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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誰有養老保險案例分析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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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李某某於 1979 年在宜昌龍泉建材總公司(以下簡稱龍泉建材公司)參加工作,為該公司磚廠成型車間操作工。1981年 8 月 31 日在工作中其右臂被制磚主機絞斷,傷愈後被安排在單位從事收發工作。1989年 11 月 5 日,李某某向被告遞交了一份申請書,要求被告給予一次性補償傷殘費用後與其脫離關系。被告經向原宜昌縣龍泉鎮經委請示同意後,召開會議同意了原告的申請,雙方於 1990 年 1 月 2 日簽訂一份《協議書》,約定被告一次性給付原告傷殘補助費、養老保險金、假肢費共計 7000 元,並照顧其一台價值 660 元的黑白電視機後,原告交清所經管的物資、帳目,搬離磚瓦廠,「雙方再不存在任何經濟關系」,「再無任何遺留問題」。協議訂立後,雙方均按協議履行了義務。嗣後至 1995 年 6 月,原告與被告無任何往來。1995年 7 月 1 日,原告向被告提出申請對其工傷致殘進行鑒定,被告如實對原告的工傷填寫了《企業職工因工負傷認定審批表》、《企業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鑒定表》,並由原宜昌縣龍泉鎮經委簽署意見蓋章後報送原宜昌縣勞動局對其進行認定。同年 10 月 20 日,縣勞動局以宜縣勞[1995]47 號文件認定原告為五級傷殘職工,其傷殘待遇的發放,參加工傷保險的,由縣社會保險機構支付,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由職工所在企業支付,其待遇從 1995 年 11 月 1 日起執行。原告被認定為五級傷殘後,其待遇未落實,也未向有關部門反映與申請仲裁。2002年 9 月,原告在夷陵區小溪塔街道辦事處補辦了養老保險手續,並於 2003 年 7 月 1 日兩次繳納了 1995 年 1 月至 2003 年 12 月的養老保險金 13982.40 元,勞動保障業務代理費 1400 元。2003年 10 月 10 日,原告向宜昌市夷陵區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請求補發和按月發給傷殘撫恤金、報銷補交養老保險金,支付醫療保險費、假肢費。夷陵區勞動仲裁委員會經審理,於同年 11 月 27 日作出[2003] 夷勞仲裁字第 34 號仲裁裁決書,認為雙方於 1990 年 1 月 2 日訂立的協議書系原告自願辭職,已明確約定雙方不再存在勞動關系,駁回了李某某的仲裁請求。
原告李某某對仲裁裁決不服,於 2003 年 12 月 17 日向宜昌市夷陵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稱: 1990 年,原告與被告簽訂的協議,被告同意其退出工作崗位,原告是退職行為,因此仲裁委員會的仲裁是錯誤的。現要求判令被告按每月 432 元的標准發放傷殘撫恤金,補發 1990 年至判決之日每月 254 元傷殘補助費,報銷原告已繳納的養老保險金 15382.40 元及交納以後的養老保險金、失業保險金,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費 5028 元及假肢費。
被告龍泉建材公司辯稱:( 1 )依照國務院 1978 年 6 月 2 日頒布的《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和 1981 年頒布的《關於嚴格執行工人退休、退職暫行辦法的通知》,原告不具備退職條件不得退職,而原告要求辭職是勞動法賦予勞動者的一項基本權利。1989年 11 月 5 日,原告向被告提出申請,要求一次性給付傷殘補償費,於 1990 年 1 月 2 日雙方訂立協議。被告一次性給付補償後,「與廠方脫離關系」,「再無任何遺留」。從程序和內容看,雙方從事實上已解除勞動關系。( 2 )雙方訂立協議解除勞動關系後,原告已將勞動關系檔案轉移至小溪塔勞動管理站,自行交納了從 1995 年以來的養老保險,也說明雙方已不存在勞動關系。( 3 )宜昌縣勞動局《關於企業因工緻殘職工的級別、護理程度及有關待遇的通知》文件,不能成為確認雙方具有勞動關系的法律依據,原告當時要求辦理傷殘證,是為從事個體經營可享受國家有關優惠政策,企業和主管部門才同意填報審批表和蓋章。被告始終未收到該文件,且原告 1995 年收到該文件後,也未向被告要求給付有關費用,直到 8 年後方要求給付,提出仲裁和起訴,遠已超過仲裁和訴訟時效,請求法院依法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審判]
