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養老保險 > 事業單位漲工資人交養老金的意義

事業單位漲工資人交養老金的意義

發布時間:2022-03-10 07:12:00

Ⅰ 機關事業單位合同制工人實行養老保險的意義和目的是什麼

人王8級2009-10-11合同制工人退休後財政不再撥款。退休後的工資改由社保承擔。 追問: 退休後為什麼財政就不再撥款,在職可是財政撥款的呢。同是一個財撥單位的人為什麼別人就不繳,只有合同制工人交保險呢,在職時工資還要扣個人部分,同一單位的退休後,他們為什麼還是財政撥款呢。 回答: 這就是正式編制的好處。 追問: 財撥單位的合同制工人也有正式編制呀,在職時為財政全額撥款編制。 追問: 我是說的合同制工人實行養老保險的意義和目的,意義和目的就是退休後財政不再撥款,減輕財政負擔嗎?社保基金也是財政資金,沒有減輕什麼。目的和意義? 回答: 重點在「合同"兩字上,要不社會上怎麼會有N多人打破頭想拿到機關的正式編制呢。個人覺得合同是機關中最次的一檔,同樣是工人,工勤編制都不知道比它好多少~~~ 補充: 因為合同的是機關最先進入社保的,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不是已經在討論機關事業和公務員進社保的問題了。 追問: 合同制工人是正式編制,就是你說的工勤編制,要知合同制工人一般可是領導的司機,通訊員之類的,可不是一般人能比的喲。 回答: 不一樣的。 追問: 目的和意義?回答要害。全國在五省市的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已基本上夭折,原因是阻力大。 回答: 為了實行全民社保。回答完畢。 追問: 不公平,同是國民,為什麼有的要參加社保,有的又不參保,這那裡是全民社保?制定政策的就怕革自已的命。 回答: 這個社會有完全公平的么?!反正我是沒看到過。

Ⅱ 公務員事業單位漲工資300元中包括養老保險嗎

機關事業單位4千萬員工將漲薪月人均漲300元中新中國北京5月16日電(記者李金磊)「去年,國務院對完善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和養老保險制度出台了政策,今年6月底前,各地工資調整一定要落實到位。」國務院總理李克強日前對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調整確定落實時間表。這意味著,在今年6月底前,近4000萬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資將得到調整。根據人社部此前透露,按全國平均水平計算,月人均實際增資為300元左右。李克強是在12日舉行的全國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職能轉變工作電視中國會議上做出上述表示的。15日,李克強在這次會議上的講話全文公布。記者注意到,他在講話中還指出:「既要堅決堵住『偏門』,解決公務人員以權力參與分配、牟取不當利益問題,也要打開『正門』,建立健全正常的工資增長機制。」何時調整?——今年6月底前調整到位今年1月14日,國務院公布《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確定公務員和事業單位人員要繳納基本養老保險。同時,官方明確,配合這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的工資也將同步調整。隨後,有媒體曝光了公務員工資制度調整的方案。人社部副部長胡曉義在1月19日的國新辦發布會上證實,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了三個實施方案,一是公務員基本工資的調整,二是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工資的調整,三是機關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待遇的調整。這些文件已經發到各單位。但是,至於公務員工資調整具體何時落地,此後並未有明確消息。「什麼時候漲工資」也成為廣大公務員群體關心的問題。現在,這個問題終於有了明確的答案。在5月12日召開的全國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職能轉變工作電視中國會議上,李克強要求:今年6月底前,各地工資調整一定要落實到位。隨著這一時間表的明確,中國近4000萬機關事業單位在職人員的工資,將在今年6月底得以調整。調整中國?——人均實際增資300元左右據了解,現行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制度是2006年工資制度改革時確立的。公務員實行國家統一的職務與職級相結合的工資制度,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實行崗位績效工資制度。從2006年至本輪調整前,公務員基本工資已9年未漲。那麼本輪工資調整到底會漲中國?對於大部分機關事業單位人員來說,每個月的工資條雖然會增加養老保險、職業年金的繳費,但由於基本工資的上漲,最終實發工資的數字則將會變多。在1月23日舉行的2014年第四季度新聞發布會上,人社部新聞發言人李忠透露,這次調整基本工資標准,與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同步進行,增加的基本工資大部分是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個人繳費的改革成本。考慮這些因素,實際增資幅度並不大。按全國平均水平計算,月人均實際增資300元左右。李忠指出,需要說明的是,由於基本工資實行全國統一標准,而養老保險個人繳費因各地工資水平的不同存在差異,對工資收入水平較高地區的部分人員,這次增加的工資可能不足以完全彌補個人繳費,當期收入還會有所下降。怎麼調整?——工資待遇向基層傾斜在5月12日的電視中國會議上,李克強還指出,現在政府工作人員,特別是基層公務員工作很辛苦,收入也不高,既要堅決堵住「偏門」,解決公務人員以權力參與分配、牟取不當利益問題,也要打開「正門」,建立健全正常的工資增長機制,使其收入隨著經濟發展不斷提高,保障他們的合理待遇和應有的尊嚴。事實上,「工資待遇向基層傾斜」是本次工資制度調整的突出特點之一。根據李忠透露,中國機關事業單位近4000萬在職人員,有近800萬人在鄉鎮工作,將通過建立鄉鎮工作補貼制度,適當提高鄉鎮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資待遇。國家行政學院教授汪玉凱認為,基層公務員長期工作在一線,條件相對艱苦,工資水平普遍相對偏低,工資待遇向基層傾斜有利於調動廣大基層公務員的積極性,穩定基層工作隊伍,鼓勵人員向基層流動。值得注意的是,官方明確,在完善工資制度的同時,凍結規范津貼補貼工資增長,各地各部門不得自行提高津貼補貼水平和調整津貼補貼標准。今後要通過建立基本工資標準的正常調整機制等措施,逐步實現基本工資在工資中佔主體。在專家看來,合理的工資結構應該是基本工資佔主體、其他工資項目為補充。隨著本輪工資制度的調整,「基本工資低、津貼補貼高」的不合理工資結構將得到優化,而這也有助於平息公眾對公務員福利待遇高的爭議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Ⅲ 事業單位漲工資扣了養老保險最後還倒貼嗎

