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補充養老金是什麼意思
補充養老保險是在基本養老保險基礎上,政府以政策指導和政策優惠為導向,用工單位和員工共同出資,以資金積累和運作增值為主要特徵,以提高出資單位員工的養老待遇為主要特點的社會保險的重要組成部分。通俗的說補充養老保險就是不強迫繳納的,提高員工養老待遇的養老保險。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第三條 社會保險制度堅持廣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的方針,社會保險水平應當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
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Ⅱ 補充養老保險是什麼意思
Ⅲ 補充養老保險是什麼
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又稱企業年金。通俗地解釋一下:就是有一些企業自身經濟實力版比較強,樂權意在國家規定的實施政策和實施條件下為本企業職工所建立的一種輔助性的養老保險。企業補充養老保險費可由企業完全承擔,或由企業和員工雙方共同承擔,各自承擔多少也由雙方自己協議確定。
Ⅳ 保險里補充養老金是什麼呀
說的簡單一些其實就是補充醫療保險主要是一年一做,保障的時間主要是本自然年,能對職工的門診和住院的醫療費用進行二次報銷。
而補充養老金則是一個長期的險種,目前我們的職工基本少都有社保的基本醫療保險和基本的養老保險,而有一少部分職工還有補充醫療保險,而真正有補充養老金保險的職工還是非常少的,而恰恰就是補充養老金這個險種卻是一個很有長期效益的險種,我們目前職工所繳納的基本養老金保險,在幾十年以後我們恐怕只能從中領取到僅僅夠我們一般生活的養老金,而如果要想有一個良好的晚年生活,我們就要從年前的時候開始打算,而企業給職工辦理的補充養老金保險則可以很好的解決這個問題,這是一個長期的保障,通過企業職工共同負擔,共同出資,一起積累一筆可觀的財富,並且這個財富拿到保險公司進行運作,還可以得到一個相對較好的穩定的收益,這個就是補充養老金的魅力所在。
而對於樓上所說的目前北京還沒有相關的政策支持則是不準確的,目前北京市已經出台相關的文件,可以提取上一年職工收入的百分之五以內的金額來給職工做企業補充醫療保險和企業補充養老金保險,而國家給予稅前列支的政策,請注意:現在北京市的提取比例已經從原來的百分之四提高到了百分之五了,特此說明。如果您還想了解相關的補充養老金保險和補充醫療保險的內容,可以去我的個人博客看看,說不定可以幫助您,我的網址: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Ⅳ 交補充養老金有什麼好處
摘要 交補充養老金可以在現在增加養老金的投入,對以後的退休生活會有足夠的保障。
Ⅵ 企業補充養老保險有什麼作用
企業補充養老保險是指在國家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依據國家政策和本企業經濟狀況建立的、旨在提高職工退休後生活水平、對國家基本養老保險進行重要補充的一種養老保險形式。企業補充養老保險也叫企業年金。 企業補充養老保險是指企業按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後,可以在國家政策指導下,根據本單位經濟效益情況,為本單位職工提供的基本養老金之外的補充養老金。深圳市社保局補充保險中心專門辦理此項業務。 企業補充養老保險有以下作用: 1、可以提高職工退休 企業補充養老保險 後的生活水平。隨著社會的進步和經濟的發展,職工的養老保障需求會相應提高,部分經濟效益較好的企業也有提高職工福利水平的能力。在這種情況下,允許這類企業為其職工建立補充養老保險,可以滿足職工較高層次的養老保障需求。 2、有利於密切職工與企業的關系,穩定職工隊伍,增強企業的凝聚力和吸引力,促進企業發展。 3、規模不斷壯大的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基金把大量即期消費資金轉化為長期儲蓄資金,有助於促進資本市場的發育和國民經濟的增長。 企業補充養老保險是指由企業根據自身經濟實力,在國家規定的實施政策和實施條件下為本企業員工所建立的一種輔助性的養老保險。它居於三層次的養老保險體系中的第二層次,由國家宏觀指導、企業內部決策執行。企業補充養老保險費可由企業完全承擔,或由企業和員工雙方共同承擔,承擔比例由勞資雙方協議確定。廣義的補充養老保險包括職業年金計劃、互助基金保險及商業年金計劃(商業養老保險)等。 需要提醒的是企業年金的個人所得稅問題: 按照勞動保障部《企業年金試行辦法》(勞動保障部第20號令)的規定,企業和職工個人繳納的企業年金費用,屬於補充養老保險金性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五條的規定,企業繳納的企業年金費用,應在計入職工企業年金個人帳戶的當月並入職工個人工資薪金收入計征個人所得稅;職工個人繳納的企業年金費用,不得從納稅人的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職工退休或出境定居按規定提取年金時,不再計征個人所得稅。
