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廣東職工查詢養老保險
《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貫徹落實的通知》(下簡稱《通知》)全文在廣東省政府網站發布,相關問題得以明確。其中,「中人」過渡性養老金根據本人退休時職務職級和工作年限確定。
根據《通知》,「中人」設立10年過渡期,過渡期內實行新老待遇計發辦法對比,保底限高。過渡期結束後退休的人員執行新辦法。
改革時(2014年10月)在職的機關事業單位編制內工作人員(含按合同制管理的原固定工,不含其他合同工),其改革前符合合並計算連續工齡規定的工作年限視同繳費年限;其改革前在企業或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參加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的實際繳費年限予以確認,並與改革後的實際繳費年限合並計算。
機關事業單位編制內合同工(不含按合同制管理的原固定工)改革前參加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的實際繳費年限予以確認,不認定為視同繳費年限,並與改革後的實際繳費年限合並計算。
至於老辦法的計算標准,則與2014年9月工作人員本人的基本工資標准、職務職級(崗位)等對應的退休補貼標准、國辦發〔2015〕3號文規定相應增加的退休費標准以及退休時工作年限對應的老辦法計發比例相關。
新辦法的待遇計發標准=基本養老金+職業年金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基礎養老金的計算公式與職工養老保險一致)。
過渡性養老金=退休時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視同繳費指數×視同繳費年限×過渡系數(1.2%)。
其中,視同繳費指數根據本人退休時的職務職級(崗位)和工作年限等確定,由省統一制定視同繳費指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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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廣東省2018年度退休工人 基本養老金是多少
社保交滿15年養老復金的計算公式制是:月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基礎養老金=本人退休時當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20%,個人賬戶養老金=本人帳戶存額÷120。累計繳費年限為15年時,65歲退休的話,還可以領退休金約20年(前提是活到85歲),那以此推算,可以領取養老金的時長為:20×12個月=240個月。
Ⅲ 廣東職工 退休金 是怎麼計算的
城鎮職工中人的養老保險分為三個部分來領取,分別是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和過渡性養老金。
基礎養老金。這一部分來自大家所在的企業(單位)的繳費,你要是自由職業者,沒有企業給你繳費,那這一部分就得你自己繳費,總之都要交進當地的統籌賬戶,從裡面去領取。
基礎養老金的計算方式: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上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加上你自己的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兩者相加之和除於2,求一個平均數,然後用所得的平均數乘以你自己的繳費年限的百分比,得到的結果就是你的基礎養老金。
公式=(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x繳費年限ⅹ1%。
比如你退休時上年度2017年平均工資是5000元,而你的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也是5000元,那麼兩者相加除以2還是5000,而你繳費了30年,5000元乘於30等於150000元,150000x1%等於1500元,這就是你第一部分的基礎養老金。
個人賬戶養老金。這是我們自己繳費,不斷累積起來在自己個人賬戶里的錢。
領取方式是等到退休時,整個繳費的本金和利息的累積額就確定了,用這個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即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內養老金儲存額÷計發月數。
計發月數和你的退休年齡相關,比如60歲退休就是139個月。假設你在退休時個人賬戶儲存額是20萬元,每個月領多少,就是20萬除以139等於1438.85元。
公式=200000÷139=1438.85元
過渡性養老金是針對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參巳參加工作,卻要以後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才退休的這一大批「中人"。這批人改革前的工作年限沒有繳費,也沒有建立個人賬戶,而繳費年限和個人賬戶儲存額又是計算養老金的主要因素,所以國家在政策上對中人進行補貼,就是過渡性養老金,另外還有一個視同繳費年限。
過渡性養老金=退休時上年限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x指數化視同繳費基數ⅹ視同繳費年限x1.3%或者是1.4%。
公式=退休時上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x指數化視同繳費基數x視同繳費年限ⅹ1.3%(1.4%)。
(3)廣東養老金網資訊擴展閱讀
退休金(Pension Plan) ,是企業或事業單位職工或工作人員退休後一次或分次支付給職工的服務酬勞的一部分。企業制訂的退休辦法,應有利於提高職工的勞動積極性,使其老有所依,對社會的安定和提高企業效益均有益處。
以上三個部分就是基本養老金的組成部分。通過養老金計算的三項公式,我們可以看出影響養老金的主要原因:
1、退休時的社會平均工資,水平工資越高,計算的養老金越高;
2、個人的繳費年限,繳費年限越長,計算的養老金越多;
3、個人的繳費基數,繳費基數(檔次)越高,計算的養老金越多;
4、個人的繳費工資,工資總額越高,繳費越多,繳費越多,個人賬戶儲存額越高;
5、個人賬戶內養老金儲存額,個人賬戶儲存額越多,計算的養老金越多;
6、退休年齡,退休年齡越大,計發月數就更少,計算出的養老金就更多。
Ⅳ 廣東省社保養老保險
1、省屬公司購買省社保,市屬公司購買市社保
2、購買險種不同
廣東省社保:養老保險、工傷、生育
廣州市社保:養老、失業、工傷、生育、醫療
3、繳費基數不同,繳費比例不同:省社保養老保險,單位部分18%,廣州市社保養老保險,單位部分12%
4、享受的待遇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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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廣東省基本養老保險金
養老保險轉移相關制度
一、養老保險關系省內轉移
(一)適用對象。按照《廣東省社會養老保險條例》的規定,在我省行政區域內的不同地區(地級以上市)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且在辦法實施前尚未領取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參保人。
