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企業養老保險最新補繳政策出台
可以補繳的。
2017年最新社保一次性補繳政策:
員工到達退休年齡,沒有養老保險的,可以一次性交滿15年的養老保險以後再辦理退休手續,享受退休以後按月領取養老金的待遇。
國家出台補繳養老保險費新政策,對未參加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單位和人員及中斷繳費企業和人員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做出明確規定,為各類人員補繳以前中斷期間的養老保險費,接續養老保險關系提供了政策依據。
補繳范圍:
這次享受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優惠政策的,包括未參保企業和人員及中斷繳費的企業和人員。不包括按規定核定了繳費基數但有歷史欠費的企業和人員,對已核定過繳費基數的歷史欠費的滯納金,仍由地稅部門按規定確定和徵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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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企業養老保險怎麼補交
社保養老中斷之後可以續交,也就是允許斷斷續續的交。交夠十五年即可,只不過以前在單位的時候,單位幫您交當地去年社會平均工資的20%,個人交8%。如果離開原單位現在自己交,就需要交全部的28%。補交養老保險有兩種方式:
一是個體補繳:由於個人原因造成的欠繳(如失業期間或兩個單位調轉等)。由個人到戶口所在區的養老保險公司個體處進行補繳。補繳標准以當年社會平均工資為繳費基數,比例為18%。
二是單位補繳:由於單位原因造成的遲繳或漏繳,需由單位進行補繳。按照當年的社會平均工資和比例為標准。
不允許企業職工存在雙重勞動關系,對重復繳納養老保險費的,只記錄一次繳費,對與原企業尚未解除勞動關系,但本人同時又在另一個企業就業的職工,必須在現就業發工資的企業繳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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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職工養老保險補繳新政策2021
您好,2021養老金補繳新政策為達到六十周歲並且沒有參保繳費的居民,不再發放老年人生活補助,年滿四十五歲周歲不滿六十周歲並且沒有參保繳費的居民,不再允許一次性補繳十五年的養老保險費。養老保險的補繳對象含有公司的職工沒有達到法定的退休年齡,因為各種理由應保未保、中斷繳費或者欠費的;沒有參加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或者中斷繳費的;個體工商戶可以以個人身份補繳養老保險。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章基本養老保險
第十條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十一條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
第十二條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第十三條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前,視同繳費年限期間應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政府承擔。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出現支付不足時,政府給予補貼。
第十四條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第十五條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第十七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第十八條國家建立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物價上漲情況,適時提高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水平。
第十九條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基本養老金分段計算、統一支付。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二十條國家建立和完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實行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和政府補貼相結合。
第二十一條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符合國家規定條件的,按月領取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
第二十二條國家建立和完善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實際情況,可以將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和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合並實施。
4. 企業職工養老保險補繳新政策
法律分析:定額調整: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2元。掛鉤調整:企業退休人員、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按本人2020年12月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增加1.3%的基礎上,再與繳費年限掛鉤調整,15年及以下的繳費年限每滿1年增加0.7元,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部分每滿1年增加1.8元。適當傾斜:對高齡退休人員按照「滿70周歲不滿80周歲、滿80周歲不滿90周歲、滿90周歲及以上」三個高齡段分別增加35元、65元、105元;對艱苦邊遠地區企業及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按一類至六類地區每人每月分別傾斜增加10元、20元、30元、40元、60元、80元。2021年6月28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召開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工作視頻會議,全面部署基本養老金調整工作,要求各市(州)確保7月1日前把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發放到退休人員手中。
法律依據:《關於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第三條 調整辦法。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並實現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整辦法統一。定額調整要體現公平原則;掛鉤調整要體現「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激勵機制,可與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等因素掛鉤;對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可適當提高調整水平。繼續確保安置到地方工作且已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基本養老金不低於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水平。要進一步強化激勵,適當加大掛鉤調整所佔比重。