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分為兩部分,一部分是個人繳納的,一部分是單位繳納的。
全額與差額事業單位的區別是,全額事業單位由財政代扣養老保險,也就是說,你沒拿到工資呢,人家就給你扣了,但是在工資條中,還是能看到「代扣養老保險」這一項,實際上也是由個人工資里扣的。
而自收自支事業單位的經費來源是單位自身收入,養老保險也是有單位或個人自己交,就好象是先發給你,又讓你自己交回來。

實際上,都從工資里扣了。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Ⅳ 行政事業單位實行養老保險與工資改革後有關會計核算的問答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財務局,黨中央各部門,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全國政協辦公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各民主黨派中央,各人民團體人事、財務部門:
為做好《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國發[2015]2號,以下簡稱《決定》)的貫徹落實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認真學習領會《決定》精神。改革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是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的重要舉措,對於建立覆蓋全民、更加公平、可持續的社會保障制度具有重要意義。《決定》明確了改革的總體目標、基本原則和政策舉措,對組織實施工作提出了要求。各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部門,中央各部門和單位人事管理機構(以下簡稱各地區、各部門)要高度重視,認真組織學習,深刻領會《決定》精神,進一步提高對改革重要性、必要性和緊迫性的認識,切實把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上來,採取扎實有效的工作舉措,全力推進並確保完成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任務。
二、抓緊研究制定實施辦法。各地區要在黨委、政府的領導下,根據《決定》精神和要求,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制定本地區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實施辦法,對組織領導、具體任務、政策措施、工作進度、監督檢查等做出周密安排。要嚴格執行國務院有關規定,本省(市、區)政策要規范統一,防止政策多樣。各地區原來開展的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試點政策要按照《決定》進行調整。在京中央國家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實施辦法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統一制定並組織實施。各部門要在黨組(黨委)領導下,制定本部門貫徹《決定》的工作方案,明確工作任務、分工和要求。各地區報經省級人民政府同意後的實施辦法、各部門的工作方案,連同各類人員視同繳費指數表(見附表),在2015年5月底前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備案。
三、准確把握《決定》的有關政策。
(一)關於參保范圍。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事業單位是指,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的指導意見》(中發[2011]5號)有關規定進行分類改革後的公益一類、二類事業單位。對於目前劃分為生產經營類,但尚未轉企改制到位的事業單位,已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仍繼續參加;尚未參加的,暫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待其轉企改制到位後,按有關規定納入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范圍。
要根據《決定》要求,嚴格按照機關事業單位編制管理規定確定參保人員范圍。編制外人員應依法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對於編制管理不規范的單位,要先按照有關規定進行清理規范,待明確工作人員身份後再納入相應的養老保險制度。
(二)關於單位和個人繳費基數。根據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制度特點,《決定》規定的本單位工資總額為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工作人員的個人繳費工資基數之和。機關單位(含參公管理的單位)工作人員的個人繳費工資基數包括:本人上年度工資收入中的基本工資、國家統一的津貼補貼(艱苦邊遠地區津貼、西藏特貼、特區津貼、警銜津貼、海關津貼等國家統一規定納入原退休費基數的項目)、規范後的津貼補貼(地區附加津貼)、年終一次性獎金;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個人繳費工資基數包括:本人上年度工資收入中的基本工資、國家統一的津貼補貼(艱苦邊遠地區津貼、西藏特貼、特區津貼等國家統一規定納入原退休費計發基數的項目)、績效工資。其餘項目暫部納入個人繳費工資基數。
(三)關於個人賬戶記賬利率。國家每年根據上年度職工工資增長等因數,確定並公布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記賬利率。
(四)關於「中人」的過渡。全國實行統一的過渡辦法。對於2014年10月1日前(簡稱改革前,下同)參加工作、改革後退休的「中人」設立10年過渡期,過渡期內實行新老待遇計發辦法對比,保底限高。即:新辦法(含職業年金待遇)計發待遇低於老辦法待遇標準的,按老辦法待遇標准發放,保持待遇不降低;高於老辦法待遇標準的,超出的部分,第一年退休的人員(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發放超出部分的10%,第二年退休的人員(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發放20%,依次類推,到過渡期末年退休的人員(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發放超出部分的100%。過渡期結束後退休的人員執行新辦法。

