次(技術等級)的標准執行;
重新明確執行退休待遇職務層次(技術等級)的,按降低後的職務層次(技術等級)確定基本退休費和補貼,今後調整退休費時,按降低後職務層次(技術等級)的標准執行。
對給予開除處分但未被判處刑罰的,從審查結論作出的次月起,按25%降低基本退休費,補貼按最低職務層次(技術等級)確定。今後調整退休費時,按最低職務層次(技術等級)的標准執行
【探討】
養老金改革爭議趨明朗 個人賬戶不擴大
自從28年前基本養老保險制度開始嘗試引入個人賬戶以後,關於個人賬戶的爭議從來就沒有停止過。
這些年來,個人賬戶「存」還是「廢」、「做大」還是「做小」、「做實」還是「做空」的爭議並未因中央文件的屢次拍板定案而消弭。相反,種種分歧仍或明或暗地存在於理論和實踐層面中。
2013年11月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將「做實個人賬戶試點」改為「完善個人賬戶」後,業內在完善個人賬戶的路徑上產生了巨大的分歧,爭議的核心是個人賬戶是否要轉為名義賬戶以及是否需要擴大個人賬戶。
記者從多位業內人士處了解到,經過兩年多的激烈爭議之後,個人賬戶的改革路徑逐步明朗:個人賬戶不再做實,將8%的個人賬戶作為個人權益記錄的方向正在贏得更多共識。但業內人士預計,完善個人賬戶的方案要待十九大之後才能確定。
個人賬戶不擴大
「做實」個人賬戶試點在現實中遇到的困境是,由於地區發展嚴重失衡,欠發達地區的個人賬戶很難做實,並且由於投資效率低下,沿海發達地區雖然可以做實,但是不願意做實。
在十八屆三中全會的公報中,完善個人賬戶取代了以往的做實個人賬戶。個人賬戶的爭議也迎來了第四次高潮,此次爭議的焦點是,是否實行名義賬戶、是否擴大個人賬戶比例。
這場爭論從2014年末開始,時任財政部部長的樓繼偉認為,做實個人賬戶已經無法持續,名義個人賬戶(NDC)是下一步完善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可選擇的模式,他支持擴大個人賬戶的改革方案。
知情人士表示,財政部曾對28%、16%、8%的名義個人賬戶均做過測算,擴大個人賬戶的目的是提高養老保險制度激勵機制,增加可持續性。
包括宋曉梧在內的一批社保界學者、官員則反對擴大個人賬戶,尤其是反對沒有任何社會共濟性的零統籌「全賬戶」。
宋曉梧認為,在我國一次分配差距已經過大的情況下,完善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堅持公平、共濟性的原則不能偏離,堅持縮小而非擴大初次分配差距的方向不能偏離。
中國社會保障學會會長鄭功成在上述研討會上表示,在多層次制度體系中,公共養老金必須由政府參與並扮演信用擔保人角色,切實提供穩定的安全預期,讓人民始終對其充滿信賴;所謂多繳多得激勵機制,因與公共養老金制度追求的社會公平存在價值沖突,應當淡化。
中國人民大學財金學院教授朱青認為,建立個人賬戶制度的初衷有兩個,一是引入個人繳費,二是積累養老保險基金,提高儲蓄率推動經濟增長。
他表示,擴大個人賬戶的倡議者參考住房公積金是不合適的,因為住房公積金是短期可以受益的制度項目,而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是長期的制度,參保者至少要在35年後才能享受待遇,住房公積金和基本養老保險兩者是具有不同屬性的,不能簡單借鑒,所以不建議擴大個人賬戶的繳費規模。
知情人士表示,中央高層採納了堅持養老保險公平共濟性的建議,「多繳多得」最近這一兩年間也淡出了中央文件。
雖然擴大個人賬戶不是未來的改革方向,但名義賬戶卻成為解決當前個人賬戶空賬的一劑良葯。
名義賬戶制度的學名為「名義繳費確定型」,其本質有兩點:在融資方式上實行現收現付制,在給付方式上採取繳費確定型。簡而言之,就是以後個人賬戶中沒有真實資金,而是對個人繳費進行記賬,把繳費和收益都計入賬戶,作為未來發放的依據。
宋曉梧表示,目前優選方案仍是保持現有統賬結合制度不變,但基於做實個人賬戶現實困難,把現在職工繳納的8%個人賬戶改為名義賬戶將達到平穩過渡的效果,並保證制度的社會共濟性。
名義賬戶意味著,未來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將不再做實而只是作為個人參保繳費的權益記錄,養老保險基金名副其實地回歸現收現付制。
個人賬戶走向名義賬戶是一個向現實妥協的結果。名義賬戶雖然可以將空賬合法化,能夠在一定程度上緩解財政負擔,但卻無法從根本上解決個人賬戶私有性質與社會統籌共濟性之間的矛盾。
宋曉梧表示,他一直反對在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引入個人賬戶,多年來在個人賬戶改革實踐中堅持做實做小的原則,此次建議對8%個人賬戶實行名義賬戶制度,是考慮到維護制度的穩定性和連續性所做的妥協。他說,如果個人賬戶能夠縮小到5%,那麼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共濟性的效果會更好。
㈡ 養老金調整通知來了
養老金調整通知:
1、定額調整,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6元;
2、掛鉤調整,按養老金水平掛鉤調整。退休人員按照本人2020年12月基本養老金水平的百分之一點四,增加基本養老金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以納入養老保險基金支付項目為准。按繳費年限掛鉤調整。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每滿一年增加1元,繳費年限包括按規定實行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制度以前的連續工齡,不滿1年的按1年調整,調整不足15元的,按15元進行調整;
3、傾斜調整,對高齡群體傾斜調整。截至2020年12月31日,年齡為7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70周歲以上的退休人員,每增加一歲,養老金再增加3元。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按上述定額調整、掛鉤調整、高齡群體傾斜調整後,低於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的,補齊到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
養老保險的好處:
1、養老保險有利於保證勞動力的再生產。通過建立養老保險的制度,有利於勞動力群體的正常代際更替,老年人年老退休,新成長勞動力順利就業,保證就業結構的合理化。
