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2018年社保還能補交斷檔的嗎
如果退休的時候還沒有交滿十五年的,是可以一次性交完的。
如果沒有退休是不可以補交的,但可以續交。
⑵ 養老金可以中斷多長時間不交如果中途中斷怎麼辦
時間是沒有明確規定的。企業職工不得無故中斷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只有在領取失業救濟金期間可允許中斷繳費,其他中斷繳費期間按照欠費處理,必須予以補繳。對於個體從業人員和靈活就業者,因收入不穩定等其他個人原因中斷繳費,按照有關規定,按照間斷處理,不允許補繳。
養老和醫療保險的年限都是可以積累的,如果中斷,交夠年限就可以。如果到了退休年齡,還是不夠最低繳費年限,北京戶口可以辦理延期繳費,外地戶口交夠10年才能辦理延期繳費,不夠10年的就只能轉回戶口所在地續交了。
養老保險制度主要模式:
現收現付制:在現收現付模式下,按需制定繳費水平,當年在職一代的養老保險征繳收入全部用來支付已退休一代的養老金支出,以支定收,不留結余。
完全積累制:在完全積累模式下,職工個人和企業將資金存入職工在專門機構的個人賬戶中,職工退休以後,提取個人賬戶中繳納總額和增值資金來維持自己的養老開支。這一模式的優缺點與現收現付制剛好相反。它可以抵禦人口老齡化的沖擊,還可以激勵在職人員多繳費儲蓄養老金,也不會給財政帶來養老負擔。其缺點也很明顯,注重效率時忽視社會公平,低收入者的老年生活沒有保障。數目龐大的儲蓄資金會面臨利率,通貨膨脹,經濟波動等管理風險。新加坡就是這一模式的現實例證。
「統賬結合」部分積累制:在「統賬結合」部分積累模式下,來自企業和職工個人的當年繳費收入一部分計入社會統籌,另一部分計入職工個人賬戶。社會統籌資金由政府統一管理運用,個人賬戶基金作為個人養老儲蓄。退休人員的養老金一部分來源於社會統籌,一部分來源於本人個人賬戶的積累。
「個人賬戶」部分積累制:在「個人賬戶」部分積累制模式下,職工個人和企業繳納的養老金計入個人賬戶,但是個人賬戶只是記載繳費記錄,個人退休時按照個人賬戶繳費總額計算退休金。繳納的養老金並沒有全部儲蓄起來,而是用其中的一部分來支付已退休人員當年的養老金。
「名義賬戶統賬結合」部分積累制:此模式是將「統賬結合」部分積累制中的個人賬戶做成名義賬戶,其特點是企業和職工個人繳納的養老金一部分計入社會統籌賬戶,一部分計入職工個人賬戶,個人賬戶只是記載繳費記錄。兩個賬戶的資金由政府統一管理。個人養老金支付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是基礎養老金,依據公平與效率並重的原則制定給付標准,一部分是個人賬戶養老金,依據個人繳費總額分月平均發放。兩個賬戶的資金收入用來支付當年的支出。
⑶ 2018年下崗職工斷繳的養老保險還能一次補交嗎
以下情況可補繳
一、應保而未保的用人單位職工具體包括三類情形:
1、自實施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以來,本市統籌范圍內在原國有企業、集體企業、企業化管理事業單位辦理了正式招工錄用手續、具有國家規定的連續工齡、因歷史客觀因素應保而未保的職工(含勞動合同制工人)。
經本人申請、單位申報,可到原單位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申請辦理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補繳手續。
對於申請人原單位不存在的,可由主管部門履行申報手續。
對於原已參保的原國有企業、集體企業、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職工,因其參加工作時間及連續工齡計算等問題有異議的,在按規定重新認定後需要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可參照上述適用范圍及申報辦法處理。
2、自1996年1月1日以來與用人單位建立或事實上形成了勞動關系、因用人單位未依法履行參保繳費義務應保而未保的職工。
不論是用人單位還是職工提出參保補繳申請,只要用人單位與職工之間不存在勞動關系爭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均應當依法受理。
3、經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機構或人民法院依法判定存在勞動關系、因用人單位未依法履行參保繳費義務應保而未保的職工。
用人單位應為職工參保而未參保,用人單位或職工均可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參保補繳申請,社保經辦機構應當依法受理。
對於經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機構或人民法院調解,用人單位與職工之間達成調解協議的,可參照上述辦法處理。
二、中斷繳費的靈活就業人員
可以向社保經辦機構申請補繳其在靈活就業人員窗口中斷繳費期間的基本養老保險費。
靈活就業人員首次參保或在靈活就業人員窗口首次接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的,不得通過向前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方式增加繳費年限,不得通過違規補繳而取得按月領取養老金待遇資格。
靈活就業人員補繳起始時間不得早於2004年7月1日。
三、制度改革前因正常原因離職的人員