N
老辦法待遇計發標准=(A*M+B+C)*∏(1+Gn-1)
N=2015

A:2014年9月工作人員本人的基本工資標准;
B:2014年9月工作人員本人的職務職級(技術職稱)等對應的退休補貼標准;
C:按照國辦發[2015]3號文件規定相應增加的退休費標准;
M:工作人員退休時工作年限對應的老辦法計發比例;
Gn-1:參考第n-1年在崗職工工資增長等因素確定的工資增長率,n∈[2015,N],且G2014=0;
N:過渡期內退休人員的退休年度,N∈[2015,2024]。2014年10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間退休的,其退休年度視同為2015年。
新辦法待遇計發標准=基本養老金+職業年金,其中,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過渡性養老經+個人賬戶養老金。具體計算方法如下:
1.基礎養老經=退休時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2×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1%,其中,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視同繳費指數×視同繳費年限+實際平均繳費指數×實際繳費年限)÷繳費年限。各地根據測算形成與機關事業單位職務職級(技術等級)和工作年限相對應的視同繳費指數(樣表詳見附件),工作人員退休時,根據本人退休時的職務職級(技術職稱)和工作年限等確定本事視同繳費指數。
實際平均繳費指數=(Xn/Cn-1+Xn-1/Cn-2+......+X2016/C2015+X2015/C2014+X2014/C2013)/N實繳;
Xn、Xn-1、...X2014為參保人員退休當年至2014年相應年度本人各月繳費工資基數之和,Cn-1、Cn-2、...C2013為參保人員退休上一年至2013年相應年度當地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
N實繳為參保人員實際繳納養老保險費年限。
2.過渡性養老金=退休時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視同繳費指數×視同繳費年限×過度系數。其中,過渡系數與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統籌地區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過渡系數保持一致。視同繳費指數由各省級地區統一確定。
3.個人賬戶養老金=退休時本人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累計存儲額÷計發月數。其中,計發月數按國家統一規定執行。
4.職業年金計發按照《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辦法》有關規定執行。
(五)關於視同繳費年限和視同繳費指數的認定。對於改革前曾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改革後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的工作人員,其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實際繳費年限應予確認,不認定為視同繳費年限,並與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的實際繳費年限合並計算。其他情形視同繳費年限的認定,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在本人退休時,根據其實際繳費年限、視同繳費年限及對應的視同繳費指數等因數計發基本養老金。
(六)關於規范統一政策標准。各地區要按照《決定》要求,積極創造條件實行省級統籌;確實難以一步到位實現省級統籌的,基金可暫不歸集到省級,建立省級基金調劑制度,所需資金由省級財政預算安排。全省(市、區)要制定和執行統一的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和政策,統一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比例和繳費基數,統一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統籌項目和標准以及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統一編制和實施基本養老保險基金預算,明確省、地(市)、縣各級政府的責任。各地區要按照國家統一制定的業務經辦流程和信息管理系統建設要求,統一基本養老保險業務經辦規程和管理制度,統一建設信息管理系統,實現省級集中管理數據資源。
四、調整部分工作人員退休時加發退休費的政策。改革後獲得省部級以上勞模、有重大貢獻的高級專家等榮譽稱號的工作人員,在職時給予一次性獎勵,退休時不再提高基本退休費計發比例,獎勵所需資金不得從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對於改革前已獲得此類榮譽稱號的工作人員,本人退休時給予一次性退休補貼並支付給本人,資金從原渠道列支。退休補貼標准由各省(區、市)根據平衡銜接的原則予以確定。符合原有加發退休費情況的其他人員,按照上述辦法處理。
五、規范各地區試點政策。各地區要妥善處理本地區原有試點政策與《決定》的銜接問題,確保政策統一規范。改革後,對於符合納入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條件的人員,其改革前在機關事業單位的工作年限作為視同繳費年限,退休時按照有關規定計發待遇。改革前個人繳費本息,劃轉至改革後的本人職業年金個人賬戶。本人退休時,該部分個人繳費本息不計入新辦法標准對比范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各地區開展試點期間的養老保險結余基金並入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統一使用,嚴禁擠占挪用,防止基金資產流失。
六、明確延遲退休人員參保政策。改革後,按照國家有關政策和幹部管理許可權,經批准可適當延長退休年齡的工作人員,繼續參保繳費。其中少數人員年滿70歲時仍繼續工作的,個人可以選擇繼續繳費,也可以選擇不再繼續繳費。待正式辦理退休手續時,按規定計發養老待遇。
七、廣泛開展宣傳工作。各地區、各部門要組織各方面力量,宣傳好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重大意義,准確解讀各項政策,針對群眾關切問題解疑釋惑,正確引導社會輿論,營造有利於改革的良好輿論氛圍,動員全社會關心和支持改革工作,保證改革順利實施。
八、逐級做好培訓工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將舉辦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政策和經辦管理培訓班,對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財政部門、中央各部門和單位人事管理機構進行培訓。各地區、各部門也要結合實際,集中組織開展不同層次的業務培訓工作,幫助相關工作機構和工作人員全面、准確掌握政策,提高貫徹《決定》的政策水平和業務能力。
九、切實維護社會穩定。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涉及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廣大群眾的切身利益,事關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各地區、各部門要加強組織領導,周密安排部署,切實抓好組織實施。要加強工作指導,及時掌握實施情況,認真分析遇到的情況和問題,研究提出解決的辦法,確保各項工作平穩進行。要從本地區、本部門實際出發,認真排查風險點,制定應對預案,把工作做實做細,保持社會穩定。重大情況和問題要及時報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

附件:機關事業單位職務職級(技術等級)和工作年限相對應視同繳費指數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
2015年3月日

