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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養老調查2000字

發布時間:2022-03-26 03:38:04

A. 農村養老調查的目的與意義

1.了解國情,關注民生2.關注老年人,尊重老一輩3.對科學研究、人口調查有重大意義

B. 關於農村的市場調查報告(2000字)

發展現代農業,建設新農村,必須給農民生產生活營造一個良好的社會環境,而農村社會化服務程度就是一根理性標尺。最近,做了個調查。調查情況真實地反映了農業生產和農村生活服務狀況、農民的社會心態、服務業的變化,具有普遍性、時代性和針對性,農村社會化服務任重而道遠。 (一) 。 技術服務合力難成。一項技術可以致富一方百姓,農業科技應該是農業結構調整的「發生器」。接受農業技術,農民喜歡現場指導和發放技術資料的方式。在技術推廣上,不是農民不願接受,而是工作合力存在問題。農業大縣往往是財政窮縣,鄉鎮一級的農技、農機、畜牧水產等工作服務部門經費堪虞,在工資無法保障的情況下(2006年,鄉鎮農技站人平經費只有3700多元,「既無錢養兵,又無錢打仗」,基層推廣機構基本上處於「線斷、網破、人散」的一種狀態),技術服務日顯窘境,服務方式創新舉步維艱,社會化普及性服務無法開展,服務缺位與農民群眾的要求形成強烈反差,難以適應發展現代農業和建設新農村的客觀需要。科技含量低的農業生產必然導致農民從事種養業收入水平在一定時期內處在一個低水平狀態。人均年收入在1000—1500元之間的農戶,逼近溫飽線,都很渴望有優良種子、種苗和技術指導,幫助其盡快致富。 信息服務張力有限。農民對農業信息主要反映有不知道向誰打聽、信息不及時、信息不準確、信息量太少等問題,客觀地反映了農村社會信息的不通暢。農業信息應該是覆蓋在農村社會之中的一張大網,有自上而下的傳遞,也有自下而上的反饋,良性互動才能形成社會層面的張力,為農業生產准確定位。泉湖鎮農民胡有樂認為,農業信息對農民來講,要靠農民主動去找,沒有專業的服務機構,有時打聽到的信息難以判斷,對自己的農業生產安排無法進行信息對接,農業生產品類與市場需求難以融合。 農資服務動力不足。農民從事農業生產需要種子、種苗、農葯、化肥等農用生產資料,由於市場放開,經營自由度擴大,購買自主權分散,形成了多元化經營和不同層面需求的農資服務格局。在農資服務中,農民特別看重的是種子、種苗。一粒種子可以改變世界。經營新的種子、種苗時,農民很希望看到示範樣板才有信心進行變換品種。在選購農資時,農民只能靠經驗辦事,不敢冒然一試,因為農資坑農、害農事件總是存在於農村社會的某個角落。經銷商由於利益驅動、同行業帶動、競爭性互動,經營農資只求賣出去,售後服務無從談起,沒有服務動力和積極性。特別是個體戶,一旦農資出現小問題,迴避矛盾,轉嫁責任。農民對農資的價格偏高和質量信用度有爭議,糧價漲,農資也漲,農民種養的純收益被農資流通環節剝離一部分。 (二) 現階段,農民生活水平有較大幅度地改善,新農村建設的春風將溫暖億萬農民。在問卷調查中,農村生活服務的重要性排序中,教育被擺在第一位,醫療衛生位居第二,而與其對應的滿意度,農民群眾卻很難認同,出現了重要的生活服務不滿意的現象,農村生活服務需要不斷充實和提高。 (三) 農村服務業的發展情況是農村社會化服務的晴雨表。對服務機構的調查,涵蓋了產前、產中、產後服務方面,有經營性質,也有技術推廣性質,從調查情況看,農村服務業發展需要政府支持和市場規范。 發展不規范。農村服務業是一個弱勢行業,在培育過程中,各種問題和矛盾比較突出,造成行業運作不規范,給經營性服務的可持續發展帶來不利影響。 服務方式合拍。在農村社會化服務中,農民要求服務機構和人員上門服務。服務業競爭法則促進了服務方式轉變,為農村社會化服務提供了一條現實的有效途徑。 政府投入不足。搞好服務,經費是保障。無論在經營層面,還是在技術、公益性層面,政府都應為農村服務業的發展注入活力,投入必要的經費。在影響農村服務業發展的重要性排序中,政府的投入位居第二。對農村經營服務業,政府應制訂可操作性政策,改善農村金融信貸環境,加大投入;改善市場環境,不要只收費不規范化管理,各級政府應制訂一個長期的發展規劃,減少人為的隨意性,使農村服務業發展有章可循,有規可施。而現階段,政府投入嚴重不足,已成為農村服務業發展掣肘的一個關鍵因素。 (四) 農村社會化服務是一項系統工程,是農民生產生活不可或缺的一種生產關系,是促進農業農村經濟持續增長的一個重要手段。當前,農村社會化服務網路還不健全,服務業發展還不規范,需要政府導向、政策導航、農民導演。 當好服務主角。政府的工作就是服務,農民的要求就是政府的工作責任,農村社會化服務需要政府統領和協調。政府服務農村社會,要一手抓技術性、公益性服務,一手抓經營性服務,使兩種服務互為融合、互為促進。在技術性、公益性服務層面上,鄉鎮一級的農技、教育、農機、醫療、畜牧水產等工作部門是主體,政府應加大經費投入,保障工作經費,教育新一代,推廣新種苗、應用新技術、提供新信息,成為農村經濟發

C. 大學生寒假關於農村的2000字社會實踐調查報告

本次調查重點採用訪談法,正是想通過這種面對面的交談的方式,探詢我鎮農村義務教育的現狀,共謀改進農村義務教育的大計。

由於教育經費的嚴重短缺,加之某些教育官員的政績膨脹,農村中小學基礎教育教學設施缺乏、落後,造成正常的教學活動無法開展,音體美勞等不少課程都因教學設施的缺乏而無法保證教學任務的完成,所謂現代化的教育設施也是綉花枕頭,成了擺設。

