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社保的養老金怎麼計算公式
個人帳戶:退休時個人帳戶儲存額÷本人退休年齡相對應的計發月數
調節金:基礎養老金、個人帳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三項待遇之和(簡稱養老金基數)分檔設立,即從養老金基數不滿250元起,待遇每提高一檔(50元),調節金應減發10%(5元)直至滿600元及其以上不增發調節金。增發調節金後的養老金達到本檔最高額及其以上的,按本檔最高額發給。
最終待遇:(新計發辦法-原計發方法)×2006年退休的人員30﹪、2007年退休的人員50﹪、2008年退休的人員70﹪、2009年退休的人員80﹪、2010年退休的人員90﹪+原計發辦法。
社保養老金怎樣交才劃算,交夠15年後要不要再叫交,社保退休工資計算公式
社保是國家社會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由國家對公民在年老.疾病.生育或因工傷時,提供一定的經濟補償,從而起到保障公民的基本生活,維護社會穩定等作用的一項基本制度。
社保的養老金是按月領取的:1)基礎養老金:以退休時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比,月平均繳費工資金的平均值為基數(基數X繳費年限X1%);2)個人帳戶養老金:個人帳戶積累/規定的月數;3)調節金為300元;4)過渡性調節金,2007年退休的為250元/月,其後每晚一年退休減50%。
自費個體工商戶退休後你的養老金會很低的,若今年的社平工資是2528元,假如僅僅交到養老保險規定最低繳費年限15年,自今年到退休年齡,只能領退休金約900元。就是一直交到退休,你也領不到社平工資數。
所以15年後要不要交,那就看你經濟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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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 養老金怎麼計算的
養老保險,自己交8%,單位交20%,你自己交104,那麼交費基數是1300,單位交1300*20%=260
養老保險的政策演變決定著退休人員的退休金數量.從國發(1997)26號文件到國發(2005)38號文件歷時8年,共分三個階段:
1、2005年12月31日前退休人員-老人老辦法:按當地月平均工資的一定比例,各地不相同;/
2、2005-12-31至2006-1-1之間退休人員-中人:當地退休前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20%+(個人累計賬戶余額)*1/120+過渡養老金(必須累計連續繳費滿15年才能享受國家基本養老金,多交沒用;
3、2006-1-1之後退休:(當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個人賬戶存儲余額/計發月數。
(2)養老金公式擴展閱讀:
國家特殊津貼獲得者養老金
參加市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人員,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實際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滿15年以上的,按月計發基本養老金。根據最新的養老金計算辦法,職工退休時的養老金由兩部分組成:
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50歲為195、55歲為170、60歲為139,不再統一是120了)基礎養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
註: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指數
在上述公式中可以看到,在繳費年限相同的情況下,基礎養老金的高低取決於個人的平均繳費指數,個人的平均繳費指數就是自己實際的繳費基數與社會平均工資之比的歷年平均值。低限為0.6,高限為3。
因此在養老金的兩項計算中,無論何種情況,繳費基數越高,繳費的年限越長,養老金就會越高。養老金的領取是無限期規定的,只要領取人生存,就可以享受按月領取養老金的待遇,即使個人帳戶養老金已經用完,
仍然會繼續按照原標准計發,況且,個人養老金還要逐年根據社會在崗職工的月平均工資的增加而增長。因此,活得越久,就可以領取得越多,相對於交費來說,肯定更加劃算。
例如:根據上述公式,假定男職工在60歲退休時,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4000元。
累計繳費年限為15年時,
個人平均繳費基數為0.6時,基礎養老金=(4000元+4000元×0.6)÷2×15×1%=480元
個人平均繳費基數為1.0時,基礎養老金=(4000元+4000元×1.0)÷2×15×1%=600元
個人平均繳費基數為3.0時,基礎養老金=(4000元+4000元×3.0)÷2×15×1%=1200元
累計繳費年限為40年時,
個人平均繳費基數為0.6時,基礎養老金=(4000元+4000元×0.6)÷2×40×1%=1280元
個人平均繳費基數為1.0時,基礎養老金=(4000元+4000元×1.0)÷2×40×1%=1600元
個人平均繳費基數為3.0時,基礎養老金=(4000元+4000元×3.0)÷2×40×1%=3200元
個人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139
參考資料:網路-養老保險金
㈢ 社保養老金繳納公式
養老金計算如下:
(1)、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2)、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計發月數根據退休年齡和當時的人口平均壽命來確定。計發月數略等於(人口平均壽命-退休年齡)X12。目前50歲為195、55歲為170、60歲為139,不再統一是120了);
(3)、基礎養老金
=(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
(4)、公式中: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指數。
拓展資料:
【社保養老金領取條件】
一是必須達到法定退休年齡。
(一)對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1、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0周歲,並且累計工齡滿10年的;2、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累計工齡滿10年的,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3、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累計工齡滿10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應當准予退休。
