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商業養老保險稅優政策
一、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保監會關於將商業健康保險個人所得稅試點政策推廣到全國范圍實施的通知》(財稅〔2017〕39號)規定:「三、關於商業健康保險產品的規范和條件符合規定的商業健康保險產品,是指保險公司參照個人稅收優惠型健康保險產品指引框架及示範條款(見附件)開發的、符合下列條件的健康保險產品:(一)健康保險產品採取具有保障功能並設立有最低保證收益賬戶的萬能險方式,包含醫療保險和個人賬戶積累兩項責任。被保險人個人賬戶由其所投保的保險公司負責管理維護。(二)被保險人為16周歲以上、未滿法定退休年齡的納稅人群。保險公司不得因被保險人既往病史拒保,並保證續保。(三)醫療保險保障責任范圍包括被保險人醫保所在地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內的自付費用及部分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外的費用,費用的報銷范圍、比例和額度由各保險公司根據具體產品特點自行確定。(四)同一款健康保險產品,可依據被保險人的不同情況,設置不同的保險金額,具體保險金額下限由保監會規定。(五)健康保險產品堅持「保本微利」原則,對醫療保險部分的簡單賠付率低於規定比例的,保險公司要將實際賠付率與規定比例之間的差額部分返還到被保險人的個人賬戶。根據目標人群已有保障項目和保障需求的不同,符合規定的健康保險產品共有三類,分別適用於:1.對公費醫療或基本醫療保險報銷後個人負擔的醫療費用有報銷意願的人群;2.對公費醫療或基本醫療保險報銷後個人負擔的特定大額醫療費用有報銷意願的人群;3.未參加公費醫療或基本醫療保險,對個人負擔的醫療費用有報銷意願的人群。符合上述條件的個人稅收優惠型健康保險產品,保險公司應按《保險法》規定程序上報保監會審批。......本通知自2017年7月1日起執行。」二、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推廣實施商業健康保險個人所得稅政策有關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17號)規定:「五、保險公司銷售符合規定的商業健康保險產品,及時為購買保險的個人開具發票和保單憑證,並在保單憑證上註明稅優識別碼。個人購買商業健康保險未獲得稅優識別碼的,其支出金額不得稅前扣除。六、本公告所稱稅優識別碼,是指為確保稅收優惠商業健康保險保單的唯一性、真實性和有效性,由商業健康保險信息平台按照「一人一單一碼」的原則對投保人進行校驗後,下發給保險公司,並在保單憑證上列印的數字識別碼。七、本公告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
如有其他保險疑問,請來:多保魚講保險!,
B. 稅收優惠型養老保險
什麼是「個人稅收遞延型保險」?
企業個人均可獲利
所謂個稅遞延型養老保險,是指個人收入中用於購買商業補充養老保險部分,其應繳個人所得稅延期至將來提取商業養老保險時再繳納。說得直白些,就是指投保人在稅前買入養老保險產品,在領取保險金時再繳納個人所得稅,對投保人而言有一定的稅收優惠。這一產品在許多國家已發展得相當成熟,其中最知名的屬美國的「401K計劃」。
與市場上現有的養老險品種相比,該險種有一定的稅收優惠。專家認為,發展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能夠有效拉動內需,釋放存款,此外,還有利於改善民生、完善社會保障體系。更重要的是,養老基金規模的擴大,可以為國家積累大量的長期建設資金,有利於支持實體經濟的發展。
舉例來說,如果個人月收入為6500元,每月拿出500元購買養老保險產品,那麼當月需要納稅的工資收入就只剩下6000元,在退休後領取養老金時,再繳稅就可以了。
對於投保人而言,購買個稅遞延型養老保險最大的好處是減輕稅收負擔,因為購買此類產品的多為青壯年,在領取保險金時,他(她)已經退休,在這期間大約有20年—30年時間,而通脹、提高個稅起征點等因素已經把個稅給稀釋了。
去年9月1日新修訂的個人所得稅法,將個稅起征點從2000元提高至3500元,同時征稅幅度也出現了調整,通過合理購買個稅遞延型養老保險,其對於每月個稅的繳納將產生很大的影響。而在退休之後,由於收入已經降低,即使再繳稅的話,數量也將遠遠低於現在。
企業個人均可獲利
個稅遞延型養老保險對於企業和個人來說是個雙贏的舉措:從企業的角度來說,購買個稅遞延型養老保險是員工自己投保,企業不需要支付額外的費用,卻能提高員工的福利;對於個人來說,由於在稅前購買養老保險,就能減免部分當期的個人所得稅。