除學生家庭經濟困難這一主要客觀原因外,還有教師敬業精神差、教學理念落後、教學方法陳舊、教學質量低下等,也是導致學生厭學進而流失的一些主要原因。近年來各級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門為了引進和穩定人才普遍重視了提高教師待遇,卻往往放鬆了對教師的思想教育工作,教師為人師表、愛崗敬業、無私奉獻意識淡薄,追逐個人名利、動輒跳槽厭教的現象時有發生。

書寫要點

1.必須掌握大量的第一手材料。實踐者要深入群眾,了解調查對象各方面的材料,包括正面的、反面的,直接的、間接的,歷史的、現實的,弄清它的來龍去脈,為分析研究提供大量、可靠的事實依據。

2.要善於作認真的分析與研究。對掌握的大量材料作去粗取精、去偽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裡的處理,要透過表面現象,看到事物的真面目,抓住它的本質,從而得出正確的判斷和結論。

3.要選用切實、可靠的材料說明觀點。社會實踐報告所揭示的結論,必須通過對具體情況、具體事實做客觀的敘述和分析很自然地得出。要善於用精確、充足的材料來說明觀點。不能脫離材料空發議論;也不能只擺一大堆材料,而不提出明確的觀點和結論。

D. 關於調查農村養老問題社會實踐的心得體會(300-500字)即可,拜託啦

現在農忖老人普遍凄涼和悲哀一一鄰里好幾個對象令我覺得心寒,難版怪東方老總說:現中權國女人的惰落,就是中國惰落。如今八九十歲的老人是需要照顧的,可當今四五十的婦人只看錢不看人,把老人看成了累贅,恨不得能把老人早日送進《養老院》真的老人很悲傷,悲哀!!!!!!

E. 調查報告之—關於農村醫療保障和養老保險社會調查報告(速求)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關於農村養老問題的調查
另外,站長團上有產品團購,便宜有保證

F. 關於農村老人的社會調查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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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農村養老問題論文大綱

農村養老問題直接關繫到中國農村秩序的穩定與農業的可持續發展,由於固有的道德體系的崩潰和農村商品經濟的發展,通過構建和不斷完善農村養老法律體系來規范農村養老已是大勢所趨,「以家庭養老為主導,強化社會養老保險、引進商業養老保險,建立多種形式並存的農村養老保障體系」的價值定位既符合中國農村的實際,又有利於操作和實施。