宜昌市夷陵區人民法院經審理確認上述事實,並對雙方提交的證據無爭議的依法予以採信。對有爭議的證據,該院認為: 1 、原告對被告提交的申請書提出不是本人所寫的問題。該院認為,原告為解決其離廠後的傷殘補助等問題,向其遞交了一份申請書的客觀事實存在,雙方所簽訂的協議書的內容記載與申請書的意思表達一致,可以佐證,該申請書的內容是原告當時真實意思的表示。2、被告提出的付義華證言的真實性問題。經庭審調查質證,一是付義華在李某某離廠時即為管理人員, 1990 年至 1999 年任廠長,其間原告向其主張權利,付義華有權力和能力解決而未解決;二是付義華對原告的主張應向廠方其他管理人員通報或提出討論研究;三是付義華在任時未予通報研究,在離任時應作遺留問題移交下任管理人員,現無任何證據證實付義華接受過原告的主張或向其他管理人員通報、移交,系一孤證,且付義華雙未出庭作證質證,故對被告提出的異議本院予以採信。
宜昌市夷陵區人民法院根據上述事實和證據認為:原、被告雙方爭議的焦點為: 1 、雙方 1990 年 1 月 2 日訂立的協議書是退職還是辭職,雙方是否還具有勞動關系; 2 、原告向被告主張上述權利,是否超過訴訟時效。該院對上述爭議焦點評判如下:焦點 1 :原告向被告遞交申請書,要求一次性解決傷殘補助費,被告經請示同意後,雙方協商一致訂立協議書。從訂立協議書後原告申請工傷認定的行為所反映的客觀事實看,其原告申請與訂立協議的主觀心態為辭職行為,雙方通過協商一致,解除了勞動關系。故原告要求被告履行交納解除勞動關系後的養老保險費的義務,無法律依據,本院不予支持。焦點 2 :原、被告在 1990 年 1 月 2 日就解除勞動關系後的經濟補償、傷殘補助等已達成一致意見,並已履行完畢。而且即使原告主張 1995 年 7 月要求認定工傷的目的是為了落實工傷待遇的理由成立,但其在收到該認定並辦理了傷殘證後,未找有關部門申請解決或申請仲裁,依照勞動法規定發生爭議 60 日內應申請仲裁,其現在主張已超過仲裁時效,本院也難以支持。本院認為被告的辯解理由成立。該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八十二條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條之規定,於 2004 年 3 月 2 日判決如下:
駁回原告李某某的訴訟請求。
[評析]
從本案來看,當事人之間爭議的焦點主要是 1990 年 1 月 2 日雙方訂立的《協議書》是退職還是辭職,雙方是否解除了勞動合同,是否還具有勞動關系;原告向被告主張上述權利,是否超過訴訟時效,這都是解決本案糾紛的關鍵。
1、關於雙方是否還具有勞動關系的問題。
首先,要正確理解退職與辭職的概念。所謂退職,是指本人自願,或因喪失工作能力,又不具備退休條件而辦理離職手續享受相應待遇的人員。所謂辭職,是指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自願要求免去現任職務的行為。本案中,原告李某某為解決其離廠後的傷殘補助等問題,向被告龍泉建材公司遞交了一份申請書,要求一次性解決傷殘補助費,被告經請示同意後,雙方所簽訂的協議書的內容記載與申請書的意思表達一致,該申請書的內容是原告當時真實意思的表示。從訂立協議書後原告申請工傷認定的行為所反映的客觀事實看,其原告申請與訂立協議的主觀心態為辭職行為,
其次,要准確把握解除勞動合同的特徵。依照我國勞動法以及相關法規的規定,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從立法來看,並未規定協議解除勞動合同應具備何種條件,只要雙方當事人依法達成協議,便可提前終止勞動合同的效力,解除雙方的勞動關系。從實踐來看,協議解除勞動合同具有以下特點:(l)雙方當事人具有平等的解除合同請求權。(2)必須經雙方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而達成協議,才可解除合同,任何一方不能強加自己的意志於對方當事人。(3)協議解除不受約定終止合同條件的約束。(4)由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必須依法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由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如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應承擔賠償責任。此種情況下,用人單位應根據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1年發給相當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12個月,工作時間不滿1年的按一年的標准發給。屬於勞動合同解除後,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即遲延給付的?除發給經濟補償外,還須按經濟補償金數額的50%支付額外經濟補償。
1990年1月2日,原、被告雙方根據相關規定簽訂一份《協議書》,約定被告一次性給付原告傷殘補助費、養老保險金、假肢費共計7000元,並照顧其一台價值660元的黑白電視機後,原告交清所經管的物資、帳目,搬離磚瓦廠,「雙方再不存在任何經濟關系」,「再無任何遺留問題」。協議訂立後,雙方勞動關系解除符合協議解除合同的特徵。本案中,原告李某某與被告龍泉建材公司雙方簽訂了協議書,系雙方真實意思之表示,且協議之內容不違反勞動法之規定,應當認定合法有效。雙方當事人應當依該協議享有權利、履行義務。龍泉建材公司並非單方解除與李某某的勞動合同,因此用人單位不應支付雙重經濟補償。