Ⅳ 工資漲了養老保險漲嗎

是的,養老金對企業單位來說已經連漲了十三年了,機關事業單位斷斷續續的也漲了多次。可是無論如何漲也擋不住此起彼孚的抱怨聲。這也反應出了我國在改革中對退休養老這一億萬人民最關心問題的失位。存在的主要問題是不公平不公正不合理。就說並軌吧,由於歷史諸多原因造成了企業單位和機關事業單位執行著兩種制度兩個炯然不同的政策,企業職工自己交費到退休時才拿著微博的養老金,而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無需自己交費全由國家財政一攬子包,到退休時竟拿著高於企業退休人員一大塊的豐盛的養老金。為解決這個問題國家實行了並軌制,規定在不降低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收入的前提下和企業單位一樣由個人交納五險一金。但並沒有規定企業比機關事業少那一大塊養老金如何補齊。並軌以後近兩三年機關事業單位每年和企業一樣增加養老金,由於機關事業人員養老金基數高,所以在絕對數上每年都比企業人員漲的多。並軌前機關事業單位幾年才漲一次養老金,並軌這兩三年跟企業一樣每年都漲一次,越漲越多,企事業之間的差距越拉越大,造成惡性循環的局面愈加嚴重。這樣的政策人們能滿意嗎?能不抱怨嗎?目前的退休養老機制存在問題頗多,老的問題未解決,新的問題又出現,沒有一個公平合理,經得起時間檢驗的長效增長機制。就說企業內部之間也是矛盾重重,由於不在一個起跑線上,雖然企業連漲了十三年,退休早的老人大多還拿著較低水平的養老金,不說和機關事業比,就和同企業剛退休的人員比,這些老人的養老金要低許多。又造成了企業之間退休人員之間的矛盾。國民經濟在發展,市場物價連連上揚,在職人員工資也節節升高,退休人員也都盼著能多增加一些養老金,用這些微博的養命錢去支付昂貴的醫葯費,能夠過上較為寬綽一些的生活。但事與願違,他們想要得到的公平待遇不能實現,所以抱怨聲聲也就不奇怪了!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Ⅵ 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漲4.5%,上調養老金有何意義

上調養老金可以極大的提高退休人員的生活質量,對社會發展也起到了關鍵性的作用。

這對於那些從企業退休的低收入退休人員來說是好事。

基本養老金的增加會增加這些人的收入,改變他們的生活質量,讓他們在晚年過上更幸福的生活。這是國家促進老年人安全感的有力措施,可以使退休人員在物價上漲的社會中保障基本生活需求。

養老金支付

最低養老金是指被保險員工的養老金已經支付了15年。如果養老保險按照60%的最低標准繳納,其實根據這兩年的數據,你退休後最後享受的養老待遇也就800元左右,每個人的養老金差距沒有工資差距大。最後,不管是什麼情況,都需要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做出選擇。必須適合我們,每個人都要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Ⅶ 這次事業單位養老保險並軌漲工資,那聘用人員的工資一起漲嗎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前天,《關於2015年中央和地方預算執行情況與2016年中央和地方預算草案的報告》提請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審查。報告透露,統籌考慮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率和物價漲幅等因素,今年起我國將只按6.5%左右來提高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標准。據悉,這是我國連續多年以平均10%漲幅提高養老金後首次回落至個位數。
此前,我國近8000萬名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已從2005年的700多元提高到2015年的2200多元。今年再上調6.5%左右,則每人每月有望增加140多元。
但是,上述養老金調整幅度及相關要求仍需經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審議最終確定,《報告》特別提出,「此報告以本次大會最後審議通過並由新華社公布的文本為准」。
《2016年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漲工資新政策(二)》是有華當教育網()為你整理收集,如有錯誤請及時反饋:
我們來看一下具體的表述:
統籌考慮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率和物價漲幅等因素,2016年1月1日起,按6.5%左右提高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標准,並向退休較早、養老金偏低的退休人員和艱苦邊遠地區企業退休人員適當傾斜;建立基本工資正常調整機制,促進在職和退休人員待遇水平協調增長。
6.5%幅度是否合理?
公開資料顯示,此前11年,企業退休職工養老金是以每年至少10%的增幅上調。這次漲幅定為6.5%,是否合理?
專家表示,企業退休職工的養老金連續增長10%,主要是依靠國家財政補貼支持。近年來,隨著我國財政增速放緩,財政對企業退休職工養老金的補貼壓力明顯增加。企業退休職工養老金上調6.5%,與國家經濟發展速度和財政收入增長速度是基本同步的。
養老金此前連續多年上調10%,一是因為養老金起點較低,二是因為我國經濟快速增長。養老金漲幅要高於物價漲幅,但不宜長期超過工資增幅,只要在兩者之間,都是合理的。
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同步調整
今年養老金調整范圍是「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此前皆為「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這是因為國務院2015年公布了機關事業單位養老金並軌方案,標志著近20年的養老金「雙軌制」終結。
隨著機關事業單位目前已被納入養老保險體系,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預計如這次一樣,今後也將隨著企業退休人員同步調整退休待遇。
《2016年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漲工資新政策(三)》是有華當教育網()為你整理收集,如有錯誤請及時反饋:
公務員漲工資有望制度化
報告提出,建立基本工資正常調整機制,促進在職和退休人員待遇水平協調增長。專家表示,這段表述透露出一個信息,就是公務員漲工資問題今後也有望逐步向制度化的方向發展。
此前的公務員工資不僅存在結構性問題,即基本工資偏低,倒是津貼補貼的絕對額往往高於基本工資一大截。而且由於一系列歷史原因,公務員漲工資既未形成制度化的規定,而且往往長達數年不調整。即使公務員工資進行調整,過去也通常存在著不透明,以及有錢地區、單位借發津貼補貼等形式多漲,而財政相對吃緊的地區、單位漲得就少等制度性和結構性問題。
假設今後每年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都能調整養老金待遇標准,而機關事業單位在職人員卻依然不能制度化地按時調整工資,那麼對於機關事業單位在職人員的工作積極性,無疑會存在一定的不利影響,也容易降低其工作積極性,影響到公務員等隊伍的穩定性。
本市將按照國家部署做好調整工作
今年3月1日,天津增加城鎮居民可支配收入工作方案出台。方案提出:今年本市將繼續提高我市退休人員養老待遇水平,按照國家部署,及時做好我市調整實施工作。此外,本市今年將繼續調整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標准,惠及31萬城鄉居民。
此前,今年天津市《政府工作報告》曾提出,今年本市將再次提高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天津上百萬退休職工將直接受益。據了解,截止到2015年,天津市已連續11年提高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十一五」期間,天津市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養老金由765元提高到1520元,「十二五」期間,天津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養老金由1520元提高到2525元。