人總是要老的,這是一種客觀的不可逆轉的趨勢。人老的直接後果就是獲得生存條件的各種能力逐漸喪失,那麼,曾經為這個社會做出過貢獻的老人們在其獲得生存的能力逐漸失去時,誰應該向老人伸出援助之手,為其提供物質和精神的幫助呢?這就是養老問題。隨著計劃生育政策在農村的實施,擁有中國大多數老年人口的農村地區將迅速出現家庭小型化的傾向。同時,農村勞動力向城市的流動、農村年輕一代道德觀念的下降等因素,都使得傳統的家庭養老形式面臨著嚴峻的挑戰。不難想像,在新的世紀,農村養老問題將是我國最大的社會問題之一。農村養老這個被我們迴避了半個世紀的課題,在人權制度逐漸完善、社會物質文化水平不斷提高的今天,我們已經沒有了迴避理由。
一、中國農村傳統的家庭養老的基礎分析
養兒防老是中國農村幾千年的傳統養老方式,這種以家庭作為最基本的養老模式得以長期存在的基礎是什麼?對這個問題的深層次研究將成為我們設計今天的農村養老制度的重要參考依據。
(一)家庭養老的客觀條件分析
1.自給自足的小農經濟是家庭養老的前提條件
新中國建立以前的兩千多年中,中國農村一直處於自給自足的小農經濟社會。一家一戶的小農經濟是一種不發達的經濟形態,低下的生產力將農民緊緊地束縛在一塊塊土地上而無其它謀生手段,封閉的交往形式又使農民只能依靠自身積累經驗而無其它獲取知識的途徑。於是,對土地和耕作知識的擁有就成了社會繼承與世代交替的重要內容。土地是父母的私有財產,父母退出生產領域後,並不放棄對生產資料的佔有權,子女要想獲得土地必須以贍養父母為代價。同時,子承父業是傳統農民家庭的突出特點,後代不僅由父母撫養成人,而且還從父祖那裡學會謀生的技能,繼承一定的產業和土地,這種生活上經濟上的高度依賴使得他們自覺服從父輩祖輩的制約,不敢有絲毫違抗。
父輩們靠土地生產生育,培育後代;子輩們靠土地維持生活,贍養老人,土地構成百姓們家庭養老的重要經濟來源。為了確保農民擁有土地,歷代政府實施了一系列土地分配政策,如井田制,占田制和均田制等。除了土地制度之外,政府還通過法律條文,嚴禁子孫與父母分家分財。《唐律•戶婚律》規定,「諸祖父母,父母在,而子孫別籍異財者,徒三年。」《明律》規定,「凡祖父母,父母在,而子孫別立戶籍,分異財產者,杖一百。」法律之所以如此規定,其目的就是為了穩定家庭養老的經濟基礎。
2.非貨幣經濟是家庭養老的必要條件
馬克思主義認為,「隨著人類由農業社會進入工業社會和後工業化社會,家庭贍養功能就慢慢脫離家庭而社會化。」(1)米特羅在《歐洲家庭史》中進一步描述道:「農民經濟是一種無貨幣經濟,以致於贍養老人只在家內是可行的,提供實物在超出一定距離時就會是不可能的,因為這需要用現金支付並用此錢購買食物,而在前工業時代,在農業地區中,這兩個都是不存在的。」(2)中國是一個農業大國,幾千年來中國農村的生產力極其落後,工業化程度很低,非貨幣的自給自足的自然經濟始終佔有主導地位,在這種非貨幣的農業社會中,農民生產自己幾乎全部的生產資料和生活資料,對於每一個人來講,都要不停地生產以獲得生活資料的供給,否則便無法保障自己的生活。而事實上,每一個人都有因年老而喪失生產能力的時候,此刻要想獲得生活資料,就必須依賴於家庭其他成員的生產。很顯然,非貨幣的自給自足的生產方式決定了家庭存在的必要性,也決定了家庭養老的必然性。
(二)家庭養老的主觀條件分析
1.傳 統的孝道思想是中國農村家庭養老的內在動力
在任何年代裡,老人的贍養不僅是由當時的生產力水平決定,而且還受到建立在這種生產力基礎上的贍養觀念的制約。歷史上,我國的老年贍養是以孝為核心在家庭內部進行的,孝道思想在中國有著長久的發展歷史和深刻的社會影響。儒家認為:「孝為百行之冠、眾善之始,是天之經也,地之義也,民之行也,德之本也。」(3)所以儒家立教以孝為起點,「孝字上半部為老,下半部為子,有老人扶子之義。」(4)因此,孝的道德觀最初是調解長者與小輩之間關系的行為准則。但是,到了封建社會,孝被抬到了極高的地位,成為一切道德觀念和道德行為的起點,並做為封建倫理綱常的基礎。封建統治者就是用孝束縛著每個人的思想和行為,孝的原則為:「父之所尊,子不敢不承,父之所異,子不敢不同」。(5)封建統治者重孝的目的是為了效忠,顯然以孝治天下,本身就包含了倫理和政治雙重意義。在封建思想文化的熏陶下,廣大農民總是認認真真地行孝,孝順父母的意識逐漸成為中國農村家庭養老的內在動力。
2.享受天倫之樂的本能是中國農村家庭養老的精神動力
人是社會的動物,不僅有物質上的需要,而且有精神上的需要。老人害怕孤獨,樂於和兒孫生活在一起,於是在長輩與晚輩之間形成一種強烈的群體感情,這就構成了家庭結構變化的向心力,形成一種牢固的封建家庭關系,成為一個團結的整體,具有強大的保護職能,共同保護家庭成員和財產安全。每個家庭成員都脫離不了家庭生活,更脫離不了家庭成員之間的相互依賴。而且家庭還有一定的穩定性,每個人都重家庭,輕個人,為了家庭的生存、利益和光榮,個人便可以忽略,為了維護家庭內部的和諧,個人必須各安其分,在人倫規范所界定的范圍內,將自己的社會角色演好,而個人的真實意見和感受則慎藏於角色、行為之後。於是又形成近代農民家庭的內聚性和封閉性,主觀上要求贍養老人必須在家庭內部進行。
3.政府的強力推行是中國農村家庭養老的外在動力
中國傳統社會自實施君主專制制度以來,國家權力日益集中在極少數人的手中。在「家天下」的政權模式下,統治者為了確保統治權力,努力造就國家利益至上的原則和絕對服從的心態。孝的本意是順從和「無違」,將孝擴展到政治關系方面,就形成了「以孝移忠」的思想觀念。另外,老年人是政府業績的形象代表。在傳統社會,老年人是知識和智慧的代表,更是國泰民安和國運長久的象徵。乾隆三下江南,其間五六次都有百歲「人瑞」迎駕道旁,他認為是「太和之氣」,「用征壽世」的吉兆。顯然,當老年人被賦予國運和德治的象徵意義時,家庭養老就不只是家庭的私事,而是政府的公事了。因此,歷朝歷代的政府官員都將維護家庭養老作為國家任務進行推動。政府強力推行家庭養老的標志有三:第一,有負責相關事務的中央和地方行政機構或專司其職的官員;第二,有保障家庭養老的制度和法規;第三,有維護家庭養老的思想觀念和道德。(6)中國歷史上的家庭養老是通過民政部門主管,縣級機構直管,吏部考課,監察部門分察,孝文化灌輸等逐漸納入政府行為范疇的。
二、現代社會中國農村家庭養老方式面臨的挑戰
市場經濟的逐步建立和社會經濟現代化以及人口流動的過程中,中國農村傳統的家庭養老開始面臨許許多多的挑戰:
(一)家庭規模縮小、核心家庭增多、家庭功能弱化。1982年到1990年兩次普查之間,家庭戶規模從4.3人/戶降到3.97人/戶,到1995年中國1%人口抽樣調查結果,平均家庭戶規模降到3.9人/戶,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平均家庭為3.44人/戶。中國的家庭結構也轉變為以核心家庭為主體的結構,1990年核心家庭占家庭總數的67.31%,其中父母與未婚子女組成的完全核心家庭佔57.81%,比1982年增長4.92個百分點。家庭戶平均規模的縮小和完全核心家庭的增多導致純老年戶不斷增加。1990年四普時城鄉合計60歲及以上老年人生活在單身戶和一代戶中所佔比例為25.6%。據1992年中國老齡科研中心對全國12個省市的一份調查,老人中一代戶的比例,城市達到41%,農村達到43%。(7)
生育率下降、子女減少和居住方式的代際分離還使得子女對老 年父母的照料產生了許多困難。子女多意味著老年人有較多的支持來源,獨生子女現象的出現使得獨生子女父母的養老變得異乎尋常的困難。總之,家庭的小型化和核心家庭的增多,使得家庭的養老功能弱化,同時居住方式的代際分離也意味著健康不佳的老年人在經濟供養之外還面臨生活不便、照料不夠、精神苦悶等問題。
(二)競爭壓力增加、人口流動加快、代際傾斜嚴重。現代社會人口流動越來越快,大量農村的年輕人進城打工。迫於崗位的競爭壓力,忙於工作和事業,使他們無暇顧及老父和老母;同時,一些青年夫婦較重視子女的教育和成長問題,有限的時間、精力和財力都向獨子或獨女傾斜,產生了「重幼輕老現象」,這對老年父母的心理健康和實際的生活質量都產生了負面影響。
