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湖北省人社廳2014年企業退休人員工資調整方案出台了嗎,,
2014年湖北省退休職工漲工資|養老金最新方案消息
從2014年1月1日起,將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再提高10%,並向其中有特殊困難的群體適當傾斜。全國7400多萬企業退休人員因此受益。
湖北省下發關於2014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通知,企退人員漲工資方案出台,退休職工養老金增資數額不等,此次調整時間為2014年1月1日起,對退休員工實行普調和適當傾斜政策。
湖北省關於2014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通知
各設區市、定州市、辛集市、省財政直管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省本級養老保險統籌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14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4〕7號)和《關於做好2014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工作的函》(人社養司函〔2014〕8號)文件要求,經省政府同意,現就2014年我省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調整范圍和執行時間
2013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的人員(含退職人員,不含執行冀勞社〔2001〕72號文件規定的離休人員和符合原勞動人事部勞人險〔1983〕3號文件退休的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下同),從2014年1月1日起調整增加基本養老金。
二、調整辦法和標准
(一)普調
1、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90元,退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5元。
2、退休人員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每滿一年(不足一年按一年計算),月增加基本養老金3.5元。
(二)在普調基礎上,對下列人員再增加基本養老金
1、截止2013年12月31日,退休人員年齡滿71周歲至75周歲(含75周歲)的,每月增加40元;76周歲至80周歲(含80周歲)的,每月增加50元;81周歲以上的,每月增加60元。
2、符合冀勞社〔2009〕3號和冀勞社辦〔2009〕19號文件規定范圍的艱苦地區退休人員,按照所在地艱苦邊遠地區類別增加基本養老金:一類地區每月增加5元,二類地區每月增加10元,三類地區每月增加15元。駐省外艱苦邊遠地區的用人單位退休人員,當地艱苦邊遠地區類別高於我省艱苦邊遠地區類別的每月增加20元;與我省艱苦邊遠地區類別相同的,按我省艱苦邊遠地區類別調整標准增加養老金。
3、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本次調整後其基本養老金達不到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的,按照國家文件及我省有關規定補足到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
4、1998年9月30日冀勞〔1998〕65號文件實施前,因工全殘職工退出工作崗位退休並納入養老保險基金支付養老金的人員,本次調整月增加額達不到192元的,補足到192元。
5、2013年年度內達到70周歲的本次調整基本養老金後,退休人員(不含一次補費15年按月享受養老保險待遇人員)月基本養老金仍達不到700元的補足到700元,退職人員仍達不到550元的補足到550元。
三、資金渠道
本次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保險統籌的,由養老保險基金支付;未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的,按原渠道解決。
四、加強組織領導
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對廣大企業退休退職人員的親切關懷。各地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做好深入細致的政策解釋和思想政治工作,抓緊組織實施。各設區市、定州市、辛集市和省財政直管縣要通過擴大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覆蓋面、加強基金征繳等措施,落實調待資金,確保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不得發生新的拖欠。各地要按照國家和省委、省政府總體部署,於3月底前將增加的基本養老金放到位。
⑵ 湖北40年工齡企退職工、交費按。百分之百,個人帳戶8萬元養老金多少
咨詢記錄 · 回答於2021-06-18
⑶ 湖北十堰房縣2021年十月份企退養老金為什麼還沒發放
摘要 企業退休的養老金一般在每月十號左右發放
⑷ 湖北企退養老金上調方案
法律分析:湖北企退養老金每人每月增加37元,每人每月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換算的繳費年限)每滿一年增加2元,繳費年限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
法律依據:《關於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三、調整辦法
(一)定額調整
每人每月增加37元。
(二)掛鉤調整
1.與本人繳費年限掛鉤調整。每人每月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換算的繳費年限)每滿一年增加2元,繳費年限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
2.與本人基本養老金掛鉤調整。每人每月以本人2020年12月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增加1.2%。
(三)適當傾斜
1.2020年12月31日年滿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即1941年1月1日至1950年12月31日期間出生),每人每月增加40元;2020年12月31日年滿80周歲的(即1940年12月31日前出生),每人每月增加60元。
2.國家規定范圍的艱苦邊遠地區的調整對象,每人每月增加15元。
3.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享受供給制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享受薪金制的,每人每月增加25元;1953年12月31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符合勞社部發〔2002〕9號文件規定的原工商業者,每人每月增加10元。同時符合上述兩個及以上條件的,按照就高原則,只增加一項。
4.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按上述辦法調整後,根據中辦發〔2003〕29號和鄂辦發〔2003〕53號文件規定,其基本養老金仍未達到所在市(州)基本養老金平均水平的,補齊到平均水平(不含財政支付的生活困難補助)。
⑸ 湖北企退養老金上調方案
法律分析:調整辦法:養老金增加金額=定額調整金額+掛鉤調整金額+傾斜調整金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五條: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⑹ 湖北省人社局二0一七企退今年細則出台了嗎職工調工資湖北省人
2017年湖北省企業退休人員是會上調養老金的!
