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被單位開除後的養老保險怎麼處理
被公司開除後,如果是本地人就自己繼續交,如果不是就再找一份工作讓單位給你交
❷ 國有企業職工被開除後養老金如何繳納
以個人靈活身份參加養老保險,帶上本人戶口和身份證原件辦理,到所在工作區的社保局辦理,繼續繳納養老保險。
保險辦理
一、所需資料
1、《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申報表》(一式兩份)。
2、申請人在四大國有商業銀行(即中國銀行、中國工商銀行、中國建設銀行和中國農業銀行)中的任意一家銀行開立的通存通兌個人活期存摺首頁復印件。
3、《委託銀行自動結算社會保險資金授權書》(一式兩份)。
4.申請人的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
二、辦理程序
1、申請人向社保局遞交申報材料,社保局經辦人員當場對資料和申請人的條件進行審核。
2、符合條件的即時辦理,並列印《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核定表》(一式兩份),一份由申請人備存,另一份交申請人簽名確認後由我局備存。
3、不符合條件的不予受理,並向申請人說明原因。
(2)2016養老保險改革後開除擴展閱讀:
繳費比例
靈活就業人員養老保險繳費基數按照上一年當地的平均工資計算,可以分為五檔,靈活就業人員選擇其中一檔繳費基數,再按照繳費比例繳費即可。
一檔:社保平均工資60%;
二檔:社保平均工資70%;
三檔:社保平均工資80%;
四檔:社保平均工資90%;
五檔:社保平均工資100%。
以上五檔是靈活就業人員養老保險繳費基數,選擇其中一檔後,再按照養老保險費比例20%繳費即可,其中8%部分存入個人賬戶。醫療保險的繳費比例為12%。
❸ 被單位開除了,養老保險怎麼辦
《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 第八條 參保人員跨省流動就業的專,按下列程序辦理基本養屬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手續:
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按規定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繳費後,由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
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審核轉移接續申請,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向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並提供相關信息;對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向申請單位或參保人員作出書面說明;
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個工作日內,辦理好轉移接續的各項手續;
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收到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轉移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資金後,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並將確認情況及時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
❹ 2014年10月1日前是公務員,2016年1月被開除公職,我的養老保險應該如何辦理。
2016年|月份前單位部分應由所在單位繳納,個人部分由本人負責繳納。2016年1月份以後,全部由個人繳納
❺ 開除人員有關養老金視同繳納的政策
根據國務院《關於深化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通知》的規定,實行個人繳費制度前,職工的連續工齡可視同繳費年限。視同繳費年限可以與實際繳費年限合並計算發放基本養老保險金。視同繳費年限是指職工全部工作年限中,其實際繳費年限之前的按國家規定計算的連續工作時間。 固定職工在實行企業和職工個人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制度之前,按國家規定計算為連續工齡的時間,都可以作為「視同繳費年限」,並且可以與實際「繳費年限」合並計發養老保險金。機關事業單位正式職工調入企業後,應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其原有的工作年限視同繳費年限;復員退伍軍人、城鎮下鄉知識青年被招為合同制工人,且參加了基本養老保險的,其軍齡及下鄉期間按國家規定計算為連續工齡的年限,可視同繳費年限。辦理過正式招工錄用手續的職工離開單位後的時間如果是在實施社會保險前的,期間不能算做視同繳費年限,而實施之後又沒有實際繳費年限的,到達退休年齡後如果繳費年限不足15年的,則無法辦理退休手續及按月領取養老金。所以,離職時間較長又無社保關系的職工,應及時建立及接續社會保險。曾經在國有、集體企業工作的員工辭職、被辭退、解除勞動合同等情況下離開原工作單位並且按規定個人不必繳納社保費的時間視同繳費年限。但是曾經被開除或者判刑的人員按現行規定服刑前的連續工齡不再認可,因此建立社保個人繳費制度以前的工齡不能視同繳費年限,在原單位的實際參保後的繳費年限可以保留,與以後的再次參保年限合並計算。
❻ 公職人員被開除公職,其養老保險等到底如何算的,沒有了還是怎麼樣
被開除以後,養老保險的話是停止繳納了,那麼這種的話是存在的,但是呢到另一公司以後是可以繼續交的 。
❼ 國營企業員工由於改革 辭退後自己交納養老保險,對六十以後退休金有何影響
國營企業員工由於改革辭退後自己繳納養老保險。對60年以後退休金應該是沒有影響的。
❽ 養老保險改革中2019年10月1曰以後開除的,以前算不算似同交費年限
服刑期間養老保險暫停,被判刑之前的視同繳費年限不再計算,實際繳費年限與服刑之後繼續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合並計算。
國家勞動總局
《關於貫徹執行<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的若干具體問題的處理意見》
(九)受過開除處分或者刑事處分的工人,重新參加革命工作之日為參加革命工作的時間,但是情節較輕,並且經過單位領導批準的,他們受處分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時間,也可以作為參加革命工作的時間;
四川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
《關於被判刑勞教人員視同繳費年限問題的批復》
川勞社函[2007]406號
根據1978年7月11日國家勞動總局《關於貫徹執行<國務院關於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的若干具體問題的處理意見》、勞動人事部保險福利局《關於解除勞動教養的職工工齡計算問題的復函》(勞人險函[1984]15號)、四川省司法廳、四川省公安廳、四川省勞動人事廳《關於貫徹執行省政府辦公廳川辦發[1987]101號文件中幾個具體問題的補充說明》(川司發[1988]13號)的規定,對未被開除公職的服刑或勞教人員,刑滿釋放或解除勞教後,又由原工作單位安置就業的,可將服刑或勞教前的連續工作時間和回原工作單位安置就業的連續工作時間合並計算為連續工齡,並按有關規定計算視同繳費年限。服刑或勞教期間不能計算為連續工齡,不作為視同繳費年限。開除公職的,應從重新參加工作之日起計算連續工齡,服刑或勞教前的實際繳費年限和刑釋解教後的實際繳費年限合並計算,其原實際繳費年限前的原連續工齡,不作為視同繳費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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❾ 公務員開除公職後,養老保險金是要怎麼處理
公務員退休前開除公職養老金就無法領取。
按現行管理規定,被開除公職的公務員現實狀況是:幹部身份喪失,身份檔案被打回戶口所在地,在機關工作的工齡清零,不存在有任何補償。只有在服刑期滿後重新就業的才能重新計算工齡。目前,全國大多數地方的公務員是沒有參加養老保險的,所以被開除公職後,一是戶口所在地沒劃得土地,二是原來所在單位的工資被停發,這部分人也就沒有生活來源。如果能夠重新就業的,還可以由用人單位繳納社會保險,但是享受到養老保險金的基本條件之一,就是參保對象在達到退休年齡前(男60歲,女55歲)連續繳費至少15年。而被開除公職的公務員基本上都是在40歲到55歲之間的年齡,如果在服刑期滿後重新就業時才開始繳納社會保險的話,一般達不到15年,就無法領取養老保險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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