2、養老保險有利於社會的安全。養老保險為老年人提供了基本生活保障,使老年人老有所養。隨著人口老齡化的到來,老年人口的比例越來越大,人數也越來越多,養老保險保障了老年勞動者的基本生活,等於保障了社會相當部分人口的基本生活。對於在職勞動者而言,參加養老保險,意味著對將來年老後的生活有了預期,免除了後顧之憂,從社會心態來說,人們多了些穩定、少了些浮躁,這有利於社會的穩定。
3、養老保險有利於促進經濟的發展。養老保險制度多將公平與效率掛鉤,尤其是部分積累和完全積累的養老金籌集模式。勞動者退休後領取養老金的數額,與其在職勞動期間的工資收入、繳費多少有直接的聯系,這無疑能夠產生一種繳勵勞動者的職期間積極勞動,提高效率。
【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㈢ 養老金調整機制確立了嗎
據報道,繼養老金十四連漲、國資劃轉社保基金試點加速推進的消息出爐不專久,《關於建立城屬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確定和基礎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也於日前正式出台。這意味著逾5億城鄉居民養老待遇水平提升獲得了政策機制保障。
此外,還將參考城鄉居民收入增長、物價變動和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等其他社會保障標准調整情況,適時提出全國基礎養老金最低標准調整方案。
㈣ 今年的養老金是怎麼調整的今年養老金不足38830的補到38830是真的嗎
今年的養老金具體調整金額要等相關部門公布。今年養老金不足38830的補到38830是假的。
2022年養老金確定會繼續上調。根據相關部門通知,在2022年各個地區的社保繳費基數上,下限將會放大,讓參與社保的人都能夠更加靈活的選擇適合自己的繳費基數繳納社保。
這樣的升級有利於個體經營戶和靈活就業人員,可以選擇更高的繳費基數,這樣在退休後他們就能夠領取更高的養老金,從客觀上來講,這樣也有利於減小統籌賬戶的壓力,擴大社保的資金池。
㈤ 養老金調整以後各地發放如何
14省份明確在7月底前將年初以來的養老金補發到位,湖北等地將於8月底前補發到位。人社部相關負責人表示,養老金調整後,各地發放到位的具體時間可能不盡相同,但對退休人員而言,無論各地在何時開始組織發放,都要從調整當年1月1日算起並足額補發。這也意味著,7月和8月的社保待遇收入將出現較大變化。
專家表示,職工工資增長和核定最低、最高繳費基數調整,帶來職工公積金繳存數量增長,提高了對職工購房、租房等改善居住需求的支持能力。「住房公積金是以個人工資作為基數的,個人工資高或工資水平上漲,單位和個人繳納到住房公積金賬戶的錢就多,賬戶積累規模就大,如果已經買過房或者買房不支取,未來住房公積金還可以成為一筆價值不菲的養老資產。」中國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執行研究員張盈華表示。
㈥ 增加退休金有消息嗎
上海巿已經公布調整方案了,並承諾在6月15號以前發放到退休人員手中,相信其他省巿也很快就會公布並執行的,應該不會超過6月30號吧!再等幾天吧!
㈦ 養老金怎樣調整
法律分析:(一)定額調整
按退休(退職)時間劃分三檔:
1、 1995年12月31日前退休、退職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
2、1996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期間退休、退職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
3、2006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間退休、退職的,每人每月增加35元。
(二)掛鉤調整
與本人繳費年限和基本養老金水平雙掛鉤:
1、 每人每月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換算的繳費年限)每滿一年增加2元,繳費年限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2、同時,每人每月以本人2019年12月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增加1.6%。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㈧ 為什麼養老金要調整
政府費錢不討好,企業退休人員與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差距很大,引起社會矛盾,同樣退休人員相差好幾倍,這樣體現出社會不公平的一面,當前是越調整差距越大,所以說政府費力不討好。
㈨ 2022年1月起,養老金將有5大調整,具體發生了哪些變化
第一,養老金的認證方式已經出現了變化。
以前人們領取養老金可以通過不注銷戶口,瞞報老人的確實情況,繼續領取該退休人員的養老金,但是現在這種辦法已經行不通了,因為養老金的認證方式已經做出了改變。對於的人用一系列辦法偽造相關信息騙取養老金的行為,也很難在這一次養老金認證調整方式改變以後獲得,因為目前養老金的領取需要進行人臉識別認證。
第五,對於高齡的老人,他們能夠獲得一些補貼。
每個地區多多少少都會有一些高齡老人,比如說70歲以上有的甚至達到了80多歲的,這些老人他們能夠獲得多一點的補助。
㈩ 網上傳老保今天漲工資有信嗎
人社部、財政部的《關於2016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規定,2015年12月底前已退休並按月領取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可以增發養老金,總體水平是在2015年度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6.5%左右,並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辦法。
但是,除上海市已在5月31日出台實施細則外,其他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執行方案還沒有明確。各地的政府正在抓緊制定實施細則,養老金增加部分均從2016年1月起補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