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個人賬戶養老金包括單位繳的嗎
2. 統計局統計的城鎮在崗職工的平均工資是否包括單位繳納的養老保險...謝謝了,大神幫忙啊
不包括單位繳納的養老保險
麻煩採納,謝謝!
3. 養老保險帳戶余額怎麼沒有單位繳納的部分呢單位繳納的部分去了哪裡如何使用
1、單位繳費,來進入社自會統籌賬戶了,不過這也是用於養老金待遇的,不必擔心。
2、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而基礎養老金部分就是由社會統籌賬戶支出,是占養老金待遇的主要部分。
你只要保證個人繳費狀態是正常的就行了。
4. 養老保險帳戶余額只是個人繳納的部分,單位繳納的部分我們又怎麼得到呢
社會基本養老保險:
社會基本養老保險是由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實行,保證勞動者在年老喪失勞動能力時,給予基本生活保障的制度。它適用於各類企業、職工,標准基本統一,費用實行國家、企業、個人三方共同負擔。
基本養老保險的繳費:
私營企業、民辦非企業、自然人注資總額超過資本總額50%以上的企業為參保單位,或非本市城鎮戶籍的勞動者為參保人,其費率可分別按12%和8%執行;
其它企業及參保人,參保單位及個人繳納養老保險費的費率可分別按20%和8%執行。 (2007年7月起)
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本人直接向征繳部門繳納,個人繳費比例為當地社會平均工資的20%,其中8%進個人帳戶。
基本養老基金領取:
領取基本養老金的條件:
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條件並辦理相關手續
按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
領取項目
基本養老金
被保險人退休後死亡的喪葬補助費
基礎養老金:
以本省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 。
即:個人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帳戶養老金
= (省月平均收入+個人繳費平均數)/2×繳費年限%+(個人帳戶金額÷計發月份)
關鍵詞:兩帳戶(個人帳戶、社會養老保險基金帳戶即基礎養老金)
一數字:月平均工資
(08年廣州市為2894元、08年廣東省為2454元)
基本養老基金基數:以廣東省基本月平均收入為基數。
(08年廣東省月平均工資為2454元)
上限:2454×300%=7362元
下限:2454×60%=1472元
最低工資標准為:780元
舉例:李A收入10000元;李B收入1200元則兩者按標准繳費為李A每月交養老:7362×8%=588.96元,其他收入不計在內
李B每月交養老:1472×8%=117.76元,不夠收入當標准計
個人養老基金的領取方式:
1、2006年06月30號前已申請退休人員,按2006前方式領取。
月基本養老金
=(市月平均收入×繳費年限%)+(個人帳戶÷120)
2、2006年7月1號~2011年6月30號期間申請退休人員,其養老金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則計算。
(意思如果2007年的政策計算退休金高於2006年的政策則用2007政策,否則用2006前的政策)
3、2011年7月1號後申請退休人員
個人養老基金第三種人的領取方式:
2011年7月1號後申請退休人員
1)參保時間不同,養老金不同
2)已在市參保的,可享受地方養老
地方養老金
=(市月平均工資-省月平均工資)÷2×2006年30號前繳費年限×1%
(其領取方式有三種人)
個人養老基金第三種人的領取方式:
1)1998年7月1號前參保人員,在2011年7月1號後申請退休。 退休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地方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個人帳戶養老金
2)1998年7月1號~2006年6月30號之間參保人員,在2011年7月1號後申請退休。
退休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地方養老金+個人帳戶養老金
3)2006年7月1號參保人員:
退休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帳戶養老金
個人養老基金身故的處理方法:
、領取養老金之前死亡
處理方法:一次性領取個人帳戶儲存額
2、領取養老金過程中死亡
處理方法:個人帳戶儲存額一次退還繼承人+基本的社保福利
社保福利:1)喪葬費=3個月工資
2)一次性撫恤金=3個月工資
3)供養直系親屬一次性救濟金
供養1個人=6個月工資
供養2個人=7個月工資
供養3個人=8個月工資
個人帳戶養老金:
個人養老保險賬戶儲存額
= 繳費(個人薪酬8%)+個人賬戶儲存額的利息(參考銀行同期居民存款利率 )
個人賬戶儲存額只能用於被保險人養老,不得提前支取。被保險人死亡後,個人賬戶余額可以依法繼承。
個人帳戶養老金月標准為個人帳戶儲存額 / 國家規定的計發月數(見下頁)
過渡性養老金=退休時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被保險人的視同繳費年限*1% +退休時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繳費工資指數*1998年6月30日前實際繳費年限*1%
個人養老金計發月數:
1.計發月數根據職工退休時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本人退休年齡、利息等因素確定。
5. 統計局統計的城鎮在崗職工的平均工資是否包括單位繳納的養老保險...謝謝了,大神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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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單位為整體報送
「根本沒有人來找我算工資,這個平均工資里肯定沒算我的吧?」在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這個有關平均工資話題的討論中,不少網友有這樣的疑問。