再次,要正確理解經濟補償金適用范圍。按照勞動法及相關規定,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承擔方式主要有三種,即行政責任、經濟責任和刑事責任。其中經濟責任是指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即解除勞動合同後,用人單位依法一次性給勞動者經濟上的補助費用。按照勞動部辦公廳勞辦發(1996)243號《關於終止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問題的復函》所作解釋:「經濟補償金」是指在勞動合同解除時,企業按照勞動法及其配套規定《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勞部發(1994)481號)規定,支付給職工一定數額的補償金。根據上述規定,經濟補償金主要運用於下列范圍:1.非過失性辭退的經濟補償;2.經濟性裁員的經濟補償;3.用人單位逾期給付經濟補償金的責任。
與此同時,我國《勞動法》第二十八條對應給予經濟補償的情形也作了較明確界定:一是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二是非過失性辭退勞動者,包括三種情況:(1)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2)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三是用人單位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如果我們認定原告是辭職行為,就不能享受補償金。因為除上述之外的其他情形則不能享受經濟補償金。
從本案來看,原告申請工傷認定的行為所反映的客觀事實看,其主觀心態為辭職行為,應屬「其他情形」。因此,既然雙方通過協商一致,原告屬於自願辭職行為,就不能享受補償金。也就是說,在原告李某某自願辭職並與被告龍泉建材公司達成協議書,雙方解除了勞動合同不再具有勞動關系的情況下,其要求被告履行交納解除勞動關系後的養老保險費的義務,沒有法律和政策依據,因而李開萍的請求不應得到支持。
2、原告主張權利是否超過訴訟時效的問題。一審法院在審理此案時對被告就訴訟時效的抗辯主要從以下四個方面進行了分析和判斷。
(1)在民事訴訟中,被告就訴訟時效提出抗辯的,人民法院應予以審查訴訟時效期間。
(2)勞動者請求用工單位補繳社會保障費的,應從勞動者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用工單位二年內主張,因逾期主張而被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依《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第八十二條裁決不予受理後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駁回其訴訟請求。
(3)勞動者請求用工單位承擔工傷待遇的,應從勞動者治療終結之日起或法規規定的傷殘評定之日起一年內主張,因逾期主張而被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依《勞動法》第八十二條規定裁決不予受理後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駁回其訴訟請求。
(4)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條規定: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根據《勞動法》第八十二條之規定,以當事人的仲裁申請超過六十日期限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書面裁決、決定或者通知,當事人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對確以超過仲裁申請期限,又無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當理由的,依法駁回其訴訟請求。
從本案來看,原、被告早在1990年1月2日就解除勞動關系後的經濟補償、傷殘補助等已達成一致意見,並已實際履行完畢。而且即使原告主張1995年7月要求認定工傷的目的是為了落實工傷待遇的理由成立,但其在收到該認定並辦理了傷殘證後,未找有關部門申請解決或申請仲裁,依照《勞動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發生爭議60日內應申請仲裁,一審法院根據有關勞動法規定和司法解釋精神,認為原告現在的主張已超過仲裁時效,並喪失了勝訴權,其權利依法不應再受法律保護。
Ⅲ 養老保險基金投資基礎設施ppp模式可以寫案例分析嗎
前瞻產業研究院《中國PPP模式運營情況與投資戰略規劃分析報告》
參考下,有用請採納!
第1章:PPP模式發展概述
1.1 PPP模式基本定義概述
1.1.1 PPP模式基本定義
(1)國外PPP模式定義
(2)國內PPP模式定義
1.1.2 PPP模式主要類別
(1)國外PPP模式主要類別