(二)轉移辦法。參保人在新就業地繼續參保後,應當向原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索取養老保險參保憑證,交由新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持續本人養老保險關系並存檔。
(三)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申領與發放。參保人符合領取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條件時,由最後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規定辦理申領、審核手續並發放基本養老保險金、年度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和死亡待遇等。
二、養老保險關系全國范圍內轉移
(一)適用對象:
適用於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所有人員;已經按國家規定領取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不再轉移基本養老保險關系。
(二)轉移規定:
1、參保人員返回戶籍所在地(指省、自治區、直轄市,下同)就業參保的,戶籍所在地的相關社保經辦機構應為基金及時辦理轉移接續手續。
2、參保人員未返回戶籍所在地就業參保的,由新參保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為其及時辦理轉移接續手續。但對於男性年滿50周歲和女性年滿40周歲的,應在原參保地繼續保留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同時在新參保地建立臨時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賬戶,記錄單位和個人全部繳費。參保人員再次跨省流動就業或在新參保地達到待遇領取條件的,將臨時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賬戶中的全部繳費本息,轉移歸集到原參保地或待遇領取地。
3、參保人員經縣級以上黨委組織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批准調動,且與調入單位建立勞動關系並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不受以上年齡規定限制,應在調入時及時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手續。
三、待遇領取規定
1、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在戶籍所在地的,由戶籍所在地負責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2、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滿10年的,在該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當地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3、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回上一個繳費年限滿10年的原參保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4、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每個參保地的累計繳費年限均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及相應資金歸集到戶籍所在地,由戶籍所在地按規定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轉移流程
1、目前政策,社保異地(跨省、跨地區)轉移,僅養老保險可向戶口地轉,而且只轉個人賬戶金額,公司交的不能轉,同時還需要是城鎮戶口。
2、符合轉移條件的,先去戶口地社保機構開戶,開具接受函及獲取相關社保轉移資料(當地社保機構名稱、開戶行名稱以及賬號等),再到轉出地社保中心辦理轉出手續,然後回戶口地辦理轉入。[3]
申請表格式
XX社保中心:
因為XX原因,本人(姓名,身份證號)申請辦理養老保險轉移手續,希望協助辦理相關手續。
特此申請
申請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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Ⅵ 廣東省社保退休與廣州市社保退休的退休金差距
Ⅶ 廣東省社保的退休金問題
退休後的每月領取養老金計算公式為
(退休前一年的社會化平均工資+個人指數回化平均答繳費工資)/2*繳費年數*1%+個人總帳戶/139。個人總賬戶為您繳費計入個人賬戶部分投資積累而得。
所以工齡相同不一定退休金就一樣。退休金還跟退休前一年的社會化平均工資、工作時候的繳費工資高低有關。
Ⅷ 廣東省養老金什麼時候到帳最新消息
國家人社部與財政部最近發出《關於2016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總體調整水內平為2015年企業和機關事業容單位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6.5%左右,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辦法。
掛鉤調整體現為「多工作、多繳費、多得養老金」的激勵機制,與繳費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等因素掛鉤,並適當對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企業退休人員等群體傾斜予以照顧。
近段時間,廣東省政府正在按照這個通知要求,結合當地實際抓緊制定實施細則,預計正式調整退休人員養老金還需要耐心等待,但養老金提高部分都是從2016年1月開始補發的,敬候佳音。
Ⅸ 廣東省養老保險待遇
你好,根據《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國發〔2014〕8號)文件第七條規定: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個人,年滿60周歲、累計繳費滿15年,且未領取國家規定的基本養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
新農保或城居保制度實施時已年滿60周歲,在本意見印發之日前未領取國家規定的基本養老保障待遇的,不用繳費,自本意見實施之月起,可以按月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距規定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應逐年繳費,也允許補繳,累計繳費不超過15年;距規定領取年齡超過15年的,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不少於15年。
——也就是說,在你們本地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實施時,參保人距待遇領取年齡(60歲)不足十五年的,應當逐年繳費,包含到齡當年的保費。制度實施時,參保人距待遇領取年齡(60歲)超過十五年的,可選擇不繳,但是累計繳費年限不少於十五年,否則無法申領待遇。
希望我的回答對您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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