人社部與財政部已發出《關於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將按照5.5%左右的總體調整水平,為2016年12月底前已退休並領取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上調養老金,並統一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調整辦法。
湖北省政府正在按照這個通知要求,結合實際制定各地實施細則,於5月底前報人社部、財政部審批後,預計在9月底前發放到位,並從2017年1月份起補發。
其中上海市人社局已於4月26日發布消息,全市從2017年1月起,對企業退休人員、原鎮保領取養老金人員、城鄉居保領取養老金人員增加養老金,5月5日發放到位。
⑺ 湖北省今年企業退休人員的高級職稱加錢嗎
不會在對高級職稱人員單獨增發養老金了。
為何不再對具有高級職稱的企業退休人員單獨增發養老金,以下供參考。
北京市從2014年開始,高級職稱人員不再「多發」養老金
今年本市企退人員養老金調整取消高級職稱人員傾斜政策
今年的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方案已於2月底發布,一些退休人員在領取養老金時發現了一個細節問題——以往的調整方案當中都有一項是向高級職稱人員傾斜,怎麼今年這一項傾斜政策被取消了?
調整
高級職稱養老金傾斜今年取消
記者了解到,本市自2001年開始,基本養老金調整已連續十多年向高級專業技術人員傾斜。比如2013年的養老金調整,在按繳費年限和絕對額普遍調整的基礎上,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人員、高級政工師及高級技師,每人每月再增加120元。正高級專業技術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220元。
而今年對於各地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工作,國家有關部門提出了一項要求,提出各地調整時應重點向低收入群體和高齡群體加以傾斜,並進行相對力度較大的調整。同時,國家有關部門取消了各地必須向具有高級職稱的人員再進行單獨的政策傾斜。
在今年北京市的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方案當中,沒有單獨針對高級職稱人員設定傾斜政策,只是規定:高級專業技術人員調整後不低於全市養老金的平均水平。即按照繳費年限增加基本養老金和按絕對額增加基本養老金後,基本養老金低於調整後全市養老金平均水平3050元/月的,補足到平均水平。
解讀
數年調整退休待遇已大幅提升
對於這一政策調整,相關負責人表示,過去國家在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時,專門要求向具有高級職稱的人員單獨進行政策傾斜,主要是為了解決一些歷史遺留問題。考慮到應該專門為這些退休早,具有高級職稱,且為國家、社會做出貢獻較多人員單獨提高一定的養老待遇。同時過去由於體制等問題,具有高級職稱人員的養老待遇卻相差不少。例如有些老大學生,參加工作和退休時間都相差無幾,也都具有高級職稱,但從機關事業單位退休的,其待遇和從企業退休者還有一定差異。
近年來,情況有所變化。養老金調整政策已經連續數年向具有高級職稱的人員進行傾斜,而這些人員同時還能享受到其他普調和面向高齡人群等調整政策,這些退休較早、當初待遇相對較低的高級職稱人員,現階段退休待遇已經得到了較大幅度的提升。另一方面,近年來在企業中具有高級職稱的人員,不少都進入了企業中高層崗位,或者成為企業領導層成員,甚至拿著幾十萬乃至更高的年薪。同時,其繳費水平也都相對較高,一些人在按繳費基數上限繳費,退休後待遇自然不低。
目前人社部已經將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列入頂層設計,本市也將統籌考慮完善養老金的調整政策。
⑻ 湖北養老保險從哪一年開始
我國的養老保險制度是從1992年全面實施的,在此以前都是實行的企業退休制度,有些國企和全民企業早在1986年就開始就養老保險了,當時是有人民保險公司承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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⑼ 2014年社保有什麼新政策
(一)個人繳費。參加新農保的農村居民應當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繳費標准目前設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個檔次,地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增設繳費檔次。參保人自主選擇檔次繳費,多繳多得。國家依據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增長等情況適時調整繳費檔次。
(二)集體補助。有條件的村集體應當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助,補助標准由村民委員會召開村民會議民主確定。鼓勵其他經濟組織、社會公益組織、個人為參保人繳費提供資助。
(三)政府補貼。政府對符合領取條件的參保人全額支付新農保基礎養老金,其中中央財政對中西部地區按中央確定的基礎養老金標准給予全額補助,對東部地區給予50%的補助。
地方政府應當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貼,補貼標准不低於每人每年30元;對選擇較高檔次標准繳費的,可給予適當鼓勵,具體標准和辦法由省(區、市)人民政府確定。對農村重度殘疾人等繳費困難群體,地方政府為其代繳部分或全部最低標準的養老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