(2)國內PPP模式主要類別
1.1.3 PPP模式發展階段
1.1.4 PPP模式主要特徵
1.2 PPP模式主要功能分析
1.2.1 提高建造效率
1.2.2 節約項目成本
1.2.3 各自發揮優勢
1.2.4 減少債務壓力
1.3 發展PPP模式必要性分析
1.3.1 融資需求擴大
1.3.2 緩解債務壓力
第2章:PPP模式發展環境分析
2.1 PPP模式政策環境分析
2.1.1 PPP模式監管體系概述
2.1.2 PPP模式主要政策分析
(1)PPP模式相關政策概述
(2)「一帶一路」PPP模式
(3)PPP模式主要政策目標
2.1.3 PPP模式政策方向預判
2.1.4 PPP模式政策影響分析
2.2 PPP模式經濟環境分析
2.2.1 國內經濟走勢分析
(1)國內GDP增速情況
(2)工業生產增速情況
(3)固定資產投資情況
2.2.2 國內經濟發展趨勢
2.2.3 PPP模式經濟影響分析
2.3 PPP模式融資環境分析
2.3.1 主要融資方式概述
2.3.2 銀行貸款融資渠道
2.3.3 融資機制創新分析
2.3.4 PPP模式融資影響分析
2.4 PPP模式社會發展環境分析
2.4.1 公共事業水平提高
2.4.2 環境生態亟需保護
2.4.3 基礎建設投資增加
2.4.4 PPP模式社會影響分析
第3章:PPP模式國外發展經驗
3.1 國際PPP運營及融資模式
3.1.1 國際PPP模式發展階段
3.1.2 國際PPP項目運營模式
(1)國際PPP項目運營模式
(2)PPP項目運作基本流程
3.1.3 國際PPP項目融資模式
(1)國際PPP項目融資工具
(2)國際PPP項目資金來源
3.1.4 國際PPP項目盈利模式
(1)政府適當補助
(2)相關延伸收入
(3)政府財政補貼
3.2 國外PPP模式發展現狀
3.2.1 國外PPP模式分布情況
3.2.2 英國PPP模式發展現狀
(1)英國PPP模式發展歷程
(2)英國PPP模式政策環境
(3)英國PPP模式組織保障
(4)英國PPP模式開展情況
1)英國PPP模式項目規模
2)英國PPP模式主要特徵
3.2.3 加拿大PPP模式發展現狀
(1)加拿大PPP模式發展歷程
(2)加拿大PPP模式政策環境
(3)加拿大PPP模式組織保障
(4)加拿大PPP模式開展情況
1)加拿大PPP模式項目規模
2)加拿大PPP模式主要特徵
3.2.4 澳大利亞PPP模式發展現狀
(1)澳大利亞PPP模式發展歷程
(2)澳大利亞PPP模式政策環境
(3)澳大利亞PPP模式組織保障
(4)澳大利亞PPP模式開展情況
1)澳大利亞PPP模式項目規模
2)澳大利亞PPP模式主要特徵
3.3 國外PPP模式案例分析
3.3.1 經營性PPP項目案例分析
(1)成功案例——英國塞文河第二大橋項目
(2)失敗案例——美國加州91號公路項目
3.3.2 准經營性PPP項目案例分析
(1)成功案例——法國西班牙跨國鐵路項目
(2)失敗案例——英國倫敦地鐵項目
3.3.3 公益性PPP項目案例分析
(1)成功案例——加拿大Sudbury污泥處理項目
(2)失敗案例——美國馬薩諸塞州3號公路項目
3.4 國外PPP模式發展經驗
3.4.1 規范風險管理機制
3.4.2 利益公平分配機制
3.4.3 恪守誠實守信原則
3.4.4 嚴格規范政府監管
3.4.5 保證盈利而非暴利
3.4.6 設立國家PPP基金
3.4.7 創新金融融資工具
3.5 國際PPP模式需求前景
3.5.1 基礎設施需求缺口擴大
3.5.2 財政負擔壓力不斷增加
第4章:PPP主要運營模式分析
4.1 PPP運營模式分類情況
4.1.1 外包類PPP模式運營分析
(1)外包類PPP模式概述
(2)外包類PPP運營模式
(3)外包類PPP模式分類
(4)外包類PPP項目風險
4.1.2 特許經營類PPP模式運營分析
(1)特許經營類PPP模式概述
(2)特許經營類PPP運營模式
(3)特許經營類PPP模式分類
(4)特許經營類PPP項目風險
4.1.3 私有化類PPP模式運營分析
(1)私有化類PPP模式概述
(2)私有化類PPP運營模式
(3)私有化類PPP模式分類
(4)私有化類PPP項目風險
4.1.4 PPP運營模式對比分析
4.2 BT運營模式發展現狀
4.2.1 BT模式具體含義
4.2.2 BT模式運作過程
4.2.3 BT運營模式分類
4.2.4 BT項目風險管理
4.2.5 BT模式適用范圍
4.3 BOT運營模式發展現狀
4.3.1 BOT模式具體含義
4.3.2 BOT模式運作過程
4.3.3 BOT運營模式分類
4.3.4 BOT項目風險管理
4.3.5 BOT模式適用范圍
4.4 TOT運營模式發展現狀
4.4.1 TOT模式具體含義
4.4.2 TOT模式運作過程
4.4.3 TOT運營模式分類
4.4.4 TOT項目風險管理
4.4.5 TOT模式適用范圍
4.5 BOO運營模式發展現狀
4.5.1 BOO模式具體含義
4.5.2 BOO模式運作過程
4.5.3 BOO運營模式分類
4.5.4 BOO項目風險管理
4.5.5 BOO模式適用范圍
第5章:PPP模式各區域運行情況
5.1 華東地區PPP模式運行情況
5.1.1 華東地區PPP項目發展環境
(1)華東地區PPP項目政策環境
(2)華東地區PPP項目經濟環境
(3)華東地區PPP項目需求環境
5.1.2 華東地區PPP項目數量規模
5.1.3 華東地區PPP項目投資規模
5.1.4 華東地區PPP項目重點省市
(1)山東PPP項目發展情況
1)山東PPP項目數量規模
