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職工養老保險補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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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妥善處理《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實施前我省用人單位欠繳養老保險費和職工中斷繳費、應保未保等問題,統一和規范全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補繳政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若干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13號),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補繳范圍和條件
具有我省戶籍,年齡:男45--60周歲以內、女40--55周歲以內,可一次性補繳5—18年社保(養老+醫療),未參保、中斷參保、退伍軍人都可辦理城鎮職工養老,周期短、效率快。若超出國家規定退休年齡(男60周歲以上、女55周歲以上)也可一次性補繳15年城鎮職工養老,享受城鎮職工退休待遇。
二、補繳基數和比例
1、以單位職工身份補繳的,均以往年工作期間的崗位社會平均工資為基數,按26%的比例補繳歷年基本養老保險費。
2、以個人身份補繳的,均以補繳時所在市執行的上一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為基數,按20%的比例,補繳歷年基本養老保險費。補交費用由個人負擔,一次性繳清。
三、個人賬戶和繳費工資指數
以個人身份補繳的,補交費用全額到位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以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為基數,按8%的比例為參保人員計入或補建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今後在省內轉移養老保險關系或計發基本養老金時,按上述辦法補繳期間歷年的繳費工資指數均統一認定為0.6,並在個人賬戶信息中做特別標記。
四、補繳好處
1、個人累計繳滿15年保費,按國家規定退休後領取相應退休金,,退休金按國家規定逐年遞增。
2、個人累計繳滿15年保費,退休後領不滿11年(122個月)身故者,個人賬戶可繼承,另國家將給予一次性撫恤金。
五、審核程序
補繳人員准備身份證、有效原始材料、戶口本、兩張2寸免冠照片交經辦機構填報資料,資料由經辦處統一交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審批,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下發社保單據,個人一次性繳清。
㈡ 社會保險法關於社保補繳的規定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拓展資料】
一、社會保險是指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
二、社會保險計劃由政府舉辦,強制某一群體將其收入的一部分作為社會保險稅(費)形成社會保險基金,在滿足一定條件的情況下,被保險人可從基金獲得固定的收入或損失的補償,它是一種再分配製度,它的目標是保證物質及勞動力的再生產和社會的穩定。
三、在中國,社會保險是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其在整個社會保障體系中居於核心地位。另外,社會保險是一種繳費性的社會保障,資金主要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本人繳納,政府財政給予補貼並承擔最終的責任。但是勞動者只有履行了法定的繳費義務,並在符合法定條件的情況下,才能享受相應的社會保險待遇。
四、2020年1月1日起,在內地(大陸)就業、居住和就讀的港澳台居民將擁有社保卡,與內地(大陸)居民一樣,依法參加社會保險和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合法權益。
五、社會保險是社會保障制度的一個最重要的組成部分。所以,在討論社會保險的歷史時就不能把社會保險從社會保障中抽出來。
社會保險是指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建立社會保險基金,對參加勞動關系的勞動者在喪失勞動能力或失業時給予必要的物質幫助的制度。社會保險不以盈利為目的。
六、社會保險主要是通過籌集社會保險基金,並在一定范圍內對社會保險基金實行統籌調劑至勞動者遭遇勞動風險時給予必要的幫助,社會保險對勞動者提供的是基本生活保障,只要勞動者符合享受社會保險的條件,即或者與用人單位建立了勞動關系,或者已按規定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即可享受社會保險待遇。
㈢ 符合什麼條件的可以補交社保養老保險
您好,
一、補繳條件
符合男滿45歲、女滿40歲條件的農民就可以進行補繳,版最高只能夠補繳10年;權而男滿60歲、女滿55歲的農民,則能夠補繳15年。
二、補繳金額
所要補繳的費用,一般執行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為基數,並且按照20%的比例進行補繳養老保險費。
三、注意事項
有些地方已經不允許農村居民一次性補交社保了,而有些地方2018年後就不允許補繳了。很多農民在年輕時沒有繳納過養老保險的情況,很多地區已經出台了一次性補繳養老保險的細則,只要是年滿60周歲的農民都可以一次性繳納十五年的養老保險,然後每個月領取一定金額的養老金。
四、未來形勢
補繳政策出來了對很多人來說都是一件好事,畢竟以後每個月都有補貼領取,但是也不是每個人都可以一下子拿出這么多的錢來進行補繳的。
如能給出詳細信息,則可作出更為周詳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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㈣ 補交社保有什麼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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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老保險補交新政策一、養老保險補繳對象1、企業職工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因各種原因應保未保、中斷繳費或欠費的;2、未參加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或中斷繳費的;3、個體工商戶,可以以個人身份補繳養老保險。二、養老保險補繳基數以個人身份補繳的,均以補繳時執行的繳費基數,按20%的比例,進行補繳。三、養老保險補繳年齡1、截止2014年12月31日,男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的人員,以個人身份補繳的,可一次性補繳15年,按規定辦理基本養老保險手續。2、截止2014年12月31日,男年滿45周歲未滿60周歲、女年滿40周歲未滿55周歲的人員,以個人身份補繳的,一次性補繳的期限不得超過10年,其中個體工商戶補繳時間不得早於領取工商營業執照的時間。補繳以後每年繼續繳費,到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時,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可按規定辦理領取基本養老金手續;不滿15年的,可繼續繳費至滿15年,再按規定辦理領取基本養老金手續。3、截止2014年12月31日,男未滿45周歲,女未滿40周歲,以個人身份補繳的,只能從參保之月開始繳費,累計繳滿15年後,達到退休年齡辦理退休手續。四、養老保險補繳材料1、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復印件)2、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有從業經歷者提供原始檔案、《勞動合同》、用工登記表、工資台賬等證明其工作經歷的相關原始材料(原件、復印件)3、個體工商戶應提供工商營業執照(原件、復印件)4、部隊復員軍人提供軍人檔案。