Ⅷ 研究養老保險的意義

我國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意義與方向
中國勞動關系學院高愛娣
我國現行的養老保險制度,具有明顯的「碎片化」特點,妨礙了不同職業群體之間的人員流動,不能有效發揮社會互濟功能,也不能有效應對養老保險面臨的財務困境。因此應藉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的改革,重構中國的養老保險制度,打破城鄉界限和職業界限,建立基於國民身份的單一基本養老保險制度。
2009年新年伊始,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試點啟動的消息。引起社會上的廣泛關注。基於中國養老保險制度的現狀,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勢在必行。推行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並不能簡單地理解為減輕國家財政負擔,破除社會保障制度長期存在的「二元結構」,逐步建立全國統一的養老保險制度,實現城鄉全覆蓋,人人皆有保障,才是改革的出發點和終極目的。
一、現行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勢在必行
我國現行的養老保險制度構成復雜、模式多樣,分為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和農村養老保險兩大類,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又分為企業養老保險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制度兩種,共計有公務員、事業單位、企業、農民工四種養老保障模式。這些養老保障模式費用來源不同、保障程度不一,彼此獨立,缺乏銜接,具有明顯的「碎片化」特點。「碎片化」的制度設計,無助於體現公平公正,妨礙了不同職業群體之間的人員流動,不能有效發揮養老保險的社會互濟功能,也不能有效應對養老保險面臨的財務困境,革弊圖新已呈必然之勢。
(一)「碎片化」的養老保險制度導致待遇差距。
至上個世紀90年代,企業完成了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正式確立了「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養老保險模式:而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則未列入改革范圍,退休人員的養老金依舊由國家財政完全撥付,從而形成了養老資金來源上的「雙軌制」。企業職工的養老保險由企業和個人共同承擔,企業繳費一般不超過職工工資總額的20%,個人繳費比例為本人工資的8%,養老金與當地社會工資水平和生活水平掛鉤: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養老保險費用是由國家和單位負擔,個人不繳費,養老金標准以本人工資為基數,按工齡長短核計發放。養老金的繳費和發放體制上存在的「雙軌制」,導致機關事業單位與企業退休人員的養老待遇差距逐漸拉開,退休前收入基本相當的事業單位職工和企業職工,退休後的收入差距可能相差兩倍甚至更多。事業單位職工特別是公務員養老被視為「游離」於社會保險制度之外,而享受另一種「超穩定」、「超水平」養老方式的特殊群體。處在城鎮職工養老保險體制邊緣的農民工養老,由於繳費門檻高、跨區域轉移難及15年的繳費年限等政策限制,一直存在參保率低、退保率高等現實問題,實際上根本起不到養老的作用。截至2008年底,全國參加城保的農民工2416萬人,只佔在城鎮就業的2.3億農民工的17%。
(二)「碎片化」的養老保險制度淤塞了社會成員的職業流動。
企業職工和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及公務員在養老保險制度上的差別,不僅導致了他們退休後的待遇差距,還在相當程度上淤塞了這兩類職業之間的人員流動。企業職工調到機關或事業單位,已繳納的養老保險費無法銜接: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調到企業,欠繳的養老保險費沒有來源,從而在客觀上形成並加劇了企業與行政事業單位之間的職業壁壘,嚴重妨礙了合理有序的人才流動。行政事業單位人員如果要離開,由於沒有建立個人養老保險賬戶,沒有個人養老保險金積累,原本退休後可以領取的退休金又沒有了,明智的選擇當然是留在行政單位不動;公務員選擇離開和退出原來工作單位,同樣意味著他將失去將來的養老保障;由於涉及相關人員的養老保障問題,政府機構在辭退公務員問題上顧忌重重,導致公務員退出機制不暢,形成公務員管理中「只進不出」的格局。
(三)「碎片化」的養老保險制度將使「城保」陷入財務困境。
由於一些企業繳費不足和我國人口老齡化步伐加快,我國城市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財務平衡面臨的形勢不容樂觀。首先,由於傳統養老體制沒有提供資金積累,現行城市養老保險體制不得不面臨著龐大的資金缺口難題。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提供的情況,2005年我國城市養老金缺口2.5萬億元,在未來30年時間里將達到6萬億元。
其次,在養老金缺口嚴重存在的情況下,統籌基金與個人賬戶的混賬管理只好挪用個人賬戶積累來填補養老金缺口,因此從一開始,新體制就面臨著個人賬戶「空賬」問題,並隨著時間推移日益加重。2000年我國養老金「空賬」達到360多億元,到了2005年底,「空賬」已達8000億元。
再次,隨著中國人口老齡化進程的加快,2007年我國65歲以上老年人口為總人口的8.1%,2020年達到11.2%,到本世紀40年代將達到峰值3.2億人,占總人口的22%。隨著勞動年齡人口比例下降,我國社會的養老負擔將大大加重。上海是我國人口老齡化現象出現最早且老齡化程度最嚴重的城市,上海2007年「城保」制度贍養比為1.48:1,致使當年基金收支缺口達50億元。
二、我國養老保險體制改革的方向
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的改革為重構中國的養老保險制度提供了契機,應藉此打破城鄉界限和職業界限,跨越戶籍制度的藩籬,建立基於國民身份的單一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不僅為公務員養老保險改革奠定基礎,也為2020年實現「全覆蓋」的社會保障體系創造條件。