事實上,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的計算並不是挨個去詢問職工本人,而是以單位為整體無遺漏地報送的。
市統計局工作人員介紹,關於勞動工資的調查要由國家統計局部署安排,各省市按要求完成各項調查前期准備工作。
依照《勞動工資統計報表制度》中的填報指標,調查單位報送的數據主要包括從業人員期末人數、平均人數、工資總額和在崗職工等指標。
城鎮非私營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就是用「在崗職工工資總額除以在崗職工平均人數」算出來的,值得注意的是,「平均人數」並不等同於單位當時的准確人數,而是整個報告期內人員的平均數量。
最後,各級統計機構審核、驗收和上報數據,並由國家統計局組織全國各省共同進行數據的聯審評估。按照先國家再各省的順序,經國家統計局審核同意後,各省發布數據。
指稅前工資
還包括社保、福利等
據了解,調查中的「工資」指的是稅前工資,是單位支付給員工的勞動報酬,包括了從個人工資中代扣代繳的個人所得稅、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的個人繳納部分,而且還包括一部分福利。但是很多人理解認為,「工資」就是稅後工資、實發工資,這是導致與發布數據感覺有差異的原因之一。
其次,雖然稱作「平均工資」,它並不能完全代表工資的平均水平。由於工資分布是典型的偏態分布,即少數熱門行業工資水平較高,拉高了全行業工資水平。
此外,2015年機關事業單位進行了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在實發工資水平基本不變的基礎上,增加了養老保險個人繳納部分的工資。由於新的養老保險制度是向前追溯執行的,補發的工資按規定也在發放時計入工資總額,這也使得工資水平有了一定的增加。
反映經濟運行狀況
提供計算養老金依據
既然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無法完全代表工資的平均水平,除了讓人們「吐槽」「受打擊」以外,計算它有什麼意義呢?
「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等指標是經濟運行狀況的反映,還有著重要的功能性作用。」市統計局工作人員介紹,包括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在內的勞動工資統計,不僅能夠及時准確掌握全市法人單位從業人員人數、工資總額等情況,還能得到分行業、分登記注冊類型等分類情況,為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制定政策、實施管理提供參考依據。
更重要的是,在制定社會保險征繳標准、制定最低工資標准、計算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以及確定人身損害司法賠償等多個領域,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等指標都是不可或缺的依據。(記者張世洋)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6. 養老金中的個人帳戶余額是指個人和單位一起交的總費用嗎
你查詢你的參保信息就能看到個人賬戶余額了,指的就是這個金額
2006.01之前的個人賬戶余額包含了個人全部繳費金額、公司繳費的一部分及二者的本息合計,以後的都只是個人繳費金額本息合計。
7. 城鎮居民養老保險賬戶余額怎麼計算
基礎養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1% =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
在養老金的兩項計算中,無論何種情況,繳費基數越高,繳費的年限越長,養老金就會越高。養老金的領取是無限期規定的,只要領取人生存,就可以享受按月領取養老金的待遇,即使個人帳戶養老金已經用完,仍然會繼續按照原標准計發,個人養老金還要逐年根據社會在崗職工的月平均工資的增加而增長。
(7)城市養老金余額含單位繳款嗎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繼續實行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相結合的籌資方式。個人繳費標准統一歸並調整為每年100元至2000元12個檔次,省級政府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增設繳費檔次,參保的城鄉居民自主選擇繳費檔次,多繳多得。
對選擇較高檔次標准繳費的人員適當增加補貼金額,並明確規定對選擇500元及以上繳費檔次的補貼標准不低於每人每年60元。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並支付終身。七海人力資源提醒,地方可根據實際情況提高當地基礎養老金標准,對長期繳費的,可適當加發基礎養老金,以鼓勵長繳多得。
參保人員無論是從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轉入城鎮職工養老保險,還是從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轉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都將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隨同轉移,累計計算權益。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城鎮居民養老保險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養老賬戶余額
8. 社保個人帳戶余額包括個人和單位繳納的嗎
社保個人帳戶余額全部由個人繳費形成,單位繳費記入統籌賬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六十四條
社會保險基金包括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工傷保險基金、失業保險基金和生育保險基金。各項社會保險基金按照社會保險險種分別建賬,分賬核算,執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