2)山東PPP項目投資規模
3)山東PPP項目行業分布
4)山東PPP項目重點案例
(2)福建PPP項目發展情況
1)福建PPP項目數量規模
2)福建PPP項目投資規模
3)福建PPP項目行業分布
(3)安徽PPP項目發展情況
1)安徽PPP項目數量規模
2)安徽PPP項目投資規模
3)安徽PPP項目行業分布
(4)江西PPP項目發展情況
1)江西PPP項目數量規模
2)江西PPP項目投資規模
3)江西PPP項目行業分布
(5)浙江PPP項目發展情況
1)浙江PPP項目數量規模
2)浙江PPP項目投資規模
3)浙江PPP項目行業分布
(6)江蘇PPP項目發展情況
1)江蘇PPP項目數量規模
2)江蘇PPP項目投資規模
3)江蘇PPP項目行業分布
(7)上海PPP項目發展情況
1)上海PPP項目數量規模
2)上海PPP項目投資規模
3)上海PPP項目行業分布
5.2 西南地區PPP模式運行情況
5.2.1 西南地區PPP模式發展環境
(1)西南地區PPP項目政策環境
(2)西南地區PPP項目經濟環境
(3)西南地區PPP項目需求環境
5.2.2 西南地區PPP項目數量規模
5.2.3 西南地區PPP項目投資規模
5.2.4 西南地區PPP項目重點省市
(1)四川PPP項目發展情況
1)四川PPP項目數量規模
2)四川PPP項目投資規模
3)四川PPP項目行業分布
4)四川PPP項目重點案例
(2)雲南PPP項目發展情況
1)雲南PPP項目數量規模
2)雲南PPP項目投資規模
3)雲南PPP項目行業分布
4)雲南PPP項目重點案例
(3)貴州PPP項目發展情況
1)貴州PPP項目數量規模
2)貴州PPP項目投資規模
3)貴州PPP項目行業分布
4)貴州PPP項目重點案例
(4)重慶PPP項目發展情況
1)重慶PPP項目數量規模
2)重慶PPP項目投資規模
3)重慶PPP項目行業分布
4)重慶PPP項目重點案例
(5)西藏PPP項目發展情況
1)西藏PPP項目數量規模
2)西藏PPP項目投資規模
3)西藏PPP項目行業分布
4)西藏PPP項目重點案例
5.3 華中地區PPP模式運行情況
5.3.1 華中地區PPP模式發展環境
(1)華中地區PPP項目政策環境
(2)華中地區PPP項目經濟環境
(3)華中地區PPP項目需求環境
5.3.2 華中地區PPP項目數量規模
5.3.3 華中地區PPP項目投資規模
5.3.4 華中地區PPP項目重點省市
(1)河南PPP項目發展情況
1)河南PPP項目數量規模
2)河南PPP項目投資規模
3)河南PPP項目行業分布
4)河南PPP項目重點案例
(2)湖南PPP項目發展情況
1)湖南PPP項目數量規模
2)湖南PPP項目投資規模
3)湖南PPP項目行業分布
4)湖南PPP項目重點案例
(3)湖北PPP項目發展情況
1)湖北PPP項目數量規模
2)湖北PPP項目投資規模
3)湖北PPP項目行業分布
4)湖北PPP項目重點案例
5.4 華北地區PPP模式運行情況
5.4.1 華北地區PPP模式發展環境
(1)華北地區PPP項目政策環境
(2)華北地區PPP項目經濟環境
(3)華北地區PPP項目需求環境
5.4.2 華北地區PPP項目數量規模
5.4.3 華北地區PPP項目投資規模
5.4.4 華北地區PPP項目重點省市
(1)山西PPP項目發展情況
1)山西PPP項目數量規模
2)山西PPP項目投資規模
3)山西PPP項目行業分布
4)山西PPP項目重點案例
(2)河北PPP項目發展情況
1)河北PPP項目數量規模
2)河北PPP項目投資規模
3)河北PPP項目行業分布
4)河北PPP項目重點案例
(3)內蒙古PPP項目發展情況
1)內蒙古PPP項目數量規模
2)內蒙古PPP項目投資規模
3)內蒙古PPP項目行業分布
4)內蒙古PPP項目重點案例
(4)北京PPP項目發展情況
1)北京PPP項目數量規模
2)北京PPP項目投資規模
3)北京PPP項目行業分布
4)北京PPP項目重點案例
(5)天津PPP項目發展情況
1)天津PPP項目數量規模
2)天津PPP項目投資規模
3)天津PPP項目行業分布
4)天津PPP項目重點案例
5.5 西北地區PPP模式運行情況
5.5.1 西北地區PPP模式發展環境
(1)西北地區PPP項目政策環境
(2)西北地區PPP項目經濟環境
(3)西北地區PPP項目需求環境
5.5.2 西北地區PPP項目數量規模
5.5.3 西北地區PPP項目投資規模
5.5.4 西北地區PPP項目重點省市
(1)新疆PPP項目發展情況
1)新疆PPP項目數量規模
2)新疆PPP項目投資規模
3)新疆PPP項目行業分布
4)新疆PPP項目重點案例
(2)陝西PPP項目發展情況
1)陝西PPP項目數量規模
2)陝西PPP項目投資規模
3)陝西PPP項目行業分布
4)陝西PPP項目重點案例
(3)甘肅PPP項目發展情況
1)甘肅PPP項目數量規模
2)甘肅PPP項目投資規模
3)甘肅PPP項目行業分布
4)甘肅PPP項目重點案例
(4)青海PPP項目發展情況
1)青海PPP項目數量規模
2)青海PPP項目投資規模
3)青海PPP項目行業分布
4)青海PPP項目重點案例
(5)寧夏PPP項目發展情況
1)寧夏PPP項目數量規模
2)寧夏PPP項目投資規模
3)寧夏PPP項目行業分布
4)寧夏PPP項目重點案例
5.6 華南地區PPP模式運行情況
5.6.1 華南地區PPP模式發展環境
(1)華南地區PPP項目政策環境
(2)華南地區PPP項目經濟環境
(3)華南地區PPP項目需求環境
5.6.2 華南地區PPP項目數量規模