Ⅶ 補充養老保險的意義
補充養老保險的意義
1.大力發展企業補充養老保險,有利於分散保險責任,適應我國向老齡化社會快速發展的需要。我國人口快速老齡化已成為不可逆轉的歷史趨勢,隨著人口的老齡化,我國養老保險費用供給與需求之間的矛盾也會越來越尖銳。採用提高企業繳費比例的辦法,來解決由人口快速老齡化帶來的沉重財政負擔是行不通的。
可行的途經是:從我國經濟發展的實際可能性出發,實行多層次的養老保險制度,分散養老保險責任,將統一的工資替代率降下來。國家只為退休人員提供基本生活保障,進一步提高養老待遇水平則要通過補充保險制度去解決。企業補充養老保險正是在尋求養老保險新對策的情勢下應運而生的,它作為養老保險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發揮著分散養老保險責任的重要作用。
2.大力發展企業補充養老保險,有利於減輕政府基本養老保險金支付壓力,保障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順利實施。由於我國養老保險體系建立較晚,基本養老保險累積資金不足,近年來收支缺口逐年擴大,挪用個人賬戶資金發放養老金造成個人賬戶空賬運轉。再加上養老金替代率居高不下,國家仍難以負擔如此沉重的養老金支付壓力。
所以國家必將繼續堅持「低水平,廣覆蓋,多層次」自社會保障基本原則,逐步降低基本養老金替代率,減輕財政負擔。與此同時,大力發展企業年金,能夠健全社保體系,彌補基本替代率降低帶來的缺陷,提高社會整體養老金替代率水平,實現對基本養老保險的有效補充。
3.大力發展企業補充養老保險,有利於完善企業員工福利保障體系,增強企業凝聚力和競爭力。隨著中國加入WTO後大量外企進入中國市場,人才競爭更加激烈,如何增強企業的凝聚力,吸引人才、留住人才並為我所用,成為國內企業面臨的最大挑戰和現實難題。
面對低水平的社會保障政策,建立完善的員工福利保障體系成為擺在企業面前的重要課題。補充養老保險是人力資源管理的一種有效工具,有助於吸引優秀人才,提高員工工作積極性,並能夠在一定程度上鼓勵和約束員工為公司長期效力,增強企業穩定性,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
Ⅷ 什麼叫補充養老保險費
補充養老保險是企業在國家統一制訂的基本養老保險之外,根據自身的經濟實專力,在履行屬了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義務之後,專門為本企業職工建立的附加保險。
補充養老保險在我國多層次的養老保險體系中處於第二層次,是企業對國家為企業職工實行基本養老保險的補充和完善。
補充養老保險作為國家法定基本養老保險體系外的重要制度安排,是我國構建社會養老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從國外發展經驗看,補充養老保險能有效提升全社會的養老保障水平。
補充養老保險繳費基數:
用人單位和個人均以個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為繳費基數。
個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低於全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百分之六十的,以全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百分之六十為繳費基數;超過全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百分之三百的,以全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百分之三百為繳費基數。
個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超過全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超過部分應繳的社會統籌基金的百分之五十,記入個人補充養老保險賬戶。
按規定,只有個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沒有超過全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就應該按照個人的實際月平均工資作為繳費基數繳納基本養老保險,且全部個人繳費都計入個人帳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