5. 最新養老保險補繳規定
可以補抄繳的。
2017年最新社保襲一次性補繳政策:
員工到達退休年齡,沒有養老保險的,可以一次性交滿15年的養老保險以後再辦理退休手續,享受退休以後按月領取養老金的待遇。
國家出台補繳養老保險費新政策,對未參加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單位和人員及中斷繳費企業和人員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做出明確規定,為各類人員補繳以前中斷期間的養老保險費,接續養老保險關系提供了政策依據。
補繳范圍:
這次享受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優惠政策的,包括未參保企業和人員及中斷繳費的企業和人員。不包括按規定核定了繳費基數但有歷史欠費的企業和人員,對已核定過繳費基數的歷史欠費的滯納金,仍由地稅部門按規定確定和徵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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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2019年企業職工補繳養老保險新文件是啥意思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以個人身份補繳的,須具有青島市戶籍且尚未享受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補繳時按屬地原則,到現戶籍所在區(市)社保經辦機構申報。申報辦理時,需持《個人身份補繳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申請表》(附件2)以及魯人社發〔2015〕29號文件規定的相關材料。區(市)社保經辦機構初審後報市社保局審核。經審核符合補繳條件的,到所在區(市)社保經辦機構辦理補繳手續。
關於貫徹魯人社發〔2015〕29號文件統一和規范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補繳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
各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各有關單位:
為做好統一和規范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補繳工作,妥善處理《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實施前我市用人單位欠繳養老保險費和職工中斷繳費、應保未保等問題,現就貫徹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山東省財政廳《關於統一和規范
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補繳政策的通知》(魯人社發〔2015〕29號)提出以下意見,請認真貫徹執行。
一、以單位職工身份補繳的,由單位持《從業人員補繳社會保險費申請表》(附件1)以及魯人社發〔2015〕29號文件規定的相關材料到所在區(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報辦理。其中,市內三區補繳時間超過一年及以上的,到市社保局申報審核後再到三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補繳手續。
二、以個人身份補繳的,須具有青島市戶籍且尚未享受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補繳時按屬地原則,到現戶籍所在區(市)社保經辦機構申報。申報辦理時,需持《個人身份補繳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申請表》(附件2)以及魯人社發〔2015〕29號文件規定的相關材料。區(市)社保經辦機構初審後報市社保局審核。經審核符合補繳條件的,到所在區(市)社保經辦機構辦理補繳手續。
三、以個人身份補繳的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人員,以補繳金額全部到賬之月確定其退休時間,自補繳金額全部到賬次月起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其中,要求認定視同繳費年限且符合認定條件的,其補繳及實際繳費年限必須滿15年。
四、已享受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或定期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的人員,自領取職工基本養老金待遇的當月起停發原待遇,同時其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中除政府補貼外的余額予以退還本人。
五、各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要嚴格按照魯人社發〔2015〕29號文件規定執行,嚴禁亂開政策口子。要認真做好政策宣傳和解釋工作,讓群眾充分了解政策,確保補繳政策落實到位。市社保局應按月將全市補繳情況報市人社局備案。
六、我市原與魯人社發〔2015〕29號文件規定不一致的,按該文件規定執行。
附件:1.《從業人員補繳社會保險費申請表》
2.《個人身份補繳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申請表》
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青島市財政局
2015年8月31日
7. 職工養老保險補繳新政策2020
1、參保人員繳費期間可補繳之前未繳費年度的養老保險費;參保人員到達養老金領取年齡時,繳費未滿15年的,可一次性補繳不足15年的養老保險費。
2、補繳實行按年繳費,繳費標准根據辦理補繳手續當年的繳費標准最低檔次確定,補繳不享受政府補貼。
3、補繳養老保險費的參保人員應攜帶相關材料到戶籍所在地鄉鎮(街道)的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理補繳手續。
4、養老保險在戶籍地的,當地領取;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滿10年的,在該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
5、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回上一個繳費年限滿10年的原參保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
6、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每個參保地的累計繳費年限均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及相應資金歸集到戶籍所在地,由戶籍所在地按規定辦理待遇領取手續。
(7)企業養老保險新補繳擴展閱讀:
養老保險補繳年齡
1、截止2014年12月31日,男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的人員,以個人身份補繳的,可一次性補繳15年,按規定辦理基本養老保險手續。
2、截止2014年12月31日,男年滿45周歲未滿60周歲、女年滿40周歲未滿55周歲的人員,以個人身份補繳的,一次性補繳的期限不得超過10年,其中個體工商戶補繳時間不得早於領取工商營業執照的時間。補繳以後每年繼續繳費,到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時,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可按規定辦理領取基本養老金手續;不滿15年的,可繼續繳費至滿15年,再按規定辦理領取基本養老金手續。
3、截止2014年12月31日,男未滿45周歲,女未滿40周歲,以個人身份補繳的,只能從參保之月開始繳費,累計繳滿15年後,達到退休年齡辦理退休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