5.6.3 華南地區PPP項目投資規模
5.6.4 華南地區PPP項目重點省市
(1)廣東PPP項目發展情況
1)廣東PPP項目數量規模
2)廣東PPP項目投資規模
3)廣東PPP項目行業分布
4)廣東PPP項目重點案例
(2)廣西PPP項目發展情況
1)廣西PPP項目數量規模
2)廣西PPP項目投資規模
3)廣西PPP項目行業分布
4)廣西PPP項目重點案例
(3)海南PPP項目發展情況
1)海南PPP項目數量規模
2)海南PPP項目投資規模
3)海南PPP項目行業分布
4)海南PPP項目重點案例
5.7 東北地區PPP模式運行情況
5.7.1 東北地區PPP模式發展環境
(1)東北地區PPP項目政策環境
(2)東北地區PPP項目經濟環境
(3)東北地區PPP項目需求環境
5.7.2 東北地區PPP項目數量規模
5.7.3 東北地區PPP項目投資規模
5.7.4 東北地區PPP項目重點省市
(1)黑龍江PPP項目發展情況
1)黑龍江PPP項目數量規模
2)黑龍江PPP項目投資規模
3)黑龍江PPP項目行業分布
4)黑龍江PPP項目重點案例
(2)遼寧PPP項目發展情況
1)遼寧PPP項目數量規模
2)遼寧PPP項目投資規模
3)遼寧PPP項目行業分布
4)遼寧PPP項目重點案例
(3)吉林PPP項目發展情況
1)吉林PPP項目數量規模
2)吉林PPP項目投資規模
3)吉林PPP項目行業分布
4)吉林PPP項目重點案例
第6章:PPP模式垂直化領域分析
6.1 社會事業PPP模式分析
6.1.1 社會事業發展現狀
6.1.2 社會事業PPP項目數量規模
6.1.3 社會事業PPP項目投資規模
6.1.4 社會事業PPP項目行業分布
6.1.5 社會事業PPP項目地區分布
6.1.6 社會事業PPP模式領先企業
6.1.7 社會事業PPP模式投資機會
6.2 生態環保行業PPP模式分析
6.2.1 生態環保行業發展現狀
6.2.2 生態環保PPP項目數量規模
6.2.3 生態環保PPP項目投資規模
6.2.4 生態環保PPP項目行業分布
6.2.5 生態環保PPP項目地區分布
6.2.6 生態環保PPP模式領先企業
6.2.7 生態環保PPP模式投資機會
6.3 基礎設施建設PPP模式分析
6.3.1 基礎設施建設發展現狀
6.3.2 基礎設施建設PPP項目數量規模
6.3.3 基礎設施建設PPP項目投資規模
6.3.4 基礎設施建設PPP項目行業分布
6.3.5 基礎設施建設PPP項目地區分布
6.3.6 基礎設施建設PPP模式領先企業
6.3.7 基礎設施建設PPP模式投資機會
6.4 交通設施建設PPP模式分析
6.4.1 交通設施建設發展現狀
6.4.2 交通設施建設PPP項目數量規模
6.4.3 交通設施建設PPP項目投資規模
6.4.4 交通設施建設PPP項目行業分布
6.4.5 交通設施建設PPP項目地區分布
6.4.6 交通設施建設PPP模式領先企業
6.4.7 交通設施建設PPP模式投資機會
6.5 能源設施建設PPP模式分析
6.5.1 能源設施建設發展現狀
6.5.2 能源設施建設PPP項目數量規模
6.5.3 能源設施建設PPP項目投資規模
6.5.4 能源設施建設PPP項目行業分布
6.5.5 能源設施建設PPP項目地區分布
6.5.6 能源設施建設PPP模式領先企業
6.5.7 能源設施建設PPP模式投資機會
6.6 水利工程PPP模式分析
6.6.1 水利工程發展現狀
6.6.2 水利工程PPP項目數量規模
6.6.3 水利工程PPP項目投資規模
6.6.4 水利工程PPP項目行業分布
6.6.5 水利工程PPP項目地區分布
6.6.6 水利工程PPP模式領先企業
6.6.7 水利工程PPP模式投資機會
第7章:PPP模式重點案例及領先企業分析
7.1 我國PPP項目經典案例分析
7.1.1 深圳大運中心項目
(1)項目情況概述
(2)項目運作模式
1)具體運作模式
2)項目交易過程
3)項目交易特點
(3)項目運作經驗
7.1.2 北京地鐵4號線項目
(1)項目情況概述
(2)項目運作模式
1)具體運作模式
2)項目交易過程
3)項目交易特點
(3)項目運作經驗
7.1.3 江西峽江水利樞紐工程項目
(1)項目情況概述
(2)項目運作模式
1)具體運作模式
2)項目交易過程
3)項目交易特點
(3)項目運作經驗
7.1.4 渭南市天然氣利用工程項目
(1)項目情況概述
(2)項目運作模式
1)具體運作模式
2)項目交易過程
3)項目交易特點
(3)項目運作經驗
7.1.5 固安工業園區新型城鎮化項目
(1)項目情況概述
(2)項目運作模式
1)具體運作模式
2)項目交易過程
3)項目交易特點
(3)項目運作經驗
7.1.6 陝西南溝門水利樞紐工程項目
(1)項目情況概述
(2)項目運作模式
1)具體運作模式
2)項目交易過程
3)項目交易特點
(3)項目運作經驗
7.1.7 重慶涪陵至豐都高速公路項目
(1)項目情況概述
(2)項目運作模式
1)具體運作模式
2)項目交易過程
3)項目交易特點
(3)項目運作經驗
7.1.8 張家界市楊家溪污水處理廠項目
(1)項目情況概述
(2)項目運作模式
1)具體運作模式
2)項目交易過程
3)項目交易特點
(3)項目運作經驗
7.1.9 酒泉市城區熱電聯產集中供熱項目
(1)項目情況概述
(2)項目運作模式
1)具體運作模式
2)項目交易過程
3)項目交易特點
(3)項目運作經驗
7.1.10 蘇州市吳中靜脈園垃圾焚燒發電項目
(1)項目情況概述
(2)項目運作模式
1)具體運作模式