之所以目前個稅遞延型養老保險遲遲沒有實施,並不是技術上有操作難度,關鍵是每月繳費金額還是有著很大的爭議,業內曾經有過一個測算:以月收入在6250元者為例,扣除四金後(按照佔比工資19%計算)以及個稅起征點3500元後,應納稅的收入為1562.5元左右,繳稅標准應參照10%的稅率計算,再減去速算扣除數105元,需要繳稅51.25元。
如果可以稅前列支600元作為保費,月收入6250元左右則應納稅的收入為962.5元,按照3%稅率計算,應繳稅28.875元。也就是說,如果購買了個稅遞延型養老產品,每月可以避稅22.375元。
以此類推,如果每月購買600元的個稅遞延型養老保險,收入越高,其避稅的金額就越大。
另外,如果實行個稅遞延型養老保險,初期可行的辦法就是通過個人所在企業代繳保費,等到領取保險金時,再由保險公司代扣稅。而且,稅延型養老保險產品將採用個人保單團體投保的形式,投保人在保費上還能享受到團險的較低費率。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C. 補充養老保險有哪些稅收優惠
1.我國現行年金個人所得稅課稅模式:
目前,關於年金的個人所得稅政策依據是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年金個人所得稅徵收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694號)、《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年金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補充規定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9號)對年金繳費環節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進行征稅(TEE模式,將於2013年12月31日失效)。該模式雖然對企業繳費計入個人賬戶部分不與當月正常工資、薪金合並計稅,給予了一定稅收優惠,但相比EET模式的優惠力度還是較小,。
2.改革後的EET年金課稅模式
所謂EET模式也稱遞延納稅。2013年國務院批准發布了《關於深化收入分配製度改革的若干意見》,提出「完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發展企業年金和職業年金,發揮商業保險補充性作用」;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乾重大問題的決定》也明確提出「加快發展企業年金、職業年金、商業保險,構建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進一步支持我國養老保險事業的發展,建立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稅務總局三部門於2013年12月6日研究出台了《關於企業年金
職業年金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3〕103號)
D. 商業養老保險稅收優惠
5月1日起,上海市、福建省和蘇州工業園區已經開始試點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試點期限暫定1年。
如有其他保險疑問,請來:多保魚講保險!,
E. 稅優險是什麼保險
優惠型健康保險。
個人稅優健康險是中國人民健康保險公司簽發的首單個人稅收優惠型健康保險,於2016年3月4日開賣。
國內健康保險市場呈現快速發展態勢,2012-2015年,中國健康險保費年復合增長率高達40.86%,其中2015年增速高達51%,遠超過同期財險、壽險、意外險的年復合增長率和增速。
【拓展資料】
一、稅優健康險有哪幾家保險公司有?
陽光人壽、泰康人壽、中國人民健康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中國人壽、平安人壽、新華人壽、太平人壽、建信人壽、中意人壽、太平養老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東吳人壽、德華安顧人壽、上海人壽、利安人壽、合眾人壽等保險公司有稅優健康險。
目前,投保人如果想要購買稅優健康險的話,可以直接到上述任意一家保險公司的線下營業網點購買。
購買時需要注意的是,有一些保險公司的稅優健康險不支持個人購買,只支持單位購買,若遇到這種情況,投保人可以向單位提出投保建議,然後再由單位進行購買即可。
當然,也可以到支持個人購買稅優健康險的保險公司購買稅優健康險,購買時只需要向保險公司提供本人的身份證明和被保險人的身份證明即可。
二、買保險需要准備哪些資料?