(三)老年人平均壽命延長、患病率、傷殘率上升、自理能力下降。隨著農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老年人的壽命也在不斷延長。同時,隨著年齡增長(特別是超過75歲之後),老年人口健康狀況有所惡化,患病率、傷殘率會上升,自理能力下降,將更多地需要日常護理、生活照料和社會服務。這一切必將加大家庭的負擔,也必將導致年輕人消極拒養老人情緒的增加。
各種挑戰因素的結合使傳統的家庭養老模式開始瓦解和分化,這就是子女養老和在家養老相分離的態勢,而且子女對老年父母的照料和慰藉也不象過去傳統模式下那麼密集和經常了。這是傳統家庭養老制度在現代化沖擊下的一種變革。導致這種變革的因素是多方面的,但以下兩個因素在農村正在逐漸突出:第一,兩代人的居住偏好。喜歡分開過,是現代人特別是青年人的時尚,也可以說是人的現代性的一種表現。對我國14省市的一項調查表明,2/3的農村青年婚後一二年都要建立自己的小家庭。(8)在老人那一端,也有個圖清靜、少麻煩的想法。第二,家庭人口外流或外遷因素。子女不在身邊,在外地學習或工作,條件不成熟,兩代人只好分居兩地。顯然,作為家庭養老,無論是傳統模式抑或現代模式,有二個基本因素決定家庭養老的質量,一是子女的支持和關照程度,二是自身的一些因素,如經濟實力、健康狀況、人際關系。在農村,傳統孝道觀念的淡薄和老人自身經濟實力的弱小,決定了農村養老質量的下降,也決定了養老社會化在農村存在的空間正在形成。
三、當前中國農村養老的基本方式分析
現代社會,中國農村的養老方式已不再是單一的家庭養老,而是以家庭養老為主,多種養老方式並存的農村養老格局。許多新的養老方式在市場經濟的今天,正在發揮著越來越大的作用。認真分析比較研究不同的養老方式,尋求一種適合中國農村情況的養老制度,對於農村經濟的發展將具有重要意義。
(一)家庭養老。這是當前中國農村使用最普遍的養老方式,也是中華民族傳統美德之具體體現。這是一種最完美的養老方式,它所具有的優越性是任何其他養老方式都無法比擬和替代的。在現有經濟水平條件下及傳統文化模式下,家庭養老仍然是我國農村的主流養老方式。有關資料顯示:老年人口的全部經濟來源構成中,來自子女供給部分城市佔16.8%,鎮佔21.0%,縣(農村地區)佔38.1%。這說明子女供養在城鎮老年人中佔有一定地位,而在農村中則佔有重要地位。(9)
(二)集體養老。集體養老就是由集體經濟組織對年老多病、無依無靠的老人進行贍養的制度。集體養老的形式主要有五保制度和養老院制度。集體養老存在的物質基礎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管理的完善和物質的豐富,存在的心理基礎是老人社會交際的廣泛和子女對養老認識的多元化。經濟發展的不均衡性和農民意識的落後直接影響了集體養老的普及化和規模化。筆者認為集體養老只能作為農村養老的重要補充形式而不可能象有些地方官員所言成為家庭養老的替代形式。
(三)養老保險。面對農村老年人口數目的迅速增長和家庭養老的弱化,農村養老改革也加快了步伐。從1991年開始,根據國務院的決定,民政部開始有計劃有組織地組織農村社會化養老保險改革的試點。到1998年底,全國已有30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2000多個縣(市、區)開展了農村養老保險改革試點,有8200多萬農民參加了養老保險。(10) 應該說,農村養老保險從無到有並初具規模,已取得了很大的成績。但以上數字對於8億農民來說,社會化養老保險對大部分農民來 說還是離他們較遠。由於目前我國農村地區經濟發展仍比較落後,且地區間極不平衡,差異較大,在全國范圍內建立統一的農村社會化養老保險制度與現實情況相脫離。
(四)儲蓄養老。依靠平時的積蓄用來防老,在農村仍然有一定的市場。據筆者對河南省部分農村的調查,15%的農民對養兒防老已喪失信心,他們認為只有錢財是可靠的,因而盡可能省吃儉用,節約儲蓄以備老年之用。但是,低利率、高膨脹、天文數字的醫療費以及農民收入的降低,使得儲蓄養老已失去太大價值。
四、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存在的基礎
加快社會保障制度改革,是我國深化經濟體制改革的一項重要任務。中國農民人口多,佔全國12億人口的74%,其中60歲以上的老人7285萬,占農村人口的8.2%,並且以每年3%的速度遞增。農村的社會保障體系應如何建立和完善,是整個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環節。我國「九五」計劃和2010年遠景目標綱要指出:「農村養老以家庭保障為主,堅持政府引導和農民自願發展多種形式的養老保險」。2010遠景目標綱要為中國農村養老指明了方向。特別是指明了今後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發展思路,那麼,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存在的基礎是什麼、是否已經成熟?能否替代家庭養老?」就成為每一個理論工作者必須關注的焦點。
根據筆者多年來對農村養老問題的研究,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存在的基礎主要有:
(一)貨幣經濟的發展
非貨幣經濟決定了交換只能在相同的時間和空間進行,從而使生產者和消費者無法分離,家庭養老成為必然。只有到了工業化的現代社會,社會化生產達到了極度發達的程度,生產單位由家庭變為工廠,家庭成員各自都是獨立的商品者,依靠參加社會化勞動而取得工資收入,即以貨幣經濟完全取代非貨幣經濟,老人才能掙脫作為生產單位的家庭的桎梏,用貨幣來購買自己喜歡的商品維持生存,參加社會養老保險的條件才算成熟。因此,由家庭養老向社會養老轉變的前提條件就是現代化的貨幣經濟的存在。哈瑞斯說:「我們正在用老年保險和醫療保險的辦法取代工業化以前孩子照看老年父母的制度。當這一過程完成之後,父母孩子之間真正的反哺關系的遺跡也將消失」。(11)可見,西方發達的資本主義國家在他們的社會處於非貨幣經濟即農業經濟階段時同樣也是實行的家庭養老,不可用其它方式取代。
(二)農村的社會化服務體系的形成
養老的兩個要素是物質保障和生活服務。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關鍵是解決了養老的物質基礎,但是對於一個人特別是對於一個沒有生活能力或者生活能力很低的老人來說,僅有錢是遠遠不夠的,這就必須具備相配套的生活服務體系。生活服務的提供有三個來源,第一,老人自我服務;第二,家庭成員的服務;第三,社會化服務。家庭養老之所以經久不衰,就在於家庭成員不僅提供了充足物質資料,還提供了完善的生活服務,而且親人提供的服務又是最細致入微和完美周到的。因此,不管將來社會養老保險多麼發達,對於大多數人而言,家庭養老都是其重要組成部分。然而,老人自理能力的降低和家庭養老功能的弱化,就使得社會化生活服務成為影響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一個關鍵因素。筆者在調查中發現,一個村的經濟發達程度、社會化服務程度、對社會養老保險的認可程度是完全成正比的。據《經濟日報》記者王培楠報道,2001年初,廣東省東莞市率先覆蓋全社會的農村農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開始正式運作。全市參保農民76萬,16. 2萬符合退休年齡的農村老人領取了首筆養老保險金。這意味著,從2001年起,東莞所有20歲至60歲的男性農民、20歲至55歲的女性農民,將全部進人「社會養老保險的安全網」中。廣東省東莞市之所以率先實施覆蓋全社會的農村農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就在於小小的東莞2000年的財政收入總額已達103. 56億元,市、鎮、村三級公有資產已達1168億元,凈資產652億元;就在於每一個村的第三產業都有了長足的發展,社會化生活服務水平已大大提高。
(三)農村養老保險制度的完善