2)項目交易過程
3)項目交易特點
(3)項目運作經驗
7.1.11 天津市北水業公司部分股權轉讓項目
(1)項目情況概述
(2)項目運作模式
1)具體運作模式
2)項目交易過程
3)項目交易特點
(3)項目運作經驗
7.1.12 大理市生活垃圾處置城鄉一體化系統工程
(1)項目情況概述
(2)項目運作模式
1)具體運作模式
2)項目交易過程
3)項目交易特點
(3)項目運作經驗
7.1.13 合肥市王小郢污水處理廠資產權益轉讓項目
(1)項目情況概述
(2)項目運作模式
1)具體運作模式
2)項目交易過程
3)項目交易特點
(3)項目運作經驗
7.2 我國PPP模式領域領先企業
7.2.1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公司基本情況概述
(2)公司組織架構介紹
(3)公司主營業務介紹
(4)公司經營情況分析
1)主要經營指標分析
2)企業盈利能力分析
3)企業運營能力分析
4)企業償債能力分析
5)企業發展能力分析
(5)公司PPP項目分析
1)公司參與PPP項目規模
2)公司PPP項目重點案例
(6)公司競爭優劣勢分析
(7)公司最新發展動向
7.2.2 徐州燃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公司基本情況概述
(2)公司組織架構介紹
(3)公司主營業務介紹
(4)公司經營情況分析
1)主要經營指標分析
2)企業盈利能力分析
3)企業運營能力分析
4)企業償債能力分析
5)企業發展能力分析
(5)公司PPP項目分析
1)公司參與PPP項目規模
2)公司PPP項目重點案例
(6)公司競爭優劣勢分析
(7)公司最新發展動向
7.2.3 北京萬邦達環保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1)公司基本情況概述
(2)公司組織架構介紹
(3)公司主營業務介紹
(4)公司經營情況分析
1)主要經營指標分析
2)企業盈利能力分析
3)企業運營能力分析
4)企業償債能力分析
5)企業發展能力分析
(5)公司PPP項目分析
1)公司參與PPP項目規模
2)公司PPP項目重點案例
(6)公司競爭優劣勢分析
(7)公司最新發展動向
7.2.4 廣西博世科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公司基本情況概述
(2)公司組織架構介紹
(3)公司主營業務介紹
(4)公司經營情況分析
1)主要經營指標分析
2)企業盈利能力分析
3)企業運營能力分析
4)企業償債能力分析
5)企業發展能力分析
(5)公司PPP項目分析
1)公司參與PPP項目規模
2)公司PPP項目重點案例
(6)公司競爭優劣勢分析
(7)公司最新發展動向
7.2.5 棕櫚園林股份有限公司
(1)公司基本情況概述
(2)公司組織架構介紹
(3)公司主營業務介紹
(4)公司經營情況分析
1)主要經營指標分析
2)企業盈利能力分析
3)企業運營能力分析
4)企業償債能力分析
5)企業發展能力分析
(5)公司PPP項目分析
1)公司參與PPP項目規模
2)公司PPP項目重點案例
(6)公司競爭優劣勢分析
(7)公司最新發展動向
7.2.6 中國葛洲壩集團有限公司
(1)公司基本情況概述
(2)公司組織架構介紹
(3)公司主營業務介紹
(4)公司經營情況分析
1)主要經營指標分析
2)企業盈利能力分析
3)企業運營能力分析
4)企業償債能力分析
5)企業發展能力分析
(5)公司PPP項目分析
1)公司參與PPP項目規模
2)公司PPP項目重點案例
(6)公司競爭優劣勢分析
(7)公司最新發展動向
Ⅳ 跪求 保險學案例分析 答案
1.火災導致的牆面受損 問題火災導致的牆面是承重牆嗎? 如果是那保險公司 會按照保險保額給予賠付。如果不是承重牆 那樣的話,保險公司會進行評估你在火災時受到的損失,按照評估結果給予賠償。
2.根據保險法規定 以上事情是屬於 漏報 對於因在漏報時間里造成的無法評估損失不給予賠償。對於現在可評估的損失進行賠償
3.如果是行警不在崗位的半小時內造成的銀行損失,保險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
如果是行警不在崗位的半小時內沒有造成的銀行損失,保險公司可以給予部分賠償。
4.高薪不可以代替養老保險。因為外資公司與趙博士簽署的勞務用工合同是違法的。趙博士自己向保險公司購買的養老保險不可以代替社會保險中的養老保險。
Ⅳ 求助:案例分析,萬分感謝!
工資薪金所得應納個人所得稅=[15000-(100+30+40+40)-2000]×20%-375=2183元
勞務報酬所得應納個人所得稅=6000(1-20%)×20%=960元
王某上任第五個月合計應繳個人所得稅=2183+960=3143元
Ⅵ 商業養老保險案例分析
我國推行養老保險政策的主要原因,就是為了幫助人們實現老有所養,減輕人們的生活負擔。但是,社會養老保險只能購買滿足人們的基本需求,而且隨著在物價不斷上漲,要想真正的保障晚年生活,人們還得另尋他法。購買商業養老保險就是一個不錯的選擇,下面本文就通過養老保險案例分析,來帶大家了解養老保險。
商業養老保險案例分析
王先生,40歲,已婚,某企業的高管,年收入約15萬元,有基本的社保,目前房、車都有,且無負債。王先生打算在60歲退休,退休後希望能達到高質量的退休生活。對於醫保報銷的攻略,我剛好整理了相關內容,希望對你有幫助:社保醫保怎麼用?一文教你申辦報銷流程!
