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屬帶上戶口本和本人身份證以及去世者的死亡證明以及去世者的養老保險交費的憑證,去社保局去申請給去世者退養老保險和申請領取去世者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余額。
『貳』 養老保險沒退休死亡
社會養老保險人已死亡,個人賬戶養老金余額可以繼承。根據社會保險法規定,個人賬戶養老金具有強制儲蓄性質,屬於個人所有,個人死亡的(包括退休前和退休後),個人賬戶養老金余額可以繼承。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遺屬撫恤金。喪葬補助金和遺屬撫恤金也是職工參保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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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叄』 未退休人死了養老保險怎麼辦
參加養老保險的個人繳費部分是可以取出支付給其法定繼承人。
養老保險是分兩部分專組成的。我們屬工作時交的五險一金里有養老保險,這部分錢是個人繳納,直接進入個人賬戶,等於是你工資的一部分,只是這么多年,給你存起來了而已。
所以這部分錢款是可以取出來,可以繼承的,還可以要求養老基金支付部分喪葬費和遺屬補助金等。
知識拓展:
這個規定源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四條 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第十七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肆』 個人交社保,未退休,死亡。社保怎麼計算
一、個人參保的是靈活就業人員養老保險,如果當事人去世(不論退休前後),則其個人賬戶余額由繼承人全額繼承(注意個人賬戶余額只是靈活就業人員養老保險參保繳費金額的40%),符合當地政策要求的話,由社保機構同時發給喪葬費和撫恤金。
二、原參保繳納社保人的供養的親屬或繼承人可享受如下待遇:
(一)領取參保繳納人的個人帳戶積累余額;
(二)喪葬補助費:為其死亡時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
(三)一次性撫恤金:供養親屬為1人、2人、3人及3人以上的,分別按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倍、9倍、12倍支付。
『伍』 未到退休年齡死亡還能領社會養老保險嗎
養老帳戶里個人部分是給退的,但是單位交的統籌部分是不給的。
個人賬戶的余額退還方法專及注意屬事項有:
1、憑死亡證明、單位證明到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辦理領取全款;
2、養老險中個人帳戶的資金退全款,其它不退;
3、醫療險打入存摺的款項截止到死亡當月;
4、失業險不退。
『陸』 未到退休年齡因病去世 其養老保險怎麼算
未到退休年齡因病去世,其養老保險的個人賬戶無法提出,社保會在養老保險基金給予其遺屬一定的喪葬費和撫恤金。
以北京為例,根據《北京市基本養老保險規定》第十九條個人賬戶儲存額只能用於被保險人養老,不得提前支取。被保險人死亡後,個人賬戶儲存額或者余額中個人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及其利息可以依法繼承,其餘部分並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
第二十七條被保險人死亡後,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喪葬補助費和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
為了保障勞動者退休後的基本生活,完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有關規定,結合北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本規定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八條個人賬戶由被保險人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和個人賬戶儲存額的利息構成。
個人賬戶儲存額每年參考銀行同期居民存款利率計算利息。
第十九條個人賬戶儲存額只能用於被保險人養老,不得提前支取。被保險人死亡後,個人賬戶儲存額或者余額中個人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及其利息可以依法繼承,其餘部分並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
第二十條被保險人在本市統籌范圍內或者跨統籌范圍流動時,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個人賬戶的轉移,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辦理。
第四章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第二十一條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付下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一)被保險人的基本養老金;
(二)被保險人退休後死亡的喪葬補助費;
(三)國家和本市規定的其他支付項目的費用。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發生支付困難時,由市財政部門予以支持。
『柒』 未到退休年齡死亡社會養老保險怎麼辦
未到退休年齡死亡無法領取社會養老保險。
1、因為勞動者已死亡,領取養老金的人不存在了,所以不可能再發放養老金;
2、勞動者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內的金額,親屬可以繼承。非因工死亡的,還可以要求養老基金支付部分喪葬費、遺屬補助金等,具體標准各省規定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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