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常寧縣居民老年人去世後如何辦理社保手續
繳納了社保的參保人未達到退休年齡死亡的,其個人賬戶的社保的處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繳納了社保的參保人在去世後,其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一、參保人去世養老保險辦理:
1、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
2、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3、參保人在參保繳費期間死亡的,其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其法定繼承人或指定的受益人。
4、參保人在領取養老金期間死亡的,其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的剩餘部分,一次性支付給其法定繼承人或指定的受益人。
二、參保人去世醫療保險辦理:
去世的參保人醫保卡內的賬戶余額可由繼承人依法繼承。根據醫保政策規定,參保人依法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和過渡金一經繳納,不予退還。參保人死亡後,其醫保待遇相應停止,但如果其醫保卡內個人醫療賬戶仍有結余的,可由單位或家屬持有關證明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申請對其個人醫療賬戶進行清算,注銷其個人醫療賬戶,個人醫療賬戶余額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的有關規定由繼承人繼承。參保人家屬或單位經辦人憑市醫保經辦機構出具的《**市社會醫療保險支取個人醫療賬戶通知單》,到協議銀行辦理醫保卡的注銷手續。
國家在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的政策中有明文規定,假如在繳費的中途繳費人去世了,養老保險的處理辦法是,可按當地所繳納的扣除比例扣除共享部分,其餘部分可退還給繳費人的繼承人。醫療保險的主體是共享,個人日常享受部分在平時已交予本人按月享受,所以,在被保險人去世過程中發生的醫療費用,可按政策報銷,其他不管你平時交的多與少都不退不補。
② 請問我在廣東買的社保轉回湖南常寧,以後退休金和廣東是不是一樣多呢
不一樣,少一些。
與繳費金額、總年限、退休年齡、地區社會平均工資 等因素有關。要細算。
一般,各地(以企業職工為例)的退休人員養老金待遇是:個人賬戶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其他津貼。
(1)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資金總額 除以 某個數字,這個數字按退休時的年齡決定。
退休年齡 數字(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月數)
45 216
50 195
55 170
60 139
65 101
假設:60歲退休,退休時個人賬戶里有69500元。個人賬戶養老金=69500 / 139= 500 元。
(2)基礎養老金。為繳費年數 乘以 1% 乘以 退休那一年的當地社會平均月工資。
假設:當地月工資為4000元,繳費25年。
基礎養老金 = 25年 * 1% * 4000元 = 1000 元/月。
注意1:這是假設一直按當地平均工資水平繳費的,繳費高的話,1%這個數字會高,比如2%,繳費低的話,會不足1%,比如0.7%左右。
注意2:一般是1992年才開始個人繳費的。1992年之前的工齡,只要有合同、檔案等證明,全部算做已經繳費,叫做視同繳費年限。
以上(1)和(2)舉例的情況下,兩項合計是每月1500元/月。
(3)其他津貼。高工(有些地方已取消此津貼)、勞模、獨生子女、地方補充、高齡津貼、過渡津貼、繳費年限津貼等。
以上全部,構成退休第一個月的養老金。一般每年可能會上調一定比例,2017年是5.5%左右。
③ 湖南常寧水口山有色集團養老金領取臉模資格認證是否在外地可以認證
不可以.因是常寧這邊發社保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