我國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起步較晚,許多地方現在還處於摸索階段,國外沒有現成的模式 供使用,國內沒有完善的法律作依據,操作的時候難免有種種不盡人意的地方,不當的管理和不周到的服務都會影響農村參加社會養老保險的信心。「受管理體制改革、利息持續下調及政策變動等因素的影響,2000年中國大部分地區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事業,出現了參保人數下降、基金運行難度加大等方面的困難,一些地區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甚至陷入停頓狀態」。(12)
從國外成功經驗來看,養老保險制度越完善、服務越到位,投保者的熱情就越高,保險基金也就越充足;反之,越沒錢,服務就越無法提高,投保者越沒有熱情,保險基金就越不充足,周而復始,形成惡性循環。
四、當前我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實施的現狀
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在我國起步較晚,制度也不完善,再加上農民素質、社會心理、東方文化、社會化服務水平、農民對保險制度的信任度、非貨幣經濟等等因素的影響,與城市職工養老保險相比,狀況很不如意。盡管到1998年底,全國已有30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2000多個縣(市、區)開展了農村養老保險改革試點,有8200多萬農民參加了養老保險。但以上數字對於8億農民來說,社會化養老保險對大部分農民來說還是離他們較遠。從目前農民繳費的情況看,人均繳費不到150元錢,根據他們的繳費額,幾十年後,平均每人每月拿不到幾元錢(相對於目前收入和消費水平)的養老保險金,根本達不到保險的目的。
但是,我們也不能不承認,隨著農村經濟情況的好轉,部分參與社會保險並最終獲得部分社會經濟來源的條件已經產生:第一,除極少數未脫貧的地區之外,中國農民已經過上了溫飽生活,很多農民已經在向小康生活水平邁進,具有了一定參加社會保險的經濟承受能力。經濟較發達的浙江省杭州地區農民,開展養老保險的鄉鎮覆蓋率已達到95%,一些富裕的年邁農民通過一次性交納幾千元養老基金,已開始按月50元、60元不等數額領取養老保險金(13)。第二,隨著全國保險業務的發展,社會影響的擴大,計劃生育政策手段的強化等等,農民參加保險的觀念不斷增強。他們開始理解到了參加社會保險對自身利益的保障作用,自覺性不斷提高。上海市早在1984年即順應農民需要而推出了《農村養老保險暫行辦法》,山東煙台從1989年開始,大膽地進行農村社會保險體制的改革,取得了極好的社會效果。
這種喜憂參半的現狀是和我國的基本國情完全一致的。我國的農村人口多、生產力水平低、經濟發展差距大,因而在養老問題上,各地情況差別很大,有些地方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已全面覆蓋,如東莞、溫州以及山東的一些地方,而有些貧困地區,連一般的保費還無法收齊。由於目前我國農村地區經濟發展仍比較落後,且地區間極不平衡,差異較大,在全國范圍內建立統一的農村社會化養老保險制度與現實情況相脫離。因此,在現有經濟水平條件下及傳統文化模式下,家庭養老仍然是我國農村老年人的主要方式。
五、解決我國農村養老的方式選擇及立法的價值取向
根據當前中國農村的經濟發展水平、傳統文化模式、社會化服務狀況以及養老的實際情況,筆者認為家庭養老仍然是中國農村中的主要養老方式,只不過這種家庭養老已不再是傳統的家庭養老,而是以家庭作為養老的載體輔助於多種養老方式的農村養老模式。可以這樣說,不管今後農村養老如何改革,家庭作為養老載體的地位是其他養老方式無法替代的。因此對於家庭養老中存在的問題及困難,我們應給予高度的重視,切不可以偏概全,隨意放棄對家庭養老的研究和規范,更不可武斷地認為社會養老保險能夠完全替代家庭養老。
之所以說家庭作為養老載體的地位是其他養老方式無法替代的,主要原因在於:第一,家庭養老的成本較低。同居一室,家庭成員更便於照顧老人,無需由專人脫離生產而專職對老人進行看管,既不影響生產,又不影響養老,符合帕累托效率最優原則。第二,我國養老保險的社會化程度不高。由於諸多的原因,我國的養老保險制度在農村的全面推廣還需要相當長的時間,在養老保險的社會化程度還很低的情況下,家庭養老這種古老的養老方式不能隨便地減弱或放棄。第三,家庭服務業不甚發達。即使人人都參加了社會養老,年老時有一筆可觀的收入,但由於農村家庭服務業剛剛起步,從事家庭服務的人員十分有限,因而,如果沒有家庭這個養老載體, 老人們即使手中握著錢也仍然無法安度晚年。第四,思想觀念、傳統文化和生活習慣對老人養老載體選擇的影響。傳統的「子孫滿堂」觀念在農村依然根深蒂固,年老人隨著年齡的增加,對家庭的依賴性、對子孫理解的渴望會進一步強烈。在這種情況下,即使拿到保險金的老人會選擇離開自己的家人而與他人生活在一起嗎?很顯然,家庭永遠都是最理想的養老載體。但是,市場經濟的發展和人的觀念更新以及人口的流動對家庭養老造成了強烈的沖擊,單靠原有的道德、法律法規對家庭養老進行規范已不能適應形勢的需要。因此,建立完善的農村養老制度,必須將家庭養老放在重要的位置。
養老的載體與養老的內容是相輔相成的,家庭願意承擔養老責任,但沒有物質上的支持,老年人的生活仍然無法得到保障;或者相反,老年人僅有資金上的保證,但無人對其進行照顧,其生活也是難以得到滿足。所以,在鞏固原有的家庭養老模式的前提下,必須在農村強制推廣社會養老保險,使農民建立防患意識,在其年輕力壯、創造力最強時,能有少部分的儲蓄,以備年老、多病沒有生活能力時所用。
鑒於上述分析,根據我國農村的基本國情,參照「九五」計劃和2010年遠景目標綱要中對農村養老的基本精神,我國農村養老立法的價值目標應該定位於:以家庭養老為主導,強化社會養老保險,引進商業養老保險,建立多種形式並存的農村養老保障體系。(14)
解決農村養老問題,除了加強對全社會的尊老、敬老的宣傳教育,弘揚中華民族尊老、敬老、養老的傳統美德外,在依法治國的今天,還要依靠完善法制。但是,我國到目前為止還沒有一部單獨的農村養老法,有關農村養老的問題散見於《婚姻法》、《老年人權益保護法》、《繼承法》、《保險法》、《民法通則》等等之中,這種分散的規定方法不僅容易造成彼此的不協調,而且影響到農村養老制度的實施。考慮到中國農村的特殊性和養老保障的復雜性,筆者認為,本著「以家庭養老為主導、強化社會養老保險、引進商業養老保險,建立多種形式並存的農村養老保障體系」的農村養老立法價值取向,我國農村養老法律體系可按以下思路構築:
第一,盡快制訂農村養老基本法——《農村養老保障法》,農村養老保障法可以作為我們正在制訂中的《社會保障法》的部門法。其主要內容應當包括:農村養老的原則、農村養老的形式、農村養老的種類、農村集體養老機構及其性質、家庭養老的內容、集體養老的內容、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內容、社會養老保險機構及其性質、農村社會養老基金的籌集管理發放、法律責任等等。
第二,根據《農村養老保障法》的基本原則制訂如下部門法:《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法》、《農村商業養老保險法》、《農村老年人權益保護法》、《農村家庭養老示範法》等等。
第三,制訂農村養老的行政法規。這一層次的農村養老保障法律規范是我國農村養老保障法律體系的重要方面,在整個農村養老保障法律體系中佔有重要的地位。具體應該包括:《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條例》、《農村家庭養老條例》、《農村集體養老條例》、《農村個人儲蓄養老保險辦法》、《農村養老基金管理機構條例》、《農村養老基金管理條例》、《農村養老基金管理機構稅收減免辦法》。
綜上所述,農村養老問題直接關繫到中國農村秩序的穩定與農業的可持續發展,由於固有的道德體系的崩潰和農村商品經濟的發展,通過構建和不斷完善農村養老法律體系來規范農村養老已是大勢所趨。「以家庭養老為主導,強化社會養老保險、引進商業養老保險,建立多種形式並存的農村養老保障體系」的價值定位既符合中國農村的實際,又有利於操作和實施,相信其研究對國家今後的農村立法具有一定參考價值。