(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的幹部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都可以退休。1、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參加革命工作年限滿10年的;2、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參加革命工作年限滿10年,經過醫院證明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3、因工緻殘,經過醫院證明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
二是養老保險必須繳夠15年
這里的繳夠指的是累計繳納年限,而不是連續繳納15年,中間中斷的話,不影響退休領取養老金,但是繳納年限減少的話,會影響具體養老金的金額,繳納時間越長、領取的金額就越多。
但若已經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但養老保險繳納年限不足15年怎麼辦?不同地區政策略有不同。北京政策為如果你有當地戶口,那麼可以續繳,如果延長5年後還不夠15年可以一次性補繳夠,不過繳納的費用都要自己承擔;如果你是外地戶口,但是在當地繳納社保滿10年,也可以續繳及一次性補繳;但如果你是外地戶口並且在當地繳納社保不滿10年,那麼只能退回到原籍進行續繳或補繳,並且也只能回原籍領取養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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㈣ 養老保險金如何計算
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抄如何計算襲
養老金 =(全省上年度在職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
個人養老保險是按繳費基數的20%繳納的,其中繳費基數的12%劃入統籌賬戶,繳費基數的8%列入個人賬戶。
以後退休時計算養老金金額同樣分二部分。一部分是從統籌賬戶中計算,就是基礎養老金;另一部分從個人賬戶中計算,就是個人賬戶養老金。
基本養老保險費由企業和職工個人共同負擔:企業按本企業職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繳納(北京是19%,其他城市可能不同),職工個人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收入的一定比例繳納(一般為8%)。
城鎮個體工商戶、靈活就業人員和國有企業下崗職工以個人身份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以所在省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為繳費基數,按20%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全部由自己負擔。
㈤ 養老保險金計算公式
養老保險金繳費計算公式:
單位繳費金額=養老繳費基數*20%(繳費比例從22%至10%不等,因各地政策不同)
個人繳費金額=養老繳費基數*8%
養老保險的參保年度指的是:2012年7月1日--2013年度6月30日。
各地繳費基數、繳費比例、繳費上下限不盡相同。
以部分城市舉例說明。例如,根據《2013年上海市社會保險費繳費標准》規定,機關、事業單位、企業、社會團體等單位養老保險繳費基數為2815-14076元,單位繳納22%。
(5)養老金公式擴展閱讀
北京市人力社保局2013年6月17日發布了2013年度五項社保繳費基數的上下限,文件規定,在北京市參加五項社會保險的在職職工按照本人2012年的月平均工資確定繳費基數。繳費基數上限按照北京市2012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確定,最高不超過15669元。
參加養老保險的職工繳費基數下限按照北京市2012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0%確定,最低不低於2089元。養老保險繳費金額最多,個人每月需繳納基數的8%。
㈥ 社保養老金發放公式
計算公式:月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其中基礎養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計發月數。
㈦ 基礎養老金的計算公式
一、對1998年7月1日後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參保人,基礎養老金的計算公式為:
基礎養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1% =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
註: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指數。
二、對其中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低於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的,基礎養老金的計算公式為:
基礎養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崗月平均工資xa+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1%
目前,a=0.6,今後隨經濟發展情況調整。
年限15年
個人平均繳費基數為0.6時,基礎養老金=(4000元+4000元×0.6)÷2×15×1%=480元
個人平均繳費基數為1.0時,基礎養老金=(4000元+4000元×1.0)÷2×15×1%=600元
個人平均繳費基數為3.0時,基礎養老金=(4000元+4000元×3.0)÷2×15×1%=1200元
年限40年
個人平均繳費基數為0.6時,基礎養老金=(4000元+4000元×0.6)÷2×40×1%=1280元
個人平均繳費基數為1.0時,基礎養老金=(4000元+4000元×1.0)÷2×40×1%=1600元
個人平均繳費基數為3.0時,基礎養老金=(4000元+4000元×3.0)÷2×40×1%=3200元
(7)養老金公式擴展閱讀:
基礎養老金又稱社會性養老金,它是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重要組成部分。新計發辦法規定,基礎養老金是指職工退休時上年度所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之和的平均值(即兩個數之和的一半)作為計發基數,繳費每滿1年(含視同繳費年限,計算到月)發給1%。
按照新的計發辦法,基礎養老金的月計發標准改為以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參保員工每多繳1年,繳費比例增發1個百分點;
二是個人賬戶養老金不再統一將個人賬戶積累額除以120,而是根據退休人員預期壽命延長的實際情況,除以一個適當的計發月數,該計發月數由國家進行統計測算並在全國范圍內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