(一)建立全國統一的基本養老制度。
建立全國統一的基本養老制度有助於進一步體現公平公正原則。公平的養老保障制度應該沒有身份的差異,無論是國家公務員、事業單位人員,還是企業員工、自由職業者,或是農民工,各人均應承擔相同的自繳比例,到期均可以享受平等的社會養老標准。建立統一制度、統一規則的全國「大一統」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推動實現城鄉全面覆蓋、人人皆有保障、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需要的養老保障體系,符合建立和諧社會的政策需求,有助於維護社會穩定,具有重大的戰略意義。其次,建立全國統一的基本養老制度,才是解決我國養老保障制度問題的根本之策。有媒體報道,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的動因是財政負擔問題。若僅將減輕國家財政負擔作為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目標,事業單位養老改革,將成為「頭痛醫頭」的改革,將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待遇降低到企業水平,而公務員養老改革卻不納入改革的范疇,必將增加事業單位養老改革的阻力。將事業單位養老改革、公務員養老改革、農民工養老改革分而治之,我國養老制度的「碎片化」將從「二元」演變為「三元」「四元」,其面臨的問題和困境將更加嚴峻。
(二)縮減國家基本養老保險比重。
實行全國統一基本養老保險制度,面臨的突出困難是基本養老金的標准問題。在事業單位養老保障制度改革方案中,因提出「事業單位的養老金按照企業模式計發」,就引發了是「提高企業養老金水平」還是「降低事業單位養老金水平」的爭議。建立全國統一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把農民工也納入全國統一的基本養老制度體系,農民工與城鎮職工養老金待遇給付的差距似乎更難以平衡。按照原有城鎮待遇標准,農民居民養老金收入顯然提高,但是來自於農民的繳費收入必然十分有限,制度財務必然是不可持續的;降低原有城鎮待遇標准,使得全體參保人員退休的待遇水平在中間取齊,農民工的養老金待遇水平適當提高,城鎮居民退休收入卻大幅下降。突破這一瓶頸的重要途徑是降低基本養老保險比重。縮減國家基本養老保險的水平,加強企業(職業)補充養老保險和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的作用,尤其是加大企業(職業)補充養老保險的比重和作用,已經成為世界各國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共同趨勢。
我國也需要對養老保險體系進行結構調整,進一步縮減過高的基本養老保險水平,同時賦予企業(職業)補充養老保險以更大的責任。根據我國現實和國際經驗,可以將我國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目標替代率由目前企業基本養老保險的58.5%降低為20%,略高於社會救濟的水平但能夠保障退休職工最低的基本生活,這樣就可以大大降低養老保險的門檻,有利於推動廣大農民工加入全國統一的養老保險體系,實現城鄉全覆蓋的社會保障目標;而農民工的加入和養老保險覆蓋率的大幅度提高,又有利於解決城鎮勞動入口比例下降和老齡化給養老保險制度帶來的財務困境。在適當的時候,基本養老的責任可以全部由政府承擔,國家給每一個退休的老人發一份吃飯的錢,真正實現「社會統籌國民化」。
(三)大力發展企業(職業)補償養老保險。
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目的顯然不是降低養老金水平,而是調整整個養老保險體系的結構和養老金待遇的結構,將原來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部分責任轉移出來,由其他形式的養老保險制度來承擔。為了彌補統一制度後事業單位和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水平的下降,必須大力發展企業(職業)年金作為補充養老保險及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尤其是企業(職業)年金。實際上,我國在上世紀90年代以來的一系列改革政策中都提倡建立多層次的養老保險體系,即建立基本養老保險、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和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相結合的三支柱養老保險體系。但是,由於作為補充養老保險的企業年金屬於自願性的,缺乏相關政策規范,因此其覆蓋面和規模還很小,發展緩慢。
做大企業(職業)補充養老保險,一是將縮減基本養老保險後企事業減少的繳費比例增加到「企業(職業)補充養老保險」中;二是將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賬戶部分剝離出來,合並到「企業(職業)補充養老保險」中,使擴大後的企業(職業)補充保險,達到養老金替代率的40%~60%左右。最終形成以基本養老保險為基礎、企業(職業)補充養老保險為主體、輔之以一定的自願性個人儲蓄養老保險的三支柱養老保險新體系。企業(職業)補充養老保險實行完全的個人賬戶制和累積制,每個人擁有一個社會保障賬號,具有便攜性,有利於勞動力在不同職業和地區之間合理有序的流動;在待遇給付上,在企事業和個人繳費與未來受益之間建立密切的精算聯系,在設定的封頂線之下,較高的費基便可獲得較高的退休金,可以體現不同發展水平、不同群體、甚至不同個人之間的收入水平。如此一個各得其所、多繳多得、與個人利益密切相關的企業(職業)補充養老制度,可以激發企事業和個人繳費的積極性,對企事業而言,企業(職業)補充養老保險也是增強凝聚力的一種手段,有助於提高職工對企事業的歸屬感,促進企事業提高經濟效益。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Ⅸ 事業單位工資改革扣除養老保險之後人均漲多少