H. 關於農村老人養老保險的調查報告 (作業)

人口老齡化是21世紀全球共同面臨的大難題,我國是世界上老齡人口最多的國家,目前老齡人口已近2億。農村老年人作為社會的弱勢群體,他們的生活狀況和社會保障情況更值得我們關注。近期,湖北省長陽土家族自治縣政協對全縣農村老年人的生存狀況進行了調查。

98%的農村老人處於亞健康狀態

據調查,全縣60歲以上的老人已達6.88萬人,佔全縣總人口的16%,而且每年以0.7%的速度不斷遞增,其中農村老年人口4.33萬人,占老年人總數的63%。

農村老人80%以上都患有農民職業病,如風濕、肌肉關節勞損、胃腸炎、營養不良等,98%處於亞健康狀態,小病能及時就醫的佔48%,承擔不起門診葯費和住院費(合作醫療)自費部分的佔67%。

70歲以下的老年人,只要不是特殊情況,都過著自食其力的生活,70至80歲以上的老人有一半仍在從事體力勞動,80至90歲的老人有10%處於自給狀態,有8%的老人的吃穿用基本需求無法得到滿足。

48.8%的農村老人在繼續從事生產勞動

據調查,農村有48.8%的老年人在繼續從事生產勞動,80歲以上的老年人仍在勞動的達16.3%。

事實上,農村老年人必須盡可能通過自己的勞動來獲得經濟收入。這是因為:老人無其它生活來源和有效的生活保障;子女們的負擔重,尤其是獨生子女,無力全面照顧雙方的老人。

據對43300多位農村老人的調查統計,發現有28000多位老人是空巢老人,他們一方面要照顧孫兒包攬家務,一方面還要承擔繁重的體力活、維持農業生產,人越來越老,精力越來越差,負擔卻越來越重。

72%的農村老人沒有享受過任何養老相關政策

養兒防老曾經是我國農村主要的養老方式。但是這種方式不斷受到沖擊,依賴傳統的大家庭和孝道已難以解決好農村的養老問題。

由於農業科學的推廣和家庭生活中科技與文化的應用,農村老年人的經驗已無多少用武之地,其長者、智者的權威地位已經發生動搖,在政治、文化、技術上都處於劣勢地位,加之沒有大筆遺產,農村老年人社會地位逐漸下降。

現代青年人對中國特色的「孝文化」的尊崇已經發生了很大變化,傳統的孝道出現了日益弱化的趨勢,一部分人把老人當做包袱,弟兄之間為養老人相互推諉扯皮,生活照顧和精神慰藉更是無從談起。

除了少數五保、特困戶由有關部門給予扶養和適當的生活補助,雙女戶和獨生子女戶每年有幾百元的計劃生育政策補助,通過合作醫療能夠報銷部分醫葯費外,農村老人中有72%的人沒有享受過任何養老相關政策,也沒有生活最低保障。

必須探索建立新型農村基本養老制度

依據「木桶理論」,農村養老問題是我國農村地區民生問題的「短板」,與社會發展水平不相適應。資料表明,丹麥、瑞典、葡萄牙、西班牙、希臘等國家,在經濟發展水平相當於我國20世紀90年代時,便已開始建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改革開放以來,我國財政收入大幅增加,已經具備了發展社會養老保險的基本條件,因此各級政府要高度重視,加大投入,探索建立新型農村基本養老制度。