如果目前高質量生活水平按每月5000元,即每年60000元計算,假設通貨膨脹率每年為5%,20年後的159197元相當於現在的6萬元,假設王先生准備退休生活金到80歲,即60歲起每年領取16萬元,連續領取20年。根據王先生的情況,不適合冒太大風險來准備養老金,如果選擇傳統型或分紅型產品來達到理想額度則需要投入較多,因此採用萬能保險回比較適合。
萬能保險可以選擇招商信諾的金生相伴養老計劃(萬能型),投保第三年即可按照基本保額的5%領取生存金,直到59歲,而從60歲開始,每年可按照基本保額的25%領取養老金,活到老領到老。除此之外還享有賬戶升值,每月萬能賬戶結算,2015年11月以來實際年化結算利率高達4.8%,能夠有效的抵禦市場通貨膨脹,提高人們退休後的生活質量。
但需要提醒的是,大家選擇帶有理財性質的養老保險時,一定要理性。一般來說收益與風險是成正比的,收益越高的保險產品,其風險也就越大。大家在投保時前,一定要了解清楚後,再來根據實際情況選擇合適的養老保險進行購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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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人口老齡化逐漸加劇,越來越多的人開始關注有關養老的問題,對養老保險金的領取也逐漸關心。如今的養老保險是交滿15年即可在退休後,按月領取養老金,養老保險也是是造福社會的需要,主要用於保障職工退休後的基本生活需要。查看更多
金生相伴分紅型養老保險投保流程
如今分紅型養老保險是越發受到人們的青睞,具有養老功能的分紅型養老保險成為越來越多人必備的養老工具,分紅型養老保險是在利率波動及通貨膨脹為背景,而產生的具有較強的防止利率波動及抵禦通脹能力的產品,是養老金有效的補充產品。這種產品會為你設立一個有保底的個人賬戶,保險公司經營有盈利的話就會拿出一部分錢分出來分紅,保戶能夠享受到保險公司的經營成果。查看更多保險公司哪家強,我剛好整理了相關內容,希望對你有幫助:最新榜單!全國十大保險公司排名
Ⅶ 案例分析:高薪能否取代社會保險待遇
同浙的吧!!!!!
養老保險是國家為了保障職工退休後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障制度,也是社會保險的一種。勞動法中規定:「國家發展社會保險事業,建立社會保險制度,設立社會保險基金,使勞動者在年老等情況下獲得幫助和補償。」勞動法規定的這種社會保險,不同於保險公司的金融保險,主要區別在於:(1)前者是在與用人單位發生勞動關系時,勞動者應享有的權利,但後者卻不是;(2)前者是強制性的,即企業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而後者是自願性的,即是否參加,完全憑企業或勞動者自願。所以,趙博士自己向保險公司投保的養老保險,不能代替社會保險中的養老保險。
本案中,能否因為趙博士當初默許同意公司不參加養老保險,就可以免除公司的責任了呢?不能。因為勞動法第七十二條中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這說明,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不光是用人單位的義務,也是勞動者的義務。它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共同義務。對於勞動者的權利,勞動者當然可以放棄,但是對於義務,就必須履行,他無權放棄。因此,即使勞動者不想參加社會保險也是不行的。
綜上,可以看出,該外商公司以高薪來取代職工的養老保險,是違反法律規定的。它不光應該依法為職工繳納養老保險,還應該同時繳納失業、大病醫療等政府規定的社會保險。只有這樣,才能保障職工的合法權益,並免受因違法而帶來的制裁。
Ⅷ 保險案例分析
協議書本身是抄經濟合同的一種,襲其時間約定受法律保護。雖然在合同履行期間與新的行政法規出現了沖突,但行政法規不具有溯及力。且個人認為福壽安康保險在此具有從合同性質,所以保險公司應該繼續履行協議書義務。若保險公司拒絕履行,可以申請法院要求其承擔賠償責任。
Ⅸ 案例分析題:
答:1:這種情況下可以享受到社會保險待遇。
2:根據《社會保險法》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是因為參保人員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不符合待遇領取條件而不能享受養老保險待遇。如果因病或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不能工作,生活就失去了經濟來源,只能依靠其他家庭成員,如果參保人員同時是家庭的主要經濟來源,整個家庭就會陷入困境。參保人員參加了基本養老保險,繳納了基本養老保險費,在其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失去生活來源時,養老保險基金應當給予幫助。
Ⅹ 案例分析:養老保險類型
這個人的情況是屬於國家社會統籌的社會養老保險,86年繳納,當時沒建立個人賬戶,1993年建立個人賬戶,所以在86年到93年期間繳納的養老保險不能在你的個人賬戶中體現出來,這個期間的養老保險金全部進入社會統籌,不記個人賬戶,只計算工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