一、公務員工資調整方案等三文件已下發
現行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制度是2006年工資制度改革時確立的,公務員實行國家統一職務與職級相結合的工資制度,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實行崗位績效工資制度。與此同時,機關事業單位的工資分配領域仍然存在工資結構不合理、工資正常調整機制不健全、工資差距調控機制不完善、基層工作人員待遇普遍相對偏低等突出矛盾和問題。
為了解決這些問題,同時也是為了配合本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國務院辦公廳已於6月12日下發有關工資調整的三個實施方案。一是《關於調整機關工作人員基本工資標準的實施方案》,二是《關於調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工資標準的實施方案》,三是《關於增加機關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離退休費的實施方案》。文件顯示,本次機關事業單位加薪將從2016年10月1日開始計算。
二、提高基本工資,凍結津貼補貼,人均增300
按照現行工資制度,公務員工資分為三部分,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資也是由三部分組成的,包括基本工資、績效工資和津貼補貼。這次完善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制度,將通過調整機關工資標准,並將部分津貼補貼或績效工資納入基本工資,適當提高基本工資的比重。在完善工資制度的同時,凍結規范津貼補貼工資增長,各地各部門不能自行提高津貼補貼水平和調整津貼補貼標准,要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改革性補貼政策和考核獎勵政策。
以本次事業單位工資改革調整辦法為例,本次改革將調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工資標准,同時將部分績效工資納入基本工資。專業技術人員的崗位工資標准,將由現行的550元至2800元分別提高到1150元至3810元,管理人員由現行的550元至2750元分別提高到1150元至3770元;薪級工資標准,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由現行的80元至2600元分別提高到170元至5795元。將部分績效工資納入基本工資後,績效工資水平相應減少。專業技術人員的減少金額,從最低崗位等級到最高崗位等級減少金額為220元至655元。管理人員績效工資從最低到最高崗位等級減少金額為220元至650元。那麼,經過增加基本工資和減少績效工資,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扣除養老金前實際收入如何變化?經過簡單計算得知,技術人員與管理人員工資由低至高分別增加470左右至3500左右。當然,這部分增加的工資,將大部分用來支付個人養老保險與職業年金。個人需繳納工資8%的養老險和4%的職業年金,12%的總比例至少有360元。
可見,之前港媒報道的「公務員將漲薪60%」的新聞並不屬實。人社部新聞發言人稱,按全國平均水平計算,月人均實際增加300元左右。
三、機關事業單位漲薪頻率或加快
本次機關與事業單位工資調整距離上次調整整整過去了9年。本次調整方案明確指出,將「建立定期調整機關工作人員基本工資標準的制度。今後基本工資標准原則上每年或每兩年調整一次。近期基本工資標准每兩年調整一次。」具體調整幅度將依據工資調整比較結果,綜合考慮國民經濟發展、財政狀況和物價變動等因素確定。如遇發生金融危機、重大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基本工資標准延後調整。
四、退休人員普遍增加退休費
《關於增加機關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離退休費的實施方案》規定,從2016年10月1日起增加離退休費。退休人員增加退休費標准為:行政管理人員,從省部級及以上至科員及辦事員分別增加1100元至260元;專業技術人員方面,教授及相當職務至助教及以下職務分別增加700至260元。
延伸閱讀
涉及3000多萬人利益的事業單位工資改革再度提上日程。據悉,目前,中編辦、人保部等相關部委正在抓緊制定《事業單位崗位績效工資制度》和《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的意見》。這兩份文件將成為下一步事業單位工資改革的指導性文件。「財政補貼」的事業單位獲得的財政支持將會逐步減少,而「自收自支」的事業單位將被推向市場,不過它們將獲得一定的「過渡期」。而「參公」和「全額撥款」類的事業單位,短期內相對較為「保險」。此外,一些事業單位將被重組或剝離。以下是小編為您搜集整理的《2015年事業單位工資改革方案最新消息》,僅供參考。
人社部一位專家告訴記者,下一步,在工資制度、養老保險制度等方面,機關事業單位將實施聯動改革,整體的改革方向也基本一致。
具體到事業單位工資改革,《條例》中所說的工資正常增長機制,與公務員工資改革中提出的正常增長機制完全一致。未來事業單位人員工資增長,一方面要與國家經濟發展、財政狀況、物價漲跌等因素相適應,另一方面要參考企業管理人員的同期工資水平,兩方面綜合起來,作為提高事業單位人員工資的重要依據。