首先,要建立農村老人基本養老保障制度。要結合各地農村的實際情況分階段、分地區實施,資金由各級財政按比例分攤解決。還要認真研究和開展農村養老保險,讓農民同企業職工一樣,從成年開始就繳納一定數額的養老金,進入社會養老保險制度覆蓋范圍。

其次,要逐步實行農村老年人集中供養。可由民政部門統一規劃,在農村分區域建設供養所或老人院,對無勞動能力的老人實行集中供養,由子女繳納一定的費用,民政部門將相關資金和社會救助的物資錢財捆綁使用,讓農村老年人能夠安度晚年。

再次,要建立針對農村老年人的各種救助體系。一是要建立對農村老年人的法律援助制度。二是認真執行《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堅決制止子女不孝和虐待老人現象。三是將農村低保向老年人傾斜。四是將民政部門的大病救助政策和合作醫療政策進行有機的整合與捆綁,提高報銷比例或者免除自費部分,使農村的貧困老人得了大病之後能夠得到及時的住院治療。

最後,要緊扣新農村建設的展開,把孝敬老人、尊崇老人、贍養老人作為鄉風文明建設的重要內容;老年協會、婦聯、殘聯等組織要樹立典型,倡導「百善孝為先」的傳統民族文化。

I. 農村老年人生活現狀的社會調查報告怎麼寫

為弘揚社會責任,體驗農村生活,提高個人素質,更好的服務於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展現當代大學生的良好風貌,我們赴新鄉延津縣魏邱鄉「450行動計劃」科技支農服務團就朱寨村農村老年人的生活現狀進行了了解,並結合當地實際探究了一條適合當地的農村養老模式。 一、社會實踐背景 2002年,第五次全國人口普查數據顯示,我國60歲以上的人口已超過1.32億,占目前總人口的10%以上,且以每年3.2%的速度持續增長,按照國際通用標准,我國已完全邁進了老齡社會的門檻。隨著中國的老齡化進程,老年人問題層出不窮,尤其在農村,生活條件不適,醫療疾病困擾,精神文化缺失等問題顯得較為突出。此類的問題嚴重影響到老年人的生活舒適度和滿意度,而農村老年人的問題關繫到農村穩定和社會長治久安,關繫到新農村建設的好壞。所以及時有效的發現和解決中老年人問題,建立適合當地情況的農村養老模式,逐步改善老年人生活、健康以及社會發展的條件,實現「老有所養、、老有所醫、老有所為、老有所學、老有所樂」是我們國家社會應盡的責任和義務。 二、朱寨村老年人生活現狀 通過對朱寨村近三百戶家庭的走訪,我們對該村的老年人生活條件、醫療健康狀況、文化娛樂休閑狀況等方面有了初步了解。其中有好的方面,但也有些情況不容樂觀。 (一)生活條件 1、居住環境:該村大多數為瓦房,不少家庭條件較好的住上了樓房或平房。而對於老年人,尤其是於子女分居,子女外出務工的老人,他們大多人居住在古老的瓦房中。由於農村人特有的生活習慣,院落中的物品擺放較為雜亂;現在大多數家中電視已經普及,但通過走訪,發現一些老人獨居的家中並沒有電視,所以他們的精神生活可以說還是一片空白。該村實施的「村村通」把水泥路修到了每家每戶(其中每戶出資400元,其餘由政府補貼),可使村民免受雨天走泥路的困難,但在走訪中也發現有些偏僻的地方路未修通。總的來說,該村老年人生活條件還行。 2、收入與支出:對於60歲以上的老人來說,其收入主要來自於勞動收入(個人積蓄)。據調查,該村人均耕地1畝左右,玉米和小麥為主要糧食作物,除去口糧、稅糧(現已取消)、牲口食糧外,以市場價出售,年戶均糧食收入約3000元,平均到每個人身上,尤其是老年人身上僅有幾百元,這就是大多數老年人用以養老的資本。對於那些身體尚好或有手藝的人(大多在60-65歲之間)他們還會向年輕人一樣外出務工以增加收入。除勞動收入外,老年人資金來源還有子女供給、政策扶持,然而,這些都是有條件的。如,子女於老年人的關系是否融洽,子女經濟條件,子女是否有尊老愛老意識願意支出;享受五保、低保、獨生子女計生補助等的要符合一定條件,需要評選過程客觀公正。 目前,農民的花銷相對較少,尤其對於老年人來說,其花銷部分主要用於生活生產消費和醫療保健支出。生活消費支出的主要用於購衣,食品,沼氣,自來水,電費等。用於生產消費的主要是糧種,花費,機械,農葯等的購置。隨著物價的上漲,這些方面的花銷成了他們沉重的負擔。在醫療支出這一塊,據調查發現,村中一家小診所,村民有頭痛發燒小感冒一類的小病一般都去村中這家小診所,有的甚至毫不在意,任其發展。另外農戶家中也有常備葯,因此,小病對村民的負擔影響尚輕。但一旦得了大病,尤其是老年人處於疾病多發期,看病支出在家庭支出中還是佔有相當比重。雖然農村新型醫療合作在農村較為普及,但據村民反映,由於體制原因,報銷比例有一定限制,且不同醫院,不同病情報銷比例也不相同,加之葯價虛高,醫患關系緊張等原因,農民從新農合中獲得的實惠並不多。 (二)健康狀況 一個人的健康不僅包括身體健康,還包括心理健康,飲食健康,生活方式健康等方面,這一點對老年人來說仍然適用。 1、身體健康。血壓是身體健康狀況的一個重要指標。醫療組成員利用隨身攜帶的電子血壓計為村民進行了免費測量。在幾天的測血壓活動中,他們共測量了238人(其中有復測者)。統計數據顯示,隨著年齡的不斷增長,高血壓比率不斷攀升,依次為12.6%(≤50歲)、16.3%(50——60歲)、23.8%(60——70歲)、54.8%(≥70歲)。由此可見,高血壓在老年人群中是易高發的。當然血壓高低受時間、季節、運動、溫度、環境、精神等因素的影響,所以我們盡力確保測量數據的科學性,可靠性。但從這一數據分析中,也能反映一定的問題。此外,通過走訪發現中老年人群中還存在著其他一些慢性病,如頸椎病,腰間盤突出,風濕類風濕等,這些疾病都是影響老年人身體健康不容忽視的問題。當然,隨著生活條件的改善,大多數老年人的身體還是健康的,人的壽命大約在75——80歲(該村有一93歲高齡的老人),但以上所反應的問題仍要引起人們的高度重視。 2、心理健康 老年人的心理問題來自於兩個方面。一是社會外部環境,隨著現代社會生活頻率的加快和部分地區社會尊老養老風氣的退化,一些人見到老年人不會主動打招呼,視而不見,這對老年人心理籠罩了陰影使之產生了社會不再尊重老年人的想法,加之自己認為老了無用的心理,更加重了其心理負擔,使其生活相對比較封閉,缺乏與外界交流,這一點尤其表現在80歲以上的身上。二是來之於家庭內部,老人與子女關系不融洽,子女外出武功缺少對老人的關心,子女忙於事務對老人關懷不夠入微等都使老人謝了產生失落感。同時,年輕一代對老年人行為不理解也極易對老年人的心理造成創傷,相對應,老年人對年輕人的行為也存在困惑。