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前因正常原因離職的人員,從進入企業工作或從事靈活就業之月起,按規定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建立職工養老保險個人賬戶。
對於上述人員進入企業工作以前符合國家規定的機關事業單位連續工齡及相關待遇,按照《關於職工在機關事業單位與企業之間流動時社會保險關系處理意見的通知》(勞社部發〔2001〕13號)規定執行。
上述人員,根據本人意願,由本人及用人單位、主管部門申請,報經市人社局審核同意,也可補繳其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時間的基本養老保險費。
(3)2018養老保險可以斷繳嗎擴展閱讀:
靈活就業是指在勞動時間、收入報酬、工作場所、保險福利、勞動關系等方面不同於傳統主流的就業方式。靈活就業人員是指在勞動年齡范圍內(男65周歲、女55周歲以下)以非全日制、臨時性、季節性、彈性工作等靈活多樣形式實現就業或再就業的人員,
包括:自雇型就業,有個體經營和合夥經營兩種類型;自主就業,如自由職業者,律師、自由撰稿人、歌手、模特、中介服務工作者等;臨時就業,如家庭小時工、街頭小販、其他類型的打零工者。
靈活就業人員享受社會保險補貼,必須按規定進行就業登記、以個體身份參加社會保險,按規定繳費基數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
享受社會保險補貼的靈活就業人員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規定繳費基數是:基本養老按上一年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100%作為繳費基數;基本醫療按上一年成都市職工月平均工資作為繳費基數。
靈活就業人員必須按時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兩項社保費後,每季度末(25日前)持本人身份證、戶口薄、《再就業優惠證》或《失業證》、就業登記證明及社保繳費憑證,殘疾人員還需持《殘疾人證》,到所在社區勞動保障工作站提出申請,具實申報繳費月數和補貼月數。
保險辦理
一、所需資料
1.《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申報表》(一式兩份)。
2.申請人在四大國有商業銀行(即中國銀行、中國工商銀行、中國建設銀行和中國農業銀行)中的任意一家銀行開立的通存通兌個人活期存摺首頁復印件。
3.《委託銀行自動結算社會保險資金授權書》(一式兩份)。
4.申請人的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
二、辦理程序
1.申請人向社保局遞交申報材料,社保局經辦人員當場對資料和申請人的條件進行審核。
2.符合條件的即時辦理,並列印《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核定表》(一式兩份),一份由申請人備存,另一份交申請人簽名確認後由我局備存。
3.不符合條件的不予受理,並向申請人說明原因。
⑷ 斷交養老保險如何處理,可以不補繳嗎
社保養老中斷之後可以續交,也就是允許斷斷續續的交。
交夠十五年即可,只不過以前在單位的時候,單位幫您交當地去年社會平均工資的20%,個人交8%。如果離開原單位現在自己交,就需要交全部的28%。
補交養老保險有兩種方式:
一是個體補繳:由於個人原因造成的欠繳(如失業期間或兩個單位調轉等)。由個人到戶口所在區的養老保險公司個體處進行補繳。補繳標准以當年社會平均工資為繳費基數,比例為18%。
二是單位補繳:由於單位原因造成的遲繳或漏繳,需由單位進行補繳。按照當年的社會平均工資和比例為標准。
不允許企業職工存在雙重勞動關系,對重復繳納養老保險費的,只記錄一次繳費,對與原企業尚未解除勞動關系,但本人同時又在另一個企業就業的職工,必須在現就業發工資的企業繳費。
(4)2018養老保險可以斷繳嗎擴展閱讀
2018養老保險最新政策
2017年養老保險的政策是可以一次性補繳15年的養老保險費用,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滿60周歲是交費年限未滿15年,無論何時參保,都可以一次性補繳15年。可見,這項補繳政策對於參保人員來說是非常好的。
而在2018年1月1日起,這些政策開始停止執行。即2018年1月1日以後達到60周歲且未參保繳費的居民,不再發放老年人生活補助,年滿45歲周歲不滿60周歲且未參保繳費的居民,不再允許一次性躉繳15年的養老保險費。
關於補繳的費用,一般以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60%為標准,補繳20%,滿45歲的男性、滿30歲的女性農名,最高能補繳10年;而滿60歲的男性滿55歲的女性農民,則能夠補繳15年。雖然在2018年已經不能一次性補繳養老保險了,所以,建議大家最好是按月進行繳納養老保險費,等達到國家規定的法定年齡後並累計繳費滿15年,即可按月享受養老保險待遇,領取養老金。
所以,養老保險中斷了的,是可以續交的,並且續交後,等到退休時可以正常領取養老金。
⑸ 養老保險(社保)停交了三年,可不可以續交和補交
養老保險(社保)停交了三年,是可以續交補交的。個人社保斷交有以下幾個方式可以補交,建議社保還是不要斷交的好,具體原因可以參照這篇文章《離職可以,社保可別斷,講真的》。⑹ 社保養老保險 2018年的時候斷了一個月 現在說不能補繳了 這樣對我有影響嗎 我現在馬上就15年了
18年的時候斷了一個月是沒有太大關系的。也不影響你退休年齡。只要你交滿15年就可以領養老金了。一個月的話,對於女的退休金也沒有什麼大的變化的。所以沒關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