事業單位工資正常增長機制建立後,直接受益的將是全部在編的事業單位人員,此外,許多事業單位的一些編外人員,也有希望逐步縮小與編內人員的待遇差距。
上述人社部專家表示,下一步,國家可能會公布一個事業單位人員的基本工資標准,在績效工資方面,對於財政全額撥款的事業單位,國家會控制的比較嚴格;而對非全額撥款,需要創收的事業單位,則會保留比較大的彈性,比如獎懲機制不會全國一致。
漲工資機制
新一輪事業單位改革啟動是在2011年,標志性的政策性文件是國務院頒布的《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實施指導意見》。按照國務院的部署,2015年要完成事業單位分類改革,到2020年,則要形成新的事業單位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
其中,建立工資正常機制是整個事業單位改革的一個重要部分,現在人社部等方面在完成事業單位分類改革的同時,已經開始著手推進對事業單位人員的工資改革。預計在明後兩年,人社部將制定並出台專門針對事業單位工資改革的政策性文件。
對於《條例》中提出的建立工資正常增長機制,人社部方面對外的解釋是,《條例》的實施,並不意味著就已經開始給事業單位人員漲工資,是外界對《條例》的誤讀、誤傳,但前述人社部專家給出的分析是,現在事業單位漲工資已經有了法規保障,只是漲工資的時間要等到更具體的政策出台之後。
事實上,去年年底人社部部長尹蔚民在部署主要任務時,就提出要改革完善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制度,優化工資結構。這也表明,人社部開始醞釀推進機關事業單位的工資改革,此外,人社部今年在評價人才方面,全面實施的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實際上也是推進事業單位工資改革的前奏。
未來事業單位的工資改革,將主要針對分類改革中留下來的事業單位人員。目前,中編辦已經對外公開,現在全國事業單位在編人員為3153萬。在事業單位工資正常增長機制建立後,所有在編的事業單位人員將都有望享受漲工資的好處,其外,人社部、中編辦等方面,也會妥善處理事業單位編外人員。
前述人社部專家告訴經濟觀察報,由於種種原因,現在許多事業單位存在著不少編外人員,未來事業單位改革中,將逐步縮小編外人員與編內人員的待遇差別,解決編外人員面臨的多種問題。
在事業單位人員的工資結構中,績效工資是其中的一個重要部分。《條例》明確指出,在對事業單位人員的考核中,要重點考核工作績效。
據悉,人社部在2006年7月首次提出在事業單位建立崗位績效工資制度,當時設計這一制度的初衷,是要通過績效考核激勵事業單位人員提高工作質量和工作效率,逐步改變事業單位日趨嚴重的人浮於事的作風。
由於事業單位隊伍龐大,種類繁多,情況較為復雜,績效工資改革在最初兩三年的進展都並不順利。為此,2009年國務院決定對事業單位績效工資改革實施「三步走」策略:第一步,從2009年1月1日起先在義務教育學校實施,解決中小學教師的績效工資;第二步,從2009年10月1日起,在專業公共衛生機構和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實施;第三步,在完成前兩步的基礎上,再將績效工資推行至其他的事業單位。
現在距離提出事業單位績效改革已有多年,人社部對外的說法是,該項改革已經基本完成,但業內人士的看法是,從全國范圍來看,績效工資制度的整體實施效果還很差,即便是在較早實施績效考核的中小學教師、醫院工作人員當中,也有很多矛盾和問題需要盡快解決。
中國勞動學會薪酬專業委員會會長蘇海南表示,事業單位績效改革難以有效推進的主要原因,一方面是事業單位績效工資改革涉及事業單位較多,工資變革情況較為繁雜,針對不同崗位人員,尤其是專業技術人員的績效考核標准很難量化。另一方面是地方財政壓力較大,難以負擔改革成本。
上述人社部專家分析表示,目前國家僅僅規定了事業單位績效工資改革的一些基本原則,地方在制定具體績效標準的時候自由度很大,往往容易走樣。比如對中小學教師的績效考核,目前大都是以課時為主,而對於醫院大夫、護士的績效考核,則要考慮醫療質量、服務質量、病人滿意度等因素,因此很難劃定合理的考核標准。
據悉,在繼續推進事業單位實施績效工資改革的同時,針對不同類型的事業單位的主要領導、高層次人才和普通專業技術人員,人社部正在制定一系列與之相配套的績效考核新政措施。尤其是對事業單位的主要領導,將逐步建立激勵約束機制,由主管部門依據崗位職責、工作業績和貢獻以及風險等因素,確定分配辦法和收入水平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閱讀全文

與事業單位漲工資人交養老金的意義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黃石市2017年平均退休工資 瀏覽:116
耶夫長壽 瀏覽:221
2015內蒙古退休漲工資 瀏覽:652
關於老人從養老院走失賠償 瀏覽:78
自己交養老保險15年 瀏覽:186
標准養老金每月多少 瀏覽:983
是很中老年人玩的手機游戲 瀏覽:999
當教師體檢查什麼 瀏覽:654
老年人不翻身注意什麼 瀏覽:55
武威老年大學的專業有幾種 瀏覽:253
經道養生王洪剛哪裡人 瀏覽:189
敬老院建設中央文件 瀏覽:352
老人斑是白色的怎麼辦 瀏覽:206
挖掘寶寶的藝術細胞父母要如何做 瀏覽:115
背部發熱老年人 瀏覽:934
體檢中心電話怎麼聯系 瀏覽:616
老年人膝關節置換 瀏覽:100
長壽湖景區農家樂 瀏覽:474
兒女孝順娘 瀏覽:82
送70歲老人什麼禮物好 瀏覽: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