我們在買保險的時候需要一些材料,其中包括投保人的有效身份證件、聯系方式、聯系地址以及被保險人的有效身份證件等,因為現在很多的保險是可以直接在網上投保的,所以在線上投保的時候,只要將投保人和被保險人的名字、身份證號碼、年齡、聯系方式以及聯系地址等填寫進去就可以了。
但是購買不同類型的保險,需要的資料也會有所差異,到時候可以根據實際情況來定,也可以詢問保險公司辦理投保手續需要准備哪些資料,提前准備好就可以了。
F. 保險稅優政策企業年金
對企業年金或職業年金的企業繳費和封頂以內的個人繳費的個稅遞延優惠的政策,自2014年1月1日起開始執行,至今已經超過一年的時間。
延稅優惠政策實行一年的市場運行情況如何?
有機構調研報告顯示,市場反應平淡。此前已經為員工提供補充養老福利的企業中,僅1.5%根據新政作出了相應的調整;而新政出台前未向員工提供補充養老福利的企業中,僅有3%開始實施補充養老計劃;大部分企業仍在觀望。對此,國壽養老險公司一位管理人士對《證券日報》記者稱,「很正常。」
相比之下,無論是企業還是個人,都對個人稅收遞延型養老年金保險寄予了高度期待。將近六成的參加調研員工願意購買個稅遞延型年金產品,近七成企業考慮引入該產品。
僅引得3%企業建立年金
2013年年底,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出台了《關於企業年金、職業年金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3〕103號,下稱103號文),對企業年金和職業年金給予個稅遞延優惠政策,即企業(及事業單位)繳費和個人工資計稅基數的4%以內部分的個人繳費,個人所得稅遞延至領取年金時才繳納。
103號文自2014年1月1日起開始執行。去年年底,即企業年金稅優發布近一年之際,調研咨詢機構美世發起了「企業年金個稅遞延政策對市場的影響及個稅遞延養老產品的市場預期調研」,以了解稅優政策出台一年的市場變化。
共有133家企業參加了此次調研,55%的企業來自製造、化學化工和信息技術通信行業,其中超過40%的企業規模超過1000名員工。
調研結果顯示,總體上,稅優政策一周年,市場反應平淡。稅優政策出台前已經為員工提供補充養老福利的企業中,僅1.5%的企業根據新政作出了相應的調整。而新政出台前未向員工提供補充養老福利的企業中,僅有3%開始實施補充養老計劃。大部分企業仍在觀望。
在新稅優政策生效之前,參與調研的企業中約有25%已實施了補充養老計劃,其中超過40%的企業的補充養老計劃是以企業年金的形式操作的,在稅優政策生效之後,這些企業中的15%對他們的企業年金計劃進行了調整,主要是調整了繳費基數和比例,使得員工最大化地享受稅優政策。
個人所得稅遞延政策並未激起市場漣漪,國壽養老險公司一位管理人士對《證券日報》記者稱,「很正常。」
國壽養老險公司擁有除託管資格以外的其他全部企業年金相關業務資格,包括受託人、投資管理人和賬戶管理人,2013年受託管理資產規模達到1020億元,是國內首家企業年金受託管理資產突破千億元的法人管理機構。
該人士認為,一方面,103號文給予稅優遞延優惠涉及個人繳費的最多僅個人計稅工資的4%,即便是多了這4%也不會有太大變化,個人調整的動力可能仍不足。另一方面,103號文僅給予個人所得稅優惠,即便是個人有動力,但企業年金建立的決定性力量來源於企業,對企業繳費沒有足夠財稅政策支持的話,企業不會有為員工建立年金的動力。
目前企業年金的企業繳費部分稅收優惠政策仍依照2009年的舊規定執行,即《關於補充養老保險費補充醫療保險費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27號),其規定,企業為在本企業任職或者受雇的全體員工支付的補充養老保險費,分別在不超過職工工資總額5%標准內的部分,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准予扣除。
對尚未實施任何補充養老福利的企業來說,調研結果顯示,不建立補充養老計劃的因素有多重。企業最主要的顧慮是成本,其他因素還包括市場普及度不夠,以及法律法規仍不夠健全等。
「這對希望有所作為的企業來說是好消息,意味著只要稍作努力,就能脫穎而出。」美世認為。