J. 關於農村老人贍養問題的社會調查報告

農村老人贍養問題不容忽視

當前,老年人口的急劇增多,使維權護老成為新世紀的一個社會性問題。而在老年人群中,農村老人約佔80%。由於社會歷史的原因,農村老人老有所養的問題,比城鎮老人更為艱難。山東省蒼山法院近日對1990年以來的102起贍養糾紛案進行調查分析,發現農村老人的贍養問題不容樂觀。

從調查的情況看,農村很多老人的晚年呈現出不同於城鎮老年人的生活特點。

生活條件較差,生活方式單調農村老人的生活方式主要有四種,即三世同堂型、不分不離型、分擔贍養型、獨自生活型。三世同堂型即老人與子孫共同生活,生產生活中的事物主要由子女、兒媳決定,老人除干點家務活幫助照看孩子外,別無其他活動,生活比較單調;不分不離型是指老人與子女雖沒有分家,但是不與子女一起居住,生活費用由子女供應,這種類型的老人在子女少的家庭中佔有相當的比例;分擔贍養型主要集中在多子女的老人家庭中,子女按比例分擔老人生活所必需的糧食及日用品,老人也不與子女一起生活;獨自生活型是指單身老人或老年夫婦單獨生活,生活費用由自己承擔,責任田裡的重體力活由親朋好友或子女幫助,這種類型的老人既有孤寡老人也有多子女或單子女的老人。許多不分不離型、分擔贍養型、獨自生活型的老人大多居住在村莊周圍低矮破舊的房子里,在有的地方,村莊周圍甚至出現了老年人聚居的「老年村」,其生活條件普遍較差。

老人生活要求低,渴望但不苛求精神贍養與城鎮老人呼籲精神贍養不同,農村老人雖然也希望兒女精神贍養,但相當一部分老人是只要生活有保障,不致挨餓受凍就很滿足了,而不太注重營養保健、參加娛樂活動等。

生活來源單一,完全依賴子女農村老人參加社會養老保險的極少,他們中很多人因年老疾病而喪失勞動能力後,生活只能依賴子女,沒有其他出路,這是農村老人與城鎮老人的一個顯著區別。

造成農村老人生活艱難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幾方面:

1、子女間非正常攀比,使老人生活無著落。從調查的情況看,多子女家庭互相推卸贍養責任的糾紛案件約佔全部贍養糾紛案的80%以上。如78歲的張某有3個兒子,都已成家獨自生活,老人自己則住在舊草棚里。原來兄弟3人商量好每家都拿出一定的糧食贍養老人,可後來老二以父親在老三結婚時花的錢比給他的多為由拒絕贍養老人;老三媳婦則以結婚時老人怠慢了娘家人為由也不盡贍養義務。老大開始按時給老人送去生活費和糧食,後見兩個弟弟不盡義務,也停止供應。老人遂把3個兒子告上法庭,法庭判決老人勝訴後,兒媳們則以老人敗壞他們名聲為由,仍不盡義務,甚至發展到打罵老人,最終張某服毒自殺。

2、農村社會養老體制不健全,養老方式單一落後。絕大部分老人至今仍靠子女扶養,他們年輕時扶養子女,為子女上學、結婚耗盡了全部積蓄,有的老人甚至把住房也全部讓給了子女。由於農村養老保險體制不健全,老人大多沒有經濟來源,到年老時在經濟上便完全受制於子女,致使有的子女特別是個別兒媳視老人為負擔,老人在家裡經常受氣。

3、部分子女道德倫喪,只知向老人索取,卻不願回報老人。有的兒媳視娘家人為自己人,公公、婆婆為外人,「內外」差別大,不贍養甚至虐待公婆,有的兒子抱著息事寧人的態度,使父母飽受委屈。據蒼山縣法院統計,1990年以來全縣訴訟到法院的虐待老人案件達16件,而實際上沒訴諸法律的虐待現象遠大於這個數字,因為很多老人即使受到虐待也往往採取遷就忍讓的態度,造成隱性虐待較多。

農村養老問題嚴重干擾了農村的正常生活秩序,影響了社會安寧與穩定,給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也帶來了負面效應,因此必須正視這一問題。

一、要完善社會保障體系。建立健全農村養老保險制度,提倡農村青年為自己和老人參加養老保險,使農村老人減輕對子女的物質依賴程度。從長遠的觀點看,通過社會保障體系使老人安度晚年,將是解決農村養老的一個重要途徑。

二、搞好農村精神文明建設。要在全社會提倡敬老愛老的優良傳統,建立團結和諧的農村家庭關系。當前甚至在今後相當長的時期內,在農村,子女仍將是養老的主要承擔者,因此,必須將敬老愛老作為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一個重要方面,滲透到農村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

三、依法養老。目前,關於保護老年人權益的立法工作已經取得了一定成效,在婚姻法、刑法、民法通則等法規中都有專門的條款,國家還專門制定了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對不盡贍養義務的人可以視情況追究其民事和刑事責任,從而為農村老人依法養老打下了法制基礎。當前我們要進一步加強法制宣傳,讓全社會了解保護老年人權益的重要性,老年人特別是農村老人更應學法懂法,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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