㈤ 現在還能補繳養老保險嗎
現在還能補繳養老保險。
養老保險,全稱社會基本養老保險,是國家和社會根據一定的法律和法規,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勞動崗位後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
養老保險是社會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保險五大險種中最重要的險種之一。養老保險的目的是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為其提供穩定可靠的生活來源。
養老保險是國家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而退出勞動崗位後而建立的一種保障其基本生活的社會保險制度,目的是以社會保險為手段來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為其提供穩定可靠的生活來源。
養老保險是在法定范圍內的老年人完全或基本退出社會勞動生活後才自動發生作用的。所謂完全,是以勞動者與生產資料的脫離為特徵;所謂基本,指的是參加生產活動已不成為主要社會生活內容,其中法定的年齡界限才是切實可行的衡量標准。
【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六十三條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者補足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向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戶;並可以申請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於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要求該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
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且未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賣其價值相當於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
㈥ 社保一次性補繳政策
以下情況可補繳
應保而未保的用人單位職工具體包括三類情形:
1、自實施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以來,統籌范圍內在原國有企業、集體企業、企業化管理事業單位辦理了正式招工錄用手續、具有國家規定的連續工齡、因歷史客觀因素應保而未保的職工(含勞動合同制工人)。
經本人申請、單位申報,可到原單位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申請辦理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補繳手續。
對於申請人原單位不存在的,可由主管部門履行申報手續。
對於原已參保的原國有企業、集體企業、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職工,因其參加工作時間及連續工齡計算等問題有異議的,在按規定重新認定後需要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可參照上述適用范圍及申報辦法處理。
2、自1996年1月1日以來與用人單位建立或事實上形成了勞動關系、因用人單位未依法履行參保繳費義務應保而未保的職工。
不論是用人單位還是職工提出參保補繳申請,只要用人單位與職工之間不存在勞動關系爭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均應當依法受理。
3、經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機構或人民法院依法判定存在勞動關系、因用人單位未依法履行參保繳費義務應保而未保的職工。
用人單位應為職工參保而未參保,用人單位或職工均可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參保補繳申請,社保經辦機構應當依法受理。
對於經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機構或人民法院調解,用人單位與職工之間達成調解協議的,可參照上述辦法處理。
中斷繳費的靈活就業人員
可以向社保經辦機構申請補繳其在靈活就業人員窗口中斷繳費期間的基本養老保險費。
靈活就業人員首次參保或在靈活就業人員窗口首次接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的,不得通過向前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方式增加繳費年限,不得通過違規補繳而取得按月領取養老金待遇資格。
靈活就業人員補繳起始時間不得早於2004年7月1日。
制度改革前因正常原因離職的人員
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前因正常原因離職的人員,從進入企業工作或從事靈活就業之月起,按規定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建立職工養老保險個人賬戶。
對於上述人員進入企業工作以前符合國家規定的機關事業單位連續工齡及相關待遇,按照《關於職工在機關事業單位與企業之間流動時社會保險關系處理意見的通知》(勞社部發〔2001〕13號)規定執行。
上述人員,根據本人意願,由本人及用人單位、主管部門申請,報經市人社局審核同意,也可補繳其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時間的基本養老保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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㈦ 養老保險補繳新政策2020年怎麼交
補繳申請流程
1、個人應填寫補繳承諾書和申辦單,同時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後,向存檔機構提出補繳申請。
2、存檔機構應於每月25日前初審。通過後,對於補繳時在存檔機構正常和非正常繳費的人員要分別填寫補繳明細表和匯總表,並附相關證明材料一並上報所屬區(縣)社保經辦機構審批。
3、社保經辦機構審批通過後,在系統中錄入繳費人員的補繳明細,並生成補繳匯總。與存檔機構申報的補繳明細表和補繳匯總表數據核對一致後,轉基金收繳財務崗做收款處理。基金收繳財務崗應於每月28日前生成銀行扣款信息。審批未通過的,將相關信息反饋存檔機構。
4、個人應於提交補繳申請的當月28日前將補繳費用足額存入個人扣款賬戶中。當月審批已通過的補繳於次月1―5日由社保經辦機構委託銀行扣款。次月18日前財務回款成功後,個人可查詢賬戶情況。未成功的,將相關信息反饋存檔機構。由於個人原因造成扣款失敗的,個人應按照以上流程重新提出補繳申請。
【(7)社保養老保險補繳政策擴展閱讀】現在正規的社保代繳公司,是會免費幫合作企業辦理生育報銷,工傷報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