根據人社部發布的數據,截至2014年三季度,全國企業年金建立企業為72171個,參加職工為2210萬人,積累基金7092億元。相較之下,2013年年底的數據為,建立企業年金的企業數66120個,參加職工2056萬人,積累基金6034億元。也就是說,2014年前三個季度,建立年金的企業數增加6051家;而人社部歷史數據顯示,2013年新增了11383家企業。
六成員工願意買延稅型養老險
企業年金(含職業年金、團體年金保險)為我國養老體系中的第二支柱,與作為第三支柱的個人養老保險(含個人延稅型養老保險、個人商業養老年金保險)一起,作為對第一支柱基本養老保險的補充。由於基本養老保險存在制度碎片化、城鄉差異明顯、覆蓋面較低、基金統籌層次較低等問題,商業保險能夠參與的第二支柱和第三支柱被賦予了越來越多的期待。
去年8月份國務院頒布的《關於加快發展現代保險服務業的若干意見》提到,適時開展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試點。對此,無論是企業還是個人都對稅優政策寄予了高度期待。
參與美世調研的企業員工普遍對個稅遞延型年金產品持有歡迎態度,將近六成的參加調研員工願意購買個稅遞延型年金產品,願意投入的資金均值約為基本月薪的6%。
同時,近七成企業將會考慮引入該產品,而這些企業中約有七成目前尚未實施補充養老計劃;已有補充養老計劃的企業中大部分也會對其現有計劃進行相應調整。
對此,美世中國養老咨詢總監蔡宗周稱,員工個人願意利用稅優為自己做養老儲蓄是個極好的現象,但個稅遞延型年金政策所涉及的是員工個人的儲蓄,無關乎企業出資提供補充養老或儲蓄福利給員工。
蔡宗周認為,中國老齡化快速發展及社會養老保險的不足,使得員工對補充養老福利將有強烈的需求。完善的企業整體薪酬制度是大勢所趨,對企業品牌的建立及對員工的吸引力都有正面的影響,而養老或儲蓄計劃是整體薪酬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對於關鍵員工的保留,若企業在他們年紀已長時才做補充養老福利,不僅將可能面臨更大的財務壓力,還可能招致員工不滿。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G. 納稅人交養老保險有優惠嗎
沒有優惠,公民納稅是義務的,是強迫的,是沒給優惠權利的。
H. 養老保險繳納比例是多少
養老保險個人繳納比例一般是根據社保部門的規定為主的,以實際工資作為繳納基數。一、企業繳費額=核定的企業職工工資總額×20%;職工個人繳費額=核定繳費基數×8%(目前為8%)。二、個體勞動者的繳費額=核定繳費基數×18%。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條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第五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將社會保險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
國家多渠道籌集社會保險資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對社會保險事業給予必要的經費支持。
國家通過稅收優惠政策支持社會保險事業。
I. 養老金保險的稅優政策
對個人的影響:養老保險稅收遞延凸顯「減負」效應退休後稅負更輕
假設一名30歲的普通工薪階層,其工資計稅金額(扣除三險一金等稅前列支項目後)為10000元,如其每月購買700元稅延型商業養老保險,根據其收入所對應的20%最高稅率來計算,稅延政策使他延後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為每月140元,一年即為1680元。30年後該人達到退休年齡,從個人賬戶支取商業養老金,根據30年後起征點及稅率進行繳稅,由於退休後的收入通常不會高於工作時的收入,因此退休後繳納的個人所得稅通常較低,再扣除通脹因素,稅收負擔就更輕了。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